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天地者,万物之逆旅也;光阴者,百代之过客也。然天地之间,有至大之正气,充塞于乾坤。其所系者,道义、人心、公理也。古往今来,能秉此正气,仗义执言者,如皓月当空,其光辉虽历经千载而未尝稍减。

当下有一奇女子,名曰张展,虽身陷囹圄,而志弥坚,其事迹足可动天地,泣鬼神,故作此文以颂之。

​斯女张展,生于当世,胸怀大志,志在匡扶正义。其学法律之精深,非徒以律条为圭臬,更以公道为尺度。其为文也,不尚雕琢,唯务直言,故其言出,可破迷雾,可涤尘埃。然世之昏昧者,不容其声,畏之如虎,恨之如鲠在喉,总欲除之而后快。于是罗织罪名,构陷于斯。然则其心之坚,岂可以刑狱之桎梏而挫之?故其身陷囹圄,竟以绝食抗之。非徒以躯体之孱弱,抗暴力之强悍,实则以灵魂之高洁,藐视强权之鄙陋。

孟子曰:“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吾观张展,其行为与此无异。彼之绝食,非为苟且偷生,实为捍卫真理。此等气节,何异于文天祥之“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其所为者,虽非沙场之血战,然其精神之壮烈,实有过之而无不及也。

​走出牢笼后,未尝稍改其志。虽穷困潦倒,然志气不坠。彼以社交媒体为阵地,以文字为刀剑,继续为民发声,为公道呐喊,所揭示者,皆为世人不察之情;所鞭挞者,皆为世间固有之不公。然其仗义执言之举,再次触犯当局,再次幽于缧绁。嗟乎!有司此等行径,与秦桧之陷害岳飞,何其相似尔?

​吾尝思之,两千年前,太史公司马迁,因仗义执言,遭宫刑之辱。然其受辱之后,发愤著书,作《史记》百三十篇,为后世留下了不朽之篇章。夫司马迁之身虽残,然其心之正,其志之高,万世不朽。今观张展,有昔日太史公之遗风——展为太史公之渭南老乡,亦因仗义执言而身陷囹圄。此非历史之重演,乃是精神之传承。彼所承者,非血脉之亲,乃是道义之重。彼等皆以个人之苦难,书写时代之悲歌;以个人之牺牲,换取社会之进步。

​余又思及古之英雄,有替父从军之花木兰,有巾帼英雄之姽婳将军。彼等皆非以男儿之身,却能行男儿之壮举。彼之柔弱,非为娇媚,乃是刚毅之内核;彼之坚韧,非为固执,乃是信仰之磐石。今观张展,其行事亦有花木兰之风,姽婳将军之骨。彼非戎马驰骋,然其所历之场,亦为险峻,所御之敌,亦为强权。其所持者,非刀剑之利,乃正义之锋;其所披者,非金甲之坚,乃良知之护。彼之身姿,在法庭之上,虽显孤单,然其身后,乃亿万百姓之期待,乃公道人心之力量。

张展信仰基督,深谙主之教诲:爱人如己,为义受难,为民鼓呼,非为世俗之名利,实乃遵从圣言,以爱心承托苦难,以行动践行公义。虽身陷囹圄,然心与主同在,此乃其力量之源泉,亦是其不屈之根基也。

图为,因为参与“厦门聚会”遭逮捕的法律学者许志永和人权律师丁家喜,关押在山东临沭县看守所。

​嗟夫!孤舟何曾独行,江海自有同航。奇女子张展道不孤也。想那许志永、丁家喜诸公,皆“新公民运动”之倡导者,高举法治之旗,力求公义。彼等非为一己之私,乃为万民之福祉。其言也谆谆,其行也昭昭,然终不为时局所容,亦同蹈囹圄之厄。

陈云飞

维权人士郭飞雄(本名杨茂东)再失联

又有郭飞熊、陈云飞者,仗义执言,数次系狱,然其志不改,其行不止。此数子者,虽处境各异,而其心一也,其志同也。彼等皆为公义而求索,为光明而奋斗。彼等遭遇,非个案之悲,乃时代之痛。然其精神,如暗夜之星,相互辉映,照亮前路。他们以血肉之躯,筑起一道不朽之长城。此等精神,非可度量,非可言说,唯有以身体之,以心悟之。

走笔至此,余意未尽,兹填一首不羁平仄律韵之古风新诗,献与张展及以上诸公。

 

七律·颂义人

巾帼丹心映狱窗,仗剑执笔慨而慷。

志永家喜同忧乐,飞熊云飞共沧桑。

世间公道多磨难,天道无言自流长。

主目垂怜寻路者,荆棘丛中沐荣光。

 

又作一首不羁平仄律韵之古风新词,专颂张展。

 

西江月•颂张展

 

笔底春秋浩荡,

胸中日月分明。

孤忠岂惧世人评,

青史自写真性。

 

铁壁虽囚玉体,

难锁心中光明。

巾帼独向逆风行,

不惧魍魉奸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