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首选举 三名候选人出线
2017年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选举,是1997年香港主权回归中国以后的第五届特首选举,2017年3月26日由1194名委员组成的选举委员会选出特首,候选人必须获得最少601票才能当选。任期5年的特首7月1日正式宣誓就职。特首选举参选人提名从2017年2月14日开始,至3月1日结束。每名候选人必须获得不少于150名选举委员签署提名。
香港特区政府2014年推动的2017年一人一票选举特首的普选政改方案,因全国人大设定候选人筛选的8/31框架,2015年6月18日在香港立法会被否决。因此,此届特首仍由1200人的选举委员会投票产生,仍被称为小圈子选举。这届选委会中倾向民主派的选委占325席。
此届特首选举截至3月1日提名期结束,共有三位参选人经确认出线入闸,分别是前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前财政司司长曾俊华和退休法官胡国兴。前保安局局长、现任立法会议员、建制派新民党主席叶刘淑仪,因未能取得足够提名,3月1日下午宣布结束选举行动。
此前,2月8日宣布参与“2017香港特首选举民间全民投票”的社民连立法会议员“长毛”梁国雄,因未能争取到预期的约3万8千个公民提名,宣布退出。
在随后展开的竞选期间,多个团体、选委界别,以及传媒筹办不同选举论坛或座谈,邀请三位特首候选人出席,不过,未必人人参与,由各自候选人选择出席。
林郑月娥(Carrie Lam Cheng Yuet-ngor)简历:
1957年5月13日 出生于香港
1980年 获香港大学社会科学学士学位
1980年8月 加入香港政府政务职系,成为政务主任
2000年8月至2003年10日 任社会福利署署长
2003年11月至2004年5月 任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常任秘书长
2004年9月至2006年3月 任香港驻伦敦经济贸易办事处处长
2006年3月 任民政事务局常任秘书长
2006年9月 晋升首长级甲一级政务官
2007年7月 首任发展局局长,问责官员
2012年7月 任政务司司长
2014年 政改三人小组主要官员,代表政府推动2017年特首普选政改方案,占领运动期间曾与学生代表会面
2016年7月 获特区政府颁授大紫荆勋章
2017年1月16日 获准请辞政务司司长,同日宣布参选2017年特首选举
2017年3月1日 共提交580份选委会委员提名,成为正式参选人;未获任何泛民选委提名,获建制派全力支持,为中央政府属意人选
家庭状况:与丈夫林兆波博士育有二个儿子。
主要政纲:
政改: 在8/31框架下营造有力推动政改的社会氛围;不能贸然行事,必须审时度势,凝聚共识,任内尽最大努力
23条立法:是宪制责任,没有明确时间表
房屋: 容许未补地价的居屋业主与社企合作,将房屋单位放租
教育: 搁置小学三年级TSA(全港性系统评估)制度
经济: 向一带一路国家推广香港专业服务及国际航运商事仲裁中心地位
劳福: 无全民退休保障、落实标准工时计划
防贿例: 修订防止贿赂条例第3及第8条范围,适用至特首
曾俊华(John Tsang Chun-wah)简历:
1951年4月21日 出生于香港
1965年 举家移居美国
1973年 获美国麻省理工学院(MIT)建筑学学士
1980年代初 获哈佛大学公共行政硕士学位,结识前特首曾荫权
1982年 回港加入政府,任职贸易署
1987年 任财政司政务助理
1991年 任贸易署助理署长
1995年 任港督彭定康私人秘书
1997年 任香港驻伦敦经济贸易办事处处长
1999年 任香港海关关长
2001年 任规划地政局局长
2002年 任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常任秘书长
2003年 任工商及科技局局长,问责官员
2006年 任特首办主任
2007年7月 任财政司司长
2012年7月 留任财政司司长
2010年 获特区政府颁授大紫荆勋章
2016年12月12日 曾俊华向特首请辞
2017年1月16日 获批请辞财政司司长
2017年1月19日 宣布参选特首
2017年3月1日 共提交165份选委会委员提名,成为正式参选人;多数提名为泛民选委,建制派传不获中央信任
家庭状况:与妻子黄莲华育有一女一子
主要政纲:
政改: 按8/31框架重启政改;如实向中央反映香港各界意见,口头承诺整改咨询不设任何前提条件
23条立法:以白色草案咨询、现易后难的原则,分阶段进行,先处理较少争议问题,口头承诺现届立法会不能进行具体立法工作
房屋: 以为六成人口提供公营房屋为目标,检讨居屋定价
教育: 取消小学三年级、六年级及中学三年级TSA(全港性系统评估)
