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零八宪章》发布一周年征文


在当今世界上,没有哪个词语能够像“民主”这个词语这样受到如此广泛的滥用。例如,中共就一直宣称自己信奉民主,过去它提出过“新民主主义”,后来又提出过“人民民主专政”和“民主集中制”,现在又提出了“社会主义民主”和“党内民主”,甚至在一首歌颂中共的歌里还写道“实现民主好处多”。然而这些辞藻与我们所理解的民主几乎没有任何共同之处,也与民主这个概念的真正含义相去甚远。所以在追求民主的过程中,厘清民主这个概念的的基本含义就显得十分必要。那么到底什么是民主呢?相当多的人也许会这样回答:民主就是指人民当家作主。应当说这句话没有全对,但也没有全错,它之所以没有全对,是因为民主这个概念的内涵远比这种描述更为深刻和丰富;它之所以没有全错,是因为这种描述揭示了民主这个概念最直接的内涵。这种描述虽然简单,但它却被当今社会大多数人所认同,甚至连中共也从来没有反对这种意义上的民主,我们这些长期追求民主的民运人士自然也不会反对这种意义上的民主,因此这种对民主的最直接的描述应当是我们和普通人甚至当局之间的一个共识,我们可以在此基础上来厘清民主这个概念的真正含义。

我们知道,民主这个观念来自西方文化。但是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一直也有朴素的民主思想。早在四千多年前,中国人就有了天下为公的观念,因此我们看到了尧舜禹们实行的禅让制度。儒家学说中也有大量的民本主义思想,例如孟子就曾说:“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这种天下为公的观念和民本主义思想与现代民主理论并不冲突,在现代民主理论看来,人民也只有人民才是国家的唯一主人,任何个人和组织都无权将国家的政权长期据为己有,不管是谁要获得国家的政权,必须基于人民的普遍同意,必须实现人民的意志,如果违背了人民的意志,人民就有权推翻他们的统治。但是在中国历史上,这种天下为公的观念和民本主义思想并没有得到很好的实践,在尧舜禹时代之后,中国社会就出现了家天下的统治,统治者逐渐将国家的一切视为自己的私产,“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因此除了少数比较贤明的君王,大多数统治者都会漠视人民的希望和要求,都会牺牲人民的利益和幸福来满足自己的私欲和享受。尤其是从秦朝开始,中国的专制统治越来越强大,专制制度也越来越完善,人民完全失去了主人的身份而变成了受统治者压制和奴役的臣民甚至奴隶。直到今天,人民在获得“解放”之后也并没有完全成为国家的主人,虽然宪法规定公民享有诸多民主权利,但人民却从来没有真正享受到这些权利,许多像我们一样勇敢天真的公民企图争取和得到这些权利,其结果却是遭受被镇压的命运。所以,不管是家天下,还是党天下,它们在本质上都是与人民对立的专制统治,它们都与民主的理念格格不入,它们都违背了人民的意志。几千年来中国人民从来没有成为这个国家的主人,这是中国人民的巨大悲哀,也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症结所在。

中国社会一直缺乏民主,中国人民一直不能当家作主,中国传统文化对此要负很大责任。中国传统文化太强调德治,它将国家的命运和人民的福祉完全寄托在统治者的道德修养上面,并对统治者提出了许多道德期盼和道德约束,但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这种道德期盼和道德约束往往是不可靠的。中国传统文化一直希望圣人来治理天下,但现实中的统治者却不可能是永远伟大、光荣、正确的圣人,他们也跟常人一样会有私心、会犯错误,面对这种情况,中国传统文化却缺少相应的制度约束,这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大缺失。因此尽管中国文化中一直有天下为公的观念和民本主义思想,但却从来没有落实这种思想观念的具体制度。直到今天我们还看到,中国各级政府官员常常宣称自己是为人民服务的公仆,但我们却没有看到当局为此制定过任何的制度,连官员定期申报财产这么简单的制度都拖到现在还未实行。所以,要使人民成为国家的主人,我们不能仅仅停留在口头上,我们应当设计并安排出相应的制度。

