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主转型路径探讨”征文


“维稳”即维持稳定的简称。它已成了当今中国各级政府的头等大事。从前说发展是第一要务,发展才是硬道理。现在变成了“维稳是第一责任”,维稳“才是硬道理”了。不仅如此而且外加了个“一票否决制”,也就是说不管你各项工作做得再好,只要你在“维稳”上出了问题,其他的成就一概否定。这个既不近情理又莫明其妙的规定。必然使各级地方政府“为稳定而稳定”,不管是非曲直,不惜用一切手段,—律强压下去,达到鸦雀无声,自然就“稳定”了。就像当年搞计划生育一样,也同样是怕被“一票否定”,便让计生干部暴力胡来,于是便有“宁可血流成河也不准多生一个”的令人听了背发麻的口号。谁也说不清究竟造成了多少人间悲剧。现在“维稳”也是这样,只要在“我”管辖的地面上,维持住了“稳定”,管他冤枉死多少人全无所谓。这样蛮干下去的结果只能是越“维稳”越不“稳”。
 
再从每年政府为“维稳”而支付的大量银两来看,更可见此事形势的严峻。据《社会科学报》2010年5月27日报导2009年中国大陆全国用于“维稳”的所谓内保费用高达5140亿元人民币,而当年的国防预算为4806.86亿元。“维稳”费超过了国防预算。再看同年的社会保障支出仅3296亿。国防费是为了预防外敌入侵,社会保障支出是给民众的“保命钱”,而“维稳”费则用来对付、镇压自己人民的,竟然高居榜首,这不是天大的笑话吗?这既是前无古人、史无前例、也是世界上迄今为止任何—个国家也没有出现过的怪事。可以说在一个正常的社会里,根本就不会有什么“维稳”费。然而即使是这样,每年国内的所谓“群体性事件”,仍然是此伏彼起。具体数字自然是“国家机密”,官方从不会公布,我等草民自无从得知。但有时也能从中共的报刊上看到一鳞半爪。例如2009年8月10日《法制日报》便踌躇满志地宣称:“近年来,江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工作,将此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位任务来抓……最大限度地化解不和谐因素,有效预防和减少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2005年以来,全省群体性事件逐年大幅度减少,2008年发生群体性事件68起,仅占全国总数的0.25%”。
用简单的数学运算便可得出,2008年全国的所谓“群体性事件”是27200起。按照“官媒”向来都是报喜不报忧,多报喜、少报忧的优良传统,这个数字几乎可以肯定是缩了“水”的。即便如此,而且自己都承认是在“大幅减少”以后,全国每年“群体性事件”仍高达二万七千多起。那么未“大幅减少”前又该是多少?而2009年更被称为“群体性事件高发年”。2010年也看不到好转的迹象。
 
所谓“群体性事件”是官方媒体对具有一定规模的群众对不公、不义(特别是某些官员强夺民财、砸人“饭碗”、草菅人命)事件所酿成的群众抗议、抗争活动的一种羞羞答答含糊其辞的称谓。既是文过饰非,又是尽量想给人一种淡化、模糊化的印象,甚至“淡”、“模”到让人听了好像是在说昏话、说胡话似的。就像那明明是被官员、老板强行解雇失业,却称之为“下岗”一样的莫明其妙。因此这个所谓的“群体性事件”的“群体”二字,根本不足以表达这类事件的内涵和基本特征。其内涵应是对官员滥权和黑、恶势力的抗议与抗争。例如湖北石首市永隆大酒店厨师被害命案,贵州瓮安县少女李树芬疑被奸杀后溺死命案,四川大竹县酒店女服务员杨代莉被强暴遇害案,云南孟县勐马镇胶农维权事件,以及近年来各地因强折房、强征地而造成的业主、失地农民与警察和开发商雇用的黑社会打手之间的抗争,以至酿成流血、死伤、自焚、“被自杀”等各种悲剧的总称。
 
纵观这些事件,—类是当地政府漠视弱者生命权,在明明有遭人侵害之嫌的情况下,就随便地定死者为“自杀”,匆匆忙忙弄去火化,企图草率完事,以便维持“稳定”。当人家受害者亲属不服提出异议时,当地政府、警方不是讲道理,不是去进行充分地调查,以证据、用道理使人家口服心服,而是一味采取高压,动辄抓人、打人,甚至警察都去参与抢夺遇害人尸体送火化。因而激动公愤,引起众怒。许多与该事件原本无任何利害关系的人也被卷了进来。这一来当局更加恼怒,以为破坏了他的“稳定”大业。他的“政绩”会因此被“一票否决”,于是便采取更加严历的高压手段来对付民众。……事情便这样恶性循环,越闹越大。瓮安事件,石首事件、大竹事件都是这样造成的。
 
