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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时代补充新知识(网络图片)

 


 

引言:中国模式衰败

 

网络时代的概念生产呈现出严格的手写学术时代所未有的状况,这是一个促进人类文明几何级提升的好事情。另一方面,许多概念亦同前网络时代【注一】一样会在经受知识价值检验后被淘汰。需要注意的是,此类被淘汰的概念可能并非完全的网络时代知识基因生成,也不是那些通俗的网络戏谑之语如「马勒戈壁」之类。

 

在政治学上,中国模式(有时也表达为「北京共识」【注二】)是一个可以分析的例证,它既有概念印证意义也有现实批判的目标可能性。因为中国模式在政治上不可能改变苏联基因,仅仅是苏联模式的一种经济修正。这点,连吹捧中国模式即以其为专论对象的外国学者也承认,其如纳波利奥尼(Loretta  Napoleoni,二〇一一)所云:「与苏联不同,中国成功地创造了一种以经济活动为基础的社会主义。这一制度与其他体系相比在促进经济发展和财富增长方面无疑更为成功,取得了令人震惊的成就」【注三】而这一模式更直白的通俗政治学表达就是「购买」与「控制」【注四】,所谓「购买」者乃用所谓经济绩效来争取社会认可合法性,所谓「控制」者乃党权凌驾于诸多社会权力之上。然而,购买已经失败,既然失败于巨大的社会不公也失败于人人平等的雾霾暨环境严重污染;控制更加失败,尽管表面上党权仍有强大的合法暴力资源,但是,党权已无力控制网络,以致它出台许多笑料级别的管制措施。此外,据观察人士分析,网络因素已介入了中共高层权力斗争【注五】,使内部信息控制更加困难。

 

一、痞子化:二〇〇七年之后的政治文化常态

 

对于互联网因素介入中共高级权力斗争,没有确切的资讯可以支持社会获得模式性认知。但是,高级政治方面的网络言论能够侧面反映一些问题,其如为政治同盟关系的王岐山与习近平,前者喜欢美剧《纸牌屋》,后者否认高级权力层面有《纸牌屋》式的斗争。但是,在个人兴趣话题之外,更能看到在网络舆论方面一致锻造「核心」观念的人们,说辞即如这等习王差异:中纪委副书记吴玉良按着习近平「没有什么权力斗争、没有什么『纸牌屋』」的口径来论选择性反腐(拔『烂树』以保护『森林』),说「我认为(选择性反腐)也是一种工作方法」【注六】;而中组部的副部长齐玉则说,新的党内条规针对高级干部中的「野心膨胀、权欲熏心、结党营私、拉帮结派、严重破坏党的团结」诸行为【注七】。难道复现中国传统的朋党政治、加杂了苏联以地方命名的政治势力(如勃列日涅夫的「第聂伯邦」)作为,不算权力斗争吗?

 

从逻辑上讲,吴玉良与齐玉一定有一个人在说谎,尽管他们的说法均以习近平说过的话为依据。这种矛盾或单一源头内含矛盾,是中共政治痞子化大趋势。有人会相信基于一国痞子政治能提供一个世界治理模式吗?也就是,从失败的中国模式上可以升级为球治理的中国方案。至少,作者学者我不相信。当然,痞子政治是一代人的不幸,也是文化共同体层面的国家必须经历的不幸。早在九年前,我就做过该方面的研究,结论是以一九四五年出生为基点,那部分高级权力分子的人格危险期将持续(二〇〇七至二〇一七)【注八】,产生恶劣影响。这种实证政治学指向不仅仅是批判中共政治,就是与我(作为异见经济学家与曾经的政治活动人士)同一阵营的该两年龄段的人士也不免有痞子化人格【注九】。

 

后来的实际政治文化状况不仅证明我的判断是正确的,而且,政治痞子化已经跨过(交叉进)上指的十年阶段,即有二〇一二至二〇二二之十年之态。这一态势说明中国模式在政治文化上已经以痞子化为常态。举一个实证案例可以稍加说明,而且,案例在逻辑上与中国模式的购买失败密切相关,是为北京治理雾霾的「提头来见」。这个本是暗示政治人物权重与仕途趋势的新闻故事,后来被说成「是玩笑话,表达治霾决心」【注十】。如果治理雾霾如此之大的公众福利问题也可以玩笑待之,那么,传统天下国家之下,还有什么不可以玩笑待之?开玩笑的政治人物王安顺出生于一九五七年十月,恰好是我在九年前政治人格风险分析模型中选的一九四五年基点(出生)之后的第一个十二年人士(后面还有两个时点,是为一九六九、一九八一)。

