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年前,那时候李敖还是个仗义执言的文化英雄,他那篇《为老兵李师科喊话》让我感动了很久,记忆深刻。所以这回,跟刘大孬一样无助的我,也想到用这个标题,为刘大孬喊话,他是个男人。其实套用这个标题对刘大孬有点不公平,李师科再悲惨,不管他的国家如何亏待了他,他确是抢劫犯,而刘大孬,只是开货车撞死几个本该撞死的暴徒,本是英雄,但他的国家一审司法却判他死刑。对懵然于正当防卫与故意杀人界限者而言,说刘大孬不是暴徒会吃一惊,说他不但不是暴徒,还是英雄,会大吃一惊。原因很简单。古今中外——注意这四个字每个字不是修辞用语,而是实实在在的古、今、中、外——全世界有人类生存的地方,对欲摧毁家园的暴力入侵者,主人或旁人都有权对其格杀勿论,这叫正当防卫,这叫正当防卫中特殊情形下的无限防卫。这既是道理,更是情义。这既是传统惯例,也是符合现代刑法与法制观念的正当防卫;既是西方法治的观念和实践,也是中国刑法至少在纸上承认的合法行为;既是中国古人就承认的保卫家园行为(无论汉律抑或唐律,有兴趣者均可查证),也是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古今保护住宅安全的基本底线。

当共惨暴徒强拆人们家园时,绝望的主人选择了汽油——然而,他们却把汽油浇在自己的脖子上,然后拿打火机点燃自己。这样惨烈的故事每年都能听到几十甚至数十起,人们从最初的悲愤到逐渐麻木,不仅仅是对血拆暴政,也是对自焚。然而,刘大孬是极少数不给自己浇汽油点火的人之一,他在共惨党独辟一条江英雄打成暴徒的蹊径上行走时,旁若无人地回到正常的大道上:暴力入侵家园者死!

从唐福珍之后,我再没相信过这个国家会有公平对待血拆的死法——所以我对这些事上访、下跪的人不再有同情心,人必自辱而后人辱之,人必自贱而后人贱之,寄希望于迫害自己的屠伯赐予自己公正,不是神经错乱,就是精神错乱。我唯一相信的是,这国的人但凡还有点血性,就不该任计生血拆党宰割,而应当站在天地间,像个真正的男人一样反抗血拆、计生这些灭绝人伦的暴政,以牙还牙,以血还血。那些下令与执行计生暴政或血拆暴政的共惨暴徒,唯一能听懂的语言只有枪炮和炸弹的声音。

刘大孬没有枪炮弹药,但他有人的正常血性,所以在家园被毁之际,他启动货车撞向血拆暴徒,4死15伤——于是“郑州市中级法院认定被告人刘大孬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16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共计70.95万余元。”任何习法之人要去辨析这么可笑的司法认定,实在是对自己的侮辱,对他人智商的侮辱。更可笑的是,这样的判决,刘大孬的辩护律师却要从新华网发布的消息获知,法官根本不敢面对律师。我从不提倡暴力,但也从不倡导任人宰割;我从不倡导睚眦必报,但也不倡导束手待毙;我从不倡导用暴力解决问题,但只有暴力才能解决问题时,也不会倡导放弃暴力。公共领域的道理,最该讲的是公正,而不是爱,虽然公正基于爱,但爱存在于私域。不当切换私域和公域,常常带来浆糊而不是清晰,常常不是爱,而是强者通吃。

计生暴政在这国推行了三十多年,大规模的血拆暴政推行了至少近二十年,一个国家,一个族群的男人得没种到什么地步,才会数十年来一直让暴徒们在光天化日之下抢走并阉割自己的女人、杀戮自己的孩子,才会让暴徒们入侵自己家园如入无人空帐?不能不说,我对刘大孬充满了钦佩,他是真男人!1859年12月2日,因攻占哈帕斯渡口的废奴主义起义者约翰.布朗被判处绞刑。上绞架前,他把遗书交给在场的一个官员,并说道:“我,约翰.布朗,现在坚信,只有用鲜血才能清洗这篇罪恶土地上的罪行。”2年后,500美国人用了4年时间,并付出了50万青壮年的生命才兑现了布朗这句话。这句话已经适用过中国的无数个时代了,现在,我担心甚至相信,它又要开始适用今日中国——这片罪恶从未撤出只在轮回、鲜血从未清洗只在发酵的土地。

2012年11月26日

附笔:这十多年来,我写了至少上百篇讲理的文字,已经厌烦了这种没完没了的重复,偶尔翻看旧文都想吐,正如这篇文字一样,没有任何的美,如果不是因为文责应当自负,根本不想署名。现在,我除了发泄对暴政和不公的愤怒情绪,已经完全没有循序讲理的耐心了。望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