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关于“无产阶级领导”
关于中国革命的领导力量的问题,毛泽东认为,由于中国资产阶级“在经济上和政治上的软弱性”,7 因此不可能担任起领导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任务,这个任务历史地落到了无产阶级的肩上。“中国革命如果没有无产阶级的领导,就必然不能胜利。”8
所谓“无产阶级领导”
毛的这一论断在理论与实践上都经不起推敲。我们知道,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是同一种生产方式即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或者说是工业社会大生产的产物。这是常识。没有资产阶级也就没有无产阶级。资产阶级力量的弱小决定了无产阶级的力量也是弱小的。既然资产阶级软弱,无产阶级就更软弱、更不成熟;既然资产阶级不能领导民主革命,无产阶级就更不可能领导民主革命,这才符合逻辑。因为,资产阶级是资本主义这个生产方式的创立者和支撑者,是资本主义生产力的代表。无产阶级虽然是这个生产方式的基本力量,但不是决定的力量;虽然是这一生产力的基本要素,但不是这一生产力的代表。过去总是说,无产阶级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试问:这个生产力指的是什么生产力?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是共存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内的两个阶级,他们所代表的生产力因而也是共同的,都是这个生产方式所要求的生产力(这里的生产方式与生产力都是一个动态概念),只是资产阶级是这一生产力的当然代表,或者说,它更全面地代表着这一生产方式所要求的生产力;这是因为,工业化大生产的每个环节乃至整个过程都是由资产阶级所主导、所承担的,也因此,他们在经验、能力、知识、文化以及对生产方式的推进等方面要优于无产阶级,资产阶级民主革命也势必由这个阶级中的优秀分子以及反映这个阶级进步要求的先进分子所领航。这是符合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历史事实的。
能否认为,无产阶级所代表的先进生产力,是超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生产力,就是说,它们所代表的生产力是比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更先进的生产力。但是,这种生产力只有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已无法容纳生产力发展的情况下才能出现。由于那时中国的资本主义还相当落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何时才成为生产力发展的障碍还是一个遥远的未知数。说中国无产阶级是这种还是很遥远的谁也都说不清的生产力的代表,这比天方夜谭还让人不可捉摸。因此,这一假设应当排除。就按毛的说法,中国革命是无产阶级领导的,开始也试图以大城市为基地,但无法坚持下去。为什么?无产阶级力量弱小,在城市缺乏基础,只好退到农村,革命才坚持了下来。但这个坚持下来的革命能否实现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目标呢?能否反映资产阶级在经济、政治和文化等方面的诉求呢?在资本主义没有充分发展的条件下,无论是资产阶级或无产阶级,其中任何一个阶级的力量和意志都不可能主导这个革命。后来的事实是,在整个革命过程中,农民阶级成了这个革命的主要参加者和基本动力,如同毛泽东所说的,“中国的革命实质上是农民革命”,“农民的力量,是中国革命的主要力量”。因此,这个革命就必然会打上农民阶级的烙印,成为反映农民阶级经济、政治和文化诉求的革命。革命成功之后也只能以农民的意识塑造这个国家。所以,1949年的革命,既不是资产阶级领导,也不是无产阶级领导,这恐怕比较接近真理。