经济: 开拓一带一路市场,推广人民币作为储备及结算货币
劳福: 以合约工时为基础,非一刀切设立标准工时;推行有经济审查的退保方案
防贿例: 修订防止贿赂条例第3及第8条范围,适用至特首
胡国兴(Woo Kwok-hing)简历:
1946年1月13日 出生于香港
1969年 取得英国大律师资格
1970年 回港后取得香港大律师资格,开始执业
1986至2004年 任香港树仁学院法律及工商学系系主任
1987年 获委任为御用大律师
1992年 获委任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
1993年至2006年 任首届选区分界及选举事务委员会主席,回归后易名为选举管理委员会,负责处理回归前后多场选举
2000年 任高等法院上诉法庭法官,后升任副庭长
2006年至2012年 获委任为首任截取通讯及监察事务专员
2012年 正式退休,其后出任高等法院原讼庭暂委法官
2016年10月27日 宣布参选特首
2017年3月1日 共提交180份选委会委员提名,成为正式参选人,提名人全来自泛民,立场与泛民最接近
家庭状况: 与妻子邓小婷育有两子两女
主要政纲:
政改: 重启政改,将1200人选举委员会变成提名委员会,争取在最短时间内达到由全体选民选出,变相普选
23条立法:如果政改通过,可就23条立法,同时为22条立法,确保“港人治港”不受干预
房屋: 调高居屋折扣,增加土地及房屋供应作为调节
教育: 取消TSA(全港性系统评估)制度,取消特首任大学教监必然制
经济: 配合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各种金融服务、集资融资平台
劳福: 无全民退休保障、落实标准工时计划
防贿例: 修订防止贿赂条例第3及第8条范围,适用至特首
香港特首“选举”提名结束 叶刘淑仪宣布退出
香港行政长官“选举”提名期结束,林郑月娥、曾俊华和胡国兴等 3人获得提名,而未能成功入闸的叶刘淑仪则宣布退出。但叶刘淑仪没有回应,自己是否因不获中央支持,而没能得到足够票数提名。
香港特首选举提名期3月1日下午5时结束,选举主任最后裁定曾俊华、胡国兴和林郑月娥3人的提名有效。其中林郑月娥获得580份有效提名;胡国兴获得的有效提名180份;曾俊华获得165份有效提名。
参选角逐的叶刘淑仪因为未能取得足够的150份提名,在提名截止前数小时宣布结束77天的选举工程。
叶刘淑仪说︰因为我不够提名票,所以我结束我的选举工程。明天会重返立法会,重新恢复作为立法会议员的工作。
叶刘淑仪表示,虽然她不断努力,提名结束前还希望有戏剧性变化,不过自己尽了香港人的责任,争取政治权利。虽然未能成功入闸,但叶刘淑仪认为,香港人应捍卫高度自治,如果继续延续本届政府的作风及路线并非好事,香港需要改变。
是否因不获中央支持而得不到足够提名?叶刘淑仪没有正面回应,她称自己经常向中央转达港人高度自治的诉求。
叶刘淑仪说︰我经常跟中央政府讲,在一国之下,尽量让香港人享有高度自治。
她又指出,她和中联办官员是朋友,双方认识了很多年,但不是从属关系,他们是应基于互相尊重,互相信任的关系,是“你对我好、我便对你好”。
这也是叶刘淑仪第二次参选特首以来,再一次不够提名票入闸。被问到会否在下一届再参选?她回答说, 5年后的事现时讨论太早,要看到时情况及自己的健康才决定。反而她所隶属的新民党未来还要面对包括立法会补选、区议会等选举,这些选举他们都会积极参与。她强调,自己无意加入下届政府。
已确立为香港特首候选人的林郑月娥在提名结束前,再到选举事务处递交提名表格。对于叶刘淑仪指原来提名自己的选委,后来转变提名了林郑月娥。林郑月娥在回应时表示,不知情。
林郑月娥说︰对于叶刘淑仪参加这次特首选举工程的努力不懈,也很用心用力撰写政纲,我表示非常尊重对方。
林郑月娥又表示,希望今届的行政长官选举是一场公平、公正及有竞争性的选举。
另一名特首候选人胡国兴就在社交网站上表示,“我明白选举充斥着各种各样的尔虞我诈、明枪暗箭。我会秉承公开、公正、诚实的原则,尽我的最大努力,寻求市民大众与选委的支持。”
香港退休政治学讲座教授郑宇硕分析,目前还没有提名的不少选委都是传统建制派,相信届时会投票给林郑月娥。而原来支持叶刘淑仪的选委,相信基于政治立场,改投林郑月娥的机率会很高,不排除会令到林郑月娥胜算提高。
郑宇硕说︰估计叶刘淑仪手上的票最多只有20、30票,林郑月娥阵营应该能够顺利接受过来。叶刘淑仪的政治路线是非常保守的,所以支持她的人在政治立场上应该不会投曾俊华和胡国兴。
香港特首提名刚结束,民间一些组织已准备筹办选举论坛。当中由“民主思路”举办的候选人论坛率先在3月4日晚上举行。候选人林郑月娥及胡国兴答应出席,曾俊华就拒绝参与。
另外,由资讯科技界选委筹办的特首选举论坛紧接在3月8日举行,候选人曾俊华及胡国兴已确认出席,另一名候选人林郑月娥则有待回复。而香港七大电子传媒也正筹备合办特首选举论坛。
