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肖亮报道)6月24日晚上19时,新疆焉耆法院以“盗掘古墓葬”罪重判了西藏环保人士噶玛桑珠十五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权权利五年,并处罚金10000元。

6月22日上午,新疆焉耆法院开始对噶玛桑珠进行审判。当天的庭审持续到夜里十一时。第二天(6月23日),又继续庭审,并持续到6月24日凌晨1时才休庭。6月24日上午十时,继续庭审,持续到下午14:30左右休庭,然后于19时正式宣判。

对此,辩护律师浦志强表示:“平心而论,焉耆法院还是要好过成都中院多倍,虽然本次执业多有不便,但毕竟还算让人说话,否则便不至于一个嘎玛一审三天,其实无论多么复杂的案子,在中国法院都可以半天搞定。我对焉耆法院的感谢,有不少是真心的。”

对噶玛桑珠提起公诉的公诉人况英本身就存在问题。况英曾被评为全疆十佳公诉人,本来供职于巴州检察院公诉处,此番却以焉耆县检察院助理检察员得名头出庭。在浦律师的质问下,法院出示了县检察长五月十九日的任命决定。浦律师扫一眼便接着问:“检察官任免权归人大,人不可能在两级机关同时任职,那就请出示巴州人大把你免职的决定吧!”

就是这样一位存在问题的公诉人,却在6月22日下午公然大呼:“请注意言辞!我代表国家!你不能质问我!”“代表国家你也该讲理!控辩双方在庭上是平等的!”后来,在24日的辩论中,浦律师正告她:“公诉人没能用证据证明嘎玛构成犯罪,我认为除了代表国家,你还该要事实法律逻辑和技术水准说服我。”

由于噶玛桑珠遭遇酷刑,所以从6月22日开庭伊始,浦律师就援引两高三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要求启动程序,公诉人却称新规还没生效且与本案无关。对此,浦律师表示很费解:“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做好事不必非等个时辰,再说法律和公检法不一直说要严禁刑讯逼供和排除非法证据吗?”

6月23日下午,公诉人却突然提交几份证据,分别是今年6月18、19、20日对1998年办案民警张毅等人的询问笔录,以及看守所和驻库尔勒监所检察科关于不曾有过刑讯逼供的说明。对此,浦律师表示怀疑:“我们已经用‘此地无银’表达了初步质证意见。”

实际上,在况英提交的证据中,有一份库尔勒医院放射科今年2月5日嘎玛体检的报告单。其诊断内容是嘎玛的肋骨未见“明显骨折”,两肺及心脏未见“明显异常”。但公诉人宣读证据时却把“未见明显骨折”读为“未见明显异常”。对此,浦律师问她,有谁不疼非拍片查自己有没有骨折吗?她却不作解释。据此,浦律师认为,这份报告充分体现出确有严酷刑讯逼供情形发生。

6月24日在法庭上,况英又荒唐地称:“公诉人已证明证据系依法取得,但辩护人仅凭被告一面之词便反复纠缠刑讯逼供问题还声称要追究民警刑事责任,这是对国家工作人员公然侮辱诽谤!”“你们不是侮辱诽谤的客体,检举控告枉法失职是宪法权利,律师的庭上发言不受追究!”

而公诉人称,证据形成证据链足以证明指控罪名成立。对此,浦律师不认可:“主要证据为言辞证据,关键证据成于九八年三至五月,证人或系罪犯有过盗窃抢劫重婚经历且犯下盗掘古墓葬罪,一到您手里就成道德完人必须言听计从?再说原本犯同一罪名当年为何会认定嘎玛无罪呢?”

公诉人又举出九八年巴州中院一审判决,说生效判决认定的事实不需举证。浦律师要新疆高院生效裁定,况英却拿出一份维文判决。由于浦律师不认识维文,他当即表示:“没见到汉文文本我无法发表意见,即使生效了也不是对嘎玛的指控,若这就能定罪那你干脆起诉书加判决书让法院直接判了嘎玛,不更省事?”

6月24日的法庭上,浦律师辩论时说:“阿不力孜等人完全可以信口雌黄,但公诉人代表国家不应指鹿为马,我们尤其希望法庭能明镜高悬,不论你是在焉耆的法庭,还是在北京的法庭。”在列举了侦控审三家诸多程序违法,指明事实证据应当经过审查并予以排除后,浦律师结束了口头辩论意见:“在这两天的庭审中,虽然我们感到很是屈辱,但我们一直在捍卫着尊严。”

嘎玛在最后陈述时,用藏人的谚语来剖白自己:“雪山本来是白色的,但黄疸病人看到的是黄色,可惜这改变不了雪山本来的颜色。”

而针对公诉人用几个盗墓贼的笔录互相印证指控他指使了盗墓,他说:“一群疯子说一个没疯的人是疯子,能证明这个没疯的人真的就是疯子吗?”针对公诉人称其指使阿不力孜等再去盗来棺材和干尸,嘎玛请其尊重藏人的传统和禁忌:“藏传佛教推崇天葬和水葬,有大修行的才能塔葬,说一个人挖墓是最最恶毒的骂人的话,这就像焉耆是回族自治县,有人说你们大量收购猪肉,你说这可信吗?”

嘎玛还打了个比方反驳公诉人的指控:“有一个人把牛杀了,把骨头卖了内脏卖了肉也卖了,只剩下一张皮了,难道你能说最后买到牛皮的人,指使了杀牛的人去杀牛吗?”

6月23日庭审时,嘎玛还指出起诉书对他身份介绍不准:“我没上过学没小学文化,家乡第一所小学还是我捐钱办的,我只是在寺院自学和受过藏族传统教育,你到底从哪里知道我上过小学的?你把我身份证的号码都写错了,两年前三一四以前我家乡大部分人都没身份证。”

法庭宣判后,嘎玛本人当庭表示:“坚决上诉”。而浦律师问能否让夫妻说话,但被审判长拒绝。嘎玛昂首回监,珍尕大哭,问老天为啥让好人如此难做,称已抓了五个家人,就把她和俩女儿也抓了吧。浦律师在台上顿时泣不成声,大口喘气浑身乏力,许久难以站起。

6月26日收到嘎玛妻子珍尕的短信:“是你们让我活得坚强。这一次真正让我感受到:在是非黑白面前,没有民族的分别,只有人性的团结。”

下面是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