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名叫西尧的“资深媒体人”在《纽约时报》中文网发表了一篇题为《胡锦涛的“禅让”》的文章,对胡锦涛竭尽歌功颂德之能事。文章写道:“胡真正做到了‘前人栽树后人乘凉’,为下一代领导集体营造了可以心无旁骛地扩大开放、推进改革、创新变革的施政大格局。此种干净利落的权力交接被誉为‘禅让’, 应该不算是过誉。”文章又说:“作为历史人物,在国家竞争、民族复兴这场接力赛中,他能够也只能跑完自己这不短也不长的一百米。事实上,他跑得还可以,并在大位最后一刻展现了其敢于担当的一面,不能不说,他不负邓公,也不负众望。”作为自由世界的公共媒体的《纽约时报》,固然力图为公众提供多元观点“众声喧哗”的平台,但发表如此肉麻地吹捧大独裁者的文章,让人恍惚觉得是在阅读《人民日报》。
在维护中国共产党一党独裁的意义上,胡锦涛确实“不负邓公”。但是,胡锦涛维护体制的方式,至多如法国国王路易十四扬言的:“我自为所欲为,哪管死后洪水滔天”——胡锦涛没有“医死人而肉白骨”的本事,只能不断地在中共病入膏肓的躯体上加重麻醉剂的份量,这就是其“历史贡献”。用“禅让”来比喻胡锦涛的退休,可见作者本人在潜意识中将胡锦涛看作皇帝,而将自己看作臣民。胡的“禅让”值得歌颂吗?并非胡内心深处有在历史上留下好名声的愿景,而是他的胡作非为、“击鼓传花”,在党内外激起巨大的愤怒与反弹,使他想效仿江泽民当年“垂帘听政”而不得,摆在他面前的只有“裸退”这惟一的选择。习近平在军委权力交接的会议上对胡锦涛作出“高风亮节”的评价,不是出于本心,乃是语带讥讽。胡锦涛的副手温家宝在东南亚发表“人们赶快忘记我”的哀鸣,这何尝不是胡锦涛的心声!不过,胡锦涛当政十年,留下了人们不能忘记的“七宗罪”,这“七宗罪”足以让他在历届中共党魁“比坏”大赛中超过邓小平和江泽民,成为仅次于毛泽东的“亚军”。
胡锦涛之“第一宗罪”:纵容官僚腐败,全民道德崩溃。中共的全面腐败发生在“六四”屠杀之后。中共再也炮制不出像纳粹德国和毛泽东时代那样可以蛊惑人心、凝聚党员、催眠大众的意识形态来,为了赢得官僚、党员、军警阶层的支持,江泽民把腐败作为一件给全党全军的礼物。胡锦涛上台之后,腐败更达到中国历史上的最高峰。中国老百姓看到陈水扁弊案的报道,无不感叹,中国任何一个县委书记的贪污数额,都让陈水扁望尘莫及!陈水扁实在可怜,与其在台湾当吃力不讨好的总统并身陷牢笼,不如到中国某个县城当土皇帝,可以贪得更多,更可逍遥自在一辈子。最近,中国网络上疯传一个名为《深圳南联社区干部周伟思坐拥二十亿资产》的帖子,帖子中说:“周伟思任职村主任七年,其间利用职权便利,非法变卖霸占村委集体土地,商业勾结违法建设,并肆无忌惮地以村委名义向政府某部门进行贿赂。在本地范围内周伟思主任拥有私家住宅、别墅、厂房、大厦超过八十栋,豪车超过二十辆,据初步统计现时周主任的资产最少超过二十亿元人民币。”陈水扁比周伟思差远了。
更严重的是,胡锦涛时代的腐败,不止是官场的腐败,而扩展到整个社会的腐败。比如,医生和教师这两个本该最受尊重的职业,却成为民众最恨恶的群体。正如台湾学者范畴在《中国是谁的?》一书中所评论的那样,中国老百姓看病的成本,位居亚洲各国前茅。很多药品的价格高出药厂出厂价格的三倍到六十倍不等,其中绝大多数超过十倍。一个不行贿的业务员将找不到工作,一个不拿回扣的医生将无法在医院立足,一个拒绝回扣的院长马上就会丢位,一个不收礼的官员恐怕连科长都当不久。腐败导致中国全民道德崩溃,失去最基本的善恶判断的标准。所以,当今的中国有一句深刻的名言:坏人做坏事不可怕,可怕的是好人不得不做坏事。这就是胡锦涛留给中国的最大一笔遗产。
