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8月22日也许是一个重要的日子。薄熙来案之所以举世瞩目,与其说在“判”的结果,不如说在“审”的过程。
因为这个案子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而这里的司法制度历来声名狼藉。在这个有中国特色的国度里,公正的法官和公正的律师,必有被边缘化的经历,即使是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董必武本人也在所难免,尽管他是中共发起人之一,从1957年起,他就因为主张党不干预审判而靠边站了。法律屡战屡败,因为权力屡战屡胜。法律是权力的奴仆和摆设。中共党的第一代核心毛泽东以无法无天而洋洋自得,第二代核心邓小平以反对三权分立而扬名于世。中国的案件,一旦涉及政治人物丶政治因素丶政治后果,法庭就是戏台,审判只能演戏,一切以党的面子或里子为转移,再无合法与非法可言。
别人不可能贬低法庭。做党的驯服工具是各级法庭存在的条件。胡耀邦在大约三年时间内主持和推动平反了数以百万计的冤假错案,这个数目就足以证明中国司法制度已经糜烂到了什么程度了。有鉴于此,赵紫阳主政期间,中共中央要求自己和各级党委不再审理案件。可惜人亡政息,此后又是源源不断的新冤假错案,连胡赵本人也成了冤案的牺牲品——只是由于存在着不可克服的困难,邓小平对他们二人没有动用司法工具。
中共中央直接操办的对政治局委员的审判,上世纪八十年代有,九十年代有,本世纪初也有。对“四人帮”的审判,创造了把四个“恶魔”和一个“救星”全面切割的独特经验。对“林彪反革命集团”的审判,先验地铁板钉钉编好了林彪“要杀毛泽东”和“要叛国逃亡”两个离奇的神话。对北京市委书记陈希同,进行了转移目标式的审判,成功地压制了被告人的申辩。对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进行了避重就轻式的选择性审判,使领导和罪犯皆大欢喜,而真正的受害者和他们委托的律师郑恩宠先生却被打败了。
这些往事早已成为渔樵闲话。现在有了新领导,又一位政治局委员届时将登上被告席。但愿中国梦能使法的精神起死回生——也许能,也许不能,局外人只能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