 

也许会有论者认为:现在,王安顺已经去职北京市长、到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任闲差意义的党职,说明习近平政治在努力去痞子化。然而,事实却恰恰相反,习近平政治在更大程度上推进了痞子化政治,它在中国模式大衰败出现之际强化了控制一端,以致对严重侵犯人权的毛泽东所批示浙江诸暨「枫桥经验」极为热衷【注十一】。作为社会控制模式,它表面虽然是少往监狱关人(也减少国家建设监狱的财政支出),但对「有问题的人」进行社会化、群众化的控制是严重侵犯人权的行为。可以说,没有「枫桥经验」的所谓创新,也就没有「张氏叔侄冤案」的发生。而侵犯人权在中共国家政治思维当中根本就谈不上是一个政治道德错误,尽管宪法里已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条文,相反,政治原则里的改革发展稳定关系与对外说辞(发展权最重要)成为所有官员藐视人权的政治心理依据。更简单地说,二〇〇七年之后截访与(进京)接访之维稳常态是「枫桥模式」的变种。

 

二、不懂法:二〇一二年之后的精英伪化常态

 

习近平的政治兴起依赖于常态维稳,而且常态维稳也是二〇一三年十月其批示纪念「枫桥经验」五十周年之前的十周年(二〇〇三),治理浙江的一大成绩【注十二】。尽管治理浙江的反人权绩效成为习近平政治兴起的辉煌点,但是,也就在彼时,他陷入了传统的商鞅困境,困于「国皆有法,而无使法必行之法」。这在其著作《之江新语》里面有反映,也被今日个人崇拜之风推为治理思路之经典【注十三】。也可能,这种崇拜、举奉在更大程度上是一种「高级黑」。尽管没有充分资讯证明「高级黑」之确,但是,「无使法必行之法」在中国改革史上是司芬克斯之谜,推崇商鞅的北宋大改革家王安石即败于此。

 

从法理学上讲,「只懂制定法律与追求执法效果,算不上懂法」【注十四】,这不可能达到法治化状态。因此,懂法律、追求执法绩效的以习近平为代表的中共国家「法治精英」是伪精英,伪精英政治与痞子化一起,将成为本世纪上半叶祸害中华文明(以「前孔时期」政治伦理为特征)的最大根源。如果放低批判调门而只讲纯学术层面的问题,那么,中国民主、法治愿景的必要条件则是「一个懂法律且懂法治的精英体系之生成有赖于底蕴深厚、哲理清晰的法理学之建立」【注十五】。就本世纪上半叶走过三分之一的状况看,中共国家体制不存在任何一点这样的希望。所以,我认为刘晓波的「中国民主的希望在民间」仍是到今天为止的相对真理。在补课的本文指向上,首先要补之课是法理学素养成为未来政治精英之必备。这可以和「一九四五基点」的政治异议人士要自我消除人格风险相类比,但是,前者比后者要重要许多,后者甚至不太可能完成。精英伪化常态与政治痞子化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痞子之极是待国政以玩笑如「提头来见」,伪化之极是对网络政治社会化功能的伪恨,进而发展成镇压意识与行为。习近平对网络的社会政治功能仇恨是在司法公正名义下表达的,他希望在「人人都有摄像机,人人都有麦克风,人人都可发消息」【注十六】网络条件下,要进行有力防控,「避免炒作渲染,防止在社会上造成恐慌,特别是要防止为不法分子提供效仿样本」【注十七】。由此看来,「公正」是表面说辞,镇压才是真实理念,因此,才有了学界指向「维地异见弱」的污蔑;因此,才有了二〇一五年的「七〇九大抓捕」及而后的刑事判决。

 

