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者,不得好活;强者,不得好死。——李敖
从本质上来说,人类的历史就是战争的历史。从动物开始,战争就已经开始萌芽。食草动物以犄角长牙鳞甲铁蹄为武器,食肉动物以獠牙利爪为武器,物竞天择各不相让,在大自然的世界里厮杀得昏天暗地。与人类相比,动物仅仅处于本能的低级阶段,因此动物的战争一般仅限于食物和交配权。
食物是生命的基础,求生的本能使狮子对羚羊展开杀戮,也使猩猩与其他猩猩展开领地冲突。但食物性战争以满足口腹为限,食物充足时,杀戮也罢,冲突也罢,都将失去存在的理由。性所引发的战争仅仅局限于个体之间,只能算一次角斗或比赛,分出胜负即可,没有太多危险性。因此,交配权在战争中的影响要小得多。
人类的出现始于工具的诞生,而工具使人类成为一种最为好战的动物,这种好战以其它大多数动植物的灭绝为最大证明。在灭绝其他动植物的同时,人类之间的战争也在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地发展进化,这条曲折漫长的进化之路,实际上就是人类的历史。
一
人类来源于动物,但人类在宗教信仰启蒙下进化出了神性,使人类与动物之间出现了一条无法逾越的代沟。人类在保留动物本能的前提下,又进化出了权力意识,这是人类与动物之间最大的不同。权力是欲望的产物,而欲望是本能的延伸。当欲望远远超出其本身需要时,权力就诞生了。
从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说,人类本身就是战争的产物。在低级动物灭绝之后,只有高级动物才可以生存,而最高级的动物就进化为人,这就是“优胜劣汰胜者生存”。人类的战争在初期阶段,与动物的战争并没有太多的差别,为了食物进行杀戮,杀戮是为了食物。人类将这种战争称为狩猎,猎物本身就为食物。杀戮的意义并不在于杀戮本身,而在于杀戮的结果——食物。这种食物不仅包括其他动物,也包括人类本身。
人类从对动物的猎杀以充饥,或供生活必需(骨头、毛皮、牙齿等),逐步进化出同类之间的战争。人类之间的战争实际上是一场抢劫,与虎谋皮是人类对老虎进行战争的基本动机,杀死老虎的目的在于虎皮。同样,杀死其他人类的目的在于食物和其它财富,因为一个死亡的人是不具备拥有权的。
这种杀戮性和抢劫式的战争是人类世界一种最基本,也最本色的战争形式,一直保持至今。比如300年前,欧洲“文明人”对全世界的征服战争中,达?伽马常常将所遇到的穆斯林商船抢劫一光后再放火,绝不留一个活口;而西班牙人和荷兰人在美洲、亚洲进行了无数次的种族灭绝战争。
二
毫无疑问,这种杀戮抢劫式战争是最为原始野蛮的战争形式。随着人类越来越“文明”,战争也在“文明”的道路上“与时俱进”,战争逐渐向征服转化。“不战而屈人之兵”成为战争的最高形式和最高境界。如果说杀戮的目的在于抢劫,那么征服的目的则变成了奴役。杀戮的战争形式被认为是“杀鸡取卵涸泽而渔”的、消极的和缺乏远见的低级模式,而征服和奴役则成为最为文明和积极的战争模式。这种文明基于人的劳动价值被重新发现。因为杀戮性战争导致人口大减,人成为一种最为稀缺的资源和财富。战争对人的杀戮和对财富的抢劫,使人和财富日渐枯竭,战争逐渐变成对人本身的抢劫。因为战争发动者发现,从劳动价值来说,人要大于一切财富,因为人是财富的源泉;只要有人,就可以创造出无限多的财富。
在这种最为文明的战争中,奴役成为战争的延伸和异化。奴役使战争从一开始就分出胜负,而战争的胜利者将一直保持和拥有这种胜利。这种漫长的胜利体验是原始的杀戮战争所无法想象的。因为杀戮者的胜利只是瞬间的,他无法从一具开始腐烂的尸体上找到永久的快感和满足。
