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与弗里曼(Edward Friedman)教授见面,是在二零零零年前后的北京。我惊讶于他那一口流利的、带着京味的普通话。他告诉我,他到过中国二十多次,每次都是到华北贫困的农村扎根,一住就是几个月。弗里曼是一九七八年中美关系好转之后,第一批到中国农村进行系统研究的美国社会科学家之一。他幽默地说:“我差不多已经是一个中国老农民了。”后来,我在他的著作《中国乡村,社会主义国家》中,果然读到如此有趣的描述:“我们睡在老乡的大炕上,吃过鲜美的饺子,也喝过衡水老白干。我们欣赏过河北梆子,甚至也曾在偏僻的田间小路上被强盗打劫过。”这种与农民“打成一片”的研究方式,是包括我在内的大多数中国知识分子很难做到的。后来,我应邀到弗里曼任教的威斯康星大学访学,也曾到弗里曼家中做客。我更是难以想像他如何从美国舒适的家中“位移”到连马桶和浴室都没有的中国村庄。在他面前,安于在象牙塔中闭门造车的我们当惭愧。在中国壁垒森严的城乡二元结构中,作为城市人的知识分子与农村基本处于隔绝状态,像是生活在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里。中国知识分子对农村如此陌生,以至于他们并不了解这个他们试图去改变的国家。
《中国乡村,社会主义国家》一书,是弗里曼与他的同事毕克伟(Paul G.Pickowicz)、赛尔登(Mark Selden)合作完成的,从实地考察到搜集资料,前后耗时十多年之久。该书出版之后,被誉为“英语著作中关于中国农村政治生活与中国革命研究的一个里程碑”,并获得汉学界最高荣誉“列文森奖”。本书考察了从一九三五年至一九六零年这四分之一世纪间华北平原农民的生活。在此期间,位于河北衡水地区饶阳县的五公村,经历了抗战前、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最后几年、抗日战争、国共内战、土地改革、朝鲜战争、粮食统购统销、合作化“高潮”、百花齐放、“反右”运动、苏俄集体农庄式的高级社、“大跃进”及其造成的人间悲剧。本书详述了这个体制的建立和巩固,如何强化了传统文化中某些违反人道的方面,从而不能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使中国人民陷入痛苦和羞辱的困境。
仇恨和恐惧是如何制造出来的?
从这本书的题目可以看出,国家与乡村之间的关系网络是著者关心的目标所在。
在帝制时代的中国,国家政权的触角仅止于郡县,乡村处于自治状态。十九世纪中叶,全球现代化浪潮侵入中国农村,随着满清政权的崩溃,中国农村逐渐被纳入到现代民族国家体制之中。尽管国民党政府未能成功完成这种整合——如本书所论,国民党“不能用爱国主义动员已经强大的精英,更不用说发动大多数农民了”,但美国学者杜赞奇(PrasenjitDuara)所谓的“国家政权内卷化”的过程已势不可挡,“赢利型经纪”或“掠夺型经纪”取代旧有的乡绅和宗族的力量,主宰了农民的命运。