表面「公正」与内里仇恨是一对矛盾,但它仍有文献可征:在「防止为不法分子提供效仿样本」说法不到一年前,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三日,习近平在政治局会议上对信访问题做了明确指示,「决不能让那种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现象蔓延开来」【注十八】,而打击的原则是「谁违法就要付出比守法更大的代价,甚至是几倍、十几倍、几十倍的代价」【注十九】。所以说,「七〇九大抓捕」与此后判决更多地具有政治回击象征,但是,像杀掉贾敬龙或许还有曹再发之暴力维权人士是表面「公正」、内里仇恨的大概率结果,尽管有网上舆论在阻止对贾敬龙的死刑执行【注二十】。作为一位学者我无意推导出「习近平要杀贾敬龙」的结论,也无意干预个案结果,尽管这看起来很冷酷。我要表达的是:对普通法精神的补课,是中国未来民主政治的又一大必修科目。

 

普通法的核心是以保护个体权利为优、以社会控制为次,也即法律与法治的目的在于促进自由。具体地说,对于曹再发与贾敬龙以极端暴力手段维护自己权利的行为,法理上所要处理的优先问题是他们的基本权利何以受到侵害(如强行拆掉居所、评值中的侮辱性价格变化等),而后才是他们应当为不当行为负有什么样的责任。只有如此,才能解除老一代学术精英的「夏登峻疑问」之类系列困惑。在概念创用上,「夏登峻疑问」远比「钱学森疑问」更有意义,它在我首创之的角度来说,是选取夏登峻(二〇〇〇)所论:「问题在于:缺乏神圣法律精神统筹的法律制度在多元化的社会中能走多远?」【注二十一】然而,在二十一世纪上半叶,设定中共国家的统治仍然存在,「夏登峻疑问」就不会消除,而且,会因着由法治而人权、由人权加进网络因素而成为世界性法理问题,中共国家与世界的冲突会更加严重。战争,只是一种可能,「概念冲突」更为主要。因为基于国内普通法精神的国际沟通而促进人类整体文明程度,首先不是国际问题而是国内问题。

 

三、微趋势:未来三十余年的孤立化常态

 

普通法在伦理经验上指向「一切都留给自由人自由地订立契约」即「除了维持和平的最低限度的必要之外,不应对个人权利有任何限制」【注二十二】。这在「技术上」排斥了政法委机制的必要性,从而对中共国家视为终极宗教条规的「党的领导」构成颠覆性挑战。因此,习近平在政治上打倒了周永康,并未取消政法委设置;因此,在将党权高置于法上之同时亦将党权设置于历史诠释权力之上,武断地说「党大还是法大是个伪问题」。更进一步的「技术上」的问题是:中共国家的政法委在法律的道德性指向以及重大判案上,具有普通法体系的宪法法院性质,但是,前者的人员构成既无后者要求的高端素养,也无前者的最基本匠人能力。高端素养是为道格拉斯(W·O.Douglas,一九六〇)所说「具体判决哪些案例,有时要求大法官兼具经济学家的洞察力、诗人的领悟力、为官的经验、政治学家的眼光与历史学家的远见」【注二十三】,在这五大要素中,中共国家的履行宪法法院职能的人员只具有「为官的经验」一项;匠人能力是庞德(一九二一)引述历史经验(爱德华·柯杰所言)「法律是一门艺术,它需要长期的学习和实践才能掌握,在未达到这一水平前,什么人都不能从事案件的审理工作」【注二十四】。对照之下,中央政法委的构成人员很少有正式的法律方面长期学习与实践资历,即使最高大法官周强本人出身于法律本科,但其绝大部分资历是弃法而从政。

 

可以设想,将「枫桥经验」当作一个可诉性宪法案例,无论是实质行使宪法法院权力的中央政法委还是名义上合并宪法法院职能的最高人民法院,没有哪一个敢做出裁决,认定「枫桥经验」违宪或不违宪——有一纸文书即可,尤其是在二〇〇三年以后宪法修正案将人权观念纳入宪法后。也可以设想,在本世纪上半叶余下的三十几年中,网络条件会推动中共国家与国际性人权法律的冲突激烈程度,尽管前者是防御而后者的进攻性更加明显。由此,中共国家也会自愿地选择孤立于国际社会,与人类文明程度的提高相揖别。

 

