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切依法,包括雷洋「依法而死」,都是政治的需要。

2016年馬上就要結束了。這一年裏對中國人來說,最震撼的事件莫過於「雷洋案」。12月23日,北京檢方公布了案件的最終結果:北京檢方依法審查認定邢某某等五名涉案警務人員符合玩忽職守罪構成條件,綜合全案認定犯罪情節輕微,依法作出不起訴處理。

這起震驚全國的事件,前後拖拖拉拉近8個月。本來以為中央可以借此整肅日益膨脹、為所欲為的警權,彰顯依法治國的決心和勇氣。誰承想等來的就是三個字:不起訴。社會上大多數民眾的反應和感受就可想而知了。

雷洋事件發生之後,我於今年5月15日、28日和6月18日,在本專欄分別發表了《雷洋事件需要真相,而不是真像》、《雷洋事件最終會出現哪幾種結果?》、《雷洋案還要拖到什麼時候?》等三篇評論,裏面談到雷洋案已經不是一個單純的法律刑事案件,而是上升到政治事件的高度了。當下維穩任務日益艱巨,基層公安幹警更需要鼓勁打氣,當局絕不會因為一個雷洋而挫傷基層幹警的執法積極性,那樣會動搖執政根基。因此公布整個案件真相、適當處理相關責任人,就需要選擇一個適合的時間點。最有可能的時間點,是在六中全會閉幕、年底前那段相對寬鬆的時段。(有興趣的讀者可以搜索之前的文章)

高舉輕放,本在預料之中。但這個結果比我原來最悲觀的預測還要差。關於事件處置的原則、時間點,我都預測準了,但是不起訴還是出乎我的意料之外。我原來估計,最終提交到法庭,把所有證據都擺出來,控辯雙方唇槍舌劍,正好是一次普法教育的大好時機。最後哪怕判輕一點,或者緩刑都可以。但是,我還是判斷錯了。

既然案件上升到了政治的高度,那就跟真相、證據、程序等法律問題無關了。不過,北京檢方的公告也很詭異,暗藏玄機。前面把警方的違法事實比較詳盡地敘述出來,告訴公眾我查了,盡了力了。然後筆鋒一轉,來個犯罪情節輕微不起訴,既有難言之隱,也將背後兩股勢力的博弈展現無疑。公布的時間點選的也很好,平安夜前一天,又是周末,歡樂的氣氛自然會讓這個話題很快煙消雲散。網監部門早已做好了充分準備,所有相關消息都不讓評論,一些不同言論立即刪貼銷號,甚至連雷洋案辯護律師的微博,幾天前就不能更新了。一切做的似乎都是天衣無縫。

在和平年代,警察就是「槍桿子」、「刀把子」的象徵。政治需要警察,政治也惹不起警察。當局在「槍桿子」和民意之間權衡了半天,最後還是選擇了「槍桿子」。這個邏輯其實一點也不奇怪,也是中共執政的寶貴經驗。多年以來,警權一直處於任何運轉的軸心位置,片刻不可或缺。任何涉警問題毫無疑問都是全局性的政治問題。維護和加強黨的領導,依靠的不是普通民眾的支持,而是手裏有「槍桿子」。這樣的處理,雖然可能進一步降低民眾的支持度,但可以確保「槍桿子」滿意。如果反之,並不能增加多少民眾滿意度,卻會大大降低「槍桿子」的支持度。兩害相權取其輕,兩利相權取其重。其實就是這麼個簡單道理,儘管有一些迫不得已和無奈。

據說結果公布後,很多警察群裏異常興奮和激動,很多人發紅包慶祝。這種錯亂實在令人無語。不起訴不代表那幾個警察無罪。他們不規範的執法是平日的惡習積累,讓警民關係更加撕裂,讓犧牲的警察英靈受到玷污。他們的行為是警察隊伍的恥辱。他們代表不了中國警察的整體形象。這個事件帶給他們的應該是警醒,而不應該是慶幸。

當今社會,無論醫生、教師、警察還是媒體人,每個群體都被污名化,都只能在各自的圈子裏抱團取暖,逐漸失去了公正判斷,甚至與正義為敵。這種社會族群的撕裂已經到了勢不兩立的程度。經濟下滑將會伴隨政治上的收緊。官方已經不在乎民間的態度,民間也不在乎官方的想法,整個社會進入了一種你不理我、我不理你的境界。這才是最可怕的。

雷洋是一個體制的寵兒,他從一個農村孩子依靠自身的努力,成為有房有車的城市中產階級,其成長經歷本來是一個很好的勵志案例。但是卻因為一次莫名奇妙的嫖娼而命喪黃泉,從此這個名字成為了人們心中抹不去的陰影,成為了許多中產階層的噩夢。頗具諷刺意味的是,在檢方的公告裏,多次出現了「依法」二字。警察是按照上級部署依法執行公務,抓捕是依法按照程序,批捕是依法,不予起訴也是依法。與此同時,一個人依法死了,他的名字依法是敏感詞,依法不顯示搜索結果,官微依法不許評論,律師的微博依法停止更新,水軍們在依法歌功頌德……一切都是打著依法的旗號。

不過,這一切依法,包括雷洋「依法而死」,都是政治的需要。「雷洋案」只是揭穿了中產階級一直不敢、不想也不願承認的一個冷酷真相而已。沒有選票,民意不值錢。而維穩不僅值錢,還值命。為了幾百萬警察隊伍的穩定,得罪了大多數民眾,最終可以不顧法律與民意徹底倒向維穩,這樣的結果令法制的公信力斷崖式下跌,所謂的「依法治國」也受到了一次徹頭徹尾的挑戰。這樣做的成本,實在是太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