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官媒《北京日报》 近日发表《解密:我党最高领导人何时称“总书记”的》文章,转到海外媒体上被改为《总书记不能凌驾于中央》,中国学者吴祚来撰文认为党的总书记不能凌驾于中央,而中央不能凌驾于法律。
(德国之声中文网)《北京日报》3日31日发表一篇题为《解密:我党最高领导人何时称”总书记”的》,这是北京日报开设”迎接十八大文萃”专栏文章首篇,据称,该专栏将主要刊发党的理论、党的组织、党代会、党的历史等方面内容的文章。这篇文章转到海外媒体,标题被改为:《总书记不能凌驾于中央》,这样一改,它的现实语境意义就不言自明。
解密总书记权利是思想解放之举
这篇文章的意义是重大的,它通过对中共总书记这样的一个最高职位历史演革的回顾或解密,使人们思考,中共应该有怎样的总书记,总书记的权利配置或权限与责任究竟应该怎样?”总书记”讨论清楚了,接着就应该对常委与政治局委员及中央委员的权利与责任进行历史性研究,通过研究,通过解密,使职位与权利公开化,这是党内民主公开的第一步。
中共的历史许多资源至今也没有完全公开解密,譬如中共第一代领导人陈独秀,一直被中共主流意识形态所屏蔽,甚至一度当成右倾机会主义分子与中共叛徒批判,直到二十年之前,仍然有总书记赵紫阳因为支持学生运动(”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动乱”),所以被免除党内外一切职务,遭到在家软禁处理。从这一现象看,中共的总书记确实权利没有超过中央,只要违背集体政治意志,就会遭到惩处,但北京日报这篇文章却又认为,毛泽东发动文革,却是党政军权力集于一身的结果,要防范文革这样的悲剧再次发生,只有坚持党的集体领导,总书记的权利不能凌驾于中央。
真正懂得中国政治内情的人都知道,无论是陈独秀离开自己创立的政党,还是毛泽东一权独大,都是党内政治权利博弈的结果,或者是政治体制使然,如果中央出现一个强势的总书记,他完全可以控制军队与民意,那么,他就可以一人独大,如果他仅仅是一个行政性的总书记,而没有通过形象宣传获得民意广泛支持或崇拜,又没有获得真正的军队控制权,那么,他就可以受其它力量制约,只要意见不一致,无论身份地位与历史影响力,都可能被出局。
北京日报把这样重大的课题摆到媒体平台上来研究、讨论,因此意义重大,这是中国执政党走向政治文明的开始。所谓政治文明,一是文,二是明。”文”,就是执政党的一切职位与公权都要形成文字,有制度可资参照,执政党所有领导人都要在公开的规章下行使权利,”明”,就是一切都要公开化,公开竞争,公开政治观点或不同观点,公开个人财产,只要开会讨论过的问题,都要有文字记录。现在网络上为什么出现各种传言?根本原因是中国高层没有公开相关信息,譬如对薄熙来的处理,应该公开处理程序,保证处理程序既符合执政党的党章,又符合国家法律,相关信息及时向媒体公开发布。
当中国主流媒体问责社会或网络,造成许多谣言或传言的时候,应该反思自己的执政体制内部,在信息公开与对话交流方面,是不是离政治文明的状态还太远?阳光照射不到的角落,必然魅影重重。
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数人手中。执政党如何解决党内多数人造成错误,还有少数人拥有真理或少数人拥有不同政治观点的权利呢?陈独秀下台,完全是政治观点与当时的共产国际不一致造成的,而刘少奇被打倒,完全是党内权力斗争的结果,甚至都不存在路线之争。胡耀邦与赵紫阳两位总书记又该如何评价呢?他们在当时是不是也仅仅是处理社会重大问题时,方法方式与一些人不一致而已。由于中共是中国唯一执政党,所以党内问题就是国家问题,保护党内的政治异见者或政策观点不同者的合法权利,也应该提上议程。用什么来保护总书记的权威与政治权利呢?执政党应该拿出让公众信服的规则来。