如果继续沿用杜赞奇在《文化、权力与国家》一书中与“国家政权建设”并行的“权力的文化网络”的概念,那么,在《中国乡村,社会主义国家》一书中,则详尽地描述了这个庞大的网络系统的构成及运作:上自国家、省、地区的党政军组织以至整个国际秩序,下达县、乡镇、村庄、宗族和家庭,内容涉及职业、投资、技术、交通、通讯、医疗、教育、宗教等范畴,以及隐匿在各种关联之中的看不见的因素。杜赞奇与弗里曼的研究对象都是华北农村,前者的时间跨度从一九零零年止于四十年代的开端,后者的重点正是从四十年代到“文革”前夕。弗里曼试图在通俗文化、家庭、农村发展与国家意识形态、指令型经济、政治历史这两个世界之间架通一座桥梁。因此,著者将研究焦点确定为以下四个方面:党政领导层的推动作用;传统文化的延续;近代以来的新民族主义;二十世纪以来的战争动乱与中国的社会主义国家政治。
那么,中共是如何获得农民的支持的?除了画饼充饥式地描绘“社会主义农村”的愿景之外,更多的还是传统的农民起义“打土豪、分田地”的方式。换言之,就是暴力为主,哄骗为辅。从二十年代毛泽东撰写《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这一方略就初现端倪。梁启超正是从那个时期中共在农村的所作所为中看出,中共是靠制造仇恨和扩散恐惧来夺取农村权力的。用弗里曼在这本书中的说法就是:“在长期以来通过群众性改革消灭了私有财产的最大程度的聚敛之后,给农民贴上好的和罪恶的阶级成分,使用没收和暴力手段进攻假想的罪恶阶级,甚至在一九四九年之前就已使许多农民非常惊恐。人们只得通过学会扮演伪君子、向当权者装出一付假面具而部分地幸存下来。”一九四九年之前,在共产党占领的区域內,土改以及伴随而来的大规模杀戮让农民魂飞魄散。在一九四九年之后,这样的政策扩展到整个中国大陆,西藏等少数民族地区也只是延宕了十年左右而已。
在传统的中国农村,地主与农民之间并非你死我活的关系。而新的统治集团以防止阶级两极分化和反动阶级进攻的名义,活生生地把农村社会割裂开来,使人际关系趋于疏远和对抗。毛泽东把农村阶级关系和谐与繁荣的农民家庭经济当作封建和资本主义的罪恶来对待。从白毛女的故事到刘文彩地主庄园的样板,都是共产党政权妖魔化地主以及“敌对阶级”的宣传手段。弗里曼发现,即便在贫富悬殊并不严重的五公村,当年也人为地在全村三百八十七户中划出七十一户富农,富农的家门被封,成为斗争目标的家庭被赶出家门。“在充满阶级斗争的土改中产生的不是解放和平等,而是一种类似于种姓等级制的东西。”而一旦地主和富农的标签被贴上,命运便会永远地封存不变,甚至祸及三代。
共产党的权力建立在刀尖之上,尤其是农村的新秩序的形成。弗里曼指出:“毛和农民出身的军队领导人对农民文化中的历史怨怒理解得很透彻。等级制的权威、家长制的两性关系和迅速恢复暴力的永久性模式,在中国保守的农民和掌握国家者中得到了加强。”而苏联社会主义模式中的封建成分,流氓政治文化,以及中国大男子权威主义,是导致中国进步缓慢的主要原因。
农村中的“新阶级”是如何产生的?
改朝换代之后的中国农村,有的人的命运沉沦,有的人的命运飞升。
弗里曼和他的同事在多次访问当地之后,才突破阻拦见到了五公村唯一幸存的地主李茂修,那时李已恢复名誉,却仍不敢太多谈及他遭受的可怕折磨。中共建政之后,除了因为其经济地位而遭到残酷镇压和迫害的地主与富农以外,在中国传统的农村社会发挥重要作用的宗族系统,以及包括基督教、天主教、佛教、道教和各种民间宗教在内的宗教团体,都成为新政权清除的对象。弗里曼将“大跃进”期间中共发动的排斥和消灭宗族的运动称之为一场“小型文化革命”。比如,一九五八年,原来改为医院的献县天主教堂现转变为工厂。五十一岁的保定罗马天主教神父范学延被捕并判处十五年徒刑,他是梵蒂冈任命的最后一批神职人员。大多数信徒只能偷偷地在家中举行仪式活动,因而可以把家庭定义和解释为免遭国家干涉的神圣的保留地。
