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杨佳和我

杨佳死了,我很难过,就象忽然收到了一位幼时玩伴的死讯。但是,杨佳与我何干呢?

网上有人说,“我们都是杨佳”。这句话很值得玩味。“911”那天有人说,“今夜,我们都是美国人”,马英九PK谢长廷那天有人说,“今夜,我们都是台湾人”,孙志刚死于广州收容所后有人说,“我们都是孙志刚”。对于十三亿大陆中国人中的99.9999%来说,我们这辈子注定做不了美国人,也做不了台湾人。当然,也没有人心甘情愿要做另一个孙志刚。难道有人真的愿意、真的敢于做下一个杨佳吗?是要象杨佳那样闯入公署,手起刀落、快意恩仇?还是要象杨佳那样落入法网,遗弃孤母、独自赴死?

先从我自己和我的一位老朋友说起。因为我和他都曾有过一段杨佳式的遭遇,也有过一番杨佳式的心情。

1989年那场风波之后,我和我这位朋友先后入狱。失去自由的第一晚,我被审讯至凌晨。临进监房时,一位看守“干部”将我的钱包、眼镜、皮鞋、腰带没收,用剪刀铰掉我身上所有的拉链和纽扣。然后,他狠狠地踢了我一脚,将我踢翻在地,命令我赤着脚、拎着裤子,到院子里去“学规矩”。我哪里受过这等屈辱,立刻大声抗议,要求“人权”。这时候,审讯过我的一位副处长前来“关照”:“别他妈扯人权了,这是中国。我们有我们的规矩。你以为你是王丹、魏京生?有美国总统关心你?告诉你,你就是死在这里也没人知道你怎么死的,白死!”他这段话深深刺痛了我,直到如今还痛。我想他是个好心人,说的全是真话。我能好好地活到今天,应该谢谢他。

后来,我在“里面”被打过棍子(要自己脱了裤子蹶着屁股挨打),打得屁股黑厚如锅底。也被捆过绳子,捆成一只小鸡状,胳膊半个多月使不上劲、爬不上床去。还被编入“严管班”,在烈日与暴雨之下整日苦练“正步走”达一月之久。这三次体罚几乎都无缘无故,第一次是因为说话声音大,第二次是因为某个“干部”的威严(有人告密说我藐视他),第三次是因为对第二次处罚不服气。至于被武警砸枪托子、被法警拳击、被狱医掌掴,那些小型暴力太微不足道,就不值一提了。

但是,从入狱的第二天起,我就再也没提过有关“人权“的抗议。我已经领教了:做一个有人权的中国人,好难,在警察手里找人权,休想。在我的祖国,象我这样一个普普通通的囚犯,又不认识美国总统,“人权”那玩意,真是太可笑了。

我曾亲眼见到一个人犯“被病死”。此人是个“山犯子”(即农村来的穷犯人),先被警察打、再被号霸打,几番痛殴,又几天捱饿,于是生病,病得不轻。狱医过来,啪啪两个耳光,这是“规矩”。“山犯子”不懂,因为怕打,立刻就招认是“装病”。如是者三。然后昏迷,抬出送医,终于不治。我还亲眼见过一个保外就医却没去治病的犯人被捆绑示众,他所犯监规是“欺骗政府、欺骗干部”,但他“狡辩”说不是存心欺骗,是家里没钱治病,于是五花大绑,直捆到口吐白沫,没了气息,人工呼吸。此人当天被再度放出保外就医,是死是活我就不知道了。

我记忆最深的警察,是看守所里一名外表斯文的中年狱警。此人非常了得,每逢他值班,人人胆战心兢,惶惶不可终日。他会先喝上几杯,然后威风凛凛地走进看守所的长廊,向两边监舍的犯人们发出各种奇怪的号令。“妈那个B,一号、九号静坐,其他各号,全体趴下,二十个俯卧撑!”或者:“妈那个B,全体倒竖!”他很少亲手打人,但经常要让犯人们互打,而且必须打出花样来,以资娱乐。比如,他会命令:“你们两个,蝴蝶采花!”被点中的两个人就左右开弓、互打耳光。还有什么“包饺子”、“烧排骨”、“送入八宝山”之类的群殴节目,至少有十多种吧。我记得他还有一个恶劣的爱好。有一阵子我被调到了女号对面的监房,常听到此人向年轻女犯训话。那时候我年轻、经历浅薄,当完学生再当老师,连脏话都还不大会说。我从没听到过世上还有那么下流的语言,直到今天,这位狱警曾经公开说出的下流话,我仍然不堪下笔复述。这么多年了,我一直不能忘记这位警察,因为在我的心里,他就是我国狱警的形象代表。他曾经让我对“人”这种动物差点失去了信心:我真是想不通,一个人怎么能那样子对待另一个人呢?我知道,包括我在内的犯人们之所以必须服从他那些奇怪的命令,是因为害怕“死在里面也没人知道是怎么死的”。我现在还后怕,我真要死掉了,得让我的亲人们受多少罪,他们要到哪里给我“维权”去?难道要去美国、去联合国,邀请他们来“干涉我国内政”不成?

