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所以选择《不公布财产就不允许当官》这个题目来写这篇文章,一方面,是因为”不晒财产不任官”是我所持的一贯观点和主张;另一方面,促使我着手写这篇文章的直接动力,是因为今年以来发生的几件事刺激了我。 第一个刺激: 2012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韩德云要求官员公布财产的提案被高达99%的否决率所否决。 据报道,2012年”两会期间”, 重庆市律师协会会长、全国人大代表韩德云连续七年提出官员财产公开议案,今年又一次被高达99%的否决率否决了。提案被否决,而且否决率如此之高,确实刺激人! 据查,1987年,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的王汉斌明确建议建立国家工作人员申报财产制度。1988年,全国人大起草了《国家行政工作人员报告财产和收入的规定草案》,但仅仅作为一种党内监督的形式,未真正付诸实施。1995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了《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要求申报收入,并未要求申报所有财产,而且只是向组织人事部门申报,不对社会公开。2000年开始,中央先后出台颁布了《关于省部级现职领导干部报告家庭财产的规定(试行)》、《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多个文件,申报范围不仅是”收入”还包括动产和不动产、股票等。2008年”两会”前夕的1月底,国家统计局原局长李成瑞等人给中央上书,建议中央尽快制定有关官员财产申报公布的反腐败”阳光法案”。 从1987年到2012年,整整25年过去了,25年后的今天,人大代表的议案被否决得如此干脆、利索、决绝,什么是中国特色?我认为,这就是中国特色! 第二个刺激:《北京日报》官方微博呼吁骆家辉公布财产。 据报道,2012年5月14日下午,《北京日报》的官方微博在转发一位网民关于”美国驻华大使骆家辉喝咖啡、坐经济舱是包装成’平民’的作秀行为”的微博时,发出”请骆家辉公布财产”的要求。之后,有网民搜索到骆家辉两年前就已公布个人财产,且数目清晰,遂将这个问题原样奉还:请《北京日报》发个社论让中国官员公布财产。这个事件同样令人感到刺激! 只要具备一些常识的人都知道,1978年,美国政府颁布《政府伦理法案》,1989年又修订《伦理改革法案》,成为了美国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蓝本。《法案》规定:总统、副总统、国会议员、联邦法官以及行政、立法和司法三大机构的工作人员,必须在任职前报告自己的财产状况,上任后还须按月申报。同时,财产申报还必须包括其配偶或受抚养的子女的有关情况。除在国家安全部门工作或其他不宜暴露身份的官员外,各受理机关均须将财产申报资料公开,供大众查阅复印,以便接受社会监督。 《北京日报》官方微博本来是想让骆家辉难堪、出丑,孰料,这次却踢了个百分之百的乌龙球! 第三个刺激:现任俄罗斯总统普京把自己的财产晾晒得里外透明。 据2011年12月24日《长江商报》报道,俄罗斯公布总统候选人财产,普京存款不足18万美元。 根据俄中央选举委员会公布的信息,普京过去4年中的总收入约为55.8万美元,包括工资、银行存款利息和股息、军人退休金。但他在莫斯科和圣彼得堡各有一套公寓,此外,他还有一块地。而普京的妻子柳德米拉所有的银行账户上共有约26.5万美元,而她这几年的收入主要是银行存款的利息。 据另报道,俄罗斯”联邦委员会”(议会上院)和俄罗斯国家杜马(议会下院)2012年4月14日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议员的个人收入和财产清单,这是自2009年5月国家公职人员根据”反腐败法”开始向社会公示个人收入和财产以来,俄议会第三次大规模公开议员的个人财富信息。