那么,哪些人成了新政权统治农村的代理人呢?弗里曼指出,很多新的地方的掌权者是年轻的无家可归者,甚至是没文化的恶棍。有些人利用运动攫取权力,忌妒成性,强奸偷盗,牢固树立自己和老朋友的地位,并表明自己是绝对忠于阶级斗争的行动者。这一描述并不过分,因为毛本人就毫不忌讳地使用“痞子运动”这个说法。弗里曼举了五公村的民兵队长张瑞为例子:张瑞当过村儿童团团长,在四十年代末重新分配土地的恐怖时期扮演了好斗的角色之后,加入共产党的地方部队,后来成为五公辖区內具有斯大林特色的民兵和保安部门的首脑。“勇猛”的张瑞将犯罪的阶级斗争方式与古老的刑讯逼供结合在一起,使治安队员把拿所谓的阶级敌人当替罪羊并进行严刑拷打当成惯例。法律在农村是无效的,不服从者必然遭遇暴力、当替罪羊,承受无穷的痛苦、虐待和压制。
在革命后的中国农村,农民的生活水平直线下降,帝制时代拥有的部分的经济自由也被剥夺,而一个新的权力阶层崛起了。南斯拉夫前共产党高官、后来成为异见人士的吉拉斯在《新阶级》一书中指出:“与以往的革命相反,共产主义革命是以取消阶级为号召开始,但最后竟造成一个握有空前绝对权威的新阶级。其他的一切都不过是欺骗和错觉而已。”共产党用集体所有权代替私人所有权,抢走农民的土地,将企业进行改造。最后向世人宣告剥削阶级已经被消灭,但这根本不能摆脱人们对现实处境的不满,“共产党人依然以‘阶级敌人’的‘残余’和‘影响’来自欺欺人”。吉拉斯的“新阶级”的理论,虽然针对的是基本实现城市化的南斯拉夫,不过在分析中国农村问题时也是适用的。
社会主义体制反倒带来了比封建体制更牢固的人身依附关系。一个具有讽刺意味的故事道出了成功的秘密:关键在跟党和国家的关系。在抗战期间,上级党组织要求饶阳抗日组织派一个农民到延安汇报抗日中心地区的生活。但农民们却对长途跋涉到一个又穷又陌生又遥远的地方不感兴趣。一个来自曹庄村、绰号小狗的可怜乞丐拿着路费走了。他在权力中心的位置使他很幸运,随着新政权的建立,他搬往控制资源的首都,在北京当了官。弗里曼指出,农村里的新兴的官员们拼命抱住自己在国家梯子上的台级,煞费苦心地往上爬,他们的合力产生了一个极端稳定而实际上又不稳定的体制,在这个体制内,政绩、创新、技能、干劲和贡献不像籍贯、个人关系和政治地位那么重要。而体制又形成一个凝固化的圈子:圈子内的人获得了最新、最好、最宝贵的财富。他们有关系。至于圈子以外的人则被迫相信一个谎言,他们被告知,公有和平等将带来财富。国家对禁欲苦行的平等鼓吹越多,它对许多圈外人就表现得越虚伪;他们被迫过艰苦的生活,而特权者却公开地从得到巩固的体制中获利。
共产党时代的“土皇帝”:作为“毛的缩影”的耿长锁
在五公村,谁也躲不开的一个人是耿长锁。当弗里曼七十年代末来到五公村时,耿长锁已经从昔日村支部书记的卑微的职务上,升迁为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弗里曼未能访问到耿本人。但是,耿与村庄已融为一体,可以说,没有耿,就没有五公村。弗里曼用“毛的缩影(mini-mao)”这个词语形容耿长锁。这个几乎没有受过教育的农民,是如何借助体制的力量成为五公村的“土皇帝”的呢?