绝对讽刺的是,在这种新趋势、微变化之下,中共国家不止一次地提出了中国方案问题,即中国的治理经验而致与世界关系模式,可以为问题丛生的世界秩序提供一种整合方案。无疑,这是重大虚构,但是此种重大虚构并非绝对无据可依。一方面,对传统民主进行修正的全球草根政治日益高涨,比如,在美国,「其他公民诉讼成功地恢复了俄亥俄州的提前投票以及密歇根州的一致投票」【注二十五】,这种社会运动源于盎格鲁—萨克逊文明支系根深蒂固的平等观念,所以,民粹主义的茶党运动兴起于美国而不是欧陆国家;另一方面,欧美民主政治本身也确实出现了一些问题,这是由于冷战胜利的短暂成果让西方世界的精英几乎忘记了政治历史与文明演进的长轴性质,也即当今世界秩序问题远非民主政治短期后果如美国次贷危机所引发者,而是冷战的短暂胜利「掩盖了长达数个世纪的政治、社会、文化和宗教冲突。早在共产主义发明之前就开始塑造世界的民族主义和部落主义不仅没有消散,反而重新出现」【注二十六】。在世界的短暂振荡中,确实有人期望北京共识完全取代华盛顿共识,中国模式拯救世界。但是,中国模式的衰败让这种期望遭遇了严重挫折,而中共国家又悄然将失败的中国模式上升为中国方案。这相当于专制政治中的官员「带病提拔」。当然,民主政治中也不乏「带病」出任者,因此,为了道德上的可能性,美国的希拉里与特朗普选举竞争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互讦性,但这正是民主制度改革即新民粹主义推动再民主的优良表现。由于这方面的讨论超出本文主题,暂存不论。

 

中国模式衰败之后,针对全球的中国方案本质无他,仍是购买加上控制。而它所欲表明的政治伦理则是「社会制度的中国方案」【注二十七】,至少要弥补中国模式(北京共识)在经济增长经验化方面的「存在定义模糊等缺憾或不足」【注二十八】。在中国方案能够提供设想的全球制度体系之前或曰以自拟的普世价值取代西方世界的普世价值之前,它希望中共国家这个例外能够为世界所接受,「中国应该成为解决方案的一部分,而不是问题的一部分」【注二十九】。然而,不管中国方案在变成现实之前,话语者保持多么谦虚的姿态,以经济强力为基础的购买与控制意图还是掩饰不住的,尽管控制着力点是互联网规则方面【注三十】。

 

四、大虚构:指引全球方向的谎言化常态

 

购买意图更明确也更狭义地集中于经济领域,在这个领域的争取目标是规则权,即「提升中国在新一轮规则重构中的参与权、话语权、影响力」【注三十一】。在杭州召开的二十国峰会显然是一个展示购买力的场合,发展中国家获得峰会史上的最多参会席位,作为主办方的中共国家也宣称「将发展问题置于全球宏观政策框架的突出位置」【注三十二】。而归根到底,中国方案并未在于重商主义发达国家观点里中国抗击反全球化方面【注三十三】,恰在于中美之间的全球规范权力是否转移,尽管美国衰退的全球看法会给中共国家一种责任压力。重要的是,假如美国衰落并非真问题,而中国方案又不能协调出新的利益平衡,世界将变成什么样子?

 

中国方案不受邻国信任,按中共国家的外交政策口径论,日本在杭州峰会提南海问题意在搅局。但它至少说明这个方案可行性受到了质疑,再有,与美国利益关系密切、政治文化不绝对抵触的小国新加坡,甚至比南海主权声索国更不接受中国方案。围绕南海问题的国际仲裁结果之争,新加坡认为「中国精英阶层如今发现自己面临庞杂的规则障碍,他们要跃过这道障碍才能在大国游戏中取得进展」【注三十四】;还有,在规则博弈也即方案的替代性方面,「美国希望世界维持单极化,中国则大力倡导多极化」【注三十五】。新加坡颇具理论性质的反对固然关乎此一小国的核心战略利益,但比照这个国家曾以同文同种身份支持邓小平改革,那么,而今之变恰说明中共国家出现了政治文化危机。同种已不同「文」的新加坡态度不仅预示着中国方案无法争得亚洲地区的关键一票,而且,也预示着台湾与香港的同种已不同「文」的趋势必将壮大。没有什么中国方案,它既无可行性也无可能性!中国方案是战略透支行为。不过,现行体制不认为自己有战略透支行为,即便是体制内的议论也遭到了严厉驳斥,以致被指为「挣着共产党的钱却和党中央唱反调」【注三十六】。其实,战略透支结果不只是表现在对外关系或曰争取全球规则权力上,并且,若能博取规则权,透支也未必是非理性行为,然而,战略透支对内也是十分严重的。它重复了罗马帝国的逻辑,「在罗马帝国的军事扩张中,作为帝国中间力量的农民却变得穷困潦倒」【注三十七】。这个世界霸权(规则)史上的事实对中共国家的影射意义,即便是西方力捧中国模式亦给中国方案指路的学者也有人提到。