刘少奇被造反派批斗时,手举宪法,希望依法保护自己的权利,但没有任何意义,为什么?因为司法不独立,所以,要保障总书记与国家主席的权威及政治安全、人身安全,司法独立,超越执政党的权力,应该是当务之急。如果有人轻易地就用所谓多数人的意见就剃夺了总书记或国家主席的权力,也会造成国家创伤。
中共中央如何确立问责机制
中共领导机制面临悖论,强势领导人可以是毛泽东式的,发动文革,造成中国政治经济文化三十年的破坏,也可以是邓小平式的,改革开放,平反冤假错案,促使中国进入市场经济,当人们期盼有一个政治改革的强势领导人出现,大刀阔斧进行政治改革时,人们又担心出现强势的总书记,会造成个人极权,破坏执政党的集体领导体制。
集体领导制,会导致总书记成为弱势领导人,甚至成为一个政治庸人,恶人当道,必有庸人当政。政治庸人最大的问题会是,听任地方诸侯自行其是,让地方通过政治与经济承包,让地方不守护法律的底线,而只严防死守稳定的红线。导致中央政府不能为社会主持正义,倡导造成稳定压倒一切,社会因此在温水煮青蛙式地败坏下去。每年数以万计进京上访者被截回,出现非法黑监狱与极端事件,都是地方政治经济承包的恶果。
集体领导制还有一个更为严重的问题,就是没有真正的责任人,没有责任追究制。一切决策原则上都是集体决策,以组织名义向下推行,有时以文件方式,有时则完全是电话通知。这样的通知也是以”组织”名义,但组织为什么会如此决策、决定,组织会不会出错?出错之后如何纠错?这一切都没有相应的制度出台。层层下压式的管治,造成中下层行政管理层一直处于高压状态,一方面要发展经济,必然与民争利,通过强行拆迁或不公平方式,做大地方经济,并使利益集团获得利益,另一方面,又要使地方平安稳定,压力最终被积累在底层民间社会。
每一个中国人都看到了,稳定压到一切的经济发展模式已走到尽头,政治改革必然开始,中共三十年前制定的以经济发展为中心,应该改变为以政治改革或建设为中心,除了偶尔见诸相关文件或个别领导人倡导,既没有看到中共有政治改革的日程表,也没有看到相关研究机构组建起来,为政治改革制定规划。中共是一个政治组织,政治组织不致力于政治改革,而仅仅致力于经济发展,这是严重的角色错位。执政党与政府共同沉沦在经济领域里,造成社会畸形发展,社会信仰、道德、文化、法制,甚至稳定,都正在遭到严峻挑战。
而就在这样严峻的现实面前,中央喉舌仍然在号召人们跟党中央保护思想上一致,如果党中央的思想还停留在三十年前,甚至许多意识形态没有彻底清除文革意识形态,那么,这样的保持一致的结果,可能使整个社会思想窒息。思想僵化的结果,就是改革出现倒退,像温家宝总理所说的那样,经济改革的成果可能会因此丧失殆尽。
现在最应该倡导的是中央、执政党应该与人民在价值理念上保持一致,也就是尊重普世价值原则,致力于社会公平正义原则的确立,致力于党内外民主制度的重建,让新闻与信息及社会信仰、民间组织依法获得自由度,党的总书记不能凌驾于中央,而中央不能凌驾于法律。如果政法系统只忠于党,而将自己的权利凌驾于法律之上,对执政党与整个国家,都是极其危险的。
执政党党内号召统一思想,不如号召党员干部学习宪法,统一价值追求,允许多元思想的存在,允许公开讨论各种社会问题与思潮,党内应该有不同的思想观念存在,不能以保持思想一致,而对异已思想严加打击与清除。在讨论总书记权利不能凌驾于中央之时,更要清理各级党委的权利,他们应该是宪法的守护者,而不应该通过干预行政甚至干预司法,来坐大自己的部门权利。文革之时是踢开党委闹革命,现在,党委不能因为拥有特殊政治权利,而踢开宪法搞发展求稳定。党委不能既做政治又搞行政,集体领导也会导致党委一家独大,权力无限,没有任何机构可以究责,也会造成社会公平正义被败坏。
所以,总书记的问题不是一人领导还是集体领导,而是领导与决策者是不是民主决策,是不是公开透明的决策,其决策是不是遵守宪法,受不受独立的法律制约与社会有效的监督。
作者简介:吴祚来,文化学者,专栏作家,曾任中国艺术研究院文艺理论与批评杂志社社长,著有《文化是一条河流》、《中国古典艺术观照》、《通往公民社会的梯子》等多部文集与专著。多次被评为年度百名公共知识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