奴役创造了一种永久性的战争形式,并使奴役逐渐掩盖了战争本质。更为不可思议的是,战争双方以默契的合作,来保持这种战争的持续,暴力和杀戮变成一种微妙的待机状态。汉娜阿伦特在《论暴力》一书中指出,“暴力和权力都不是一种自然现象”,二者都是“人类的行动能力以及创新能力的结果”。“恐怖不同于暴力。它是一种当暴力摧毁所有一切权力,但又不放弃地全面控制某种局面之时的政府的一种表现形态。……恐怖的效力几乎完全取决于社会遭到破坏打击的程度。”
从这种意义上来说,任何奴役实际上都是一种战争状态,暴力与杀戮时刻处于引而不发的镇压状态。暴力的崭新意义不在于使用暴力,而在于暴力所产生威慑和恐吓。奴役状态与原始战争的区别在于,它为邪恶找到了一件“皇帝新装”,它不仅继续紧握恐怖威胁的大棒,同时它还拥有宣传欺骗的胡萝卜,而胡萝卜举在头顶,大棒则藏在身后。
三
如果回望人类历史,那么成吉思汗时代无疑是最大规模的原始战争,而希特勒对600万犹太人的大清洗则继承了这种杀戮与抢劫。斯大林的崛起为人类展示了从征服到奴役的文明战争形式。从苏联到整个东欧,奴役已经成为半数以上人类的基本生存状态,古拉格群岛时刻宣示着胜利者的荣耀和权势。只有当暴力被隐藏起来的时候,暴力才显得无比可怕。隐藏的暴力才会产生权力,而权力是一种远远超越食物和性的无限欲望,这种欲望使战争成为唯一一种可以使之得到实现和满足的现实方式。
对任何战争来说,只有在双方达成妥协和谅解的平等方式下,战争才可以结束;这种结束往往以平等契约的方式宣布战争非法,这就是战争条约或者“停战协定”。但从本质上来说,人类是天生的战争动物,人类对和平的渴望不过是出于对战争的恐惧,或者说是对战败的恐惧。如果人们能摆脱战败的惩罚,那么任何人都是热衷于战争的。
与其说战争是政治的延续,不如反过来说,政治是战争的延续。如果说民主政治是战争的终结,那么独裁政治就是战争的开始。现代以来,人类进入了国家时代,而国家正是战争的产物。不同之处在于,有的国家是战争结束的产物,即和平的产物;而有的国家是战争胜利的产物,即征服的产物。前者实现了去战争化,使人类终于摆脱了暴力和恐怖的威胁,这就是所谓的文明国家;后者则以奴役延续了战争状态,使人类继续一个暴力、恐怖与死亡的噩梦。
如果说美国创造国家是为了自由,那么苏联创造国家是为了平等;美国得到了自由,苏联并没有得到平等,但却消灭了自由。有人这样评价苏联:他们用坦克先要求你放下枪,然后他们用枪要求你放下笔,然后他们用笔要求你闭上嘴,然后他们用嘴要求你放下弃思想,然后他们用思想要求你放弃感情,然后他们用感情要求你做他们的奴隶。
四
作为一种人类常态和文化现象,战争已经深深地进入到人类社会的每一个环节。“世界杯”可以说是人类战争发展到现在最为文明的形式之一,而阅兵活动则更像是一种对杀戮快感的现代追思会。
如果回顾历史,那么我们就会发现,几乎每一个征服者在他取得胜利,也就是夺得奴役权后,都要制定和颁布法律,比如《汉谟拉比法典》、《拿破仑法典》和《大清律例》等。这种由征服者颁布的法典,也可以称为战争守则或奴役程序。奴役者永远是法官,被奴役者永远是罪犯,这是奴役制度下以法律的名义所安排的基本社会状态。
在《汉莫拉比法典》中规定,如果一个奴隶用马车轧死了另一个奴隶的女儿,那么前者的女儿(或儿子)则必须让后者用马车轧死;但如果一个征服者的贵族儿子轧死了一个奴隶的女儿,那么肇事者只需赔偿一口棺材即可。同样在成吉思汗颁布的法典中,蒙古人杀死一个汉人,只需赔偿给死者一头驴子。这种不公平正是战争状态的一种最清晰证明,因为只有在战争中,正义是不在现场的。