胡锦涛之“第二宗罪”:煽动民族主义,掀起打砸抢狂潮。胡的智商和能力相当有限,庸人不可能选拨能人为其出谋划策,故而胡锦涛周围的策士文胆都是末流人物,他们帮助胡提出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八荣八耻等冠冕堂皇的“胡锦涛理论”,最终都沦为“胡锦涛笑柄”。网民创造性地将“和谐”写作“河蟹”,在这个被权力扭曲和毒化的社会,惟有以胡锦涛为首的官僚可以像河蟹那样“横行霸道”。我沿用“河蟹大帝”的谥号,为胡锦涛“树碑立传”,是为《河蟹大帝胡锦涛:他让中国失去了十年》。于是,胡锦涛黔驴技穷,打出“流氓手中最后一张牌”来苟延残喘,这张牌就是狂热的民族主义和爱国主义。在“反日,反美,反西方,打台湾”的宣传教育之下,一代愤青脱颖而出。在“保钓”运动中,新一代义和团和红卫兵粉墨登场,果然不负胡锦涛之悉心栽培,第一招就是杀人放火,而军警与暴徒狼狈为奸,一起“扶清灭洋”,俨然是同路人。
胡锦涛表面上看温文尔雅,其骨子里乃是冷血的法西斯主义者。为了保住权位和利益,不惜让全民疯狂,他好乱中取栗。学者一平在《警惕中国逆向改革,走向法西斯化的道路》一文中一针见血地指出,“保钓反日”与“唱红打黑”可谓异曲同工,如果说薄是靠鼓动民粹主义走向国家法西斯化;那么“保钓反日”则是鼓动民族主义,走向同一的道路。在中共建政以来的历史上,鼓动民族主义,对外树敌,从来是转移内政危机,为专制政权树威的有效手段。一九六九年,毛挑起珍宝岛事件,对俄开战,目的是转移“文革”导致的国内政治危机;一九七九年,邓发动对越战争,目的之一是确立邓执政的权威。作为毛邓的好学生,胡也东施效颦地施展此种招式。胡既是薄熙来“唱红打黑”的总头目,也是爱国贼“保钓反日”的总策划。不过,薄熙来和爱国贼们都像卫生纸一样,被胡锦涛用完之后就毫不留情地丢掉了。
胡锦涛之“第三宗罪”:依赖暴力维稳,法治大幅倒退。胡上台之初,用“以德治国”取代“依法治国”,本末倒置,缘木求鱼,把江泽民时代稍稍有所恢复的法治基础全盘掏空。由于胡是“无德之人”,其“德”不足以服人,“以德治国”自然无从实施。胡被迫放弃“德治”的幻想,面对越来越尖锐的官民对立,他转而迷信武力,以暴力维稳。胡锦涛时代,政治警察“国保”的编制膨胀数十倍,吸纳无数最卑劣、最横暴的地痞流氓,以党国的名义无恶不作,让希特勒的盖世太保亦甘拜下风。国保特务对异议作家、维权律师、人权活动者和上访群体广泛使用酷刑折磨,为“文革”结束后所未有。即便在“六四”屠杀之后,被捕入狱的学生领袖和知识分子大都也未受肉体摧残,而在号称“大国崛起”的胡锦涛时代,却对并无颠覆政权之心的大批公民痛下杀手。每年七千亿的维稳费用已超过公开的军费开支。
十年来,宪法形同虚设,中共党章规定的“党必须在法律的范畴内活动”亦被束之高阁。最高法院的法盲院长在政法委书记周永康面前宛如家臣,在中共党魁胡锦涛面前更是如同奴才。胡锦涛纵容周永康主持的政法委践踏法治原则,公检法三权合一,剥夺公民基本人权,律师成为维稳对象。其结果必然是:在“稳定压倒一切”的旗号下,“稳定吞噬一切”。社会学家孙立平指出,现在中国的问题不是法律健全不健全,哪条法律有无被执行,而是政府还能不能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转、还能不能回到法治的轨道的问题。中央通过对地方政府的“作恶授权”,让执政党成为名副其实的最大的黑帮。法学界前辈江平也指出,中国司法改革倒退,公安权力过大是国家的不幸,要建立法院的权威,才能振奋法治社会的信心。
