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纷纷攘攘了三年的前总统陈水扁国务机要费案,至今不仅没有落幕,而且似乎更加纷纷攘攘。
一、该气的不气,该喜的不喜
7月27日,台湾高等法院更一审裁决,陈水扁、吴淑珍夫妇被检方指控的“贪污国务机要费”一案宣告无罪。从一审判无期徒刑,到二审改判20年徒刑,现在更一审变成无罪,外界无不以“大逆转”来形容。同样的一个案子,为什么不同的法官会有如此不同的裁决?扁案的背后,到底有没有一只政治的黑手?这一裁决其实揭开了台湾司法与政治相互纠结之幕的一角。
这一裁决做出之后,外界的不同反应很值得玩味。一方面,从普通民众的角度来说,大部分人觉得对这个判决无法接受。《苹果日报》当天就此所作的民调显示,56.65%的民众认为判决结果“无法接受,这是恐龙判决”,而30.04%的民众认为“相信司法,判决合理”,13.31%的民众表示“不知道,没意见”。代表部分民众的媒体,例如《联合报》和《中国时报》则是以评论等方式,同样表达了对判决结果的不满。
与此对照的是,法律界专业人士几乎没有人出来表示不同意见,而少数接受媒体采访的律师,对这样的判决大多表示肯定和接受。律师谢岳龙就认为:“这是合理的判决,像之前总统马英九涉及特别费案时,法官也是以‘大水库’类似的理由,判决无罪定谳。”专业意见的冷静与民众的激情形成的对比,反映的是台湾司法判决面对的民粹压力以及操弄民粹的空间的存在。
而在不同政治力量方面,尽管蓝营普遍表示对判决不满,国民党立委邱毅甚至公开痛骂承审法官们是“将灵魂卖给魔鬼的浮士德!”,但是总统马英九在第一时间表态“尊重司法”,国民党宣传机器也相对低调,并未大声抗议。而在民进党方面,也并没有欣喜若狂或趁机大做文章,民进党主席蔡英文以一贯的平澹风格没有进行太多评论。该气的不气,该喜的不喜,这样的反常其实反映了一个正常的事实,那就是扁案本身与台湾政治发展的密切联系。有网友就大骂:“本来就没有什么好喜好悲,就跟看戏一样,演戏的是疯子,看戏的是傻子,玩政治的都是骗子。”
二、检察官是否进行政治起诉?
这次更一审判决陈水扁无罪,最大的政治效应,就是强化了外界对于当初检方起诉的政治动机的怀疑。
民进党执政后期,检方起诉台北市长马英九的特别费案,就被蓝营认为是具有政治动机,目的在于阻拦马英九走向总统之路。而马英九一上任,陈水扁就被起诉,这同样也引起绿营民众的质疑,认为是国民党秋后算账。其实症结在于,对于特别费和国务机要费的问题,到底是应当修法解决,还是应当司法处理?
对于各级首长的特别费,现在台湾各界对于苏贞昌的提法几乎已经形成共识,那就是认为这是“历史共业”,也就是说,这不是司法问题,而是历史上形成的政治问题。特别费的使用,牵涉到台湾各级政府官员7500多人,如果说这些人都是贪污犯,恐怕很难说得过去。特别费出问题的原因,在于政府过去发给各级首长特别费让他们自由使用,但是没有统一的立法或行政命令来规范公务人员处理和核销程序,这就导致各级机关公务员援引行政惯例办事,却触犯了法律。
现在立法院已经通过修法,为特别费解套,也就是认为各级首长的特别费,其实质就是给首长的薪资补贴,原则上各级首长可以拿来进行各种通途的使用。而使用假发票等问题,从法律上规定不再追究。有律师朋友告诉我,特别费解套法案一通过,他就猜到扁案也会有转机。因为尽管蓝营媒体一再坚持特别费与国务机要费不是一回事,特别费除罪,但是国务机要费还是不能解套。但是法院秉持专业立场,应当不会接受这种看法,因为事实上,特别费与国务机要费的区别,其实就是名称不同而已,其实质是一样的。这一次高院更一审的法官们,显然就是持有这样的法律见解。
现在的问题就是,这种历史共业的存在其实大家心知肚明,长期以来特别费和国务机要费的使用就是如此,而且台湾国际处境艰难,很多外交事务是只有通过秘密管道,用特别方式来处理的,这一点连普通老百姓都理解。那么当初面对这类案件的时候,检察官对此是要认定为贪污嫌疑,还是等待政治手段,通过修法来解决争议问题,这就是政治考量了。这也是最为外界争议的地方。
扁案辩护律师郑文龙就认为台湾司法受到政治力影响相当严重,否则不会有陈水扁另外一起官司——龙潭案的原承审法官周占春被撤换,后来还以泄密罪被起诉的事情了。因此他呼吁引进陪审团制度,凡是重罪案件,政治性案件或是言论自由案件,应当由陪审团裁决,这样可以杜绝法官一个人的裁决会有政治影响发挥作用的问题;同时,对于法官素质的问题,应当规定,职业法官必须由具有十年以上经验的资深律师担任等等。
三、大幕并未落下
尽管更一审结果逆转了扁案的结果,但是了解台湾司法与政治现实的人都持观望的态度来看待后续的发展,因为这还并不是扁案司法之路的最后一站。
重点是检察官的态度。如果检方放弃上诉,本案自然就是终结,但是目前来看,特侦组态度强硬。9月3日最高法院检查署特别侦查组主任陈宏达特别致信《自由时报》言论广场,针对绿营一些批评特侦组的言论强力反驳,他特别强调的就是“国务机要费等案并未定谳”,继续上诉的态势已经十分明显。一旦上诉,扁案就要重新进入法院审理,并面对不同法官的裁决。而那时的裁决是否还会维持无罪,还是重新裁决有罪,完全是未知数。这也使得扁案仍旧是大家瞩目的焦点。
但是有一个问题,台湾社会似乎没有进行讨论。在2008年政党轮替之后被起诉的一批重大案件,例如此次的陈水扁国务机要费案,以及原国安会秘书长邱义仁和原外交部常次高英茂的“安亚专案”的贪污案,现在都纷纷被法院裁决无罪,这个结果对于被起诉者来说固然是迟来的正义,但是对于台湾政治发展造成的影响已经是无可挽回的了。例如,当初在扁朝前任高官纷纷被起诉的时候,台湾的国际形象受到很大伤害,几乎有“贪腐岛”这样的苛评。现在司法裁决证明很多案件其实是没有证据的,但是国际形象的受损,谁来承担责任?检察官如果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就起诉,最后又被证明起诉错误,对于台湾的司法制度的公信力造成的伤害,又由谁来承担责任?司法与政治的关系,要如何来厘清,以免造成司法公信力的下降?这些,恐怕都是扁案可以带给台湾的更深的思考。也许,上述郑文龙律师的司法改革建议,确实需要各界给予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