出狱后,我曾经给两位“党和国家领导人”写过私信,其中之一还是最高领导人。我没敢写什么出格的话,只是告诉他们我国的监狱里有些很出格的事情。当然,我没有得到任何回音,不知道我国领导人是否收到了我的信。却把我的家人又吓得够呛,以为我攻击专政机关又该坐牢了。不提了。

再说说我那位朋友的故事,他比我又要惨痛得多。在入狱之前,他曾多次当面痛骂某位职务不低的政保警官,逞一时口舌之快,却差点儿为此丢了性命。他被捕时竟然由一队端冲锋枪的特警去执行,据说是上级有命令:此人有武器,反抗可击毙。入狱后他被长期枷戴刑具,拖着一串60斤重的脚镣子。他脾气暴躁,大呼小叫,天天抗议,又被改成上“床铐”。“床铐”是一副长木板,将人的四肢用手铐或钢筋锁于木板上,屁股下有一小洞供排泄用,吃喝拉撒挠痒痒均得有人伺候。他大怒,干脆就学甘地搞绝食,饿得头昏眼花,直到奄奄一息,脉膊摸不到了,离死已经不远。送到医院打了几天点滴,捡回命来,再回监狱,又被上了“床铐”,于是又绝食。警官和狱医就闯入囚室,拿了一根修汽车用的铁撬棍:“狗日的你今天吃不吃?不吃就用这根铁棍把你的嘴撬开,给你灌滚热的稀饭!”我可怜的朋友,他这才知道了我国警察的厉害。落到了他们手里,是只能规规矩矩,不可乱说乱动的。还能怎么办,他也就服了。他告诉我,他那时确实想死,觉得受如此欺凌,象狗一般活着,不如一死了之。好在大难不死,出狱后,我这位朋友成了一名成功的企业家,挣下了一笔不小的家产。

我自认是个与人为善、待人以宽的人。但我得老实承认,我曾经非常讨厌警察、尤其是狱警。当然,警察里面有好人,狱警里面也难免没有极个别好人。我也碰到过几个通情达理的好警察,在我最孤独无助的时候,曾经给予我莫大的恩惠。但我总觉得好警察不象是警察,倒象是混入警察队伍的异类。最近几年,我又特别讨厌城管。城管与我前世无怨、今世无仇,但我目睹过几次城管“执法”,气愤不过、看不下去。警察好歹是在他那一亩二分地里打人,城管居然跑到大街上公开打人,这TMD也太“伤害中国人民的感情”了。我写过一篇文章,题目就叫“令人厌恶的中国城管”。我想,有些时候,我真的有一点象杨佳。

我那位朋友比我更极端。每当我俩酒酣耳热,忆及当年往事,他都会做出一副怒目圆睁咬牙切齿状:“老子要剥他们的皮、抽他们的筋!”他就是这样的人,图一时嘴巴快活,什么混帐话都敢说。但由此可见,他比我更象杨佳。当获悉杨佳杀警的大新闻,我曾和朋友有过一通电话。他说:“假如是在十多年前,假如我得了癌症,我会拉上一车炸药,把XX公安局炸了。”闻听此语,我真庆幸他十多年前没有得癌症,要不然,那会是个什么场面、什么下场?

我,或者我的老朋友,我们有可能做杨佳吗?我想不会,肯定不会。只是这辈子有个心结解不开,有一些伤痛,无处诉说,有一些正义,没法申张。所以我从心底里怜惜杨佳。我能想象得到,他曾经感受到了何等的屈辱、何等的无助,大概和我当年一样。若非受过奇耻大辱,他不会杀得那么无情、那么狠心。

但我必须说,杨佳的反应也太暴烈、太出格、太过头、太极端了。如果杨佳是我的朋友,我一定会劝他说:被那些王八蛋打过的又不止你一个,老弟,该干啥干啥,忍了吧。

二、“我们”与“他们”

杨佳可能是2008年里最受国人关注的中国人。我敢说,一打政治局委员与一打奥运会冠军加在一起,也比不上他更有名。人们了解他的行迹、追踪他的故事、传播他的“名言”、关心他的生死。比关心“党和国家领导人”多得多,就象关心自己的亲戚和朋友一样。因为他太普通了,他普通得只能属于“我们”自己人。设身处地,我们每一个无官无职的中国人,都有可能忽然面临那样一种处境:某一天,某一地,碰到一群穿制服的,不容分说,将你痛打一顿。你能怎么办?要到哪里去、去找谁,能痛痛快快“给个说法”?你有那功夫、有那能耐吗?