就连自称为耿长锁最早的知己的、主管农业的地方官员张克让,也无法看透真实的耿。耿长锁出身贫苦农家,到城里当过短工,在四十年代的饥荒中,全家险些都被饿死。在抗日时期,耿的家人接待了共产党游击队员,由此耿与共产党有了联系。五十年代,耿成为五公村的领导者,最早响应毛泽东“合作化”的号召。作为河北省委书记林铁最喜欢的合作社领导人,耿长锁佩戴着共产党奖章的照片被装帧在杂志的彩色封面上。耿长锁与王玉昆、王国藩和陈永贵一样,成为那个时代“模范村”领导者的样板,毛泽东甚至称之为“群众所信任的领袖人物”。
一九五八年九月九日,五公人民公社宣布成立,下辖四个乡镇,共五万人。耿长锁任社长。他始终穿着灰白的粗布短褂和黑裤子,头上缠着普通的白毛巾。在老人们看来,清廉的耿长锁依旧是“集市上的卖绳人”。他因清廉而赢得声誉:別人骑驴时,他步行;別人买了新鞋时,他却补上补丁;別人向少有干部送礼时,他总是拒之门外。但是,弗里曼指出:“由于体制是整个结构的一个方面,所以个别人的禁欲主义无法改变它。耿老板过着十分简朴的生活,但他又处在国家特权阶层之中。”在这个体制之下,政治立场是获得宝贵国家垄断资源的一个依据。由于耿与省委书记林铁的亲密关系,即便在“大跃进”最困难时期,五公村仍然获得两百万元的财政支援,从而没有像周边的村庄那样饿殍遍野。
在耿长锁身上隐藏着与陈永贵等人相似的农民的本能式的狡捷,但他还算不上最坏、最左的农村干部。弗里曼在书中并没有记载耿太多的恶行。相反,在“大跃进”的高潮时期,耿拒绝把五公产量进行惊人的夸张,陪同毛泽东到徐水的阎达开对他发火说:“照此下去,三年之內,你们五公休想在报纸上出现。”果然,从一九五八年初到一九六零年春,五公在省和全国性报纸上消失了。不过,后来耿长锁又领导五公村东山再起,他比那些饱读诗书的文人更有一种敏锐的政治直觉。类似于耿长锁这样的“大愚若智”的农民,仍然在今天中国的政治和经济生活中扮演着相当吃重的角色。表面上看,华西村的吴仁宝、南街村的王宏斌、华为的任正非、三一重工的梁稳根以及以“活雷锋”自居的陈光标等各不相同,但在本质上他们都是耿长锁一类的人物。
一切都为了权力。北大历史系教授刘一皋在为本书撰写的书评中指出:“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大规模群众运动之中,社会政治地位的沉浮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个人的忠诚和接近权力核心的程度,而且这种现象在村级已经制度化了。”尽管中国的农村政策在邓小平时代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但中共仍然使用昔日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去实施新的政策:在一九八四年,五公村的领导人由掌权近四十年的耿长锁换成了他的外孙张满囤。从这个细节中可以发现,农村干部的职位已经蜕变为世袭制。要在中国农村的公共管理中建立一种共和主义的实践、建立一个开放、沟通的公共政治秩序,取消个人的、私下的和秘密的管理方式,废除封建式的忠诚关系,依旧是遥不可及的理想。而弗里曼对以五公村为个案的中国农村的研究仍在进行之中,我们期待着这本书能有更加精彩的续集问世——从六零年代到今天,在那片土地上,又发生了更多的可歌可泣的故事。
弗里曼等《中国乡村,社会主义国家》,中国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
《中国乡村,社会主义国家》一书,是弗里曼与他的同事毕克伟(Paul G.Pickowicz)、赛尔登(Mark Selden)合作完成的,从实地考察到搜集资料,前后耗时十多年之久。该书出版之后,被誉为“英语著作中关于中国农村政治生活与中国革命研究的一个里程碑”,并获得汉学界最高荣誉“列文森奖”。本书考察了从一九三五年至一九六零年这四分之一世纪间华北平原农民的生活。在此期间,位于河北衡水地区饶阳县的五公村,经历了抗战前、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最后几年、抗日战争、国共内战、土地改革、朝鲜战争、粮食统购统销、合作化“高潮”、百花齐放、“反右”运动、苏俄集体农庄式的高级社、“大跃进”及其造成的人间悲剧。本书详述了这个体制的建立和巩固,如何强化了传统文化中某些违反人道的方面,从而不能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使中国人民陷入痛苦和羞辱的困境。
仇恨和恐惧是如何制造出来的?
