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人民自决权”是绝对多数中国人的痛脚。他们对此最敏感、最想要避谈。你既然立意要协助中国的民主化,热议“人民自决权”,不是给自己设置障碍吗?
答:“人民自决权”乃是中国民主化的起点和根据。正因为中国人较少理解这一点,反而避之如避饿虎,我的热议“人民自决权”,如果有点成绩,那我的献身中国民运就有意义了。
问:提出“人民自决权”就是鼓吹“民族自决”,就是鼓励少数民族分离建国,这是企图分裂中国,是13亿中国人所不允许的。况且,这与中国的民主化完全无关。在推动中国的民主化场合议论“人民自决权”,不但跑题.而且不合时宜。
答:联合国的两个人权公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在它们的头条首款这样了开宗明义地订出人权的逻辑根据和逻辑起点:
“所有人民都有自决权。他们凭这种权利自由决定他们的政治地位,并
自由谋求他们的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发展。”
既然民主运动就是要追求民主,追求人民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并进而确保人民的经济权利、社会权利以及文化权利,可见,人民之所以有权发动一场民主运动,正是由于他们拥有“人民自决权”。因此,“人民自决权”不但是人权的逻辑根据和逻辑起点,它还是“民主运动”的根据和起点呢。
因此,中国民主运动没有非常注重“人民自决权”已经有点脱线,怎么可以反而避谈、害怕起“人民自决权”呢?
问:你没有触及“民族自决权”。很多人说,这两个人权公约在头条首款所用的“人民”,其英文原文是“peoples”,是指“民族”,因此,你所使用的“人民自决权”是个错误的译法。
答:这两个人权公约讲的主题是“人权”、而非“族权”,其条文中多处提到“人人有权”如何如何,因此,把这里的“peoples”译为“人民”是合适的。这里的“人民”涵义较广,它包含“民族”,但是并不仅仅限于“民族”。事实上,中文也是联合国的合法语言之一,而这两个人权公约也有联合国自己推出的中文版本。其内使用的正是“人民”、而非“民族”(nations)这个语词。可见,那种主张“自决权”只有“民族”才拥有的说法,是不正确的。
问:民族拥有自决权,我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一个民族以外的人民真的也拥有自决权吗?比如,上海人民如何拥有自决权呢?
答:根据两个人权公约,上海人民拥有自决权,“他们凭这种权利自由决定他们的政治地位,并自由谋求他们的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发展。”也就是说,上海人民要在自己的家园当家作主,他们有权决定如何选举公仆,如何治理上海,……,如何自由谋求他们的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发展。这里有不少面向被中共所强行代劳,但是,上海人民拥有自决权,因此,他们有权发动一场民主运动,以便掌握自己的命运,自由地追求福祉。
问:所有这些内政方面的要求,我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人们一般不把它们称为自决权。我要知道的是:上海人民也象西藏人或维吾尔人那样、享有通过公民投票自决分离建国的自决权吗?
答:上海是上海人的上海,上海之所以属于中国,是因为上海人愿意上海属于中国。万一万一(纯假设!),上海以外的所有中国人就是要联合起来、刻薄对待上海人。请问:上海人怎办?──根据两个人权公约,上海人拥有自决权,“他们凭这种权利自由决定他们的政治地位”,因此,他们无需继续受苦,无需坐以待毙,如果他们发现,分离建国是他们的唯一出路,他们当然可以采用公民投票的方式自决分离建国。
这里的说法,当然也适用于重庆人民和香港人民等。
问:上海人民怎么可以说走就走?
答:他们当然不能说走就走。根据既有契约(如果有的话)的核算,他们该收的可收,该还的要还。但是,他们之拥有分离建国的自决权却是千真万确的。
问:中国民主化会不会引发各个民族的自决分离?
答:我只能这样回答:看来可能出走的民族大抵只有维吾尔人、西藏人以及蒙古人。其他的民族应该不会有什么出走的问题吧。
问:这三个民族一旦出走,中国岂不是要丢掉大半江山?
答:中国不会丢掉任何江山,因为,土地属于人,而非相反。这三个民族所“带走”的土地,原本就并不属于中国。中国不可能丢失原本就不属于自己的土地。
问:这不就意味着民主导致分裂吗?
答:即使专制也并不意味着中国可以永远统治他们。而且,在专制统治下,由于人权不受尊重,这三个民族的反抗会越来越厉害,加以,人权高于主权的理念越来越会被国际社会所接受,人们对这三个民族追求解放的支援会越来越多。专制的统一铁定是个痛苦的统一。而最后的分裂是一定会到来的。到来时,其分裂也铁定会是痛苦的分裂。分离后他们大抵就会成为充满敌意的恶邻。
相反,民主化的好处是民族问题可以得到好的结局。民主化加上对于这三个民族的理解和尊重,很有可能让他们大大地放心,从而不兴分离建国的念头。这样的统一乃是好的统一,带来的是和谐和快乐。即使由于种种原因而最后导致分离,由于少数民族确实得到尊重,即使分离,也是好的分离、快乐的分离,分离后他们铁定是个友善的邻邦。
问:民主运动在当前这个时刻亲近维吾尔人和藏人的运动,有很大的机会会被13亿中国人民看成汉奸,适当吗?
答:亲近维吾尔人和藏人的解放运动,首先,可以把这两个运动招呼过来,从不同的面向向专政者施压进攻,强化进步运动的力量,是很有意思的。在与这两个运动接触时,民运不宜把不分裂(统一)当做前提,应该把基础建立在尊重他们的自决权这个普适原则上面,然后如实适度地表明希望他们考虑在中国民主化的情况下,留在中国国境之内共同打拼,并且提出他们可能会接受的、建立联邦或者邦联的构想,允许他们日后的自由分离权。
很多中国人有着大中国主义,不但会伤害民运的这个文明举动,而且会让民族解放的进行步履维艰。因此,民运要小心从事:不是鼓吹少数民族分离,而是尊重少数民族的自决分离权,鼓吹中国汉人在这个基础上文明对待他们,让他们看到不分裂的希望, 也让他们理解,尊重人民自决权,有可能带来统一,而且带来的将是好的统一;即使带来分裂,也是好的分裂。
问:这样的说法有力吗?
答:不管会不会有力,这是一条非走不可的道路。中国的前途,其基础在于自身的文明化。而这么办,民运就在为中国的文明化铺路。我想,随着中国民主化进程的推展,中国人民的民主素质也会得到不断的锻炼和提升,民族解放和尊重人民自决权等文明理念的最终被接受,我想、也有其必然性吧!
民主运动人士和维吾尔人及藏人运动的接触,成为这两个运动人士津津乐道的大事、好事。这一再让人们对于民族和解、民族合作的美好前途抱有越来越大的信心和期望。
问:请你下个结语,如何?
答:民运有需要拥抱“人民自决权”,有需要向民众启蒙,让越来越多的中国汉人,认识到它的必要性,让各个民族运动水乳交融地和民运在一起奋战,争权民主,争权民族解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