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4日是1989年6月4日天安门民主运动被镇压21周年纪念日。我们无法忘却那段残暴与血腥的历史。虽然时光流逝了20多个年头,但当年的暴行与血腥的场面仍然历历在目,仿佛就发生在昨天。

我既不是六四的经历者,也不是受害者,但我的正义感驱使我去了解六四,纪念六四。自从高中时期,我知道六四以来,每年都要绝食,以示纪念——纪念那些在当局的血腥镇压下惨死在机枪、坦克下的无辜生灵。

2010年6月4日当天,我如同往年一样绝食纪念,并将此事用手机以短信发给了几位朋友。内容是:“今天是六四天安门事件21周年,我决定绝食一天纪念,请不要等我吃饭了,你们自己吃吧。我会晚点去,不用等我了,你们先吃吧。哈哈!”

但我发送的这几条短信却被当局监视到——非法侵犯公民通信自由。似乎那段时间,所有短信内容中只要有“六四”、“天安门”字眼,都会被拦截到,可以想象得到中国的通信监控是多么强大。6月6日是礼拜日,我在教堂做完礼拜后,就去奉贤图书馆的电子阅览室上网。但我却打不开我的电子邮箱和聊天工具,好不容易登上去,却被强制退出。当时,我以为是网路问题,并未意识到是国保封了我的网络。

回家后,大概下午4点左右,我手机接到一个陌生人的电话。对方称是牧师的朋友,想介绍份工作给我,并将见面地点就约在我住所附近。我去了,见到一个四十多岁的人。他要换个地方说话,于是将我领到一辆车前。我一靠近,车上立马跳下两个人,他们出示了证件,请我上车。就这样,我被国保带到上海奉贤公安分局江海派出所接受审查。

他们问我有关发六四绝食短信的事。让我惊讶的是,他们有一沓关于我的四五十页的资料,想是用了很大的气力收集的。简单地询问、登记后,他们搜走我的手机进行检查,还强迫我在电脑上打开我的邮箱,让他们检查。之后,要求我带路,去我的住宅搜查。他们在我的住所摄像,翻查我的书籍、文件,甚至字条都要一张张地看。他们折腾了大半个小时,没有找到任何证据,他们又要检查我的电脑,但我没有电脑。之后,他们将我又带回到派出所继续审查。我抗议,他们就嘲笑我,并让民警去给我补开传唤证和搜查证。传唤证开来了,时间是19:00,可是我16:00左右就被他们绑架。补开的搜查证,搜查内容是手机、邮箱、网络,并没有住宅。我知道他们是非法搜查,中国法律规定,搜查住宅必须要有县级以上公安部门负责人或检察院的检察长签署的搜查证,可他们没有,因此不敢在搜查证上填上“住宅”一项。我不与他们计较,因为我可以事后控告他们。

审问时,派出所所长进来,问我为什么绝食,我说纪念无辜的学生,他说“反政府也叫无辜?”我说政府错了,连赵紫阳都反对镇压。他说“赵紫阳是人民的败类,不听党的话,对抗人民的意愿,不是一样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了吗?”我听完无语,毕竟在他的地盘。

他出去后,国保继续审我,又是恐吓,又是诱骗,直到凌晨一点。之后,国保让我写悔过书,开始我是这样写的:“基于我的价值观,以及我的公义道德心,我所发表的某些言论触犯到了独裁当局能容忍的底线,但经绑架我来奉贤分局国保处的国保们群力教育,我保证以后不再触犯独裁政权的底线了。”他们只看了一眼,就撕掉了,让我重写,说不好好写就不放我回去。没办法,我写的前七份都被他们撕了,直到第八份他们才接受,其内容是:“我的所做所为已经触犯了国家的法律,经过派出所的民警同志对我殷勤不倦的教诲,我认识到我的行为严重扰乱了国家的公共秩序。我非常后悔,我的违法行为给党给国家给人民带来了恶劣的影响,我保证以后决不再犯。我将认真学习国家法律和党的政策,深挖我犯罪思想的根源,努力改造我的世界观。”这些话绝不是我想表达的。

写了悔过书,他们又让我写保证书,保证谈话内容严格保密,不得透露给任何人。之后,国保把我交给民警。民警把我带进铁栅栏的囚室,与那些小偷强盗关押在一起。两个小时后,民警让我出去按指纹,是上海市公安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扰乱公共秩序罚款200元。我后悔被国保们骗了。

6月7日3:38,我被释放回家。6月8日是我生日,我没有丝毫的快乐,去奉贤区政府申请了行政复议。区政府受理了我的申请,或许是上海世博会正在举办的缘故,区政府决定复议延期一个月。9月15日,我才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决定书撤销了对我的行政处罚,理由不是保护言论自由,而是公文没有编号,违反法定程序。