其革命成果,既不属于资产阶级(革命之后不久,这个阶级的资本就被剥夺了),也不属于无产阶级(革命之后的三十几年里,他们是企业的雇佣劳动者,领取很低的工资维持生活;八十年代以来,他们纷纷下岗,被抛向社会的边缘。这个“领导阶级”,什么时候“领导”过国家?)。农民阶级呢,他们得到了什么?他们在土改中一度分得了土地,可转身就成了合作社集体所有的了。1958年的公社化运动中,他们进入了毛泽东指引的“共产主义天堂”,属于个人所有的只有一只碗和一双筷子了。共产党的革命本来向农民承诺“耕者有其田”,农民才愿意为这个革命卖命;可是直到今天,土地仍是集体所有,农民的土地问题依然未着,他们的权利根基依然系在政府的手中。所以,这个特殊的革命是值得研究的。
所谓“阶级领导”
所谓“阶级领导”的概念也值得讨论。一个阶级怎么去领导革命呢?还不是由一些先进分子组织政党,有了党再去发动群众,推动革命。所以,所谓无产阶级领导实际上是党在那里领导,只是借用了无产阶级的名义而已。这是毛泽东所承认的,他说:“离开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任何革命都不能成功。”虽然大家都认为,共产党是无产阶级的政党,但这个政党的领导人之间的认识有时存在着很大的差别,在某些重大问题上甚至存在两种相反的意见。比如,1929—1930年红四军中的“朱毛之争”,朱德要实行民主集中制,毛泽东要实行集权制。比如1949年中共革命胜利之后,刘少奇提出要“巩固新民主主义秩序”,毛泽东则要立即向社会主义过渡。哪种意见反映了无产阶级的愿望呢?后来,毛的意见成了全党的行动纲领,是不是因为毛的意见符合了无产阶级的愿望?再如,人民公社建立后农业生产力遭到了严重的破坏,饥荒迅速蔓延,人口大量死亡,党内不少人主张改变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毛泽东以走资本主义道路为理由加以反对。至于在全国范围内搞文化大革命,毛在党内更为孤立,对国家的破坏也更为严重。但他却是无产阶级司令部的最高统帅。到现在我们还没有一个方法,能鉴别出不同意见中哪种意见是符合于无产阶级的愿望,从而可以排除那种不符合无产阶级愿望的意见。因此,当党内领导人之间发生意见分歧时只能听从那个最有权威的领导人的意见。所谓“无产阶级领导”,大概就是这么回事。这在党内缺乏民主制度的条件下尤为典型。所谓“阶级领导”,宣传上很有用,可在实际生活中却是虚无,到哪里去找“阶级领导”,所见到的是某些人或某个人的领导。他们声称只有自己是代表无产阶级的,别的人都不是。可是,结果怎么样呢!
所谓“领导”
进一步的思考我们还发现,“领导”与“民主”是两种对立的思想意识。在民主制度下没见过哪个党派可以自封为某个阶级甚至是人民群众的领导。你是不是领导、能不能执政,要由选民们投票来决定的。在民主制度下,任何党派、团体与个人,不管你的信仰、财产、教育与反映哪个阶级的诉求,在选民面前都是平等的。没有领导与被领导之分。预设“领导”(所谓“领导阶级”、“领导党”)并强迫民众服从,这本身就是专制。声称某个阶级、某个党是最先进的阶级与政党,天然的应当享有领导的资格,如果你持有异议而不衷心拥护,就是反革命。这是现代专制主义逻辑。半个多世纪来我们就生活在这种政治霸权主义的氛围之中。
毛泽东在中共第七次代表大会上所作的《论联合政府》的报告中,对这个联合政府中的领导者有以下表述:中国革命胜利后,“建立一个以全国绝对大多数人民为基础而在工人阶级领导之下的统一战线的民主联盟的国家制度,我们把这样的国家制度称之为新民主主义的国家制度。”9 这个表述中有几个要点,核心是“工人阶级领导之下”。我们已经分析,预设领导是专制主义的霸道。联合政府是可以的,但政府中的各成员彼此是平等的,不应当有一个驾于各联合者成员之上的领导者,大家要在他的领导之下;若如此,这个联合政府不就成了“一家政府”!由于“工人阶级领导”的实际体现就是“党的领导”,因此,承认了“工人阶级领导”等于承认了这个政府是党领导下的政府,结果政府成了党的政府。这一点,到了1949年6月,毛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中有了更明白的表述:“总结我们的经验,集中到一点,就是工人阶级(经过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毛泽东终于点明了共产党在这个国家中的核心地位。当时,新中国尚未建立,毛就作了明白的预告,可知即将诞生的国家是实行一党专政,而不是实行民主宪政。中共尚未执政,毛就“总结经验”了;没有执政实践,何来经验可谈?只能说明“一党专政”是毛早已打定的主意。由此可见,新民主主义其实是新专制主义。