胡锦涛之“第四宗罪”:经济国进民退,垄断集团盘根错节。江泽民时代,民营企业尚有发展的空间和喘息的余地;胡锦涛时代,国企独大,民企处处受打压。房地产、石油、电力、铁路、民航、通讯、军工、煤炭、银行……凡是高度垄断的领域和行业,必定是腐败肆虐、效率低下、服务恶劣。而在每个大型国企尤其是央企的背后,无一例外都有权贵家族的影子,一种亘古未有的“圈地运动”已然完成。这些巨无霸式的企业,名为“国企”,实为权贵家族的私人金库。中国的“裙带资本主义”愈演愈烈,毒化了中国的经济秩序,扼杀了中国的经济活力。
在这场化公为私的狂欢中,共产党这个名字变得充满讽刺意义。名为共产党,实为垄断党。律师斯伟江在《阵痛》一文中指出:“国企现在尾大不掉,垄断资源,并提供了一大批政府官员。这些人思想保守,占有巨大的利益资源。国企对市场经济的阻扰,实际上阻碍了市场的发育,如果在不透明,不公平的情形下进行变卖,容易会出现寡头。如果不改革,则会阻碍市场。而且,国企其实充当了第二税务局的角色,其从民间抽取的利润,在未受监督的情况下,支撑执政者。殊不知,这是饮鸩止渴,败坏了社会经济的造血功能,长远影响了财政收入来源。”换言之,国企、央企及权贵集团是无处不在、贪得无厌的吸血虫,终将把中国的经济带入万劫不复的深渊。
胡锦涛之“第五宗罪”:打压言论自由,打造文字监狱。胡锦涛重用不学无术的刘云山任中宣部长,传统媒体在其严密钳制之下,动辄得咎,生不如死。互联网亦成为监控的重点,网络警察与国保警察互相渗透,使得公民在现实生活中没有言论自由,在虚拟空间中亦无言论自由。不仅不能说真话,人人都得说谎话。虚伪和谎言渗透到每个人的生活中:官僚统治的政府叫人民政府;工人阶级在工人阶级的名义下被奴役;剥夺人的知情权叫做政务公开;压制文化叫做百花齐放;没有言论自由成了自由的最高形式;扼杀自由思考叫做全民统一思想……中国人的想象力和创造力遭到前所未有之摧残,文化艺术、科学技术,统统凋零残缺。
“和谐”二字,有口有言,一个不让人说话的社会,何来和谐?胡锦涛时代文字狱之盛,超过雍正、乾隆时代。揭露地方政府使用暴力强迫妇女堕胎,成了泄露国家机密;调查地震中死难的孩子的人数,也成了泄露国家机密;起草和倡导《零八宪章》,成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在推特上开两句魔幻主义的玩笑,也成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统率几百万军警宪特的胡锦涛,难道比纸扎的玩偶还要脆弱吗?他把手无寸铁的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刘晓波关押在监狱中,而在中南海阴暗的角落里,他则成为自己的囚徒,“光照在黑暗里,黑暗却不接受光”。
胡锦涛之“第六宗罪”:血腥镇压西藏新疆,强迫推行党人治港。胡锦涛的党魁的帽子,是被藏人的鲜血染红的。既然当年就已经杀过人了,如今多杀几个易如反掌。胡锦涛无法理解宗教信仰自由对于藏人及所有公民的重要性,悍然命令将四代领袖的画像悬挂于佛教寺庙之中。少数民族备受歧视,离心离德,以和平示威的方式表达自身诉求,却换来武力屠杀,天安门屠杀在拉萨、在乌鲁木齐等地渐次重演。最后,绝望的藏人前赴后继走向自焚,胡锦涛的铁血政策酿成了二十一世纪人类最为严峻的人权惨剧。