从700多年前的《大宪章》开始,直到300多年前的英国光荣革命、法国革命和美国革命,乃至整整100年前的中国革命,在世界各地风起云涌的宪章运动中,《权利法案》、《人权法案》、《独立宣言》以及《五权宪法》等等,如一只只擎天的火炬,在历史的黑暗中照亮了人类前进的道路,也反映了充满野心的征服者“以一独夫而奴役天下”的丑恶嘴脸。但更多时候,人类社会常常会出现“逃避自由”的状态,正如托克维尔对当年法国社会的感慨——人们并不是热爱自由,而只是憎恨主子。
人类进入理性时代的最大成果就是法律的诞生。启蒙时代的思想家为人类找到了打开暴力与奴役的枷锁的金钥匙。《论法的精神》充分体现了人类所能达到的最高智慧——“好人”和“圣人”是不可信任的。法律的力量使人类第一次不再相信杀戮和暴力。在战争和奴役之外,人类找到了一条通往自由幸福之路。基于公民陪审团的法律体系,使一切罪恶和邪恶第一次被阳光下的正义力量战胜。在法律的鼓励下,人类第一次走出暴力和恐怖的镇压与奴役。
五
在现代社会,一个基于全体公民同意的法律体系是区分野蛮与文明的唯一尺度。所谓野蛮,就是没有法律,没有正义,没有公平,只有暴力,只有恐怖,只有奴役;所谓文明,就是摆脱了暴力与战争。少数人的权力终于被多数人的权利所颠覆,这就是文明的胜利。与文明相反,野蛮状态就是一种战争状态,它是暴力征服的延续,它以权力的奴役方式呈现,因此不存在什么公平与正义,一切只基于你是征服者还是被征服者。对一个征服者来说,他天生就是胜利者,一个永远无法战胜的胜利者,他总是对的,而且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对一个被征服者来说,他天生就是罪犯和弱者,是被镇压和被奴役的对象。只有在他驯服、卖力和奉献的时候,他才体现出那么一点点“螺丝钉”的价值,否则,他“像屁一样”什么都不是。
一个被征服者应当是一个驯服的被奴役者,否则就是威胁社会破坏体系的危险罪犯。这种判决并不需要借助任何法律,任何一个懂得维护集团利益的征服者,都可以做出同样的判决。因此,在这种权力语境中,不存在正义和公理,只有立场和利益。
300多年之前,一个“弓马取天下”的游牧暴力集团仅以数万八旗子弟就征服了亿万中国民众,然后就开始了长达260多年的镇压与奴役之路。“八旗”精神始终被奉为最基本的思维模式——一切为了征服。
当征服已经完成之后,奴役就成为一条永无尽头地道,无数人类默默地向历史深处掘进。无论所谓的聪明人还是奴才,人们已经像女人一样习惯了被征服,像牛马一样习惯了被奴役。人们以为这就是和平。失去自由与失去生命是奴役与杀戮最大的不同,但它们都是战争的结果。奴役与杀戮一样都是一种不可饶恕的罪恶,并不能因为它看不见鲜血就否认它的邪恶。
不可忘记的是,奴役与杀戮之间的距离并不遥远。“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没有杀戮就没有奴役,杀戮的威胁和恐怖是奴役存在的前提,而杀戮又是奴役的极端表现。因此杀戮一次次地在奴隶身边再现,提醒健忘的人们不要“得意忘形”。
英国思想家约翰密尔在《论自由》中写道:“从历史上看,只要人类一天还满足于以另一个敌人去攻斗一个敌人,还满足于在多少有些有效保证足以对付主人的暴虐的条件之下,便由一个主人来统治自己,他们就还没有使自己的渴望超越这点以外。”在人类历史上,被奴役者总是期望征服者可以放下自己高高在上、作威作福的身段,以可怜和同情的善意,取得与被奴役者的和解,实现一个融洽和平的大同世界。无数的明君情结和清官情结就是这种唐僧般的愚夫精神的典型反映。人们常常忘记隐藏在道貌岸然的文明之下战争本来面目。事实上,人类现实中的许多谜团只有在战争模式中才能得到彻底的解答。
六