 

在这个影射提出近四年后,中国的逆城市化趋势已经出现苗头:不仅依靠农民进城消化房地产库存之短期经济目标无法实现,而且,已经城市化的青年农民他们的孩子教育环境也会类于返贫,「即不如此,家庭(包括孩子的祖父母一代)也要孩子支付更加昂贵的教育成本」【注三十八】。农村社会的普遍福利程度因粮价连续下行而受损害,而「在中央财政困难之际,学者们建议取消普惠型种粮补贴,农村社会对此人心惶惶」【注三十九】。中共国家的内部方案也完全混乱,体制内学者怀疑有否真正改革的情绪也在蔓延【注四十】,尽管中共党魁习近平被奉上「核心」名号。

 

显然,理解中国方案对外战略与对内治理的双重不可行与不可能,需要战略学暨地缘政治学方面的补课,而需要补课者不是假博士滥厕其间的中共国家高级政治层面,尽管他们已有补课机制即政治局集体学习。本文所说的补课对象或者必须自我补充多方面知识者是致力于中国社会转型的人士,如果再小一点范围是我九年前提出的我们阵营的「更核心论」所涉,即是说:我们对付「晚期资本主义合法化问题的中国特征」应选策略之一是「一批有见地的『更核心』知识精英应当选择『用哲学来领导我们文明未来』的学术方式进行公共表达」【注四十一】。网络条件为这种设想提供了可能,也收到了初步成效。

 

结语:反思一院制危机

 

补课的必选有益于理解现实世界重大问题,其如韩国作为亚洲重要民主国家为什么会迭出政治危机,台湾与香港也是民主政治,而小危机亦有之。模型言之,亚洲四个面积小而经济实力强的政治治域只有新加坡尚无政治危机发生。这一重要现象至少说明「四小龙」的一院制政体有问题,尽管我们尚没有能力来指导它们改为两院制。同样,在过来的左翼极权政治中,一院制给了党权独霸可能性与可行性,中国方案无民主因素又袭名义一院制——它的未来可能比韩国今状更乱,它的政治命运可能比前苏联更惨。一院制虽然为韩国等民主政体所采用,但它是社会主义理想的重要源头,尽管英国历史上(也是人类历史上)最著名的平等主义者并不是社会主义者。那些平等主义者当中的「闹得最凶的三百人」【注四十二】在夺命的威胁下,绝大多数忏悔、改过,而「有三个人拒绝这样做,被拖到教堂庭院枪杀了」【注四十三】。他们主张「废弃王权和上议院,由选举产生的下议院享有最高权力」【注四十四】,这无疑是当今中国全国人大、前苏联最高苏维埃的历史伦理资源。英国与后来的美国有幸避免一院制的危机因素,但两者均无法全面否定与压制民粹主义或曰自由主义群众运动。

 

平等派向世界贡献了一院制政治理想,也贡献民粹主义的历史伦理。所以说,今天中共国家极力反民粹(镇压维权)意味着它走向了平等主义理想的反面。它已经自己否定了自己的历史伦理,难道它的未来不会比前苏联更惨吗?还有,它的一院制不可能制约党权,尽管有时可以表现出宪法专政的短暂强势,难道它不是已经塑造了一个自我崩溃的机制吗?