在这方面西方文化走到了我们的前头,他们在很早的时候就创立了很多民主的政治制度,现代民主制度的许多原则和内容在二千多年前的希腊就已经出现了,并且经过千百年来的发展和完善,一种成熟的现代民主制度已经在西方国家普遍得到确立,而且正在世界各国推广和普及。中国文化向来具有包容性和融合能力,在国门早已打开的今天,我们不能对这些先进的文化熟视无睹,我们应当加以接纳和消化。中国的现代化不可能还是历代王朝兴衰的重演,中华民族要想继续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必须痛下决心向西方学习,必须在我们的文化中注入新鲜的血液,必须建立民主的社会制度。如果统治者还继续贪恋专制制度的各种好处而不愿进行变革,那么作为国家的主人,人民就应当自觉起来完成这样的社会变革,让中国社会未来的命运真正掌握在人民的手中,让人民的意志得到真正的实现,让人民的福祉得到可靠的保证。

在我们看来,要实现人民当家作主,首先要保证人民有权选择统治者,这一点对人民的福祉至关重要,也是民主的重要内容。人民当家作主,并不意味着人民直接来管理国家,管理国家需要专门的知识和能力,人民只需要选择那些有专门的知识和能力并能代表自己的意志的人来管理国家就行了。那么人民如何来选择统治者呢?我们认为最好的办法就是实行自由、公开的选举。在中国历史上,人民从来没有选举过统治者,政权的更替主要表现为流血的暴力夺权方式,每一次朝代更替甚至每一次权力交接都充满了谎言、阴谋和暴力。这种暴力夺权的后果十分严重,它不仅会导致社会动荡,而且会让人民蒙受巨大的灾难,每一次暴力夺权都会使中国社会出现全面的倒退,因此从秦朝到汉朝,再到唐朝、宋朝、明朝、清朝,中国的社会总是毁坏了再重建,发展了又遭破坏,历时两千多年中国的社会并没有实现真正的进步。所以我们很反对这种暴力夺权的政权更替方式,不管这种方式是以多么崇高的理由或多么堂皇的借口。时代进步到今天,我们不能容许这样的灾难再度发生,我们不能容许中国的历史再度陷于这种恶性循环之中,我们必须选择一种更加理性、更加文明、更加有智慧也更加代表人民意志的政治制度来保证政权的和平转移。通过参考世界各国的政治制度,我们认为自由公开的选举制度最能代表人民的意志,也最能保证社会的和平稳定,这种制度正是现代民主制度最重要的部分。

在现代社会里,如果一个国家没有公开自由的选举,我们就可以判定它不是一个民主国家,这个国家的统治者也没有政治上的合法性。中共已经执政六十年了,但它从来没有搞过公开自由的选举,它仍然抱着“打天下的就应当坐天下”的陈旧思维,缺少现代意义上的政治合法性。即使六十年前人民拥护它打败了国民党,但这并不意味着六十年之后人民仍然会继续拥护它。因此中共要想继续领导这个国家,就必须重塑自己的政治合法性,就必须通过公开自由的选举来得到人民的认同和授权。

然而,一场真正自由、公开的选举实行起来也是很复杂的,让人民来投票是容易的,但要确保这场选举是一场真正公正的选举则是很困难的,这还需要若干制度性保证。例如为了保证选举的公正,就应当允许不同政治势力的存在,如果只是一种政治势力参与选举,这样的选举肯定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民主选举,这样的选举只是政治上的作秀,难以得到人民的认同。因此要实行公开自由的选举,就必须实行多党制,让人民在各个党派之间进行选择。中共几十年来也搞过一些选举,但由于中国是一个一党制国家,因此人民实际上并没有选择的机会。在这样的选举制度下,即使执政者以百分之百的高票当选,这也没有任何意义。