从这本书的题目可以看出,国家与乡村之间的关系网络是著者关心的目标所在。
在帝制时代的中国,国家政权的触角仅止于郡县,乡村处于自治状态。十九世纪中叶,全球现代化浪潮侵入中国农村,随着满清政权的崩溃,中国农村逐渐被纳入到现代民族国家体制之中。尽管国民党政府未能成功完成这种整合——如本书所论,国民党“不能用爱国主义动员已经强大的精英,更不用说发动大多数农民了”,但美国学者杜赞奇(PrasenjitDuara)所谓的“国家政权内卷化”的过程已势不可挡,“赢利型经纪”或“掠夺型经纪”取代旧有的乡绅和宗族的力量,主宰了农民的命运。
如果继续沿用杜赞奇在《文化、权力与国家》一书中与“国家政权建设”并行的“权力的文化网络”的概念,那么,在《中国乡村,社会主义国家》一书中,则详尽地描述了这个庞大的网络系统的构成及运作:上自国家、省、地区的党政军组织以至整个国际秩序,下达县、乡镇、村庄、宗族和家庭,内容涉及职业、投资、技术、交通、通讯、医疗、教育、宗教等范畴,以及隐匿在各种关联之中的看不见的因素。杜赞奇与弗里曼的研究对象都是华北农村,前者的时间跨度从一九零零年止于四十年代的开端,后者的重点正是从四十年代到“文革”前夕。弗里曼试图在通俗文化、家庭、农村发展与国家意识形态、指令型经济、政治历史这两个世界之间架通一座桥梁。因此,著者将研究焦点确定为以下四个方面:党政领导层的推动作用;传统文化的延续;近代以来的新民族主义;二十世纪以来的战争动乱与中国的社会主义国家政治。
那么,中共是如何获得农民的支持的?除了画饼充饥式地描绘“社会主义农村”的愿景之外,更多的还是传统的农民起义“打土豪、分田地”的方式。换言之,就是暴力为主,哄骗为辅。从二十年代毛泽东撰写《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这一方略就初现端倪。梁启超正是从那个时期中共在农村的所作所为中看出,中共是靠制造仇恨和扩散恐惧来夺取农村权力的。用弗里曼在这本书中的说法就是:“在长期以来通过群众性改革消灭了私有财产的最大程度的聚敛之后,给农民贴上好的和罪恶的阶级成分,使用没收和暴力手段进攻假想的罪恶阶级,甚至在一九四九年之前就已使许多农民非常惊恐。人们只得通过学会扮演伪君子、向当权者装出一付假面具而部分地幸存下来。”一九四九年之前,在共产党占领的区域內,土改以及伴随而来的大规模杀戮让农民魂飞魄散。在一九四九年之后,这样的政策扩展到整个中国大陆,西藏等少数民族地区也只是延宕了十年左右而已。
在传统的中国农村,地主与农民之间并非你死我活的关系。而新的统治集团以防止阶级两极分化和反动阶级进攻的名义,活生生地把农村社会割裂开来,使人际关系趋于疏远和对抗。毛泽东把农村阶级关系和谐与繁荣的农民家庭经济当作封建和资本主义的罪恶来对待。从白毛女的故事到刘文彩地主庄园的样板,都是共产党政权妖魔化地主以及“敌对阶级”的宣传手段。弗里曼发现,即便在贫富悬殊并不严重的五公村,当年也人为地在全村三百八十七户中划出七十一户富农,富农的家门被封,成为斗争目标的家庭被赶出家门。“在充满阶级斗争的土改中产生的不是解放和平等,而是一种类似于种姓等级制的东西。”而一旦地主和富农的标签被贴上,命运便会永远地封存不变,甚至祸及三代。
共产党的权力建立在刀尖之上,尤其是农村的新秩序的形成。弗里曼指出:“毛和农民出身的军队领导人对农民文化中的历史怨怒理解得很透彻。等级制的权威、家长制的两性关系和迅速恢复暴力的永久性模式,在中国保守的农民和掌握国家者中得到了加强。”而苏联社会主义模式中的封建成分,流氓政治文化,以及中国大男子权威主义,是导致中国进步缓慢的主要原因。
农村中的“新阶级”是如何产生的?