“无产阶级领导”而不是“资产阶级领导”作为新旧两种民主革命的重大区别,在长达半个多世纪的岁月中得到国人的普遍认可,谁也不会觉得其中会有什么问题的。但是,事情就怕进行比较。民主革命早已在世界上许多国家中发生,在那里,革命之后建立了民主制度。在民主制度下,主权在民,政府民选,各党平等,凭借选民的选票上台执政;而不是预定由一个先进的阶级经过它的政党来领导(控制)国家政权。在民主制度下,一切公民,不分阶级、民族、出身、性别、财产多寡、宗教信仰,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人享有平等的权利;而不是将国民分为不同的等级:有的是天然的领导者,有的是必须接受领导者领导的被领导者,有的是这个政权的基础,有的是这个政权的边缘分子,有的是人民,有的是人民的敌人。在民主制度下,依法立国,依法执政,各政府机关、各党派社团以及任何个人,必须在法律下工作和生活,违法者均应受到法律的追究;而不允许有特殊的党派和个人享有超越法律的特权,甚至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无端地废置国法,祸国殃民。在民主制度下,三权分立,互相制衡;而不是一党独揽大权,实行极权统治。如此等等。试问,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以及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成功之后建立了符合民主制原则的现代民主制度吗?革命奋斗了二十多年,死去了很多的人,结果建立了一个专制极权国家。可见,作为新民主主义的核心要点的“无产阶级领导”是很值得检讨的。中国人缺乏民主知识,更缺乏民主经验,因而难以发觉毛的新民主主义中潜在着的一些反民主的思想基因。
背离民主精神的“国体”、“政体”论
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特别论述了“国体”与“政体”的问题。他说,这个问题“从前清末年起,闹了几十年还没有闹清楚”。看来是个难题了。在评论毛的“国体”、“政体”论之前我们先了解“国体”与“政体”两个概念的含义与相互之间的关系。
人类社会至今有两类国体:一谓“君主国”,一谓“民主国”。君主国是人类各民族都普遍经历过的国体形态,民主国则是近代以来才出现的国体形态,它发端于西欧,然后逐渐发展到世界各国。所谓“国体”,是国家权力的属性问题。君主国的国家权力属于君主,而且是在其家族内传承的。在君主国中,有绝对君主国,有等级君主国,情况有所不同。在二十世纪又出现了不少君主国的变种。这类国家虽打出了“共和国”、“民主国”的旗号,但不过是君主国的遮羞布而已。民主国的国家权力属于人民,即主权在民。主权在民最基本的要求是政府民选,此外还有议员民选,确保公民批评政府的权利,确保公民各项私人权利,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所谓“政体”,是保障国体属性的组织形式问题。它也有两类:一谓“专制政体”,一谓“立宪政体”。一见而知,它们是与国体相对应的。君主国通常实行专制政体,“君主专制”因而成了一个词组。由于君主个人在秉性、文化和道德上的差别,其专制情况各有不同,有开明的君主专制,有暴虐的君主专制。民主国所实行的是“立宪政体”。有一类政体,称君主立宪,保留君主的外壳(荣誉),但已失去左右国家的实权;内阁首相成了国家权力的中心,权力遵法律而行。此类国家以英国为代表。实行民主,不能轻信执政者的一纸宣言,必须制定实行民主的宪法,即必须立宪。执政者上台执政首先要向公众宣誓效忠宪法,按照宪法的规定行使其权力,政府的各类权力均受宪法和法律的约束。即现在我们所说的“依法行政”。这方面美国作出了榜样,堪称立宪典范。不立宪、或有了宪法而不行宪,光称我这个党是代表人民的,民主是靠不住的。
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是怎样论述“国体”、“政体”的呢?
