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人认为,民意很难把握,此民意与彼民意之间有很大冲突,无法确定什么是真正的民意或者顺应什么样的民意。在此状态下,这些人认为,自己的“信仰”或“真理”有理由引领、左右民意。
这些人假定了两个前提条件,其一,民意有善恶之分,有高贵卑贱之分,有真理谬误之分,即民意有道德意义。符合道德规范的需要弘扬,反之需要极力加以遏制。其二,民意是无法确定的,由此,民意需要“引导”,引导到一个“正确”的轨道。有“引导”的问题就有“引导者”与“被引导者”的关系问题——两者之间的最真实,最无法回避的关系就是“智者”与“愚钝者”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其目的首先是要确立一种社会等级,社会秩序,其次,也是要将不确定的民意变为可以计算,可以衡量,可以确定的民意。两个前提缺一不可,民意必须是道德的,必须是确定的——不确定要被引导为确定。言外之意是,不道德、不确定的民意可以忽略不计,不作为民意考虑。
民主是为了“民”,可又不能屈从于“民”,这一观点的成立就源于以上两个前提。不道德的不能屈从,不确定的也不能——不确定让其不知如何屈从。这样,民意变成了可有可无的东西,所有人都可以高举,可所有人又都不可以不拿他当回事,依旧一厢情愿的坚持自己的理念,自己的努力,并让人相信只有这样才会最有利于“民”。民意是一个被抽象了的概念,对一个被抽象了的概念做具体的解读,就会感觉到杂乱无章,不知所以然。当然,如果抽象完全偏离具体,被抽象的东西也是被扭曲的,这种扭曲实际上依旧是个别人的意念,个别人的一厢情愿。这就要求,所抽象的一定是民意中的共同部分。比如,在涉及到中国的民主转型问题上,和平与暴力之争表现的再激烈,也可以在“渴望民主实现”上找到共识,抽象为民意。
但是,在一个特定的阶段被抽象的民意并不享有一劳永逸的真理性,也就是说,今天的民意,明天未必就是民意。在专制制度下渴望民主是民意,在民主实现后民意很可能就将兴趣转移到其他的问题上而非依旧集中在专制与民主上。比如,现在西方的民意在经济、债务危机的大背景下就会向左转移,希望政府做更多的事,对经济活动有更多的干预,保证人民的福利、生活水平不要下降太快。这也意味着,当经济、债务危机的问题解决之后,人们就会自然的想到“钱袋子”,想到如何富裕起来的问题,当想到这些时,人们又会向右转,希望政府不要过多的干预经济行为。民主社会一直在左与右中流动且这种流动都不能被忽视,否则,政府的正当性就会遭到质疑。这说明,衡量一个社会,一个政府的正当性其标准只有一个,是否顺应民意。
这种流动的民意在专制下是否可能——如果我们仅仅将民意抽象在“左与右”的问题上?很多人在这个问题上很困惑,不否定当前民意的“左倾”,同时,又不愿意顺从。为什么?原因很简单——左的民意即毛时代的左令人恐怖。同时,毛时代的左也背离我们追求的普世价值,不具有真理性。
在毛时代,社会上的现象表现为顺从与贫穷,极度贫穷。人们的精神与物质生活极度匮乏。连基本的生理与生存本能都无法得到释放,得到满足。在如此状态下,人们渴望自由,渴望富裕就是在正常不过的。那时的民意是向“右”的,右顺从了民意,也就自然代表了民意。在精神世界极度恐怖及物质生活极度贫穷的现实状态下,人们关注的重点是自由与富裕,而忽略了其他的问题,忽略了平等与公正,那时的所有人似乎都是平等的,平等的恐惧政治,平等的贫穷。
在“邓时代”,民意转换为渴望平等与公正。有限的自由实现了,多数人也不再饥肠辘辘。自由对多数人而言一定是有限的,取决于人生的兴趣、选择、信仰、价值的不同。这样有限的自由就会令很多人感到满足,把兴趣或重点转移到了个人的、最直接的、“自由”之外的问题上,转移到了平等与公正上了——社会的不平等,不公正成为人们最关注或最希望解决的问题。这倒不是说,不再有自由与贫穷的问题,人们都已经自由或富裕了,而是说自由与贫穷不再如此紧迫呈现在人们面前——呈现在人们面前的是极度“刺眼”的,社会中普遍存在的不平等与不公正。人们似乎在向左转,憎恨那些通过垄断,通过犯罪获得、增加的财富,憎恨这些罪恶的财富在肆无忌惮的彰显,践踏着社会赖以维系的最基本底线,最基本准则。
“毛时代”的民意表现为“右”是因为“毛时代”的极左,“邓时代”的民意表现为“左”是因为极右。当任何一种极端出现时,相对立的民意的出现就成为自然,他是平衡极端的有效方法。民意的实质是想平衡极右,却被有话语权的,别有用心的人解读为要恢复极左,要恢复到毛时代的赤贫状态下。最为可悲的是,很多“右”的人士也误读了民意,把一些人别有用心的解读,理解为真实的民意,以为民众真的痛恨财富。
民意是流动的,不会永远地定格在“左”或“右”上,也不会像信仰者那样永远地定格在“真理”上。这就是民意,最真实的民意,它可能犯错,但是,纠错的任务也是由民意自己来解决,而不是由权威性、绝对性、真理性的强制力加以纠正。这种强制性纠正的骨牌效应就必然使得背离民意成为一种自然的、合理的事情,最终在强制性的作用下,确立一种奴役性的社会制度。
将民意抽象在“左与右”的问题上还有局限性,这个局限性就是,似乎民意只对个别领袖的个别政策感兴趣,如此,人们还会陷入到对个别人及对个别政策的评价上,比如,毛泽东要放宽一下社会自由度,搞些经济建设就好了,邓小平缩小一下贫富差距就好了,等等,而忽略掉更为关键的东西——专制制度的本质。于是,我们还可以对流动着的,或左或右的民意再做一个更大范畴的抽象,不再将重点集中在个别人的人品、能力、信念及个别政策的优劣上,而是将重点集中在专制制度的满意度上,在满意度上寻找“民间意见”的共同处。这样,看似流动的,“抓不住”的民意就很容易得到与把握。
对政治家而言,真正的得到与把握民意是至关重要的。这不仅关系到政治家个人的前途,个人的历史地位,个人的得失及政治谋略,政治手段及方法的制定与实施的有效性上,还关系到国家及民族的未来是否能够走向一条正确的轨道——否定专制制度的最充分理由就是专制制度背离、扼杀了民意,而正确的轨道就是恢复对民意的尊重及民意作为主导者的,不可动摇的历史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