在《自愿奴役论》一书中,文艺复兴时期的法国人文主义者拉波哀西曾提出一个问题:“我只想弄清楚,怎么可能有这么多的人,这么多的乡村,这么多城市,这么多民族常常容忍暴君骑在自己头上。如果他们不给这个暴君权力,他原不会有任何权力”。况且这个暴君“多半来自全体人民中间最胆怯和最软弱无力的人。这种人并不习惯于真正上阵交锋,倒是习惯于比武场耍弄花招。他不但不能治理别人,就连他自己也是由百依百顺的妇人来侍奉”。
在拉波哀西看来,要想改变这种受奴役状态,甚至不需要“战而胜之,只要国人都不愿受奴役,自然不战而胜。不必剥夺他什么,只要不给他什么就行了。国人无须为自己做任何努力,只要自己不反对自己就行了”。因为从根本上,“是你们自己使他变成现在这样强大,为了造成他的伟大,你们不惜牺牲生命。他唯一的优势还是你们给了他的,那就是毁灭你们的特权。只要决心不再供他驱使,你们就自由了……只要不去支持他,他将会像从下面抽掉了基础的庞然大物一样,由于自身重力塌陷下来,就会被砸得粉碎”。
然而,拉波哀西却绝望地看到:“人民丧失了理解力,因为他们再也感觉不到自己的病痛,这就已表明他们是奄奄待毙了。甚至现在的人,连热爱自由也觉得不自然。……人们完全忘记了自己的自由,所以要唤醒他们把自由收回来,是困难的。他们甘愿供人驱使,好像他们不是丧失了自由,而是赢得了奴役”。
拉波哀西分析说,“人们最初是受迫才供人驱使的。但是他们的下一代就再也看不见自由,他们已经无所遗憾地供人驱使了。他们自愿地完成着他们的前辈只是由于强迫才去做的工作。所以,生于羁绁,长为奴隶的人,都把他们出生的环境,当作自然状态。竟然从来不愿意看一看自己的遗产证书,以便弄清楚他是不是享有了全部遗留给他的权利,人们是不是从他自己身上或者他的前辈身上剥夺了什么东西。”
拉波哀西最后断言道:“暴君没有爱过,而且也不会爱任何人。友谊是神圣的名词,是一种神圣的感情。只有正派人才能建立友谊,也只有在互相尊重的基础上友谊才会发展。它不是靠恩惠,而是通过正直的生活才能维持下去。”
七
毫无疑问,暴力是所有动物的本性,人类社会同样沿着暴力的轨迹进化,这一进化的过程被称为文明。在早期国家中,暴力逐渐演化为权力,暴力实现征服,权力实现奴役。但是,仅有权力是不可能存在的,或者说,权力必须依赖于暴力才能生存。因此,国家的创立过程其实就是一个暴力发展为权力的过程,权力是暴力的潜伏状态,暴力是权力的显现状态。
早期国家依赖于暴力和权力运行,准确的说,这是一种专制恐怖的极权社会,所有的权力均来自原始暴力,权力在统治者之间进行分配,权力集团实行暴力共享。极权社会的国民是作为被征服者诞生的,最终沦为被奴役者,成为权力集团的俘虏和战利品(家畜)。这种权力的形成来自暴力,而它的维持同样来自暴力。虽然欺骗和洗脑也常常奏效,但只有成功的暴力镇压才能维持一个理想的和平的权力状态。
权力为了实现掠夺,常常不择手段,更不用考虑民众的利益。一般情况下,垄断一切资源的权力会用谎言来欺骗,因为这样的成本最低。对它们来说,信用本身不构成任何成本,正如民众本身不构成任何成本一样。如果谎言被识破,欺骗失效,那么暴力就被毫不犹豫地推上祭台,权力集团恢复其征服者的本色,向民众宣战。好无组织、擅长进行财富生产的民众面对组织完整的“暴力专家”,这场战争的结果可想而知。
现代社会最大的贡献在于消灭了暴力和囚禁了权力,或者说,是消灭征服与奴役,所有的现代国家都是公民国家,公民成为国家主体。现代国家的基础就是全民共识——法律,这种基于文字的法律成为所有权力的合法来源,从而实现了去暴力化。与极权国家不同,现代国家以技术官僚取代了传统的暴力分赃色彩的权力集团,而且这些官僚全部来自公民的逐级选聘。这种来自公民授权的权力是极其有限的,被彻底消除了暴力色彩,权力从传统的暴力镇压改变为文明的技术服务,这就是现代社会的进步,即所谓现代文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