近年来,中共在推行差额选举制度,目前它又在强调党内民主,这比以前有所进步,但离真正的公开自由选举还差得很远,真正的公开自由选举离不开多党制。需要说明的是,中国现在的多党合作制并不是多党制,因为那些民主党派并没有自己独立的党格,与其说它们是一些政党,还不如说它们是中共的外围组织,因为它们都在自己的党章里明确表示要接受中共的领导。另外,为了保障选举的公正,各种政治势力或政党还应当进行充分的自由辩论,让人民能够分清真理和真相,让人民能够做出正确的选择,这就要求实现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如果某种政治势力不能自由发表言论,不能自由发表自己的政治主张,而它的对手却控制着所有的新闻媒体,那么这样的选举就不是一场公正的选举。同时为了保证权力的交接能平稳进行,在竞选过程中,所有参与竞选的政治势力都不能诉诸武力,因为武力胁迫下的同意很可能就强奸了民意,这就要求军队、警察等国家机器必须严守中立,而不能为任何一个政治势力所利用。所以军队、警察必须实现“国家化”,他们不能参与国内政治斗争。军队、警察本来就是国家的公器,它们应当为国家、人民负责和服务,而不应当成为某个个人或政党的利用工具,它们应当明白,是人民而不是某个政党在供养这些军队和警察。最后,这种公开自由的选举必须在不太长的时间内定期举行,根据世界各国的经验,两次选举的间隔一般在五年左右,间隔太长的话,执政者可能就会为了自己的私欲而违背民意。

在我们看来,要使人民成为国家的主人,还必须让统治者或者政府受到人民的监督和制约,不能让他们在执政期间为所欲为。就统治者和政府而言,他们总是希望自己的权力越大越好,他们总想控制社会的方方面面,总想让人民对他们感到恐惧并屈服于他们的统治,因此他们从本能上就会追求无限的权力,他们很容易走向专制。自秦以降的二千多年来,中国的专制制度越来越完善,中国的专制统治越来越强大,这就使得整个社会的自由空间则越来越狭小,人民的力量也越来越弱小,人民的苦难也越来越深重了。因此一个强大的统治者或者一个拥有无限权力的政府对人民来说并不是好事,在这样一个强大的统治者或者一个拥有无限权力的政府的统治下,人民根本就不可能当家作主。

因此,为了确保人民当家作主,为了确保人民的福祉不受到侵犯,我们必须限制统治者或政府的权力,我们必须把权力这只老虎关进笼子里。在当今世界的民主国家里,政府的权力是非常有限的,人民随时都在提防政府扩张自己的权力,随时都在提防政府可能会侵害自己的自由和福祉。在这样的国家里,统治者或政府想乱用一分钱都是不可能的,他们想做任何事情都必须得到人民的代表的同意。但是在我们中国,统治者或政府却可以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根本就无需征得人民的同意,他们可以以举国之力举办一次盛大的奥运会,也可以将几千亿美元用来购买美国的国债,在做出这些决定时他们从来没有征求过人民的意见。邓小平曾经说过类似这样的话:权力集中有很大的好处,我们可以很容易做大的事情。但是邓小平忘了,具有绝对权力的毛泽东,很轻易地把他本人下放到江西去改造,很轻易地夺去了国家主席的生命,很轻易地让这个民族蒙受了十年浩劫的巨大灾难。事实上,在那些民主国家里,政府的权力虽然受到制约,但他们仍然可以做大的事情,他们在各方面所取得的成就一点也不逊于邓小平们的事业。在权力受到制约的民主国家里,统治者或政府只能干好事,想干一件坏事都很难,而在权力不受制约的国家里,统治者或政府却既可以干好事,也可以干坏事。因此为了人民的利益,为了国家民族的未来,我们不能再放任统治者或政府为所欲为了,我们必须对他们的权力进行制约和控制。