 

注释部分:

 

[一]这是一个标准的网络时代概念,尽管它也需要受到严格检验。参见我的实证政治学论文《前网络时代与「严韦定理」——私人情报学视角下的公民社会(上)》,载于《民主中国》网刊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八日。亦可参见我的网络博客(http://sihoen.blog.163.com)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九日之转载。我(在文中)认为「前网络时代」是「上世纪末至本世纪初那么一个粗略时间段」,以私人情报学学术解析之,「一九九九年与二〇〇〇年,可在时间轴上视为前网络时代与(当今)网络时代的粗条分界线」。

 

[二]「北京共识」作为政治学概念,主要针对新自由主义的「华盛顿共识」。由美国高盛公司资深顾问兼中国清华大学教授雷默(Joshua Cooper Ramo)在二〇〇四年五月八日(当地时间,英国《金融时报》文章)提出的这一概念(The Beijing  Consensus),它的内核特定视角下的中国模式诠释,包括:A.以约定形式让社会承担的试验失败;B.以回归封建集权为主旨的文化本土化;C.对非西方国家的经济吸引。当然,下引文献并非我在此处的表达,此处是我对其表达的本质揭示。参见张才国著《新自由主义意识形态》,第一百七十五至第一百九十五页(第四章第二节<「北京共识」与中国模式>);张著版本:中央编译出版社,二〇〇七。

 

[三]参见纳波利奥尼著《中国道路:一位西方学者眼中的中国模式》(汉译本,孙豫宁译),第八页;孙译版本:中信出版社,二〇一三。

 

[四]参见香港《南华早报》网站二〇一六年十月一日文章《西方是如何误读中国的》(作者:挪威政治学家、牛津大学名誉教授施泰因·林根);新华社《参考消息》报十月四日译介,《西方硬套自身模式误解中国》,第十四版〈海外视角〉。

 

[五]参见香港《动向》杂志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号文章《互联网因素介入高层权斗》(作者:斯彰文)。

 

[六]与[七]参见西班牙埃菲社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北京电(另含[四]二十九日报道、新加坡《联合早报》网站二十九日报道等,记者均未详);同[四]译介报十月三十日,《六中全会成中共历史里程碑》,第一版(无版标)。

 

[八]与[九]参见我的实证政治学案例分析文章《半法治社会的政治人格风险——分析中国时政的简单工具介绍》,载于[一]网刊二〇一二年八月一日。

 

[十]参见人民网·北京频道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六日电《王安顺解释「提头来见」:是笑话,表达治霾决心》(记者未详)。

 

[十一]参见中国新闻网二〇一三年十月十一日电《习近平就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作出重要指示》(记者未详)。该报道的提示说「中国规模性群体事件明显下降。孟建柱: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法预防化解社会矛盾」。此后十八天(当月二十九日),新华网发表周永康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在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四十五周年大会上的讲话》。这一方面说明未被查处前的周永康还是退而不休,继在政法领域发挥巨大影响,从而形成与己名义掌握政法权力的习近平之角力(权斗,「纸牌屋」情形);另一方面,说明在「枫桥经验」的所谓创新过程中,习周二人曾有合作关系。还有,能够看到周永康二〇〇八年讲话在五年的重新发表,有赖于网络条件之便利。它的首发者是党控最大官网之一的新华网(而非直接标以「新华社」)。

 

[十二]参见习近平著《干在实处,走在前列——推进浙江新发展的思考与实践》,第二百七十五至二百七十八页(二〇〇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在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四十周年暨创新「枫桥经验」大会上讲话〉,两段摘要);习著版本:中央党校出版社,二〇〇六。

 

[十三]参见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二日《习近平引用的古典名句(治理篇)》(记者未详)。引商鞅《商君书·画策第十八》语「国皆有法,而无使法必行之法」,出自习著《之江新语》(文集)中〈弘扬法治精神,形成法治风尚〉一篇。

 

[十四]与[十五]参见我的法理学随笔短文《王安石政治惨败于「不懂法」》,载于《参与》网刊二〇一六年十月七日。

 

[十六]与[十七]参见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第七十五页(选自二〇一四年版《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汇编》上册,习二〇一四年一月七日讲话〈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研究室编版本:中央文献出版社,二〇一五。

 

[十八]与[十九]同[十六],第八十八页(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摘要)。

 

[二十]参见博讯网·大陆新闻版块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四日转刊美国之音网站消息《贾敬龙案:媒体促慎用死刑公民吁免死》(记者未详)。

 

[二十一]参见罗斯科·庞德(Roscoe Pound)著《普通法的精神》(汉译本,唐前宏、高雪原、廖湘文译),第三十九页(〈中文第一版译序〉,夏登峻,与正文单另页码);唐高廖译版本:法律出版社,二〇一〇。

