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织覆盖全国律师事务所
去年三月,为了配合《律师法》六月实施,中央组织部、司法部党组赶紧发佈一份「党建通知」,「力争在一年左右的时间内,实现律师事务所建在哪里,党组织就覆盖到哪里,党的工作就开展到哪里」。一年过后,效果显着:至今全国一万四千多家律师事务所,已有八成建立了单独或联合党支部,较去年同期激增超过四成,至於在两千七百多家没有党员的律师事务所,也全部派驻了中共指导员或联络员,圆满实现党组织、党工作全面覆盖的目标。
在任何文明社会,包括香港和台湾在内,很难想像一个六十年来一直无照经营的组织(「公盟」至少还有营业执照,但中共什么也没有),竟可如此明目张胆,单向渗透和盘踞全国律师事务所,还强调自己会发挥对一切敏感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政治保障指导作用,指点律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本质属性」,「确保律师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所谓正确的政治方向,正是中共的「三个至上」: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逻辑上,「至上」只得一个,如有三个,何来至上?当党与人民、宪法的利益不一致时,如何处理?张志新当年反对中共发动那场辱杀人民、颠覆宪法的文革,竟被割断声带后处决。时至今日,胡海峰与纳米比亚丑闻、贾庆林与远华案,真相都亟待查明,但谁敢深入调查?由此可见,党才是唯一的至尊无上!
司法部领导说:律师事务所的党支部是「战斗堡垒」,党员律师是「先锋模范」。这就奇怪了。律师不是军警,不是判官,不是黑帮,只可依法为当事人辩护,听候裁决。究竟司法部要他们跟谁决战?然后,又突然声称所追求的只不过是「党支部内部和谐、所内和谐、行业和谐、社会和谐」。既要战斗,又要和谐,唯一合理解释,恐怕是波尔布特集中营内的「和谐」、银行抢匪劫持人质时的「和谐」!
中共害怕公民社会的成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条早已明确规定:「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没有提到什么战斗、和谐。黎雄兵、江天勇、唐吉田、温海波、王永航、许志永等维权律师,依法守护社会公义,但中共还要折腾他们。需知道,法院已有党的「政法委」长期坐阵,本可直接判他们的当事人全部败诉。全国媒体已被党的中宣部严密监控,确保残酷真相不得外泄。但中共竟然还不心足,怕得要开除、抄家或关押这些可敬的律师,怕得要定期在每年五月全面考核和筛选全国律师!
泄密阴霾更挥之不散。外商、台商或港商聘请任何一家内地律师事务所处理诉讼或商务谈判,会提供不少资讯,例如招标底价、谈判底线、矿产评估等,信赖他们严守机密。如今,「战斗堡垒」常驻全国律师事务所,可以随时查阅档案,向党组织汇报其内容、时间、对象和用途,当事人不得而知。在党组织面前,律师保密义务形同具文,当事人与律师的信赖关系随之崩解,后果不堪设想。
毕竟,中国政治与法治改革的努力方向,不是乞求党做什么,或者盼望开明派得势,或者提出党内民主、党主立宪之类与虎谋皮的建议,重点在於公民社会的成长:公民不只是消费者,已开始体认人性尊严,重视言论自由,开展理性讨论,伸张维权理念,全民自我训导,逐步复兴文化,催生宪政秩序。中共所害怕的、希望根除的,正是这种发展趋势,以及将这股民间力量化为行动的维权律师。这是中国的关键时刻,也是中共的关键时刻。
二○○九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