议员们起初是在社会舆论压力下公开个人财产的,公众对公布数据的真实性有质疑。尽管如此,俄罗斯掌握公权力的官员必须公示个人收入的做法正逐渐变成一种制度,被俄社会各界广泛认可,并在客观上加大了全俄反腐力度。 据报道,普京还说过这样的话:政府廉洁是取信于民的基础。一个为民执政的政府没有任何理由不主动公示个人家庭财产。否则,没有任何资格坐在台上。不愿意向社会公开个人及家庭财产的官员,先要到司法部去,接受调查。 各位读者,我们都知道,普京在当今之世是一个何等的人物?!普京能够说出如此符合民意、大快人心的话语,作为一个渴望在阳光下生活的中国人,你想不感到刺激都不行! 受到刺激之余,平心静气下来,我不禁要问:我们中国到底怎么啦?我们中国的官员为什么会如此决绝地拒绝公布自己的财产呢?令人不解的是,为什么中国的官员能够不公布自己的财产而外国(民主国家)的官员必须公布自己的财产呢?同时值得关注的是,与中国官员们坚决拒绝公布自己的财产相反对,为什么还有那么多 “不识时务” 的中国人不看掌权者们的脸色,仍然坚持要中国的官员们公布自己的财产呢? 对于以上几个问题的答案,在当下中国,可谓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然而,尽管如此,作为中国民众的一员――”不识时务”的一员,对于这样几个问题,我还是忍不住想在此谈点自己的看法。 第一,相对于民主国家的官员,我们中国的官员为什么会如此决绝地拒绝公布自己的财产呢? 对于这个问题,我的理解是:中国的官员确实已经拥有了数目巨大的财产。 然而,为什么对于这样一些数目巨大的财产,中国的官员们没有胆量将之公布于世呢?对于这一现象,就只有一个解释:这些财产都是不义之财,都不是来源于官员们自己的诚实劳动,而是来源于因他们掌握职权所带来的腐败收入。像这样一些不义之财,连藏匿都来不及,怎么还能公布于世呢?公布于世就意味着见光死,中国的官员们好不容易利用自己的职权搜刮、积聚起来的财产,在自己特权在握的时候,怎么可以这么轻而易举地就公布出去见光死了呢? (中国特色的)常言道:狗不咬拉屎的、官不打送礼的,千里做官只为吃穿,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眼睁睁地看着这些白花花的真金白银,已经放在自己的兜里了,让他们公布出去,让他们吐出去,让它们见光死,就是打死他们,他们也是不会同意的。所以,要中国的官员们公布自己的财产,无异于与虎谋皮,比虎口夺肉还难!因此,在当今有中国特色的政治生态下,理解中国官员们为什么会如此决绝地拒绝公布自己的财产,我们就不会产生多大的奇怪了。 第二,为什么中国的官员能够不公布自己的财产而外国(民主国家)的官员必须公布自己的财产呢?也就是说,为什么中国的官员们想不公布自己的财产就可以不公布自己的财产而民主国家的官员不得不公布自己的财产呢? 对于这个问题的答案,我想,是众所周知的,是瘌痢头上的虱子,明摆着的:那些必须公布自己财产的官员生活的国家都是宪政民主国家。宪政民主国家的政务要员都是选举产生的,就是任命出来的事务官员,也要受到相关法律的制约(如美国的《政府伦理法案》),行政民主国家的官员在法律制度上绝对不能以权谋私、刮财腐败。 对比之下,中国不是一个宪政民主国家。中国是一个独占特权占垄断地位的国家。一个国家如果垄断特权存在,这就意味着这个国家的职权不受监督。职权不受监督,腐败必然产生。由腐败而占有的财产自然是不能公布于世的,是不能见阳光的。所以,在当今中国特色的政治生态下,中国的官员不仅可以占有大量不义之财、可以想有特权就有特权、想要腐败就可以腐败,而且还能够想不公布财产就可以不公布这些不义之财。这些现象的产生和出现都是一个非宪政民主国家制度的伴随性的派生物,因为,非宪政民主国家制度维护特权、制度维护腐败,既然制度自身都已经腐败了,官员跟着腐败,也就不足为奇了。 第三,与中国官员们坚决拒绝公布自己的财产相反对,为什么还有那么多 “不识时务” 的中国人不看掌权者们的脸色,仍然坚持要中国的官员们公布自己的财产呢? 