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开始实行居住证制度
成都2011年开始实行居住证制度。官方表示,取消暂住证后,流动人口可在很多方面享受与市民同等的权益。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林坪报道
《华西都市报》报道说,2005年,成都市曾以“市长令”颁布了《成都市居住证管理暂行规定》,不过仅针对中心城区的外来专业人才。星期四,成都市政府新闻办宣布,从2011年1月1号起,《成都市居住证管理规定》将正式实行,针对所有在成都的流动人口全面推广“居住证”,同时取消暂住证制度。居住证分为有效期五年的《居住证》和有效期一年的《临时居住证》。报道说,持有《临时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将在劳动就业、计划生育、医疗卫生、教育、驾驶执照申领、参与社区管理等方面享受与成都户籍人口同等的权益,持有《居住证》的还可以参加职业资格考试和登记,申请科技项目资助或者专利补助基金,并可根据成都市相关规定申请转为常住户口。
成都市民罗女士认为,新的《居住证》制度规定,持证人子女可以在成都接受义务教育,这是一个进步。不过,她对《居住证》会使流动人口和成都市民在各方面享有等同权利的说法表示怀疑。
“它提到的那个12条,比如考驾照或者是参加社区管理。因为我以前了解过,考驾照有没有暂住证,或者是有没有成都市户口这事,基本上是没有什幺区别的。因为他既不会在费用上增加也不会设什幺门槛,驾照它可以给你全包的。所以至少这一条是基本上没有什幺太大的变化。社区管理,据我现在所知,即使真正的成都市区的居民他所能参加的社区管理,实际上很难达到一个真正管理的一个效果。跟一般社区上的,可能是文化娱乐上的吧,会有一些实质性的参与。真正的决策方面的东西,市区的居民参与还是比较少的。”
报道说,成都市目前有流动人口300余万,户籍人口1120万。流动人口可以根据拟居住时限长短及就业状况,申请领取《临时居住证》或《居住证》。在成都拟居住1月以上的,可以办理有效期为一年的《临时居住证》;拟居住1年以上,可以领取有效期为五年的《居住证》,但必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已签订劳动合同并连续缴纳社保费六个月以上的;或取得营业执照的;已购买房屋或已办理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并连续缴纳社保费六个月以上的;以及符合成都市落户条件的,等等。
现在成都的李双德律师认为,成都取消了“暂住证”制度,但限制人口流动的户籍制度仍然存在,取得“居住证”的流动人口仍然无法与拥有常住户口的成都市民享有同等权利。
李双德律师举例说,居住证持有者无法申请成都的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
“除了廉租房以外,另外还有一种公共租房叫做租赁型经济适用房,要求年收入在五万元以内,具有成都市正式户口。每一个月要向公共住房管理中心缴纳房租,你就可以长期居住在这个房子里面,但是这个是有条件的,你必须是成都市正式户口。”
据北京《法制晚报》报道,在成都之前,已有深圳、长春、太原、大连、广州、东莞、佛山、珠海等10多个城市取消了暂住证,代之以居住证。而北京市目前仍实行暂住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