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编译局副局长俞可平在最近一期《学习时报》 上撰文指出,要严格依照国家的法律和党的法规来规范中共党组织和党员的行为。评论界人士指出,不可把中共的党章凌驾于国家的法律之上。

最近,关于中国在意识形态上开倒车的议论在海外媒体不胫而走。在这个背景下,主张共产党要接受法律的制约,而不是强调共产党至高无上的权威,也许不是所有中共党员都会引为同调。美国约克学院教授周泽浩表示,对于俞可平文章可能的背景尚有待进一步观察:“这个文章跟内部的背景永远是说不清楚的。 那时候‘四人帮’里面的 姚文元写了《海瑞罢官》,姚文元的这个《海瑞罢官》当然有毛泽东这个大背景在后面,是不是?那时候还有人在《光明日报》上面跟姚文元辩论,以为是纯学术观点,举个例子就是说这个《海瑞罢官》也好;民主是好东西也好, 这个国家宪法要依也好,到底这个背景怎么样?我看比它表面所说的东西要有意,就是说这个俞可平写的东西是谁授意的?是不是,这个大背景是怎么样?想达到什么样的目的?是不是。他直接针对的对象是什么样?这个情况现在国内的政局扑朔迷离,在‘两会’的背景下,大家在下一届领导的选择的过程中,各方面的党内不同的势力、不同的呼声都有他们的表达方法,那就是他们的发言人。那么俞可平也可能是党内的某种倾向的一种代表。我觉得俞可平提出问题来的话, 确实、可能他未必能够代表所有的党内的所谓呼声, 也不存在这样一个所谓的一致的意见。”

周泽浩表示,俞可平的这篇文章,从某个角度来说,应该说不是一篇左倾的东西:“事情本身来说,有人认为国家法律尊严要得到维护遵守,这是个好现象。有人居然把这个东西说出来,这个看来还不是一种左倾的表达方法,我觉得从中共的这样一个政体来看的话, 这种表达方法还是一种进步,中共有一个立了法,不依法这样一个传统。”

俞可平的文章最大的看点之一是,他将“法”界定为两类:“一类是国家的法律,首先是国家的宪法;另一类是党的规章制度,首先是党章”。北京忆通律师事务所的刘亚军律师表示,共产党员应当遵守法律,但是共产党的党章不可凌驾于法律之上:“我觉得他这种提法本身它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应该说,从法律这个层面上来讲,它应该有积极意义的。那就是说党作为一个组织来讲,它的活动应该是纳入宪法,因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至于他后面说的这个可以按照党章,那党章是党员内部的一个规定, 我都想党章也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或者说党章更不能凌驾于宪法之上。就是说一切在宪法的统一规范下,所有的政党。 因为现在中国不光是共产党,它还有民主党派,各民主党派它有它的纲领、也有它的党章,和宪法都是不能冲突的。”

周泽浩教授表示,中国的宪法规定了“四个坚持”,这是把党凌驾于宪法之上;另外,俞可平似乎认为国家的法律和党的法规没有冲突,这并不符合事实:“另外一个问题就是说它本身宪法的话呢,它有‘四个坚持’在里面。就是说坚持共产党的领导的话,没有什么意义。你等于说把党法凌驾于宪法之上,党一直是凌驾于法。党执法、党监督法,党宣示、党解释法律,叫党员来遵守宪法,这个东西是个自相矛盾的问题。那么还有一个就是说,俞可平说要遵守党法,那么他的意思是说党法是根据宪法是没有冲突的,这是不对的。如果他说党员又要遵守国家法律宪法;又要遵守党法。如果党法跟宪法有冲突的话怎么办?”

刘亚军律师表示,中国要实现依法治国还有漫长的路要走:“应该说是一个艰巨的过程。因为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统治,人们根深蒂固的从这个文化传统上,或者说从现行的这些规范上、体制上真正贯彻依法治国这个纲领,我的理解是需要几代人的努力。法律的贯彻它不是一撮而就的。《物权法》颁布了,大家都按照《物权法》去保护个人财产了吗?它是需要一个很漫长的一个过程。当然作为法律人来讲,我们是在积极推进这个过程。当然现在从民众角度来讲,法律意识也在不断提高。很多事情现在可能群众的法律意识要高过某些行政机关,甚至司法机关。”

周泽浩教授说,刘晓波等人起草的旨在促进中国民主化进程的《零八宪章》比中国现行宪法更为切实可行:“这个《零八宪章》无非就是看出这个问题来。它不是说从根本上推翻这个宪法,它是说这个宪法本身有些漏洞,这个宪法本身就有问题在里面。我们先把这个宪法慢慢地改进一下,这样的话我们这个执行才有意义。那么俞可平如果他在它宪法本身他没有动手术这个前提下就一味地说大家要遵守宪法, 这个意义呢就不大。我觉得他们《零八宪章》这个做法的话比较确实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