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昨晚发出消息,称中国人大网公布自今年4月25日16时至5月31日24时期间,社会公众对《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的意见,“原汁原味”地向公众梳理呈现了来自82707位网民的237684条意见、181封群众来信、11位专家和16位社会公众的意见,并预报“本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再次审议。”

消息登上门户头条之位时,各报亦总结“原汁原味”:《南方都市报》头条即为“仅15%赞成3000元起征”,《新京报》取“48%民众要求改3000元起征点”之意,《齐鲁晚报》则在头版放上了一个大大的写着“NO”的手势。

《潇湘晨报》、《新闻晨报》、《长江商报》都将“中国海事最大巡视船赴新加坡访问”的新闻重点落在“海事旗舰穿越南海”上。后者还附加对新华网的动向观察,即其发表罗援(中国军事科学学会副秘书长、少将)的文章,称“中国是热爱和平的,但我们也绝不惧怕武力威胁,靠打几发炮弹就想让中国人屈服的时代早已一去不复返了”,头版压题大标题正是那句:“不要把中国逼得忍无可忍”。

据《京华时报》等引述外交部发言人最新答问,面对“台湾军方本月底将到南海进行军演”的评论要求,“杨毅说,中国对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不可争辩的主权,维护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的主权是两岸同胞的共同责任。”早前,据来自福建的《东南快报》引述台媒消息,面对南沙争议升温,台湾军方近日宣布将派飞弹快艇进驻南海,并在其控制的太平岛上派驻坦克。

《人民日报》还不至于刊出此论,但可派其子报连日聚焦。今日《环球时报》封面再讽“菲越都想倚仗美国势”,更刊社科院学者文章劝告“越南政府应该悬崖勒马”。

中共中央机关报教导官员“如何响应社会关切”进入第三篇,议题为“媒体素养”。

今日刊发之文,宣告“从一定意义上讲,我们正处在一个媒体事件时代……治理的方式和理念往往通过媒介呈现、传播甚至放大,一个‘治理媒介化’的时代已经到来”。

在批评了“忽视媒介”、“躲避媒介”、“害怕媒介”以及“滥用媒介”这四种应对不足后,《人民日报》强调:“面对社会转型、体制转轨、思想转变,无论是解说政策、疏导情绪,还是沟通思想、促成共识,都需要媒体来主动设置议题,求同存异、凝聚力量、推动工作……被各种信息和媒介包围的领导干部,亟需养成对突发事件的新闻敏感和价值判断,学会‘新闻执政’。否则,介入迟缓或干预不当,不仅可能‘小事闹大,大事闹炸’,而且会消解改革发展共识,损耗政府‘无形资产’。”

这篇评论显然是在最近两日才定稿的,因为在文末所举反面典型中,除了“替党说话还是替人民说话”和“没时间跟你闲扯”这样的旧闻外,还有最新的“记者黑名单”。

所谓“记者黑名单”系指卫生部在最近几日中被媒体广为诟病之事。根据中国经济网文字记录,在周一召开的“科学认识食品添加剂”座谈会上,卫生部新闻宣传中心主任毛群安称,“为打击或者遏制极个别媒体有意污染传播环境、误导信息,我们要加强检索,建立黑名单制度。比如说一个影响很大的误导公众的信息,通过检索就可以发现这个信息最早是由哪个媒体传播的。将来对极个别的媒体记者,也将建立黑名单制度。”他提醒媒体注意,“有关食品安全的报导产生的影响是巨大的,不要由于疏忽或者不够严谨的工作态度,而给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的食品工业发展造成负面影响。”

“黑名单”一出,以“媒体哗然”形容绝不为过。过去两天中,各路评论员向卫生部发出猛烈抨击,或者批评卫生部根本没有管理新闻工作者的资格(《记者“黑名单”不过是卫生部的意淫》,刊中国江苏网);或是嘲笑卫生部“做不好还不让说”(《建媒体记者黑名单是对舆论监督私设公堂》,刊《华商晨报》)。

根据《新京报》昨日引述,毛主任已做出辩解,称卫生部直属的事业单位新闻宣传中心一直在做健康类舆情监测,“这不是新事儿,敏感的是黑名单三个字”。在记者读出“卫生部拟对极个别误导公众媒体记者建黑名单”这一则新闻标题时,毛群安即言此中有误,“你看这都不知道是谁弄的……这个标题还不算是严重误导。”

辩解无用。《新京报》昨日同发社论,质问“开列记者‘黑名单’,目的是什么”,文章写道:“每个部门都用自己的标准开列一个记者‘黑名单’,那么谁还敢搞舆论监督,谁又能搞成舆论监督?如此,舆论监督的环境将急剧恶化,当然也无法体现中央多次强调的‘创造条件让人们监督和批评政府’……即便果真有些媒体和记者有意误导,影响了大众乃至其他公民的权利,自有主管部门来追责。如果媒体报导和记者行为触犯法律,构成侵权,完全可以通过法律程序纠正。政府部门也可以将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但决不能按自己的标准、自己对此进行评判,进而建立什么‘黑名单’。”

《华西都市报》评论员李晓亮在理解卫生部门“良苦用心”、承认有媒体盲目迎合公众的食品安全焦虑、导致了“一些错误信息的传播”的同时,更着力强调“媒体初衷和卫生部门是一样的,都是出于自己的职业责任,为食品安全助力”。在这篇《擅自“拉黑”记者只会弄巧成拙》中,作者写道:“我们不妨假设一种极端情况,就是若对所有舆论监督一律‘拉黑’,完全指望卫生部门等监管部门自律,那么食品安全将会是怎样一番光景?这光是想想都让人心惊!因为此前的乳业危机,不少食品业潜规则以及添加剂滥用与准合法化地位,都证明灰色利益链上绝不止是生产企业或营销单位在作恶,质检监管的缺漏也是一目了然的。”

《齐鲁晚报》头条评论高呼“谣言止于真相,而不是‘黑名单’”:“对真相的探求往往需要一个过程,很难一蹴而就,其中原因既有媒体记者的能力所限,也有被采访对象的掩饰和误导……事实证明,以科学的精神求真务实,引导公众在媒体的持续关注下逐渐接近真相,是遏制‘误导信息’的有效途径。”作者更抨击“有意误导”的认定标准不明,“恐怕只在卫生部门官员的主观好恶上,说你是你就是,不是也是”,进而推测:“歪曲事实进而迷惑公众的算是‘有意误导’,忠于事实但触及了部门利益的也许还会被认定为‘有意误导’。”

经腾讯重点推荐的《南方都市报》专栏至为嘲讽,在《卫生部可以建立媒体黑名单吗》的问号底下,黎明写道:“不奖励揭露毒食的记者倒也罢了,怎么好‘恩将仇报’呢?为纠正许多人的‘偏见’,卫生部自证‘比媒体更真实’于此时已是特别重要,而公开透明地建立黑名单、白名单,的确是一次极好的自证机会。”

还是《中国青年报》冷静、体贴,指出“建黑名单很容易激起民间和政府监管部门的对立情绪”,提议“有一种姿态更优雅”:“打造健康的媒体报导平台,一方面要努力锤炼自身权威性和公信力,另一方面要加强与媒体沟通,及时披露真实信息,在这样的良性互动中才能真为民众健康利益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