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1-16

中国政府准备将管制电影产业的工作更规范化,交由全国人大制定首条监管电影业的法规,以取代沿用的行政措施。但条文草案推出后,迅即引起业界及学者的忧虑。(刘云报道)


过去五年间,中国电影业的迅速发展引起世界关注,不少中国电影更打入国际市场,甚至送到海外影展参赛。中国电影市场起飞,亦吸引大量香港电影从业员放弃本地市场,进军拥有十三亿人口的中国市场发展。

可是,正当业者对中国电影市场抱著无限幢景之际,全国人大提出首个针对中国电影事业的法规,并且进行公众谘询,可是,这意见徵询只进行一个月,并且已刚于周日完结。国务院整理意见稿后会再交人大审议。

有关法律条文的建议,引起业界及研究学者极大忧虑,担心严重窒碍中国电影业的发展、甚至倒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第二十二条列明,电影不得含有十三项的内容,其中最具争议的包括:不能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煽动抗拒或者破坏法律及行政法规实施;不能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禁止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敏感的民族题材亦受限制,避免伤害民族感情,破坏民族团结;以宗教为题材的电视,不能宣扬宗教狂热,危害宗教和睦;而电影制作人最常用,揭露社会意识形态及阴暗面的写实题材,条文中更处处设下关卡,指明不能涉及宣扬淫秽、赌博、吸毒,渲染暴力和恐怖。

中国传媒大学法律系教授李丹林教授,斩钉截铁地批评,相关法律条文无助提升电影产业的发展。“所以,他不利于电影产业的发展,品质的提升,也没有意义,客观上也未能提供保护少年人的作用。这法根本没可能促进产业目的的内容。”

李丹林说,中国的媒体由纸媒以至电视、电影都承受各种的审查,当中更有广播前及广播后都要审。“广播电视有那么多播前审查,及播后审查,这其实最后都归功于意识形态广控的问题。电影也是一样。”

可是,当中却没有一个可跟随性的标准。

这些审查是按这个编辑可以过就过,但是,倘有某人不高兴,便说不符合审查标准,不高兴就可以推翻原来的审查结果。

然而,随著由过去十项不准增加至现时的十三项,更由政府部门行政措施提升至人大立法层面,无疑是提升了有关法规的权威性,但李丹林指,在执行方面却令她感到失望。“其实,我们的审查范围太广泛,好似该与不该的都被列入这审查当中。这审查的标准不具体,不实际。这样的政府有这样絶对的权力,这审查的范围又不明确,标准又不具体,就容让它任意来推行限制就造了基础,这样令业界经常不知道这权力什么时候执行。”

现时,不少国家对电影业也存有限制,例如新加坡电影有分级制,且把电影涉及「性」的 内容都能够作出具体评定的标准,容许性幽默,性暗示和手势等;中国业界其实也有就分级制进行讨论,可是,在是次的法律建议条文中,并未包括其中,李丹林谓,有关部门的人员会忧虑倘接受分级制时,即代表暴力化有合法性,跟固有的传统观念及正统的意识形态有抵触,故意见最终被取消。, 

国际演艺评论家协会(香港分会)主席张秉权指出,香港早前由英国管治的年代,香港政府也有要求剧本审查。可是,这只不过是一般行政程序,他们并不会从严处理。但是,一般而言,限制的目的是保护小童。“很多国家都是比较松,但特别会保护小童,尤其是心智未成熟的人,这些限制就有。但是,你刚提到的条款,好似不是很多国家有。”

他说,中国大陆的审查制度在不同的领域上做法不一。“大陆经常认为大众传媒、普罗艺术会对国家的稳定造成损害,相反,一些小众如舞台剧等就可能较松,对大众传播的就可能会更严谨。”

无论管制力度是紧还是松,他认为每有管制时就必然会对从事艺术创作的人造成压力,俨如头上有一把刀,令你产生恐惧感。

维权律师刘正清则解释中国法律拟定的准则。“法律条文模糊或不模糊是根据它的政治需要,有些东西需要模糊如危害国家安全,维护国家政权安全,这些就会模糊;有些法律条文就会较具体的如盗窃、抢劫罪等。”

对于《中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的规则,他认为过于模糊,更容让当局可随意操控,随意管制。刘正清又以2008年奥运时,中国政府一度以保护青少年为名,控制他们上网摘取资讯为实的「绿霸」为例,他指,政府会有政治目的,就会用其他名义如保护青少年等作为掩饰。
 
在北京从事教育活动,喜爱看电影的李先生便坦言,倘若有关法律条文真的通过成为法例,他知道自己可选择看的电影范围就会大大缩减,当中包括讲求斗智力的警匪片。

但是,原来这类电影在近两年间已受约束。早已到中国大陆从事电影业的导演玛莉亚指出大陆电影的禁忌:“我们一向都知道在大陆讲宗教或把宗教牵涉其中都是不能,由我们约七、八年前在大陆拍戏都知道有些事是不能如恐怖片、鬼片,最近一、两年就多了不准拍‘组织犯罪’的片。”

不过,她又指,倘若拍的鬼片是涉及古代如聊斋却又容许,即使震撼一时的《色戒》也可以拍,即使有情欲片段被删,原因是故事乃讲及汉奸,因此,她觉得在中国大陆拍电影不可能有通则跟从。

喜欢拍摄带有正面讯息电影的玛莉亚,承认接触过不同的大陆市民,再面对中国有众多民族兼文化截然不同,更重要是,他们获取资讯不多,不是普遍性受过很好的教育兼知识不高,故认为有监管是必须的。

因拍摄《无间度》而人气急升的导演刘伟强,当被问到对有关法律条文的意见时表示,电影界面对的限制早已存在,他们是每分每秒都要面对,兼且现时建议的只有十三项不准,在现实世界中,面对的限制数目远超于这数目。他认为电影人若希望在庞大的中国市场分享一席位,便要作出妥协。“你不高兴便不到中国拍,不喜欢那制度便不去拍中国电影。倘若你认为要拍,电影是你的工作,很多人指香港市场已没有了,要往大陆拍戏,你就要尽量在那所谓的空间发展你想要的东西。”

一直就媒体法律进行研究的李丹林更估计,倘若有关法律建议文本不随著社会时代的更变,中国的电影发展可能在未来十年,处于一个严冬,不能有实质性的发展,但是,她相信廿年后,有关管制可能会更宽松,更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