由于人性中有恶的动机,任何一个人或一个政党在得到权力以后,他们都有可能会为了自己的私欲而违背人民的意志,因此我们必须对权力本身进行制约,我们不能让某个人或某个政党获得绝对的、不受控制的权力。中共长期以来实行所谓的“民主集中制”,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民主是假,集中是真,其结果就是让某些人具有了不受制约的绝对权力,这样的绝对权力如果落在有道德的人手中,可能还能给人民带来一些好处,但如果落在品行恶劣的人手中就可能会带来严重的灾难。政治学原理告诉我们,绝对的权力会导致绝对的腐败,“文化大革命”的十年浩劫,当今中国社会的普遍腐败,都表明绝对的权力会给一个民族造成多么严重的损害。“八九”之后,中共开始重视自身的腐败问题,要求各级官员要廉洁自律,但二十年来日益严重的腐败事实表明,这种道德上的制约是多么地虚弱无力,有识之士早就指出,要解决腐败问题必须从制度方面着手。因此我们应当建立一套制约权力的制度安排,使执政者受到这种制度安排的约束。参考世界各国的政治制度,我们认为“三权分立”的制度能够较好地制约权力、克服腐败。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的制度已在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得到卓有成效的实践,中共不应当顽固地拒绝。同时为了有效地监督和制约政府的权力,新闻媒体也必须具有独立的自由报道权力,它们不能成天为政府歌功颂德,而应当对社会问题予以足够的关注,必须对政府的失误进行及时的披露。在许多成熟的民主国家里,新闻媒体的监督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它被称为“第四权力”,是制约政府或统治者的一个十分有效的途径。

当然,对政府或统治者最强有力的制约和控制来自离不开人民,这就要求人民具有各项基本的自由和权利。这些基本的自由和权利主要包括:信仰自由、言论自由、结社自由和集会自由。信仰自由是指人民有权决定自己信仰什么样的价值理念,他可以相信无神论,也可以相信有神论,他可以相信社会主义,也可以相信自由民主主义,他可以成为一个基督徒,也可以成为一个法轮功修炼者,他选择什么样的信仰完全是他自己的自由,政府对此无权干涉,政府无权将一种价值理念强加在人民的头上。任何一种价值理念,不管它自认为多么正确和先进,不管它自认为对社会和人民有多么重要,人民都有权自己决定相信它或是拒绝它。

言论自由是指人民有权自由发表言论,他可以公开批评政府,也可以公开宣传自己的政治主张,只要他的言论没有对他人或政府构成毁谤,只要他的言论没有宣扬暴力、色情或明显违背人类基本道德的主张,政府就无权进行干涉和压制。结社自由是指人民可以为了保障自己的权利或利益不受侵犯而联合起来组建各种社会组织,他们可以依赖这样的组织与政府进行交涉和谈判,以免政府对他们的权利或利益进行过度的侵犯。

在当今中国,农民作为一个最大的社会阶层却没有能够代表自己意愿的农会存在,这是一种很不正常的现象,也难怪农民的权利或利益一直受到政府最严重的侵犯。这些社会组织是一些独立的组织,而不应当是政府的外围群众组织,一旦它依附于政府并成为政府的外围组织,就像中国现在的工会那样,它就再也不会自觉保护人民的权利或利益。集会自由是指人民可以走上街头或广场表达自己的各种愿望,迫使政府解决一些严重的社会问题。长期以来,当局一直将公民的集会示威行为看成是“社会动乱”,但在西方民主国家,这却被看成是一种正常的社会现象,是人民表达自己意志和愿望的重要方式。只要社会的法治秩序没有受到破坏,人民的集会示威就是正当的行为,政府就无权对之进行镇压。所有这些权利都是人民作为国家的主人本应拥有的权利,任何政府都无权予以剥夺和限制。一个政府如果对人民的这些权利进行剥夺和限制,这样的政府就肯定不是一个民主的政府,即使它在宪法中写进了这些权利,但人民如果不能在事实上予以履行,它就难以摆脱专制政府的恶名。

所以,“人民当家作主”说起来是很容易的,但要变成现实却是很复杂的,这需要我们建立若干制度性保证,这需要我们在社会生活中确立自由公开的选举制度、多党竞选制度、军队、警察的国家化、新闻自由、三权分立制度以及公民的信仰、言论、集会、结社的各项权利的完全实现,没有这些具体的制度性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就会沦为空谈和谎言。因此,真正的民主绝不只是在口头上承诺“人民当家作主”,真正的民主离不开公民自由民主权利的确立,离不开对政府权力的制约和限制,真正的民主就是《零八宪章》所昭示的宪政民主。显然当今中国社会距此目标还相当遥远,中国的民主之路上还布满荆棘和陷阱,所以我们每一个有志于追求民主理想的人从现在起就要大力宣传《零八宪章》的精神并尽快推动《零八宪章》在中国社会中结出硕果,这样才能实现从根本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2010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