改朝换代之后的中国农村,有的人的命运沉沦,有的人的命运飞升。
弗里曼和他的同事在多次访问当地之后,才突破阻拦见到了五公村唯一幸存的地主李茂修,那时李已恢复名誉,却仍不敢太多谈及他遭受的可怕折磨。中共建政之后,除了因为其经济地位而遭到残酷镇压和迫害的地主与富农以外,在中国传统的农村社会发挥重要作用的宗族系统,以及包括基督教、天主教、佛教、道教和各种民间宗教在内的宗教团体,都成为新政权清除的对象。弗里曼将“大跃进”期间中共发动的排斥和消灭宗族的运动称之为一场“小型文化革命”。比如,一九五八年,原来改为医院的献县天主教堂现转变为工厂。五十一岁的保定罗马天主教神父范学延被捕并判处十五年徒刑,他是梵蒂冈任命的最后一批神职人员。大多数信徒只能偷偷地在家中举行仪式活动,因而可以把家庭定义和解释为免遭国家干涉的神圣的保留地。
那么,哪些人成了新政权统治农村的代理人呢?弗里曼指出,很多新的地方的掌权者是年轻的无家可归者,甚至是没文化的恶棍。有些人利用运动攫取权力,忌妒成性,强奸偷盗,牢固树立自己和老朋友的地位,并表明自己是绝对忠于阶级斗争的行动者。这一描述并不过分,因为毛本人就毫不忌讳地使用“痞子运动”这个说法。弗里曼举了五公村的民兵队长张瑞为例子:张瑞当过村儿童团团长,在四十年代末重新分配土地的恐怖时期扮演了好斗的角色之后,加入共产党的地方部队,后来成为五公辖区內具有斯大林特色的民兵和保安部门的首脑。“勇猛”的张瑞将犯罪的阶级斗争方式与古老的刑讯逼供结合在一起,使治安队员把拿所谓的阶级敌人当替罪羊并进行严刑拷打当成惯例。法律在农村是无效的,不服从者必然遭遇暴力、当替罪羊,承受无穷的痛苦、虐待和压制。
在革命后的中国农村,农民的生活水平直线下降,帝制时代拥有的部分的经济自由也被剥夺,而一个新的权力阶层崛起了。南斯拉夫前共产党高官、后来成为异见人士的吉拉斯在《新阶级》一书中指出:“与以往的革命相反,共产主义革命是以取消阶级为号召开始,但最后竟造成一个握有空前绝对权威的新阶级。其他的一切都不过是欺骗和错觉而已。”共产党用集体所有权代替私人所有权,抢走农民的土地,将企业进行改造。最后向世人宣告剥削阶级已经被消灭,但这根本不能摆脱人们对现实处境的不满,“共产党人依然以‘阶级敌人’的‘残余’和‘影响’来自欺欺人”。吉拉斯的“新阶级”的理论,虽然针对的是基本实现城市化的南斯拉夫,不过在分析中国农村问题时也是适用的。
社会主义体制反倒带来了比封建体制更牢固的人身依附关系。一个具有讽刺意味的故事道出了成功的秘密:关键在跟党和国家的关系。在抗战期间,上级党组织要求饶阳抗日组织派一个农民到延安汇报抗日中心地区的生活。但农民们却对长途跋涉到一个又穷又陌生又遥远的地方不感兴趣。一个来自曹庄村、绰号小狗的可怜乞丐拿着路费走了。他在权力中心的位置使他很幸运,随着新政权的建立,他搬往控制资源的首都,在北京当了官。弗里曼指出,农村里的新兴的官员们拼命抱住自己在国家梯子上的台级,煞费苦心地往上爬,他们的合力产生了一个极端稳定而实际上又不稳定的体制,在这个体制内,政绩、创新、技能、干劲和贡献不像籍贯、个人关系和政治地位那么重要。而体制又形成一个凝固化的圈子:圈子内的人获得了最新、最好、最宝贵的财富。他们有关系。至于圈子以外的人则被迫相信一个谎言,他们被告知,公有和平等将带来财富。国家对禁欲苦行的平等鼓吹越多,它对许多圈外人就表现得越虚伪;他们被迫过艰苦的生活,而特权者却公开地从得到巩固的体制中获利。
共产党时代的“土皇帝”:作为“毛的缩影”的耿长锁
在五公村,谁也躲不开的一个人是耿长锁。当弗里曼七十年代末来到五公村时,耿长锁已经从昔日村支部书记的卑微的职务上,升迁为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弗里曼未能访问到耿本人。但是,耿与村庄已融为一体,可以说,没有耿,就没有五公村。弗里曼用“毛的缩影(mini-mao)”这个词语形容耿长锁。这个几乎没有受过教育的农民,是如何借助体制的力量成为五公村的“土皇帝”的呢?