胡锦涛更不能容忍香港的自由与法治成为内地的榜样,处心积虑将香港赤化和内地化。江泽民时代的对港政策,大抵采取守势,所谓“井水不犯河水”;胡锦涛时代的对港政策,则采取攻势,即便你井水不犯我河水,我河水也要来污染你井水。于是,北京粗暴剥夺香港民众之普选权,将“友人”治港变成“党人”治港,强行推动二十三条立法和洗脑的国民教育,粗暴践踏以“一国两制”为基础的《基本法》,自食其言,罔顾民意,终于激发从香港城邦自治运动。官方喉舌又以港人不爱国的大帽子扣之,将港人对中共专制体制的厌恶,扭曲为香港与中国的矛盾冲突,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胡锦涛之“第七宗罪”:支持邪恶国家,外交如蚁附膻。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全球民主化第三波之后,苏联东欧共产专制国家纷纷垮台,中国遂成为那些仅存的“邪恶国家”之老大哥和领头羊。邓小平和江泽民时代的外交,审时度势,倒还谨守“韬光养晦”之原则;胡锦涛时代的外交,则以膨胀的经济力量为后盾试图“有所作为”。所谓的“作为”,就是公然支持各个独裁政权,不惜损害中国的国家利益。利比亚的卡扎菲败亡之前,中共是其坚强后盾,卡扎菲也以仿效天安门屠杀而自豪。叙利亚的阿萨德杀戮民众,中共多次否决联合国制裁的决议,激发叙利亚民众、阿拉伯世界及全球之公愤。三代世袭的北韩金家王朝,如果没有胡锦涛的鼎立支持,也不可能延续至今。
外交是内政的延伸,一个对内独裁的国家,对外当然不可能遵循普世价值和国际法准则。胡锦涛企图将“中国模式”推广到全世界,尤其是到亚非地区以“新殖民主义”掠夺能源、污染环境、奴役劳工,让中国成为众矢之的。中国不仅大力支持若干邪恶政权,而且以挑动南海和钓鱼岛争端来转移国内矛盾,结果四面树敌、失道寡助。中国逐渐取代昔日的苏联,成为全球民主国家忧惧的首要目标和最不负责任的“准大国”。而十三亿中国人民也被中共紧紧捆绑在穷兵黩武的战车之上,很可能成为中共的炮灰或殉葬者。
这就是胡锦涛的七宗罪,也是胡锦涛留给中国和世界的“负资产”。这一“负资产”,几代人都难以偿还,而胡锦涛虽百死亦不能赎其罪。我祝愿胡锦涛长寿,这样人们就能看到胡锦涛以反人类罪被送上国际法庭时的丑态——就像曾经如顽石一般的萨达姆、乔森潘和米洛舍维奇,瞬间就变成了一滩烂泥。
在维护中国共产党一党独裁的意义上,胡锦涛确实“不负邓公”。但是,胡锦涛维护体制的方式,至多如法国国王路易十四扬言的:“我自为所欲为,哪管死后洪水滔天”——胡锦涛没有“医死人而肉白骨”的本事,只能不断地在中共病入膏肓的躯体上加重麻醉剂的份量,这就是其“历史贡献”。用“禅让”来比喻胡锦涛的退休,可见作者本人在潜意识中将胡锦涛看作皇帝,而将自己看作臣民。胡的“禅让”值得歌颂吗?并非胡内心深处有在历史上留下好名声的愿景,而是他的胡作非为、“击鼓传花”,在党内外激起巨大的愤怒与反弹,使他想效仿江泽民当年“垂帘听政”而不得,摆在他面前的只有“裸退”这惟一的选择。习近平在军委权力交接的会议上对胡锦涛作出“高风亮节”的评价,不是出于本心,乃是语带讥讽。胡锦涛的副手温家宝在东南亚发表“人们赶快忘记我”的哀鸣,这何尝不是胡锦涛的心声!不过,胡锦涛当政十年,留下了人们不能忘记的“七宗罪”,这“七宗罪”足以让他在历届中共党魁“比坏”大赛中超过邓小平和江泽民,成为仅次于毛泽东的“亚军”。
