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渭南市委:
两年前的今天,渭南市委某些领导指示文化稽查队先后在渭南、华阴和大荔非法没收了作者谢朝平送给移民的《火花》增刊——《大迁徙》。接着,市委领导又指示渭南警方进京抓杂志社人员、印刷厂人员及作者。从此,由市委某些领导在2010年人为制造的“渭南书案”爆发了。对此,成千上万家媒体争相披露和曝光,数以亿计的网友纷纷怒斥和指责,网上的评论文章和抨击言辞犹如雪片般洒满网坛,社会各界把“渭南书案”称为中国现代最严重的焚书坑儒和文字狱事件,其影响之广与反响之大堪为前所未有,一时间轰动了渭南、轰动了陕西、轰动了中国、轰动了世界,并惊动了中共中央书记处和政治局。在举国上下的一片谴责声中,渭南官方不得不无罪释放上述所抓人员,同时渭南的对外形象也因此一落千丈,跌入低谷。世人把渭南看成是恐怖、愚昧、野蛮、刁横的代名词与活标本,这真是渭南官方的耻辱和三秦大地的悲哀啊!
渭南警方经过多方取证,所找出的唯一问题是:《火花》杂志发行《大迁徙》增刊没有及时报批。对此违规问题,通常由业务主管部门查处即可,因此山西省新闻出版局对《火花》杂志进行了行政处罚。行政违规、行为违法、实施犯罪,这是三个不同性质的概念。有关部门认为:《大迁徙》增刊未及时报批,这只是工作上的违规错误,绝非违法行为,增刊是合法的,渭南警方无权跨省抓捕作者。
上世纪五十年代,为了支援举世闻名的三门峡水库工程建设,也为了使黄河中下游亿万人民免遭水害之苦,我们陕西三门峡库区数十万移民坚决服从国家的建设大局,积极响应中央“迁一家,保千家”号召,发扬社会主义的无私奉献和自我牺牲精神,毅然背井离乡,远迁到宁夏、渭北等不毛之地,有的甚至被政府迁移8次之多。他们几经搬迁折腾,家产损失殆尽,长期挣扎在困境之中,而且还发生了诸多妻离子散、卖儿卖女以至家破人亡的惨痛悲剧……移民真是受尽了天下苦,流干了辛酸泪,遭遍了人间罪。因此,陕西三门峡库区移民乃属为新中国水利建设和经济发展付出了沉重代价并作出了巨大牺牲的国家功臣。
在我国,最贫穷的是农民。然而,移民更是农民这个弱势群体中的弱势群体,官员们有何理由不同情和怜悯我们这些曾经为国奉献、功不可没的移民功臣呢?难道连简单“知恩图报”的道理也不懂吗?对移民连一点报恩的心理都没有吗?“农夫救蛇反被蛇咬”的古老故事提示后人:人们应该做农夫,不应该做蛇,因为农夫是人,蛇是冷血动物,是没有人性的,更是不懂得知恩图报的。试问渭南某些官员岂能枉披人皮,而对移民去做那种忘恩负义、冷血动物、没有人性的事情呢?!
移民从迁出库区到重返库区,50多年过去了,昔日的年轻小伙现已成为七、八十岁的老人。半个世纪的搬迁历史对于移民来说的确是刻骨铭心的,是几辈子也忘不了的,也是值得记载传世的。移民长期来都有一个愿望,总想请人把他们几十年曲曲折折的经历写一本书留个作念,以便让子孙后代了解并铭记爷辈、父辈既轰轰烈烈、又坎坎坷坷的移民生涯。2006年秋,最高人民检察院所属《方圆法制》杂志记者谢朝平来库区采访接触了移民群众,他便应邀承担起了帮助移民写书的重任,并于4年后完成了写书任务,书名叫作《大迁徙》,从而圆了移民多年的梦想,这真是广大移民爱不释手的一部好书。2010年初,谢朝平与《火花》杂志北京采编部联系并办理了各项手续,遂以该社2010年增刊的形式出版发行。是年6月26日,谢朝平将这期杂志分别在渭南、华阴和大荔送给了移民。谁知次日,有关文化稽查队便以“这期增刊属非法出版物”为由将其全部没收,至今未予退还。在此值得指出的是,本期《大迁徙》增刊是记述渭南三门峡库区移民的真实故事,它与陕西女作家冷梦在1998年编著的《黄河大移民》属同类书目,但当年《黄河大移民》的出版发行十分顺利,毫无障碍,这次不然,当《大迁徙》增刊发行后却羁绊多多,阻力重重。见鬼!
不管怎么说,三门峡水库及50多年的移民迁徙堪称共和国的一个重大事件,是一个真实的历史和不朽的事实,亦是新中国发展史的一个重要内容,理当将其载入史册和史书。对此,过去曾有媒体报道过,今后肯定还会有记者、作家及移民的后代要写这段历史,要记述那些波澜壮阔、艰难曲折和催人泪下的故事,谁想封住悠悠之口,岂不是妄想封住直泻千里的黄河巨流吗?!