杨佳事件撕破了一道纱帘,让我们看到了自己在警察面前的无权、无助。那本来是天天上演的老剧目,因为杨佳事件被定格了。他使官民对垒的态势明朗化,将社会分裂的真相大白于天下。他把中国社会划分成了泾渭分明的两群人:“我们”——平民百姓,“他们”——官僚机构及其打手。因此,杨佳成了一个符号、一个象征,我们不是杨佳,但杨佳代表“我们”。重要的已经不是事件,而是事件背后的族群认同、社会分裂。更重要的,是我们在看待这一事件时所遵循的“意义系统”。“我们”认可了这样一个对抗模式:“他们”VS“我们”,“我们”甚至认可了这样一种正义模式:“他们”欺负“我们”,“我们”就报复“他们”,哪怕使用最极端的暴力。

因为杨佳代表“我们”,所以,人们甚至不愿意承认他是个罪大恶极的杀人犯。人们不仅想要为他脱罪,甚至把他视为英雄、大侠。而在另一方,有六名被杨佳杀死的警察,只因为这六人属于“他们”,所以,他们以及他们的父母、妻子、儿女,几乎得不到任何来自“我们”阵营——平民百姓——的同情。在网上,同情杨佳的文字比同情被杀警察的文字要多出一万倍也不止。难道他们通通该死,或者死不足惜?难道他们当中就没有一个是好人?显然,在围绕这一事件的社会氛围中,族群已经超越了个体,“他们”那个族群的劣迹连累了“他们”的六名成员,而“我们”也陷入了族群的偏执而不可自拔,忘记了“我们”的“英雄”其实不过是一个杀人犯,更忘记了“他们”中那六个被“英雄”剥夺了生命的个体,其实从来没有欺凌过我们这位“英雄”,若去掉了他们的警察身份,也和杨佳一样,是六个普通人。如果杨佳杀死的是六个与他素不相识的路人,比如六个工人或六个学生,还有人会称他是英雄、大侠吗?还有人会为他能否免死而揪心如焚吗?

让我们再多看几个故事吧,我们将会看到一个更加清晰的荒诞社会的轮廓。最近这些年,在“我们”与“他们”之间,已经发生了许多意味深长的事件。

有一个女孩,在网上号召三八节那天给环卫工人送水喝,响应者甚众。那天,她们跑到大街上,遇到了警察,递上一瓶水,又遇到了城管,也递上一瓶水。结果,把照片上了网,却招来铺天盖地的辱骂。最后,竟连这女孩子的男朋友也要和她断绝关系。很显然,她的“错误”不是送水,是不该去公开向“我们”的仇人——“他们”——示好。如今这年月,竟敢在光天化日之下与警察和城管套近乎,还敢放到网上去,这不是明摆着承认自己是汪精卫吗?

某地,有两人在路上打架,某地,有小汽车撞伤了路人,某地,有中年男子猥亵幼女。在任何一个国家,即使已经建成了“和谐社会”,这类的事情总归不会绝迹,也实在不足为奇。忽然,当打架者之一声称自己是某某局里的公务员,当开车的女子声称自己有个舅舅当公安局长,当猥亵幼女的男人声称自己是“北京派来的高干”。这事情立刻就变味了。事件变得越来越扑朔迷离,其“意义系统”则越来越鲜明透彻。声称自己有官在身或与某官员沾亲带故,这是什么含义呢?无非是要证明自己一向就有欺负平民百姓的特权,而平民百姓却不应该在官员面前自己保护自己的人权。如果是在监狱、派出所、收容所、信访站里,中国的事情确实一向如此,只是万不该把这层歹毒的意思在大庭广众之下直接表达出来。于是,“我们”平民愤怒了,“他们”官员理亏了。一场某人与某人之间的遭遇战,就这样变成了“我们”与“他们”的阵地战。这场战斗在大街上,或者在网络上,随处可见。

曾记否,在湖北襄樊、四川大竹、浙江瑞安、贵州翁安,遥远的四地竟然发生了同一个版本的群众暴力,人物、剧情,甚至台词、道具都是一模一样的。有一名年轻的女子忽然死去,她是个打工妹、或女教师、或女学生,平民百姓之女,也就是说,她属于“我们”的阵营。公安介入调查,匆匆结案,家属要求复查,遭到拒绝。“他们”以反派形象出场了。此时,坊间、或网上传出了可怕的消息:这女子死得不明不白,实乃天下奇冤,她是被某局长、某书记或某太子奸杀(或虐奸而杀)的。于是,民愤汹涌,万人汇聚,烧楼砸车,武警弹压。有个县级政府甚至一度被群众攻陷了。每当出了这样的事情,我国的有关当局总会说,有谣言,要抓谣言。是的,鬼都知道,当然有谣言。一本到处套用的剧本,岂能无谣言?但问题的症结在于:谣言之所以有人相信、有人传播,就因为那些谣言是针对“他们”的,而“他们”数十年来的劣迹所塑造的恶劣形象,与那些谣言正相吻合。不是吗?假如有人造了另一个谣言,说某书记(或某某长、某太子)经常出门做好事,见了病人就送医、见了乞丐就送钱、见了老人就让座、被人打了还不还手,这谣言可有人信、有人传吗?连说谎成性的中宣部怕都不敢传吧?

在一个黑暗的社会里,才会有杨佳那样的“讨说法”者。在一个分裂的社会里,才会有杨佳这样的“英雄”。杨佳已死,“我们”与“他们”之间的荒诞故事还在继续。这样的日子,何时是个头呢?

2008-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