为了回答这个问题,我想,我们还是先讨论一下我们中国人的人性偏向。 与辜鸿铭先生相反,柏杨先生认为中国人是丑陋的。柏杨先生是以文学随笔的方式,批判中国的”酱缸文化”,批判中国人的”脏乱吵”、”窝里斗”、”不团结”、”死不认错” 的劣根性。而我则是从道德哲学的角度,发现中国人具有”只计利害得失、不辨善恶真假”的人性偏向。 从总的情况看,中国人是只计利害得失、不辨善恶真假的。这从有奶就是娘、笑贫不笑娼、指鹿为马、认贼作父等流行的汉语成语中就可以看出。 但这并不是说中国人就没有正义感、就没有公平心了,这只不过是说中国人的正义感和公平心不是那么强烈罢了。过去的历史表明,中国人只有在是可忍孰不可忍或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才被逼上梁山、路见不平一声吼、拔刀相向的。 用实然的目光观察当今中国,中国人的人性偏向应该说其主流仍然是只计利害得失、不辨善恶真假。这就给当今中国造成了这样一个局面:掌握特权的人一旦掌握了特权,不仅不愿放弃特权,反而更加贪婪无厌、变本加厉,他们借维稳之名来行维护特权之实;与此同时,特权集团外围的一大帮工于心计的”精明人”,则千方百计地靠近特权、利用特权、捞取利益,他们甘愿为特权集团呐喊、助阵;另有一个相当大的精于算计的”聪明人”群体,为求自安自保,而绕开特权走,不得罪特权,以免遭祸,这在客观上就为特权集团的横行霸道、恣意妄为打开了方便之门。在这样一种格局下,可想而知,能够坚持与特权抗争、斗争的人就寥若晨星、少之又少。那些敢于与特权集团展开抗争和斗争的一小群人,被那些已经捞取好处的”精明人”称为是自不量力、白日做梦地与强权”制度””闹别扭”、”较劲”的愣子、傻子。在这一状况下,当今中国,要求限制权力、要求官员公布财产的动力明显不足。 然而,中国社会毕竟不是铁板一块,毕竟还存在着那么一个具有较强正义感、公平心的弱小群体。正是被那些”精明人”称为愣子、傻子的不识时务的这一弱小群体,还在那里自不量力、不畏强权、不怕打击、不怕迫害地不断向特权者们发出吼叫:公布你们的财产吧,公布你们的财产吧,……。 就这样,在当今中国,便形成和出现了一股比较弱小的公平正义的力量与一个比较强大的特权邪恶势力之间的抗争和斗争:一方要求官员公布财产,一方反对官员公布财产;一方坚持反特权,一方坚持保特权;一方坚持要制定、颁布和实施官员财产公布法,一方坚持反对制定、颁布和实施官员财产公布法。这两方力量的抗争和斗争,方兴未艾。 好了。现在让我们回观这篇文章的标题――不公布财产就不允许当官。对于这个标题,肯定有人会说,”允许”是一个谓语动词,其宾语是”当官”,那么,这句话的主语是什么呢?也就是说,是谁不允许不公布财产的人不当官呢? 是的。这个问题确实是这篇文章的关键所在。 那么,到底是谁不允许不公布财产的人不当官呢?或推进官员公布财产的动力是什么呢?我想,这首先是人类公平正义的道德底线不允许;其次是怀有正义感、公平心的义勇之士不允许;再次是限制特权、防止腐败的宪政精神不允许;还有就是社会舆论不允许;另外就是人皆有之的良心不允许。 然而,以上所列举的要求官员公布财产的力量基本上都是主观愿望上的,主观愿望不等于客观实际。这样,我们这些要求官员公布财产的人们,就必须在客观实际上寻找能够推进和实施官员公布财产这项工作的具体途径和措施。对此,我认为,在今后推进我国官员公布财产这项工作中:第一,以律师为职业背景的人大代表(如韩德云)的不断呼吁和接连不断的提案十分必要;第二,法律学者、政治学学者以及人文社会科学乃至各个学科的学者的不断发言和撰文呼吁不可或缺;第三,各种媒体,尤其是网络媒体的不断造势极其有效;第四,体制内(如温家宝)高层次官员的自觉自为十分宝贵;第五,全国人大立法机构顺应民意的立法倾向非常重要。 言说至此,我以为,就当今中国而言,尽管要求官员公布财产的力量还很弱小,但只要我们这样一些怀有比较强烈正义感和公平心的愣子、傻子能够不断努力、不断推进,那么,中国官员能够公布财产的那一天,或迟或早就一定会来到。 2012-05-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