胡锦涛之“第一宗罪”:纵容官僚腐败,全民道德崩溃。中共的全面腐败发生在“六四”屠杀之后。中共再也炮制不出像纳粹德国和毛泽东时代那样可以蛊惑人心、凝聚党员、催眠大众的意识形态来,为了赢得官僚、党员、军警阶层的支持,江泽民把腐败作为一件给全党全军的礼物。胡锦涛上台之后,腐败更达到中国历史上的最高峰。中国老百姓看到陈水扁弊案的报道,无不感叹,中国任何一个县委书记的贪污数额,都让陈水扁望尘莫及!陈水扁实在可怜,与其在台湾当吃力不讨好的总统并身陷牢笼,不如到中国某个县城当土皇帝,可以贪得更多,更可逍遥自在一辈子。最近,中国网络上疯传一个名为《深圳南联社区干部周伟思坐拥二十亿资产》的帖子,帖子中说:“周伟思任职村主任七年,其间利用职权便利,非法变卖霸占村委集体土地,商业勾结违法建设,并肆无忌惮地以村委名义向政府某部门进行贿赂。在本地范围内周伟思主任拥有私家住宅、别墅、厂房、大厦超过八十栋,豪车超过二十辆,据初步统计现时周主任的资产最少超过二十亿元人民币。”陈水扁比周伟思差远了。
更严重的是,胡锦涛时代的腐败,不止是官场的腐败,而扩展到整个社会的腐败。比如,医生和教师这两个本该最受尊重的职业,却成为民众最恨恶的群体。正如台湾学者范畴在《中国是谁的?》一书中所评论的那样,中国老百姓看病的成本,位居亚洲各国前茅。很多药品的价格高出药厂出厂价格的三倍到六十倍不等,其中绝大多数超过十倍。一个不行贿的业务员将找不到工作,一个不拿回扣的医生将无法在医院立足,一个拒绝回扣的院长马上就会丢位,一个不收礼的官员恐怕连科长都当不久。腐败导致中国全民道德崩溃,失去最基本的善恶判断的标准。所以,当今的中国有一句深刻的名言:坏人做坏事不可怕,可怕的是好人不得不做坏事。这就是胡锦涛留给中国的最大一笔遗产。
胡锦涛之“第二宗罪”:煽动民族主义,掀起打砸抢狂潮。胡的智商和能力相当有限,庸人不可能选拨能人为其出谋划策,故而胡锦涛周围的策士文胆都是末流人物,他们帮助胡提出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八荣八耻等冠冕堂皇的“胡锦涛理论”,最终都沦为“胡锦涛笑柄”。网民创造性地将“和谐”写作“河蟹”,在这个被权力扭曲和毒化的社会,惟有以胡锦涛为首的官僚可以像河蟹那样“横行霸道”。我沿用“河蟹大帝”的谥号,为胡锦涛“树碑立传”,是为《河蟹大帝胡锦涛:他让中国失去了十年》。于是,胡锦涛黔驴技穷,打出“流氓手中最后一张牌”来苟延残喘,这张牌就是狂热的民族主义和爱国主义。在“反日,反美,反西方,打台湾”的宣传教育之下,一代愤青脱颖而出。在“保钓”运动中,新一代义和团和红卫兵粉墨登场,果然不负胡锦涛之悉心栽培,第一招就是杀人放火,而军警与暴徒狼狈为奸,一起“扶清灭洋”,俨然是同路人。
胡锦涛表面上看温文尔雅,其骨子里乃是冷血的法西斯主义者。为了保住权位和利益,不惜让全民疯狂,他好乱中取栗。学者一平在《警惕中国逆向改革,走向法西斯化的道路》一文中一针见血地指出,“保钓反日”与“唱红打黑”可谓异曲同工,如果说薄是靠鼓动民粹主义走向国家法西斯化;那么“保钓反日”则是鼓动民族主义,走向同一的道路。在中共建政以来的历史上,鼓动民族主义,对外树敌,从来是转移内政危机,为专制政权树威的有效手段。一九六九年,毛挑起珍宝岛事件,对俄开战,目的是转移“文革”导致的国内政治危机;一九七九年,邓发动对越战争,目的之一是确立邓执政的权威。作为毛邓的好学生,胡也东施效颦地施展此种招式。胡既是薄熙来“唱红打黑”的总头目,也是爱国贼“保钓反日”的总策划。不过,薄熙来和爱国贼们都像卫生纸一样,被胡锦涛用完之后就毫不留情地丢掉了。