另一类是属于利益的驱动,如强折迁、强占地,地方当局与开发商已经结成了“战略伙伴关系”的“利益相关方”。开发商因有当地政府作靠山,故蛮不讲理,给业主一点极不合理、极低廉的补偿,就要去强行折房。业主如不让其强折,开发商便对住户停水、断电相逼,最近四川绵阳的开发商更“独具匠心”,将住户楼下的楼梯折空,让上面之屋成为名符其实的“空中楼阁”,堪称天下奇观。开发商甚至更雇用黑社会打手,入室甩东西、打人,穷凶极恶胜似土匪。开发商之所以敢如此丧尽天良,无法无天,就是因为他们背后有地方政府的支持。而法院、公安都是地方政府的工具,唯政府之命是从。因此老百姓喊天不应,投告无门,最后百姓只好奋起自卫,然而往往都不是“训练有素”的黑社会人的对手。非死即伤,而有时警察在一旁竟袖手旁观。开发商、黑社会人因而更有恃无恐,最后造成规模大小不等的冲突,民众示威抗议,便被官方定性为破坏稳定的“群体性事件”。甚至有业主、住户绝望而自焚者,还被定性为“暴力抗法”。真不知是谁家的恶法?见此情景往往只能使人觉得正如鲁迅先生当年所说的“我感觉所居住的并非人间”!
 
上述情况在各地强征土地、“圈地”中同样如出一辙,征地中甩给农民的那点“补偿”,与土地卖出的“天价”相比,几乎等于将农民之地加以没收,地方政府靠玩圈地的“空手道”便“财如春潮带雨来”。2011年1月7日中国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透露,2010年各地政府卖地总收入高达2.7万亿人民币,比2009年猛增70.4% 。而土地向来都是农民的衣食饭碗和命根子。因而农民为了自己的生存权,不得不用原始的扁担、锄头去对付来强占地的黑社会打手,甚至军警的镇压。当然,力量对比的悬殊,最后吃亏、倒霉、死伤的则肯定是农民。中共曾多次宣称生存权是最重要的人权,但在官、商利益的天平上,这个“最重要约人权”似乎已变得无足轻重了。
 
由于这样不公不义、无法无天之事,在各省、各地大量存在,受害民众已经对当地政府完全失望。于是许多人抱着最后一点希望(甚至是侥幸心理)去到北京找中央“告御状”,希望慈禧太后“老佛爷”年代的“杨乃武与小白莱”的故事能在他们身上重演。于是在中国便出现了—个当今世界上任何国家都看不到的奇特景观—-潮水一般的“访民潮”和北京城内的“上访村”。然而英明的党国岂能与慈禧太后同日而语?结果“杨乃武与小白菜”的奇迹,至今仍是“上穷碧落下黄泉,两处茫茫皆不见”。到是由此又产生了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没有的一种特殊职业—-“拦访”和“截访”的专业队伍。这两者相结合,给中国的“维稳”大业更频添了无限的风光和非凡的热闹。在“拦访”和“截访”中,矛盾更加激化,让每年花费在“维稳”上的银两比“牛市”上的股票还飙升得更快。不仅成了“维稳”中的—大难题,也成了党国心中时时挥之不去的阴霾与烦恼。
 
因此不难看出“维稳”之所以弄到今天这样—种无法终结、看不到希望与尽头的恶性循环局面,根源在于各地方政府的—些官员,长期以来已成了“情为钱所系,权为私所用,利为己所谋”的“公仆”。他们只热衷于勾结资本,出租权力,以谋取小集团和官员个人的最大利益而罔顾民生,漠视民间疾苦。往往一事当前,不是出以公心,而是只想着官、商的私利;不是以理服人,依理依法办事,而是恃强凌弱,靠军警甚至黑社会力量强力压服民众。这样长此以往,不但与民众结怨日深,而且也在民众心中失去了政府应有的公正、公平的形象,失去了政府的公信力。而恶富、奸商因有这样的官员作自己的靠山,便更加胡作非为,欺压、盘剥民众,甚至草菅人命,奸人妻女,无恶不作。
 
中央本应下定决心对此严加查处,见此情况,发现一个严办一个。而不是靠“拦、截”受冤、受害的上访民众来维持表面上的“稳定”、“和谐”。如此养痈遗患、只能适得其反。到头来纵花上比国防军费开支高一倍、两倍的银两,也只能扬汤止沸。如此“维稳”,—路“维”下去,只能变成烧掉纳税人税款的“化钱炉”,耗费民脂民膏的无底洞!

2011年1月11日完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