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说“我是刘贤斌”,其实是在说,“我可能成为刘贤斌”。我说“我是刘贤斌”,则有双重含义。第一,我曾经是中共文字狱受害者,我曾经就是刘贤斌。中共强加给刘贤斌的罪名与我的相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事实”也与我的相同:在网上发出批评中共或声援人权受到迫害的弱势群体的声音。刘贤斌案件还与我相同的是:我们的妻儿,都受到中共公检法的威胁、欺骗等等。第二,我出狱以来,如刘贤斌那样,并没有停止使用宪法里公民“言论自由”和“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而刘贤斌,这个四川遂宁人权捍卫人士,就是因为使用这一中共宪法里白纸黑字的权利,被中共遂宁国保拘捕入狱的。

“起初他们迫害共产党员,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马克思的信徒;后来他们迫害犹太人,我没有说话,因为我是日耳曼人;再后来他们迫害天主教徒,我没有说话,因为我是新教牧师;最后他们迫害到我头上,我环顾四周,却再也没有人能为我说话。”作为过来的“刘贤斌”,我最清楚,如果不是有网络,如果不是有众多素不相识的良心人士的声援,中共对我的迫害,只有更加凶残,而不是相反——中共国安曾经如此威胁我:叛逆两年刑是很轻的,知道吗,毕节海子街那个李志美,文革期间只是收听敌台,就被枪毙了。所以,我要声援刘贤斌,我要义无反顾地加入到绝食接力声援刘贤斌活动中来。

我还想对遂宁公检法说,拘捕、判处刘贤斌,是愚顽的,与现代法治社会背道而驰的。当年,中共毕节地区法院判决书载明,半年来,我四篇文章点击率为1532人次,回复率为25人次,而欲加之罪的判决书竟称这叫做“被多人次点击”。我被抓起来,被判刑之后,我四篇文章的点击率和回复率,只怕是在后面加上两个零,也远远不止。刘贤斌亦如此,过去,我对刘贤斌几乎一无所知,但6月28日,中共遂宁国保抓捕曾经坐牢12年,出狱才一年零七个月的刘贤斌之后,关注刘贤斌的人和阅读刘贤斌文章的人,都呈几何级数地增加。假如我和刘贤斌的文章真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强大能量的话,那么,中共毕节和遂宁公检法,无疑是最大推手和颠覆中共政权的罪魁祸首。所以,不管是从法治的角度,人道角度,还是从中共利益的角度来看,都应该无条件释放刘贤斌。损人而不利己,除了实质上连给自己吃香喝辣的党的利益也置之不顾的,不可理喻的愚顽之徒,谁也不会干这样的亏本买卖的。

蝼蚁尚且趋利避害,以绝食的方式来声援现代文字狱受害者的刘贤斌,人权受到严重践踏的刘贤斌,是良心人士在无法可想的情况之下的下下策。然而,我们要看到,绝食,不仅仅是引起世人对刘贤斌遭遇的关注,可以说,也是为了唤起、唤醒遂宁公检法的司法良知。我们都知道,当年,印度甘地一次次的绝食和平请愿、抗议能够成功,这是与当时的英国殖民当局相对的“文明”执政理念分不开的。我在服刑期间,不止一次听到同监室人犯转述中共公检法如此对待“胆敢”以绝食、自杀等“威胁”政府的人:“你不吃饭,又不是老子挨饿。看守所死的人还少了?这吓不倒老子们。死了,半张信笺纸,几百块钱就打发了。”甘地最长时间的绝食是21天,共有三次,有两次还是在监狱里进行的。要是甘地面临的是一个比法西斯还要惨无人道的政府,要是甘地面临的是一个“又不是老子挨饿”的监狱,那么,甘地1918年第一次绝食的时候,很可能早被半张纸和几百元钱“打发”了,何来以后的非暴力不合作先驱甘地,何来以后的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甘地。一个将无辜受害者逼迫到绝食、自杀的悲惨境地还如此麻木不仁的政府,绝对是一个远离文明,与人类普世价值为敌的野蛮政府。

因此,我们的绝食,不仅考量着我们声援刘贤斌的诚挚,考量着我们抗议遂宁公安拘捕刘贤斌暴行的义无反顾,还考量着遂宁公检法的职业良知和个人品质,考量着中共遂宁政府的文明程度。也即说,绝食,是我们以君子之心假设中共遂宁政权会以我们期望的,文明方式回应我们的前提下进行的。否则,绝食就成了自虐,毫无意义可言。

7月30日,湖南长沙市芙蓉区一税务分局大楼发生爆炸。事件造成4人死亡,19人受伤。在我们生活的国土上发生这样的暴力事件,无论从任何角度来看,都是个悲剧。我们不需要暴力,我们谴责暴力,哪怕,你认为你收到了你的暴力对象天大的不公正对待。毕竟,现在不是水泊梁山的时代了,而是任何人和政府也不会公开否认和平、理性的时代,是好歹保护人权写进了宪法的时代。

让我感到宽慰的是,截止今天,2010年8月1日止,已有大江南北的北京、陕西、四川、安徽、贵州,以及香港等成立了“我是刘贤斌关注团”。维权改变我们的命运,围观改变社会的进程,让生活在特色制度下随时可能受到强权欺凌的我们将捍卫自己和他人人权的薪火,以绝食,以围观,以发出自己声音等和平理性的方式传递下去,永不停歇。

2010年8月2日二十四小时绝食声援刘贤斌当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