胡锦涛之“第三宗罪”:依赖暴力维稳,法治大幅倒退。胡上台之初,用“以德治国”取代“依法治国”,本末倒置,缘木求鱼,把江泽民时代稍稍有所恢复的法治基础全盘掏空。由于胡是“无德之人”,其“德”不足以服人,“以德治国”自然无从实施。胡被迫放弃“德治”的幻想,面对越来越尖锐的官民对立,他转而迷信武力,以暴力维稳。胡锦涛时代,政治警察“国保”的编制膨胀数十倍,吸纳无数最卑劣、最横暴的地痞流氓,以党国的名义无恶不作,让希特勒的盖世太保亦甘拜下风。国保特务对异议作家、维权律师、人权活动者和上访群体广泛使用酷刑折磨,为“文革”结束后所未有。即便在“六四”屠杀之后,被捕入狱的学生领袖和知识分子大都也未受肉体摧残,而在号称“大国崛起”的胡锦涛时代,却对并无颠覆政权之心的大批公民痛下杀手。每年七千亿的维稳费用已超过公开的军费开支。
十年来,宪法形同虚设,中共党章规定的“党必须在法律的范畴内活动”亦被束之高阁。最高法院的法盲院长在政法委书记周永康面前宛如家臣,在中共党魁胡锦涛面前更是如同奴才。胡锦涛纵容周永康主持的政法委践踏法治原则,公检法三权合一,剥夺公民基本人权,律师成为维稳对象。其结果必然是:在“稳定压倒一切”的旗号下,“稳定吞噬一切”。社会学家孙立平指出,现在中国的问题不是法律健全不健全,哪条法律有无被执行,而是政府还能不能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转、还能不能回到法治的轨道的问题。中央通过对地方政府的“作恶授权”,让执政党成为名副其实的最大的黑帮。法学界前辈江平也指出,中国司法改革倒退,公安权力过大是国家的不幸,要建立法院的权威,才能振奋法治社会的信心。
胡锦涛之“第四宗罪”:经济国进民退,垄断集团盘根错节。江泽民时代,民营企业尚有发展的空间和喘息的余地;胡锦涛时代,国企独大,民企处处受打压。房地产、石油、电力、铁路、民航、通讯、军工、煤炭、银行……凡是高度垄断的领域和行业,必定是腐败肆虐、效率低下、服务恶劣。而在每个大型国企尤其是央企的背后,无一例外都有权贵家族的影子,一种亘古未有的“圈地运动”已然完成。这些巨无霸式的企业,名为“国企”,实为权贵家族的私人金库。中国的“裙带资本主义”愈演愈烈,毒化了中国的经济秩序,扼杀了中国的经济活力。
在这场化公为私的狂欢中,共产党这个名字变得充满讽刺意义。名为共产党,实为垄断党。律师斯伟江在《阵痛》一文中指出:“国企现在尾大不掉,垄断资源,并提供了一大批政府官员。这些人思想保守,占有巨大的利益资源。国企对市场经济的阻扰,实际上阻碍了市场的发育,如果在不透明,不公平的情形下进行变卖,容易会出现寡头。如果不改革,则会阻碍市场。而且,国企其实充当了第二税务局的角色,其从民间抽取的利润,在未受监督的情况下,支撑执政者。殊不知,这是饮鸩止渴,败坏了社会经济的造血功能,长远影响了财政收入来源。”换言之,国企、央企及权贵集团是无处不在、贪得无厌的吸血虫,终将把中国的经济带入万劫不复的深渊。
胡锦涛之“第五宗罪”:打压言论自由,打造文字监狱。胡锦涛重用不学无术的刘云山任中宣部长,传统媒体在其严密钳制之下,动辄得咎,生不如死。互联网亦成为监控的重点,网络警察与国保警察互相渗透,使得公民在现实生活中没有言论自由,在虚拟空间中亦无言论自由。不仅不能说真话,人人都得说谎话。虚伪和谎言渗透到每个人的生活中:官僚统治的政府叫人民政府;工人阶级在工人阶级的名义下被奴役;剥夺人的知情权叫做政务公开;压制文化叫做百花齐放;没有言论自由成了自由的最高形式;扼杀自由思考叫做全民统一思想……中国人的想象力和创造力遭到前所未有之摧残,文化艺术、科学技术,统统凋零残缺。