就连自称为耿长锁最早的知己的、主管农业的地方官员张克让,也无法看透真实的耿。耿长锁出身贫苦农家,到城里当过短工,在四十年代的饥荒中,全家险些都被饿死。在抗日时期,耿的家人接待了共产党游击队员,由此耿与共产党有了联系。五十年代,耿成为五公村的领导者,最早响应毛泽东“合作化”的号召。作为河北省委书记林铁最喜欢的合作社领导人,耿长锁佩戴着共产党奖章的照片被装帧在杂志的彩色封面上。耿长锁与王玉昆、王国藩和陈永贵一样,成为那个时代“模范村”领导者的样板,毛泽东甚至称之为“群众所信任的领袖人物”。
一九五八年九月九日,五公人民公社宣布成立,下辖四个乡镇,共五万人。耿长锁任社长。他始终穿着灰白的粗布短褂和黑裤子,头上缠着普通的白毛巾。在老人们看来,清廉的耿长锁依旧是“集市上的卖绳人”。他因清廉而赢得声誉:別人骑驴时,他步行;別人买了新鞋时,他却补上补丁;別人向少有干部送礼时,他总是拒之门外。但是,弗里曼指出:“由于体制是整个结构的一个方面,所以个别人的禁欲主义无法改变它。耿老板过着十分简朴的生活,但他又处在国家特权阶层之中。”在这个体制之下,政治立场是获得宝贵国家垄断资源的一个依据。由于耿与省委书记林铁的亲密关系,即便在“大跃进”最困难时期,五公村仍然获得两百万元的财政支援,从而没有像周边的村庄那样饿殍遍野。
在耿长锁身上隐藏着与陈永贵等人相似的农民的本能式的狡捷,但他还算不上最坏、最左的农村干部。弗里曼在书中并没有记载耿太多的恶行。相反,在“大跃进”的高潮时期,耿拒绝把五公产量进行惊人的夸张,陪同毛泽东到徐水的阎达开对他发火说:“照此下去,三年之內,你们五公休想在报纸上出现。”果然,从一九五八年初到一九六零年春,五公在省和全国性报纸上消失了。不过,后来耿长锁又领导五公村东山再起,他比那些饱读诗书的文人更有一种敏锐的政治直觉。类似于耿长锁这样的“大愚若智”的农民,仍然在今天中国的政治和经济生活中扮演着相当吃重的角色。表面上看,华西村的吴仁宝、南街村的王宏斌、华为的任正非、三一重工的梁稳根以及以“活雷锋”自居的陈光标等各不相同,但在本质上他们都是耿长锁一类的人物。
一切都为了权力。北大历史系教授刘一皋在为本书撰写的书评中指出:“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大规模群众运动之中,社会政治地位的沉浮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个人的忠诚和接近权力核心的程度,而且这种现象在村级已经制度化了。”尽管中国的农村政策在邓小平时代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但中共仍然使用昔日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去实施新的政策:在一九八四年,五公村的领导人由掌权近四十年的耿长锁换成了他的外孙张满囤。从这个细节中可以发现,农村干部的职位已经蜕变为世袭制。要在中国农村的公共管理中建立一种共和主义的实践、建立一个开放、沟通的公共政治秩序,取消个人的、私下的和秘密的管理方式,废除封建式的忠诚关系,依旧是遥不可及的理想。而弗里曼对以五公村为个案的中国农村的研究仍在进行之中,我们期待着这本书能有更加精彩的续集问世——从六零年代到今天,在那片土地上,又发生了更多的可歌可泣的故事。
弗里曼等《中国乡村,社会主义国家》,中国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