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族学者记者海来提•尼亚孜,7月21日被以“危害国家安全罪”重判15年。判决依据是接受境内外媒体采访,其中以接受香港《亚洲周刊》记者专访,而被定为主要判罪理由。如果说去年新疆“7•5”暴力事件中参与砸杀的维汉暴徒被重判具有合法性的话,那么对学者的这次判决,越加显示当局民族政策重大失误和维稳的虚伪性。官员颜面和“先流血后镇压”的权力逻辑,没有道义、法律、对话的基础,单方面压服,不惜对“自己人”下狠手,让人百思不得其解。掩藏在“疆独”、“民族分裂”、“东突”等标签下的政权逻辑,是如何运作的?无疑,对普通人来说,新疆这个边疆省区不乏神秘色彩,而庞大的政权舆论工具,堆砌在人们视线里的新闻都与民族分裂关联。新疆和西藏,与崛起的中国似乎没有关系,从当局重判海来提•尼亚孜一案中,能够寻找到系列答案。

因言获罪的体制内人

海来提•尼亚孜,51岁,出生于新疆喀什市,维吾尔族,中共军人后代,毕业于北京的中央民族大学,不懂维语以汉语写作的少数民族精英。他被人忽视的最主要的一个政治身份是中共党员。曾先后任《新疆法制报》总编室主任、《法治纵横》杂志社副社长,曾创办维族论坛,也是维吾尔在线的管理员。他在海内外媒体或开设博客或撰写文章,除了他的维族人相貌,教育背景和工作方式决定了他的思维习惯已经完全汉化。

海来提•尼亚孜不仅是体制内人,新疆少数民族知识分子身份,还决定了他是新疆社会的上层人,但与被吸纳进入体制内的少数民族官员最大的不同,是他既保留了这个民族耿介直率的性格,还多了份独立思考,新闻职业又让他有机会将自己的思想公开,这使得他在中国越是落后偏远越能存留自己民族人文特色的少数民族中,显得卓尔不同。在维汉族群截然分明的新疆社会,海来提•尼亚孜的身份既尴尬又边缘,在权力系统谋职,被同族人视为“维奸”;秉持知识分子独立思考,却犯了少数民族上层人不服从权力安排说话的大忌。

海来提•尼亚孜曾在新加坡《联合早报》撰文称“民族关系的实质就是各民族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中国基本上一直沿用原苏联的一套民族理论,在计划经济时代可能管用,可是原苏联崩溃的事实证明,这套理论和政策是失败的。”他也公开称闹民族分裂,不是维族人的主流思想。笔者曾赴新疆多次采访和游历,与当地新闻人和维族等少数民族都有接触;在大学和媒体工作期间,不乏来自新疆的维族同学和汉族同事,对他们的豪爽大方留下极深记忆,他们身上散发着无拘无束的自由天性。他们往往表现出对内地生活的羡慕和“臣服”心态,我一直没搞明白,这是新疆解放时留在他们民族血液的恐怖记忆,还是对文明的向往。至少在1980年代以前,新疆的平均生活水准远高于临近的甘肃和青海。

海来提•尼亚孜判决书未见公开,主要罪证是在“7•5事件”前后接受境外媒体采访,罪名有两个版本。不管是“危害国家安全罪”,还是“泄露国家机密罪”,因言获罪是无疑的,但他与近年其他因言获罪的政治犯大有不同。

得罪权贵的替罪羊

“7•5事件”过去一年,以铁腕治疆著称的原新疆区委书记王乐泉被调任、中央高调设立喀什国家级经济特区。观察这一年来新疆政经政策的变化,竟然与海来提•尼亚孜提出的“新疆民族政策失败”、“(维吾尔族等)60年来不能与汉族享受同等经济利益”的观点不谋而合,甚至可以说,北京在积极响应海来提•尼亚孜等新疆知识分子提出的批评。他曾在海外媒体撰文称“维吾尔民族作为新疆主体的自治民族,在理论上享受了政治平等的民主自由权利,可是在经济利益上却享受不到资源优势带来的各种实惠,缺乏保障维吾尔民族经济利益的法律法规,使维吾尔民族游离于西部大开发的体制之外,维吾尔人群的生活质量,普遍低于最近60年移民过来的汉族人群。如此差别,不能不使维吾尔人群心情压抑。这就是新疆民族矛盾日益激化的所在。”