 

[二十二]同[二十一],第二十七页(正文)。

 

[二十三]参见戴维·M.奥布赖恩(David M·O’brien)著《风暴眼》(汉译本,胡晓进译),第二〇三页;胡译版本:世纪出版集团·上海人民出版社,二〇一〇。

 

[二十四]同[二十一],第三十五页。

 

[二十五]参见美国《纽约时报》网站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日文章《各州能挽救美国的民主吗?》(作者:赫德里克·史密斯);同[四]译介报八月二十三日,《草根阶层难以挽救美国民主》,第十版〈参考论坛〉。

 

[二十六]参见美国《波士顿环球报》网站二〇一六年八月三日文章《别怪群众》(作者:布朗大学沃森国际问题研究所高级研究员斯蒂芬·金泽);同[四]译介报八月二十二日,《美欧精英误导是世界动荡之源》,第十版《参考论坛》。

 

[二十七]与[二十八]参见中国社会科学网·本网原创版块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一日文章《「社会制度」的中国方案的内涵释义》(作者:扬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徐建飞)。

 

[二十九]参见人民网·时政频道二〇一四年七月十五日北京电《专家谈习近平提「中国方案」:对中国外交提出新要求》(记者:盛卉,实习生:谭洁羽)。

 

[三十]参见腾讯网·时政新闻版块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转刊人民网[微博]文章《「中国方案」向世界发展贡献满满「正能量」》(作者:申亚欣)。

 

[三十一]参见求是网·报刊精选版块二〇一六年八月十六日转刊《解放日报》文章《G20峰会召开在即,「中国方案」为何受关注——权衡研究员在上海市社联理论研讨会上的演讲》(作者:权衡)。

 

[三十二]参见美国之音电台网站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三日报道《G20峰会力图打造中国烙印》(另含日本《每日新闻》二十三日报道《中国担心南海问题成G20焦点》,记者未详);同[四]译介报八月二十四日,《「中国方案」或引领G20贸易突破》,第十六版〈中国大地〉。

 

[三十三]同[四]二〇一六年九月五日报道(另含奥在利《标准报》四日报道等,记者未详);同[四]译介报九月六日,《「中国方案」G20峰会引瞩目》,第十四版〈海外视角〉。

 

[三十四]参见新加坡《海峡时报》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五日文章《大国围绕全球规范展开新的较量》(作者未详,另含美国《国家利益》双月刊网站二〇一六年七月十四日载战略与国际问题研究中心太平洋论坛研究员布赖恩·穆尔文章<中国如何从其耻辱月中恢复>);同[四]译介报七月十八日,《中美将展开「全球规范权」较量》,第十四版〈海外视角〉。

 

[三十五]参见新加坡《联合早报》网站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日报道《新加坡国立大学李光耀公共政策学院教授黄靖:中美正在进行「规则制定竞争」》(记者未详);同[四]译介报七月二十一日,《中美正在进行「全球规划制定」竞争》,第十四版〈海外视角〉。

 

[三十六]参见铁血网·铁血军事版块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三日《驳时殷弘南海「战略透支」论》(作者:捍卫国家祖权,网名)。

 

[三十七]参见威廉·恩道尔(F·W.Engdahl)著《目标中国:华盛顿的「屠龙」战略》(汉译本,戴健、顾秀林、朱宪超译),第二百〇一页;戴顾朱译版本:中国出版集团·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二〇一三。

 

[三十八]与[三十九]参见我的经济评论文章《房地产泡沫钢化与社会不公》,载于香港《争鸣》杂志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号。

 

[四十]参见我的经济评论文章《「第一个一百年」完全没希望》,载于[五]同期。

 

[四十一]参见我的时政分析文章《浅论「晚清资本主义合法化问题」的中国特征》,载于[一]博客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五日。是为间接转载情形,最初发表于张伟国先生主持时期的《议报》网刊总第二百八十八期(二〇〇七年二月)。

 

[四十二]、[四十三]与[四十四]参见丹尼尔·汉南(Daniel Hannan)著《自由的基因:我们现代世界的由来》(汉译本,徐爽译),第一百六十四页;徐译版本: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二〇一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