“和谐”二字,有口有言,一个不让人说话的社会,何来和谐?胡锦涛时代文字狱之盛,超过雍正、乾隆时代。揭露地方政府使用暴力强迫妇女堕胎,成了泄露国家机密;调查地震中死难的孩子的人数,也成了泄露国家机密;起草和倡导《零八宪章》,成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在推特上开两句魔幻主义的玩笑,也成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统率几百万军警宪特的胡锦涛,难道比纸扎的玩偶还要脆弱吗?他把手无寸铁的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刘晓波关押在监狱中,而在中南海阴暗的角落里,他则成为自己的囚徒,“光照在黑暗里,黑暗却不接受光”。
胡锦涛之“第六宗罪”:血腥镇压西藏新疆,强迫推行党人治港。胡锦涛的党魁的帽子,是被藏人的鲜血染红的。既然当年就已经杀过人了,如今多杀几个易如反掌。胡锦涛无法理解宗教信仰自由对于藏人及所有公民的重要性,悍然命令将四代领袖的画像悬挂于佛教寺庙之中。少数民族备受歧视,离心离德,以和平示威的方式表达自身诉求,却换来武力屠杀,天安门屠杀在拉萨、在乌鲁木齐等地渐次重演。最后,绝望的藏人前赴后继走向自焚,胡锦涛的铁血政策酿成了二十一世纪人类最为严峻的人权惨剧。
胡锦涛更不能容忍香港的自由与法治成为内地的榜样,处心积虑将香港赤化和内地化。江泽民时代的对港政策,大抵采取守势,所谓“井水不犯河水”;胡锦涛时代的对港政策,则采取攻势,即便你井水不犯我河水,我河水也要来污染你井水。于是,北京粗暴剥夺香港民众之普选权,将“友人”治港变成“党人”治港,强行推动二十三条立法和洗脑的国民教育,粗暴践踏以“一国两制”为基础的《基本法》,自食其言,罔顾民意,终于激发从香港城邦自治运动。官方喉舌又以港人不爱国的大帽子扣之,将港人对中共专制体制的厌恶,扭曲为香港与中国的矛盾冲突,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胡锦涛之“第七宗罪”:支持邪恶国家,外交如蚁附膻。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全球民主化第三波之后,苏联东欧共产专制国家纷纷垮台,中国遂成为那些仅存的“邪恶国家”之老大哥和领头羊。邓小平和江泽民时代的外交,审时度势,倒还谨守“韬光养晦”之原则;胡锦涛时代的外交,则以膨胀的经济力量为后盾试图“有所作为”。所谓的“作为”,就是公然支持各个独裁政权,不惜损害中国的国家利益。利比亚的卡扎菲败亡之前,中共是其坚强后盾,卡扎菲也以仿效天安门屠杀而自豪。叙利亚的阿萨德杀戮民众,中共多次否决联合国制裁的决议,激发叙利亚民众、阿拉伯世界及全球之公愤。三代世袭的北韩金家王朝,如果没有胡锦涛的鼎立支持,也不可能延续至今。
外交是内政的延伸,一个对内独裁的国家,对外当然不可能遵循普世价值和国际法准则。胡锦涛企图将“中国模式”推广到全世界,尤其是到亚非地区以“新殖民主义”掠夺能源、污染环境、奴役劳工,让中国成为众矢之的。中国不仅大力支持若干邪恶政权,而且以挑动南海和钓鱼岛争端来转移国内矛盾,结果四面树敌、失道寡助。中国逐渐取代昔日的苏联,成为全球民主国家忧惧的首要目标和最不负责任的“准大国”。而十三亿中国人民也被中共紧紧捆绑在穷兵黩武的战车之上,很可能成为中共的炮灰或殉葬者。
这就是胡锦涛的七宗罪,也是胡锦涛留给中国和世界的“负资产”。这一“负资产”,几代人都难以偿还,而胡锦涛虽百死亦不能赎其罪。我祝愿胡锦涛长寿,这样人们就能看到胡锦涛以反人类罪被送上国际法庭时的丑态——就像曾经如顽石一般的萨达姆、乔森潘和米洛舍维奇,瞬间就变成了一滩烂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