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现代化研究中心2011年1月中旬发布《中国现代化报告2011》指出,中国实行改革开放、市场经济以来,经济飞速发展,现代化整体水平已由1979年前的欠发达国家进入到初等发达国家,大约处在发展中国家的中间水平。这是使中华儿女高兴的事。

不过,不可否认的是,由于社会建设滞后,在教育、医疗、住房、社会保障、收入分配、征地拆迁、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生态环境等领域,时有民众发泄不满的群体性事件发生。远的不说,2010年上海“11.15”特大火灾遇难者的“头七”之日,十万民众自发从四面八方赶到火灾现场举行公祭,上海党政领导也到场致哀。这场规模巨大的公祭,使人看到了社会普通民众“自组织”(即“自发组织”)挑战传统管理体制的力量,也使执政者不能不思考改革社会管理体制的问题。

“自组织”挑战政府

据北京消息人士透露,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随着社会群体和所有制形式的多元化,单位、村(居)委会等传统体制对公民个人的约束力愈来愈小,它们“代言”民众、为民众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也相应削弱。现在老百姓遇到不公正问题,多不找单位,也不找村(居)委会,往往直接找政府部门信访,信访无门,那就进行社会“自组织”,集体散步、静坐、网上发帖、微博直播,甚至发展到群体性事件。

有些研究“自组织”的专家认为,除涉日(本)游行、抵制“家乐福”等因爱国主义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外,大多社会“自组织”事件往往以组织者和参与者的特定利益面临重新调整为导火线。新华社记者的调研发现,当前有些地方政府的公信力和权威性都面临社会“自组织”的挑战。

北京政界人士指出,个体事件酿成群体性事件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当前部分基层干部大大缺乏以往那种关心民众的作风。现在的基层干部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生活圈几乎与老百姓绝缘,对有些民众的生活艰难缺乏切肤之痛,以致这些基层干部往往以个人的体验代替民众的感知,以发展的艰难作为难以解决民生困苦的托词,以过高的利益诉求掩盖群众工作的压力,以舆论的炒作回避对工作过失的检讨,成为社会“自组织”以行动表诉求的“助燃器”。

宜引导不宜阻止

消息人士说,近年来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群众观念有所增强,对于社会“自组织”的趋势,有些地方政府不再将其放在工作的对立面上,而是将其作为更加尊重民众意愿,更快响应民众关切,更好满足民众需求的有益补充渠道,响应社会“自组织”诉求。

于深圳市南山区业主系列维权行动的响应,就是这方面的事例。拥有一百三十八万人口的深圳市南山区是初步达到现代化水平的区域,2006年人均GDP已达2万美元以上,该区聚集深圳70%的硕士学历以上人才,但却曾是一个矛盾多发区。2000年以来围绕住宅而引发的物业纠纷与业主维权事件此起彼伏,每次参与到政府门口集体静坐的业主都在二百人以上。

从2007年起,南山区号召全区公职人员在所在小区“亮出身份”,推动他们参与竞选业主委员会主任和成员,使他们成为小区利益的有序传递者和小区稳定的维护者,此后,南山区的社会矛盾大为缓解,业主多能通过协商、谈判、法律途径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