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谁?“他们”是谁?“我们”如何共处于一国?又如何和“他们”共处于世界?当今国民认同的共识之底线在哪里?在求富变强?在意识形态?在晚清心态与儒家国教?——其实只在“民主加法治”

中国是个奇怪的国度。1688年中俄签订尼布楚条约,经外籍译员提醒并建议,清帝康熙放弃王朝称谓,同意以“中国”名义签约,“中国”才第一次获得“国名”。但在此前,中国人已经存在数千年,而且是以天下自居,只认王朝姓氏,不知“国名”“国民”为何物,活得很“自在”。此后二百年,有了“中国”这一国名,却不“自在”起来:我是谁?你是谁?“我们”是谁?“他们”是谁?“我们”如何共处于一国?又如何和“他们”共处于世界?我们的精神锚地在哪里?所有这些,此前都不问,一旦惊问,立刻发展为精神危机,煎迫起所有人。

中国第二个奇怪的地方,用历史学家蒋廷黻所言,“1840年以前,是我们对人家不平等;1840年以后,是人家对我们不平等”,前后都是“不平等”,惟独缺少一个双方“平等”,无论是“他们”对“我们”,还是“我们”对“他们”,都在病态扭曲中。中国人不是自己睡醒的,而是被别人打醒的,这一打,打出了一个民族认同,是“他们”逼出了一个“我们”。

这个逼出来的“我们”,今天还能看到:

其一,“富国强兵”不断成为民族最强音,非如此,不能凝聚人心,非如此,不能振衰除弊。但在“富”“强”之间,往往缺环。比如,“民主”使在上者变易为“为民做主”,在下者甘心“代我做主”,上下形成某种畸形共鸣结构。

其二,既“羡”又“憎”。既“羡慕”他们,又“憎恶”他们。这从今大学校园上下两端可以看见:老师辈举行汉学、中国学会议,时兴以英语发言,却是用英语声讨“西方帝国主义”;学生辈上午在课堂内大骂“他们”为“帝国主义”,下午则去“他们的”使馆门前排队等签证;更有已经赴外入籍者出国再爱国,出国更爱国,忽然更爱国。

其三,以政治意识形态满足心理饥渴。这在文革时期达到顶峰。海外华人隔岸观火,认同“红海洋”沸腾为大中华崛起,引起当地居民不安,某些地区至今尚留阴影——当年个别学界精英回国短暂观光,被文革上层笼络,回去后大发高调,配合宣传。三十年后应该知道真相,却不为当年言论致歉,继续保持文革式爱国高调。

其四,新儒家国教诉求。改革开放至今,思想文化呈多元化格局,儒学也在恢复。少数人急不可耐,欲升儒学为儒家,再升儒教为国教。

还可以再举出其五、其六。只要有这些因素在,外交部发言人说再多遍“我们是和平崛起”,客观效果也会打折扣。这一轮中国经济之崛起,乃“三千年一大变局”,倘若唤起如此共识,恐怕不是精神文明,更不是政治文明。

求“富”变“强”不仅正当而且必要,但是,更重要的是民主共识。国家主席胡锦涛今年4月去耶鲁大学讲演,曾提及“没有民主,就没有现代化”。“民主”为“富强”之纲,亦在“现代化”之上。“民主”为纲,方能下联社会,上联国防。

下联社会者,不是“均贫富”,而是“均民权”,以“民权”将社会大多数成员兜底托起,形成内聚之共识。社会有贫富,贫富会转化,而一时一地贫弱者总是大多数,共识若不从底部兜起,这个社会不被大多数人认同,和谐社会无从谈起。

上联国防者,自卫武力当然应发展,但必须以“民生”为底限,以“民主”为上限。武力倘能践踏“民生”,突破“民主”,听任少数人大放厥词,如“爆发核战,中国可牺牲西安以东为代价”,如此之“强”就不是“和平与发展”,而是让人惊恐的“铁血之路”。普鲁士、日本国当年崛起,都走过这条道路,陷民族于内惑,陷人类于战祸。

既“羡”又“憎”,只是一个晚清心态,既丑且陋。那时在挨打中觉醒,刚失落前一种“不平等”,又落入后一种“不平等”,或为洋奴买办,或呈乱民暴起,难以建立健康心态。百年巨变,中国已经独立,经济日益崛起,既“羡”又“憎”的客观基础不复存在,没有理由继续停留于这一丑陋心态。二战后德国成焦土废墟,阿登纳重建民主政治与市场经济,率战后内阁定期向盟军司令部汇报重建进程,须站立于地毯之后。阿登纳不亢不卑,留一脚于地毯之后,跨一脚踏上地毯,既承认德国战败是在盟军占领下重建民主,亦为德意志民族赢得应有尊严。阿登纳是60年前的资产阶级政治家,60年后中国境遇与当时德国不可同日而语,没有理由甘落人后,听任洋奴兼拳民之心态交替出现,自毁形象,令外人侧目。

以改革否定文革,虽一字之差,终于解救境内民众于水火,解脱境外华人于险地。如何维系多民族于一体,确实是大型、超大型国家之难题。苏联解体之前,有奥斯曼、奥匈帝国之解体,却也有加拿大、美利坚等成功范例。世界历史既有反面教训,也有正面经验,无论正反,能说明者无非是一常识:多民族内聚之凝固剂重在制度安排,只有以宪政维系民族,以民主维系人心,才是长治久安之道。

儒家文化作为中国传统文化之一支,其伦理部分在汉族农耕生活中留有传统老根,或可挖掘,亦可发扬;其政治部分,所谓“王道”“仁政”,在最好情况下仅止于古代之“民本观念”,祈求“圣君明相”;在更多情况下则表现为君权依附,复古政教合一。倘若公倡为国教,置汉族之外另外五十五个民族于何地?置汉族内部远离农耕生活的城市公民于何地?置汉族内外基督教、伊斯兰教、道教、佛教等诸多非儒家信徒于何地?是否以乡村伦理强制城市生活,以汉族少数士人信仰凌驾多民族社会?

前不久闭幕的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公报,列出和谐社会六大要素,排列首位者为“民主与法治”。寻求中国人民族认同,只能做减法,不能做加法。倘若做加法,每加一项,即排除一层合法公民,直至最后无可再加,此时最大者翻为最少者,宝塔尖只剩寥寥无几之寡头;倘若做减法,每减一项,即吸引一层合法公民,减至无可再减,最大公约数自然浮现,此时最少者翻为最大者,社会底座则扩大为全体居民。

当今社会共识的底线在哪里,构建和谐社会的最大公约数就在哪里。我们之所以成为“我们”,“我们”的精神锚地只是在这里,也只能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