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界举刀断指,砍开了上海钓鱼执法的黑幕,被称颂为血性汉子,成为媒体宠儿。此时,我更关心故事中的一个反派人物,被孙中界的光明磊落映衬得猥琐不堪的“钩子”陈雄杰,如今他和他的同行们躲到哪里去了呢?孙中界的律师郝劲松认为“钓鱼执法”涉嫌“有组织黑恶势力犯罪”,那么这些人应该承担什么样的罪责?

陈雄杰作为“钩子”的身份,得到浦东新区政府组织的联合调查组的确认。“钩子”的工作就是演戏,在面对调查组的时候,他仍在撒谎,说自己只干过这一单,但调查组很快发现其它执法活动的案卷中,他以“乘客”身份作证非法营运的笔录赫然在目。对此,我一点也不感到奇怪,因为他们是被政府执法部门训练出来的撒谎者。

《南都周刊》的资深记者谢海涛曾经对“钩子”进行过深入的调查,发现他们有组织有纪律,层级分明,训练有素,被黑车司机普遍认为是黑社会。“钩子”们自己也不否认,有一个老“钩子”对谢海涛说,“做钩子的都不是好人,就是合法抢钱”。

显然,“钩子”群体具备黑社会的特性。但是,他们和通常的黑社会有一个根本的区别:世界上无论势力多么雄壮的黑社会,一般都知道自己干的是非法营生。而上海的“钩子”,撒谎欺人,栽赃构陷,却知道自己是在“合法抢钱”。当一个人认为抢钱可以合法的时候,不知道他和他的受害者怎样看待国家的法律?

更可怕的是,他们其实是政府部门的雇员。请注意,并非执法部门中的某些“蛀虫”,让他们为虎作伥,而是作为一种执法手段得到国家公权力机构的承认和推广。有些贪官也雇人干坏事,但这些人知道他是在违法乱纪,自己也是帮凶,一旦事情败露,也要受到惩罚。或者像重庆打黑行动所揭露的那样,有些官员成为黑社会的保护伞。黑社会成员干坏事的时候,知道自己有一个后台,但一般也都知道这个后台见不得阳光。“钩子”不一样,执法部门告诉他们,他们不仅没有违法,而且是在执法。他们并非为个别执法人员工作,而是为法律和执法部门工作,甚至可以说,他们是在为这个国家工作。在去年“钩子”陈素军被刺杀的事件中,官方认可他们的身份是“协查人员”;在今年的张晖被构陷事件中,他们被交通执法大队的官员称为“一部分有正义感的社会人士”。

从记者调查看,“钩子”们倒没有为“正义感”陶醉,而是深知自己的工作为人不耻,更知道自己整天都在欺骗良善,“有时披着白布,有时吊着盐水,有时装成夫妻吵架,有时挺着大肚子”,骗取人的同情心,但又不仅仅像乞丐那样要点钱,而是污蔑陷害,给人造成巨大的精神和财产损失。但是他们知道,这是法律所允许的,甚至是执法所需要的,不如此无法打击猖狂的黑车。因此,对他们治罪,就像给被国家征去杀人的士兵治罪一样,存在着伦理上的困境。

“钩子”多为社会边缘人群,有的甚至衣食无着,被执法部门利用,从人变成鱼钩,充当执法部门“合法抢钱”的工具。其中有些人成为“钩头”,过上了好日子,但多数人冲锋陷阵,只得到报酬中的“小头”。他们成为黑车司机必欲除之而后快的仇人,有的遭到袭击,有的家人被绑架,有的自己性命难保。无论从个人幸福、人性良知还是社会秩序来说,他们都是被损害的一群。

假如“有组织黑恶势力犯罪”得以成立,“钩子”们无疑也应该承担罪责。但是,作为受执法部门雇佣的“协查人员”,他们也应该起诉雇主,控告其不仅没有为他们提供基本的劳动保障,而且直接带领他们走上了犯罪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