有关香港特首选举的投票日,将于本月26日在湾仔会展举行。届时由约1200人组成的选举委员会投票产生。
特首选举提名期结束 叶刘票源不足黯然退选
香港行政长官选举提名期结束,林郑月娥、曾俊华和胡国兴获得足够提名,入闸成为正式候选人。而新民党主席叶刘淑仪就未能获得150个选委提名,宣布退出选举。(林国立 报道)
行政长官选举提名期,星期三下午5时结束,新民党主席叶刘淑仪,在截止投名前两个多小时见记者,宣布自己未能取得150个提名入闸,停止竞选工程。她没有透露自己有多少个提名,只表示数目很少,和入闸门槛有一段距离,近日还有流失的情况,星期二就有4票,改为提名林郑月娥。
连续两届特首选举有意参选,但都未能入闸,叶刘淑仪认为与选举制度有关,但不后悔参选。
叶刘淑仪说:我真的觉得是非战之罪,因为是制度问题,只有1200票不够分,作为一个走中间路线,希望做一个开明建制派候选人,是难免在夹缝中争取选票,我是在矛盾和夹缝中争取选票,我希望得到跨界别支持,这样的策略当然是难度高,但我不后悔。
她没有评论,是否中联办介入,令选委有压力所以不提名她,改为支持林郑月娥。但她指出,目前有200多个选委未提名任何人,例如港九区议员的57票,但她相信这些票,最终都会流到林郑月娥手上。
叶刘淑仪说:建制派有200票你不去取,其实这些是不会给我的,我相信最终都会去了林太处,港岛很多区议员和我合作过,很可惜有些连电话都不听,所以这些所谓,未提名的港九区议员和工联会,其实我是没有能力取得,为何我要澄清,因为我不断收到很多市民电邮短讯说,还有200票你不去争取,其实困难是很大。
叶刘淑仪又指,3名入闸的候选人政纲都未完善,会再视乎情况,决定是否支持任何一个候选人,至于自己下届会否再选,她就指要视乎健康和兴趣。
到提名期结束,合共有3名候选人取得足够提名入闸,当中大热门林郑月娥,合共提交580个提名,距离当选门槛601只差21票,曾俊华和胡国兴就在截止前补交提名,分别获得165和180个提名。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谭志源,在立法会回应议员提问,有议员质疑中央干预选举,谭志源表示如果有任何选委认为受到不必要的压力或威迫,可以向廉署举报,而投票阶段是不记名提票,会有足够措施确保选委的投票意向保密。
谭志源说:我们在现场的布置,现场的安保,现场的流程和票箱的设计,投票间的设计,都是会百份之200,确保这个暗票是很暗的,即是说没可能有任何人知道投甚么票,而保障不记名的实质投票权。
谭志源又表示,中央政府有权任命或不任命行政长官选举的当选人,中央官员对于选举有意见,亦可以在合乎法律情况下发表。
香港官员:特首“选举”中央有不任命权
<iframe width=”600″ height=”360″ src=”https://www.youtube.com/embed/BXnnOXv64-Q” frameborder=”0″ allowfullscreen></iframe>
香港特首“选举”在即。在提名期开始前,不少有利于个别参选人的消息传出。其中,林郑月娥被盛传获得中联办支持。甚至有报道指,如其他参选人当选,将不会获得中央任命。3月1日,香港立法会议员就有关议题向政府提出质询。
民主党立法会议员邝俊宇星期三在立法会提出口头质询,不点名指出特首候选人林郑月娥在今年1月与传媒高层会面时,称本次选举最坏的结果是选出一名中央不任命的人,而出现宪政危机,而她则有责任阻止这种情况出现。
邝俊宇表示,有关言论令市民认为是某位候选人向选举委员施压的做法,质疑这番言论会令公众对本次特首选举失去信心。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谭志源回应时表示,行政长官产生办法共涉及三个步骤,包括提名丶选举和任命。当选人须经过中央政府任命,才正式完成整套程序。
谭志源:香港特别行政区,作为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行政区域,行政长官按《基本法》规定,向中央人民政府负责。故此,行政长官须由中央人民政府作出实质任命,以体现国家的主权。
但他说,相信中央政府作任命时会作通盘考虑,而特区政府不会评论个别候选人的言论。他又说,如果有人发表虚假言论达到关键程度则属于非法行为。
公民党立法会议员郭家麒则说,谭志源的言论“正气凛然”,但事实上很多建制派人士都受到中联办的电话压迫。
郭家麒:事实上,有很多建制派的选委在报纸丶报章都讲过,追魂的电话丶胁迫、暗示丶明示,要他们提名某一个现在都已公开的候选人。既然局长觉得那么重要,为令到这个选举公平公正,你是不是应该要主动叫选举事务处丶廉政公署去查一查中联办?查张晓明和他的下属是怎样胁迫这些建制派的选委,一定要提名某一个“阿太”(太太)?
谭志源则说,要当事人向执法部门提供资料执法部门才会作出跟进,因此需要当事人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