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模式是不是文革模式?我们的回答:不是。文革定义是什么?就是毛的民粹在先,其极权控制在后之群众运动(=运动群众),或者说是政治斗争;而这二者又是互相交错和羼杂的。比如,文革初期,毛,刘派出工作组控制文革——毛令工作组撤出,“八一八”检阅红卫兵,《红旗》杂志十三期社论发表(打倒走资派——从而区别于“八一八”口号“横扫一切牛鬼蛇神”……)——接踵而来,又向中学派出军宣队,施行他自己所云,改工作组为军宣队“镇压学生运动”——这和他反对刘邓工作组的观点彻底颠倒(难道军队不是工作组?)但是,之所以提及这些话题,则是针对今天坊间普遍的说法:重庆模式就是文革模式。

我们说,重庆模式,不过是文革后那种极权模式的大致仿造,且根本不具备前者毛之文革发动的民粹主义“大民主”形式,也就是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重庆模式有这样几种文革运动特征吗?当然没有。我们说,之所以提及这种区别,一是要人们重新审视文革的历史,探究文革所以发动和如何发动的方式——也就是毛氏方式之一,民粹主义特征;二,极权主义特征——以区隔后极权中人完全不同的“后文革方式”。这个方式就是排除民粹主义,施行一色的官方控制,镇压和逮捕(就是所谓“打黑”)——打黑,完全没有毛在文革初期号召成立所谓民间红卫兵,造反派组织,施行踢开党委闹革命之“四大”皆备的内涵——这样的打黑,不过是王立军一类人的警察镇压——而毛在文革初期,告知国家最高警官谢富治等,公检法系统不得介入红卫兵打人和杀人之运动/活动,充分说明了毛的文革确实不同于一般镇压和破坏。他的群众运动是一种继之人民革命而原的“人民文革”(也就是人民听从民粹主义发动起而造反;造(刘邓)共产党的反——并为毛的共产党(毛,四人帮等)再打天下——这是一个古怪的逻辑;但是史实如此。这是一。

二,就是毛先鼓噪成立中学红卫兵,派发其“三论造反”一类异端文章,支持各种红卫兵(含宋彬彬一类原是刘、邓记红卫兵)之所谓民间组织,招摇过世,毁灭社会,涂炭人命——继而,他又操纵和唆使大学红卫兵、造反派出头直指他的矛头所向:打倒刘邓陶(铸)。这是文革“革命”方式明确的宣告,也就是说,毛在66年,67年明确了以群众运动方式打击政敌,而在此之后迅速转向为不允许群众运动。这是其民粹主义十分短命的结果;但是,文革主要特征却凸现在此民粹主义发动和指导之中。这个方式直接宣告了文革的不同于20世纪其他极权政权的统治方式和运行方式。希特勒和斯大林不具备这样的群众斗群众,人人反对人人的运动方式(虽然,压迫和恐惧使得人民互相告密,揭发和毁灭——是阿伦特所谓另外一种“人人反对人人”……);这是毛极权的独特社会主义人民性的表现。这个表现,一是表现了毛似乎有跨过官僚直接联系“人民”这样一种为西方人似乎熟悉的君王-人民统治论;这个统治方式在西方排除了居中的官僚系统,议院系统和教会系统;从而也排除了平民和中产阶级的中间参与——君王-人民论,往往是英、法君主企图面对人民革命时期,他们的一种应对策略——这种策略,很快就会让位于君臣合流和贵胄合一
——那样,平民和贱族往往就又被抛弃了。毛的文革似乎适应了这样的“君王”-“人民”方式;虽然这个民粹主义方式,为时甚短,不到短短两年。但却凸现了毛之“大民主”之实践和理论的存在。这个大民主,在57年时期,是他企图借力打力——妄图借助民主党派和知识分子,打击共产党官僚主义,以应对和反拨斯大林个人迷信的危机。但是,这个算盘在57年因为各界普遍反共而告吹。这样,毛的战略演绎,就延迟到了文革。

三,文革成功地,以毛要挟、诱惑和煽动各界人们起而造反为旗帜,达到了他利用人民,反对人民和政府的某种魔术表演。虽然,大约在67年以后,“人民运动”基本收尾;“文革三年论”者早已认为,文革三年结束——其要义,在于他们看到了文革民粹主义发动,颠起和夭折(如杨小凯就主张毛回到“第一次文革”之民粹主义或者说巴黎公社含上海公社之原则上去,而违背了毛进退有余,戏耍原则的机会主义原则……)。这是非常明确的阶段论。至于以后的文革,早已消灭了民粹主义性质,转而施行彻底的官方控制——如果一定要把这样的文革,叫做重庆模式,那也似乎凑合够用;但是,这样一种庸俗见解,恰恰忽略了对于毛之文革大民主时期的那些讨论和探究。因为,要讨论毛何以会发动民粹主义文革,而不仅仅停留在官方煽动与镇压式文革,其中必有缘故。

其一,毛是极权主义政治的缔造者,是“人民运动”、“人民革命”(也就是“大民主”,“大解放”)的创造者;他区隔于以往斯大林和半个希特勒的极权主义统治方式,以其“善于发动群众”而凸现定位。而现在众人(众官)丝毫没有毛发动群众,自组组织,派系斗争,串连南北……这样一些民粹主义运动形式;不管是薄、还是汪,他们丝毫不具备毛的革命方法和运动模式——试问:重庆有过组织一个所谓民间组织吗?重庆有过一次民间大辩论吗?重庆有过一块大字报阵地吗?一无所有。所以,那些偏要把文革模式按在重庆模式上的人,不知是无知,还是他心?那么,重庆模式不是文革模式,又是什么模式呢?我们的回答是:这个所谓模式不过是另外一种后极权统治模式——这个模式和广东模式,北京模式或者中国模式,不过是一个主题里面的狭小变奏而无其他——因为重庆的基本统治模式,全在上层辖下,运行控制,不在民粹和民间(我们为此民主的大缺失感到半个世纪的遗憾!);而广东、北京、中国模式,和重庆一样,几乎毫无区别(79年民主墙是最后一次(反)文革之四大民主形式彰显,自此此模式死而无复也!)。

