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18日,浙江省高级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名,二审宣判浙江东阳本色集团董事长吴英死刑。1981年出生的民营企业家吴英,于2003年开办美容院起家,三年之内迅速发迹,于2006年晋身中国名列前茅的“亿万富姐”。然而,2006年不仅意味着吴英达致其创业之巅峰,也意味着她的迅速殒落。在如此短时间内大起大落的暴富现象本身应属于中国社会的独特现象。2006年同年年底,正处于事业巅峰的吴英却突遭绑架。接着,吴英因绑架而报案,因报案而被拘捕,其巨额资产被冻结。据悉,吴英被捕后,当地有多名官员联名上书,要求判吴英死刑。更有意思的是,吴英被判死刑的消息一旦宣布,旋即引发舆论的热烈讨论,中国社会多数舆论不能接受判处吴英死刑。

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吴英
综合关于吴英一案的讨论,舆论不能接受这一死刑判决的原因导致有以下几点:

一是吴英罪不当诛。吴英即使有集资诈骗嫌疑,但将经济问题推上死刑高峰,是量刑不当。二是吴英案办案过程不透明,吴英集资、经营过程中所涉人脉、关系、同犯等等均不明朗,这个过程中是否涉及地方官员,地方司法有否杀人灭口之嫌,司法是否公正等等问题没有获得明确回答。三是吴英案的背景是中国金融为国家所垄断,民营企业只能走民间融资一途,吴英集资表明中国民企受现有制度束缚,被迫铤而走险,闯司法红线。在这种情况下,判处吴英死刑等于强力封闭民间融资可能,堵塞制度转型空间。

今天的中国社会权利意识觉醒,借助互联网等信息工具的力量,公众舆论获得一定程度的展现。公众舆论从维权角度反思吴英一案正是社会舆论关注权利的逻辑反应。吴英案宣布之后,众多的声音从保护人权的角度进行反思。最具代表性的应是维权律师腾彪所说的: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吴英。北京理工大学法学教授徐昕在微博上表示:关注吴英,就是关注自己;关注吴英,就是关注法律的尊严,关注公平和正义;救吴英,就是救自己;救吴英,就是救赎司法。

改革处于不进则退的十字路口

除法律人之外,一些著名经济学家也站出来为吴英案呼吁。著名自由派经济学家张维迎表示:吴英案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中国公民没有融资的自由。张维迎教授还提到当年邓小平保护安徽“傻子瓜子”创始人年广久一事,呼吁免吴英一死。确实,三十年来的中国改革,打破了当年计划经济的重重关卡,冲毁了原教旨共产主义的道道罗网,才有了对世界的开放和民营经济的新生。这里道出的不仅仅是对吴英一案引起的权利问题的关注,更是对吴英案所反映出的的中国改革开放现状的担忧。

从此处入手分析,吴英一案的奥秘也许是因为此案集中的体现了中国当今改革进程正处于不进则退的十字路口的危险现状。今天无人能够保护吴英,不仅是由于中国不再有类似邓小平这样的政治强人,更是因为直到今天,中国仍然没有走出人治的威权主义体系。邓小平当年保护年广九目的不是保护人权而是保护市场。今天谁来保护市场?换句话说,今天中国的市场不仅仅仍然谈不上健全,而且仍然是依附于极权政治的附属品。吴英案的判决,如果是政治主宰了法律的话,谁来保护法律呢?上述张维迎教授提到,中国改革是将计划经济的强盗逻辑改变为市场逻辑,但是这一改革如果既不能获得法律的保护,又仍然受制于政治的玩弄的话,中国三十年走出强盗逻辑的历史则有可能发生逆转,强盗逻辑就有可能成为社会生活的主宰,改革成果就可能得而复失。从这个意义上讲,吴英一案的要害并不仅仅是吴英作为个体的生命和权利,而也是要否保护市场经济改革的基本方向问题。通过舆论的介入,吴英一案将中国向何处去的问题明确地提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