但蹊跷的是,海来提•尼亚孜等人的预警未被采纳,“7•5事件”过去将近三个月,他突然被捕,且在羁押将近一年后,依然被重判。这其中有哪些权力逻辑和算计?尽管海来提是体制内人,但他的真话和好意让官方失却颜面。威权在少数民族统治,要的是无条件服从组织,然后才让这些少数民族精英变成既得利益者。对于维族民间和权力系统,海来提•尼亚孜都是一个危险的异端。他的独立思考、良知和敢言,在民族情感和权力夹缝里注定会被剿灭,没有生存空间。这并不是海来提个人的悲哀,或者他说错了什么。专制权力血腥,翻脸不认自己人。民意经由暴力不得不爆发,以死伤累累证明,这个时候,部分民意才会被傲慢的权力者羞羞答答接纳。只是这等机会还有多少。

其次,尽管海来提在“7•5事件”前夜,以个人身份紧急求见新疆区主席,提出事后看来非常英明的三条建议,可是却被视为是对政府权威的挑战和泄露机密。或许王震当年解放新疆“杀10万老维子让新疆安宁!”透出暴力权力逻辑惯性的注脚。

再次,他的反分裂扩大化、“东突”提法不妥、热比亚没思想等等言论,瓦解了北京统治新疆的一贯政治策略。他在事后接受《亚洲周刊》采访时直言不讳称“王乐泉书记上台以后,采用高压态势,不能容许少数民族有任何民族情绪。比如说,一个民族干部在会议上稍微发点牢骚,就肯定得不到提拔,还有可能被开除。他把反分裂问题看重了,扩大化了。其实,每个国家的边疆省份只要跟外国有点关系,文化的、语言的、人种的,这种分裂倾向肯定有。现在新疆的反分裂斗争,不仅仅是政法机关的事情,而成为全社会的事情了。”他在海外撰文称“‘东突’这个地理或政治概念,跟维吾尔人几乎没有关系,强加到我们头上。”“七五事件的组织者可能是活跃于南疆的非法宗教组织‘伊扎布特’。”

特别是他推翻并否定了官方靠“东突”、“热比亚”高压新疆的合法性基础;新冒出的“伊扎布特”也显然不在官方舆论宣传中,至少让新疆警方颜面无光。这彻底颠覆了当局的新疆政策。

民族的孩子

官方不让海来提•尼亚孜的这些言论扩散化,或者说不让惊醒现实的思想散发到维吾尔民间,是对他重判的第二个原因。他成为当局治理新疆失败的替罪羊。尽管他的出发点是维护政府利益,反对疆独,认同国家,正如维吾尔在线负责人、熟知他的朋友伊力哈木•土赫提所言:他是体制内人。但在新疆、在中国,真实的思想是有罪的。这个罪孽魔咒迟早要被打碎,跟族群无关。

这个逻辑或许从中国民间民族主义高涨能够理解:中国的不好,中国人自己说可以,西方媒体和外国人不能说,说了就是与中国为敌,就是反华势力;官方的态度却是中国人也不能说,西方人更不能说,中国人说了就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但在对待西方上,民间和官方是一致的,批评中国就是反华势力。同理,新疆不好等于在说政府不好,新疆人不能说,说了就是危害新疆,危害国家安全,甚至构成泄密。

平心而论,体制内不同的声音,只要关乎民族问题,特别是针对西藏和新疆,要比批评国家其它政策,政治风险高许多。西藏和新疆的维稳力度也远胜内地省份,微弱的良知被挤压到若无。海来提•尼亚孜所言,新疆村村之间常常设卡盘查路人,笔者不曾去过新疆乡村,难以判断。笔者曾在乌鲁木齐著名的维族人大巴扎(集市)二道桥游览,行前有媒体同仁警告:新疆人很野蛮,注意安全,但在二道桥非但没有受到任何歧视和伤害,相反他们都很友善。无论是在吐鲁番葡萄沟与维族少女说笑,还是在天山哈萨克牧人帐篷里喝酒、载歌载舞,他们的豪放和不设防,让我记忆犹新。在葡萄沟从维族老头摊铺买到一把漂亮的手工打制英吉沙刀,当做纪念品,他好心提醒:坐飞机带刀会被没收的。但是,跟当地汉族人打交道,明显能感受到他们对少数民族的紧张情绪,通过言语、神态不经意表露出来。可能是走马观花,并不了解真实全面的新疆。谁又能了解新疆?恐怕只有敢言的海来提•尼亚孜如此爱自己的家园。爱,竟然也是罪过。

言论自由,这是基本人权,中国宪法明文规定公民享有言论自由,但是众所周知,中国人的言论自由被虚置。言论所向,批评政府是为了国家,但政府混同于国家,“家天下”传统,哪怕遭遇法律,也会以隐秘的权力逻辑运转。那些因言获罪的政治犯,从来不会出现在媒体上,他们是真正的爱国者,却不被政府见容;而这些少数民族知识分子因言获罪,从不会在大陆汉语知识分子群体引起丝毫涟漪。悲剧会遗传。

《中国人权双周刊》首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