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多位省部级官员接连落马,中纪委的权势再受瞩目,加上中纪委近日下令资助县级纪委扩权扩编,令地方纪委官员欢呼「春天来了」,一扫三年前被降级的颓风。但是,中纪委反贪背后的权斗性质、凌驾于司法的体制、罔顾司法人权的办桉手法,实在无法赢得掌声,反而令人担心中国法治的冬天还要延续下去。
扩权扩编 满足权斗需要
司法腐败是内地民怨载道的主因之一,也导致每年数十万人涌入北京「告御状」。司法不独立、党大于法,是司法腐败的根源,但中共当局本末倒置,让原本只应执行党纪党规的纪委变成最高执法部门,享有超过司法机构的执法权,犹如明朝的东厂、西厂,结果纪委官员滥权滥法,湖南省郴州市前市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曾锦春被称为「第一贪纪委书记」,只是揭开纪检系统腐败冰山之一角。
内地在2006、2007年的地方党委换届选举中厉行「减副」,即减少党委副书记的人数,其中,纪委书记一般不再兼任党委副书记,变相将纪委降级,这也被视为中央加强约束滥权滥法的纪委的一个举措。
但不到三年,纪委的权势再度膨胀,中纪委近日连发九号、十号文件,下令加强县级纪委的地位和装备,包括增加人员编制、纪委书记在党委常委中排位在前,新配备的汽车、电脑、摄录机、相机和录音笔等,由中央财政补助50%至80%,其馀由省级财政负担。地方纪委官员更进一步要求恢复纪委书记兼任党委副书记,改变近年纪委被「虚化」的状况。
中纪委将深圳市长许宗衡拉下马,外界相信主因不是许宗衡涉贪,而是在利益分配问题上得罪了权贵,「深圳的小科长后面都可能有北京的大后台」。纪委此时扩权扩编,与其说是反贪的需要,不如说是中共十八大之前权斗的需要。纪委无论如何强大,都解决不了无官不贪的问题,反而令中国司法独立、以法治国的目标更加飘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