我国已步入法治社会,一切执法行为须根据客观事实依法办案。记得两年前在没收《大迁徙》时,我们上万移民曾联名致信渭南市委:倘若经过渭南市文化稽查队深入核查,这期《大迁徙》增刊确属非法出版物的话,那么就应当将此案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制造该非法出版物的相关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同时还要附带民事责任给以应有的经济处罚。对此,我们要求必须看到司法机关对相关嫌疑人的刑事判决书以及实施经济处罚的司法文书,绝不容许走后门、和稀泥、搞妥协而放任迁就任何一个制造非法出版物的犯罪分子。再者,让非法出版物——《大迁徙》登载一些移民的若干素材及照片等,这无疑是对移民其名誉的严重损害和侵权,移民作为受害者,还要通过司法程序向制造此非法出版物的犯罪分子提起恢复名誉并附带经济赔偿的诉讼要求。
换言之,如果看不到司法机关对制造《大迁徙》这一非法出版物其犯罪分子的刑事判决书和经济处罚书,并且看不到具体的人犯,那就说明这期《大迁徙》增刊根本就不是非法出版物。试想,假若没有制造非法出版物的犯罪分子,则哪会有非法出版物呢?难道这非法出版物乃是幻想中的海市唇楼、空中楼阁,乃是从天上掉下来或是从外星球飞过来的,这岂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吗?!终究,非法出版物不是路边的野草——自己会从土壤里长出来,不是发酵池的水泡——自己会从酵池里冒出来,不是西游记里的孙悟空——自己会从石缝里蹦出来,也不是科幻片里的剧中人——任由作者凭空想象出来。鉴此,如果说这期增刊不是非法出版物,那么市文化稽查队就必须将这批增刊全部退还给移民。现在,我们依然继续坚持这一观点和立场,对此渭南市委有责任、有义务向我们移民作出说法和交待。
我们党和军队的传统与纪律是“不拿群众一针一线”、“借东西要还”。请问渭南文化稽查队无理没收移民的《大迁徙》为何迟迟不予退还?我们认为此种做法是一起典型和实足的、发生在光天化日之下的土匪及强盗行为!!再说,渭南官方不讲法制甚至践踏国法的行为,委实给我们法制化的中国抹了黑,丢了脸。他们把移民区当作自己的天下,一手遮天,为所欲为,实行的完全是一套君主专制式的独裁统治,把毛主席等老一辈革命家浴血创建的社会主义民主国家一下子退到了几千年前的奴隶制和封建制时代。令人不解的是:在共产党的天下,在现代文明且大讲法制的中国,怎么还会发生法律盲区的“渭南书案”?人们不禁怀疑:渭南这个地方现在还是不是共产党的天下?还是不是中国法律所能管辖的范围?
作为指示各文化稽查队没收《大迁徙》的渭南市委及其庄长兴书记和徐新荣、王晓明副书记,我们认为迄今事发两年了,市委及领导有责任和义务就此事向社会、向公众、向移民、向历史、向舆论作个交待,如此重大之事,总不能不了了之或一抹抹之。否则,渭南的60万移民首先是不会答应的,我们移民群众对此事极为关切,绝不放过。我们为收回《大迁徙》将会不惜一切代价,长期成群结队赴京上访,并着力寻求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多方支持,若收不回书,誓不罢休!这也是渭南官员逼迫移民走上一条上访维权的“不归路”的。我们坚信:在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中国,总会有一个说理的地方,总会有一个现代包青天,或者总会有一个心系百姓、依法办事的党政机关!
渭南某些官员以言治罪,蓄意制造中国现代焚书坑儒和文字狱事件,这是对法律的践踏和亵渎!对此,我们将保留向国家信访局、国务院纠风办、中纪委和监察部投书举报的权利,保留向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的权利,并保留邀请众多媒体和记者进行新闻舆论监督的权利。
最后,我们想忠告渭南某些领导:请你们在“渭南书案”问题上,不要人为制造不和谐、不稳定的局面,不要故意成为几十万移民的对立面,而要亲民爱民,顺从民意,行行好,积点德,给移民做些善事。否则天理不容,情理不容,法理也不容,冤情深重的移民群众就是做了鬼,也要找你们去算帐、论理和讨取公道的。
陕西三门峡库区及原安置区60万移民的代表:
马连宝、刘朝明、董生鑫、张向民、吴宏昌、张绪祥、王卫平、刘川民、张应龙、梁兴旺、刘怀荣、王木昌、吴宽学、骆绪民、赵根喜、张吉胜、杨少锋、马长林、党敬才、常好贤、李玩月、董拴民、吴建峰、王小刚、吴鹏稳、李景连、袁建斌、张冬至、赵西京、杨战娃、张志宽、吴建虎、赵智民、刘一民、田华朝、王渭南、赵增亮、陈思忠、张鸿义、王发荣、冯志宏、程本娃、张吉胜、田春勤、张秀映、赵智民、董康美、张亚莉、张三民、刘荣国、曹双鱼、王天水、宋道元、陈孝忠、张富坤、赵德龙、李孝玉、刘桂芬、夏福庆、贾德德、王根仓、程振海、郗新继、王春明、张战省、聂小二、郗继祖、刘新虎、李康治、郭志智、党军臣、赵天荣、郗继租、王满池、张明智、杨太华、赵八斤、张录锁、刘刚太、庾安桥、戚忠德、常双彦、王世民、朱金定、张展学、吴建卫、韩世巧、谢桂妮、高东歌、王麦守、李长春、张战学、朱胜祥、柳德身、曹战斌、王志存、窦天成、李章成、安文茂、何化利、姜万民、刘军喜、史兴运、周喜照、李德武、田施恩、雷向斗、刘创民、侯建斌、李文良、张育团、安壮志、项民选、安东田、张晨虎、李雪天、刘芬娃、王余仓、李仰池、张五选、项程锋、张明明、项程浦、赖万里、邓水平、安建军、杨小安、安建国、张文举、何华峰、邓玉平、张靠社、安领成、董 晖、高 峰、(渭南市移民局李万明应邀协助整理)
二0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附:文化稽查队没收《大迁徙》的相关手续等。
抄送:渭南市人民政府,渭南市文广局,渭南市、大荔县及华阴市文化稽查队;
同时抄送:中央和省上纪检、司法、信访部门,各县市移民代表,各新闻媒体及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