毛说,所谓“国体”,“就是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10 毛对“国体”的这个界定似乎没有明确回答“君主国”还是“民主国”的问题。但只要对“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一语略加体会便知道,在这类国家中不同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是不平等的。1949年之后建立的国家就是这样的国家(虽然它称为“人民共和国”)。在这个国家中,有领导阶级与被领导阶级,有特权阶级与平民阶级,有城市市民阶级与农村农民阶级,特别是有专政阶级与被专政阶级,而且,被专政阶级的人数,在每次政治运动中都有急剧的增加。谁是领导阶级呢?是工人阶级。这纯粹是名义上的领导阶级。建国以来的事实是,他们除了在各类工厂里埋头劳动、遵纪守法外,实在说不上他们对这个国家领导了什么。列宁有一句大实话,说无产阶级专政是通过他们的先锋队——共产党来实现的(见“论工会、目前局势及托洛斯基的错误”)。毛泽东更将他归结为一个“公式”(见“论人民民主专政”)。而党的领导,毛泽东又将它简约为毛个人领导,实质是个人专制。结果呢?这类国家乃是披了一件新装的“君主国”。毛对国体的界定只说了一句话,没有详说,因为不好详说。
所谓“政体”,毛说:“那是指的政权构成的形式问题,指的一定的社会阶级取何种形式去组织那反对敌人保护自己的政权机关。”11 可将毛的“政体”论归结为保护自己、反对敌人的政权机关。这个政权机关有两个对象,一个是主体:执政者自己,是保护对象;一个是客体:敌人,是反对对象。主体明确,客体——敌人,不明确,什么样的人是敌人呢?按毛的政体定义之逻辑,反对政权机关的人和组织就是敌人。以中共的执政史,这个判断成立。但它与洛克《政府论》和美国《独立宣言》中关于人民有革命权的精神相违背,结果把起来革命的人民都当做敌人了。包括中共自己,1949年前的二十余年中所进行的反对国民党合法政府的革命斗争,岂不也成了那个年代国家之公敌。所以,将反对政权机关的人列入敌人的范畴,大可称疑。1957年2月毛泽东提出了六条政治标准。在不久开展的反右运动中,把领导上认为不符合这六条政治标准言论的大批知识分子都打成了右派分子,即政权机关的敌人。结果,毛提出六条政治标准的报告“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变成了“关于错误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了。这里有两个问题:第一,什么叫“反对”?比如,反对党啊,反对社会主义啊,反对人民民主专政啊,那些与领导主观认识不同的言论是否就是“反对”……第二,人民能不能“反对”?有没有“反对权”?如反对某项政策或决策,如人民不再拥护这个政府,不再拥护这个党继续执政,请它下台。毛的政体定义和中共的执政实践都明白告诉我们,无论言论上或行动上都不能反对,否则就是敌人。由此可见,毛的政体定义原来是“专制政体”的政体定义。因为只有在专制政体下人民才被剥夺了言论自由、批评政府的自由、选择执政者的自由权利;所谓选择执政者的自由,十分重要的包含了反对不合民意的现行执政者,这种反对是通过选民投票来进行的。所以,在民主政体下,一个政府不是为了“保护自己”。政府自己是没有什么好保护的,也不应该有什么好保护的。如果一个政府为了“保护自己”,那会产生多么可怕的后果。因为政府至少拥有行政权,在专制政府下它甚至拥有立法、行政、司法的全部国家权力,它驾驭社会之上,控制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命脉。在这种情况下,它若保护自己,将成为一个贪婪而残暴的特殊利益集团,而万民成了政府压迫和奴役的工具;如若不满和反对,政府便可实施镇压、专政之权,人民则被堕入地狱,被抛向苦海。因此,民主政体决不能去保护自己,只能是履行服务社会、维护公民权利的机关。这就是西方社会人人皆知的“主权在民”的原则。毛泽东看来缺乏这个常识,他只熟谙专制。
毛泽东还提出了“民主集中制”,认为这是他提出的政体得以实施的制度。他说:“只有民主集中制的政府,才能充分地发挥一切革命人民(注意:人民还有革命、不革命和反革命的区别,这是毛在每次政治运动中唆使群众斗群众的一个理论法宝。——笔者)的意志,也才能最有力量地去反对革命的敌人。”不然,“政体和国体不相适应。”12 1945年,毛对“民主集中制”作出了经典解释:民主集中制就是“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13 至1956年,毛更直率地说,“我们主张有领导的自由,主张集中指导下的民主”。14 积中共执政六十年之经验,可以将民主集中制概括为以下公式(或路线图):集中—民主—集中。前一个“集中”是领导者的意志、决策,以它作指导去实行民主。后一个“集中”是经过“集中指导下的民主”之后成为党国的法律、决议和政策的“民主成果”了。所以,民主从一开始就被集中所驾驭,在整个过程中不可能超越(违反)反映领导者意志的集中。民主集中制的贯彻过程,从出发点到落脚点,都是为了保障集中,限制民主。这同秦以来的专制皇朝的统治模式几乎没有差别。中共六十年所实行的政体,同民主宪政、法治人权隔着一道万里长城。
(未完待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