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7届四中全会做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决议以来,如何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差不多是天天讲、月月讲、年年讲。正如胡锦涛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所指出的,党面临四种考验(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和四种危险(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消极腐败的危险),强调“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这是很有针对性的,表明党的高层领导人已意识到危险临近的紧迫感。  这四种考验和四种危险,集中到一点,可以说,现在是党的执政地位到了最危险的时候。  今年6月我参加了在西安由陕西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法工委和中央编译局联合举办的“关于人大制度和法治国家建设”的研讨会。会上着重讨论了执政党自身的改革问题。俞可平在小结发言中认为,这次研讨会是在面临第三次大的讨论这样的背景下召开的。第一次大讨论主要是围绕继续革命还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第二次大讨论主要是围绕要不要搞市场经济。从这两年可以看到,第三次大的讨论已经开始,其中党的领导与中国的政治发展道路、宪政民主与公民社会等是热点问题。  我认为,这第三次思想解放的核心主题就是执政党自身的改革。  其实,这个主题并没有什么新鲜,早在上世纪80年代初,邓小平就提出了“改革党的领导制度”的任务,可是遇到80年代末的政治风波而中止。  我认为当下最迫切的任务是执政党必须依宪执政,由搞阶级斗争的革命党,转变为宪政党,清除长期污染党的机体的封建专制和其他腐败的、僵化的守旧思想的余毒,努力实现党的民主化、现代化。  近年主流的提法是“由革命党转变为执政党”;但执政党仅是党的身份和地位的改变,而没有明确“执”掌的是什么性质和理念的“政”。不明乎此,就可能仍然沿袭革命党的思维和制度去“执政”。  什么是“宪政党”?——简而言之,宪政党就是依宪成立、依宪参政或执政、致力于推行宪政的政党;而宪法则是人民权利与权力的保障书和约束政府权力的约法,宪政则是这种良宪的实施和实现。  近现代政党制度是在产生宪法、实施宪政过程中形成的。中国国民党和中国共产党都不是在中国有了宪法和民主宪政制度以后才据以产生的政党,而是在进行民主革命过程中创立的革命党。其成为执政党并非经由依宪民主选举产生,而是“打天下者坐天下”。这有其历史缘由,其好的传统也可以有选择地继承;但它在民主宪政思想方面则先天不足,后天失调,弊病良多,亟待改革。  中国共产党经历了领导人民革命和掌管全国政权这样两个不同时期。作为革命党同作为执政党的性质有很大的区别。党的许多失误很大程度上是没有认识这种区别和实现这种转变导致的。  譬如在革命时期,共产党是进行阶级斗争的工具。在成为执政党以后,本应转化为国家经济建设和民主法治建设的工具,缓和或否弃阶级斗争;可是,党在执政以后仍然不断人为地制造阶级斗争,造成人民内部矛盾和党内矛盾高度紧张,演变为政治上和经济上的大灾难。  又如,作为革命党主要是代表国民中的一部分革命的阶级去推翻反动阶级的统治;夺取政权后,成为执政党,必须经由全民直接或间接的民主选举予以确认,从而要对全民负责,为全民服务,要代表全民利益,而不能只是如我们惯说的“代表最大多数人民”或“95%的人民”的利益。把5%即3000万人(以上世纪50年代中国6亿人口计)或6500万人(以13亿人口计)打入另册,对这部分人的权利和利益以及做“人民”的资格排除在外,在共和国历史上不知造成了多少错案和悲剧,也与作为执政党的身份与合法性基础不相称。即使是所谓“阶级敌人”,他们也有基本人权,如果受到非法的侵犯而执政党和政府不闻不问,就会自毁国家法治,损害党执政的合法的、道义的基础(全文5100字) …[ 以上文字节选自炎黄春秋杂志,阅读全文请订阅本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