因为北京模式是主导所有模式的模式——其间不过是酸甜苦辣,就像四川好辣,广东好甜,略具不同而已——至于什么“切蛋糕论”和“分配”,“建设(积累论)”区隔,更是一塌糊涂。因为中国模式根本不是分配问题,而是掠夺问题;根本不是积累问题,而是消耗问题和(生态)毁灭问题。至于打黑,唱红,是重庆模式的特征之说,其实,也是妄谈虚论——试问,全国鼓噪的新学雷锋运动,是在重庆,还是在广东,还是在北京呢?试问,天安门上那尊蜡象,是遵照何种模式悬剑国人头呢?试问,重庆打黑和黑打,与北京之控制陈光诚,高智晟等,是法治还是法制呢?……除此之外,宪法,党章,毛主义,马列说……哪条哪款没有与重庆类似之红,之革命,之文革呢?于是,就有最后一个观察。何以官方要把重庆模式驱逐于文革模式而行大喊小叫?因为,他们用一种倾向,掩盖另一种倾向——这个掩盖就是,他们肯定了北京模式-中国模式——而打击了重庆模式。这是一个伪命题。

北京-中国模式,在实际上和理论上等同于重庆模式;因为,他们都统治于、和谐于、服从于:毛。他们那些批评和鼓噪,不过是要曲解重庆模式,以其虚晃一枪的招法来打击他人;为此强调说,他们不是重庆模式带头人;他们是中国模式带头人……试问,那些中国模式,北京模式带头人,是不是后极权主义中人呢——这里,当然要包括重庆统治者——他们都是国府中人,几乎毫无区别。无端制造重庆模式及其批判者,有些心计,有些城府。他们试图编造一个重庆模式非法,以求证北京-中国模式正当。这是一种非常拙劣的伎俩。我们的分析和定位是,不要无端抬出什么省市模式而淡漠中国模式及其分析省视。这是事情的关键。说重庆不合法,不弄法,北京如何?说重庆不按照常规出牌,北京的常规是些什么?你在否定重庆的同时,强调北京合法性——继而强调中国模式合法性,难道这就是你的后极权主义之可调教论和中国官僚从良论,改革论的证言吗?其实,问题并不在此。问题在于,官民(贼)一致抛出的重庆批判后面,出现一个合法,正当,常规,改革(预期)和簇新之论,这才是事情的关键。可惜,世界上很少有人如此分解和如此直视之。是的,在此鼓噪之下,中国-北京模式被悄然过关,打分为高,自以为得计;且果然得计了。何以出现这杨样的情形?有几点可以做出估计:

一是,以暗渡陈苍的方式拒绝重庆模式,肯定中国模式,为他们的毫无期限的相信未来之虚妄,打下伏笔(其实,根本没有任何伏笔)。二,以打破重庆模式为借口,肯定为毛所拒绝的资本主义敛财聚富,甚至私有之,神圣之,做好铺垫;打重庆,保模式,偷梁换柱,抱住极权,乃保于后。这个算盘和网舆几乎欺骗了全世界。三,以反毛为正道,劫持毛所反对的资本野蛮和资本本身,施行根本不是文革模式而是中国模式的文革之反和保毛正统;施行我们再三强调的——1,保护毛之权力缔造者原教旨,2,施行反对毛的反权-钱统治(四人帮很穷,没有钱!);这是他们反毛论的根基和实质:野蛮资本、机会主义。故此分析,不管是重庆模式,还是什么模式,现在的中国,都是后极权主义模式,一个也跑不了。因为,这是根据其统治方式和掠夺方式定性与定位的。有一点必须说清楚。这就是,毛民粹方式,并不等于统治者可以成为资本家,聚集亿万私产,施行野蛮掠夺(固然,这并不意味着毛没有施行社会主义掠夺和暴殄天物;毛之社会主义同样是一种“一个资本家的资本主义”——见托洛茨基言论;而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之间,如果没有法治和制衡机制,他们其实就是一路货色;就此,关键之处是,施行资本主义也好,主张社会主义也罢(北欧之),关键要看你有没有议会制度和反对党制度;不然都是胡扯。)重庆模式,当然认可什么“瓜”,什么“果”,可以聚之,贪之,腐之——毛,不允许资本和美欧接轨,存钱投资都可以拿到瑞士或者美国去……就连各届皇帝,也不允许这样的窃国掠民和模式僭越——但是,重庆模式,广东模式和北京模式,则完全允许。记之在册的黑吏,裸官,痞子,流氓……不都是一方贪吏毒枭,资本赢家吗?(红色或者黑色。)他们是什么模式?中国模式。所以,当中外愚蠢之士大谈批判或者拥护这模式、那模式的当口,我们说,好了,好了,还是回头来研究一下这个模式和极权主义和后极权主义和资本主义和无法治资本主义之本质关系吧!这个基本命题不清楚,人们简直就是在一条混水中洗澡,越洗越黑,且把自身洗造成为官方打击,策略,伎俩的愚蠢祭品而自上祭台。这是一种十分拙劣和蒙昧的“反重庆论”。最后要声明,我们丝毫没有袒护“重庆模式”的意思;赘言而论,反向证言,所谓的重庆模式和中国模式之间,丝毫没有区隔;故此,为之辩护的一方,也和为中国模式辩护者一样,都不过是极权主义的传声筒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