两天后区政府打电话通知我,要做个案件回访,让我带上复议决定书去区政府回访。谈话中,他们趁我不注意掉包了我的决定书。回到家后,我才发现所持有的决定书已被掉包,不是先前的版本,掉包后的版本将原版本中的“市局国保局”一律改为“上级有关部门”。很明显区政府受到了来自上面的压力,要全力庇护严重侵犯我人权的上海市公安局国保局。我也早就意料到他们让我去区政府绝没好事,所以我去之前,就把原版复议书备份了。他们掉包还以为很聪明,可我要起诉他们掉包。

若干天后我又去区政府找他们,没提掉包的事,只是说我不服他们的撤销理由,因为复议决定书还是认定我违法,我坚持我未违法。区政府的领导告诉我可以谈,是否违法可以帮我更改,但需要有公安局参与,三方都同意更改才能改的。

我决定起诉区政府,让法律还我公道,还六四公道。9月25日,我去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随同起诉书一起还提交了管辖权异议书,起诉书底部注明了:此至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移送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书共两个请求,一是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奉贤区人民政府掉包我行政复议决定书行为违法,二是裁定发表关于“六四”的言论是宪法赋予公民的言论自由权,通过手机发送相关言论不违反中国任何法律,请求撤销被告复议决定书中认定我违法的语句。

奉贤法院的法官一看到我的诉状,脸就变了,因为不仅案件的被告是区政府,而且还涉及六四。他们以各种理由阻止我,想把我逼退,说几个案子不能一起起诉,所以拒绝受理。我问一名女法官:你确定不受理?我有外国记者。她低头不吭声,我就拿出手机对她拍照。她没办法,就拿出表格给我填,收下了我的起诉书。但3天后奉贤法院打电话,说他们没有管辖权,叫我取回我的起诉材料,直接去一中院起诉。我对之拒绝,让他们依《行政诉讼法》第21条由他们移交给一中院。

次日,9月29日,奉贤法院就将我的起诉材料用挂号信退还给我,里面没有任何的法院文书。当天下午,我就拿着退回的起诉材料到奉贤法院去抗议,并在法院的信访窗口信访。我问信访窗口的法院领导为何违法违规退回我的诉讼材料,他说这是他们法院研究后的决定,如果不服,可以到上级法院去告,并且请我离开,说不欢迎我信访。我不服气,又去行政立案庭,将全部材料扔给退回我材料的邹己美法官,再次告诉她依《行政诉讼法》第21条,应由他们将我的案件移交给一中院。

15天后,还是没有任何法院的消息。我决定去上海一中院直接提起诉讼。可我当时每天都上班,我向公司请假,公司一律不准;我要求调休,公司也不准。区政府的官员早就吩咐过公司领导,要看紧余钱,随时向政府汇报他的行踪。平时上班,由公司负责看住我,周末社区保安看住我。同事问我犯了什么事,我说不知道。读者可以想象我遭受了多少的议论和藐视的眼光。

我的手机和网络也被全天候监听监视,9月下旬到10月初,手机就被三次限制服务,每次12至36个小时不等;我的电脑屏幕上,鼠标能够自己移动,看着就吓人。国保不但在上海非法搜查我的住宅,湖北家乡鄂州市公安局的国保把我在湖北的家也搜查了。我最好的一个朋友被民警谈话后,公然出卖我,指认我发“六四”短信。我的父母都骂我是反党反国,我不怪他们,他们太单纯、太相信政府了。9月23日,法国国际广播电台打来越洋电话采访我,可是通话只进行了十几秒,就被国保给掐断了。孤独无助中,我向上帝祈祷。

为捍卫言论自由权,我辞掉了工作。10月14日,我到上海一中院直接起诉。经过反复交涉,终于在法院下班之前,我把诉讼材料交到了立案法官的手里,对方说审查后7天内给答复。但直到12天后,我才收到一中院裁定书:将案件移送下级法院审理。我在此诉讼材料中提及奉贤法院违法违规,不适宜审理此案,我有理由要求该院回避。我不服一中院的裁定,向一中院提出抗议,要求再次裁定。但至今,我还未收到一中院的任何回复。

自9月25日我提交起诉状,两个多月已经过去了,法院尚未受理。我再次声明,为捍卫言论自由我决不撤诉。虽然公安局已经撤销了对我的处罚,但政府没有还我清白。我坚称,发表有关六四言论无罪,言论自由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我坚持起诉政府,不仅是要我的清白,更是为了六四,为了中国所有因言获罪的良心犯,也为了推动中国的言论自由和人权进步。我呼吁中国的执政当局更开明、更理性、更智慧,释放包括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刘晓波在内的一切政治犯以及良心犯,为六四平反,还真相于天下。这就是我,一个底层的平民,一个20岁刚出头的中国新一代年青人的声音。

《中国人权双周刊》首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