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谣言突然间成为公共生活的中心话题,不是因为那些孤立的网络造谣事件在数量上或性质上发生了突变,而是因为8月19日至20日中共中央召开了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会议结束之日,便是“集中打击网络有组织制造传播谣言专项行动”启动之时,这当然不是巧合。显而易见,宣传思想会议对于管控网络言论的策略作出了某些调整。他们的新策略似乎是:审文删帖莫如直接抓人,禁谣肃网首先整垮大V.

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产生了非常不利于网络自由,非常不利于网络意见领袖,尤其非常不利于经常发表批评性言论的微博大V们的政情变化。当然,会上会下党国大V们究竟发现了网上有多少“毒草”和“毒瘤”,谴责了哪些“网络丑恶现象”,最高领导人又作出了何种清网整人的“战略部署”,一般国民无从了解——而猜测研判此类信息是有高风险的:猜对了是“泄密”,猜错了是“谣言”,怎么做都不对。只需劳驾高法高检联合发一份文件,中国公民一切讽谏时政的言论,若胆敢上网传播,就几乎全都可以“依法”定罪处刑了。共产党就是这么玩“法治”的。

据官方报道,习近平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发表了“重要讲话”。说是“重要讲话”,这一回恐怕不全是客套和谄媚。《人民日报》、新华社、CCTV全都动员了起来,连续多日刊发了学习领会习“重要讲话精神”的社论和评论。此种高规格的隆重宣传声势意在突出此次“重要讲话”并非泛泛之谈,而是真正有料,且强烈暗示其中有猛料。

猛料何在?据公开披露的部分讲话内容,习近平强调指出“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这是一种罕见的措辞和表达,在后毛时代、尤其在后冷战时代已显得不合时宜,亦可谓之极不寻常。习近平要求意识形态领域各部门“必须增强主动性、掌握主动权、打好主动仗”,“必须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确保党牢牢掌握住意识形态话语权、主导权。此番讲话大概意味着,习近平已经决定要抛弃邓小平以“不争论”而闻名于世的意识形态专守防御策略。对于江胡时代藏头缩尾、消极避战的意识形态驼鸟姿态,想必习总书记也有所不屑:不死守“红色江山”,哪里来“和谐社会”?若真有“三个自信”,又何须“三个代表”?

习近平希望恢复中共意识形态固有的挑衅性、攻击性和“战斗力”,《人民日报》评论文章如此阐发圣意:“在意识形态领域领导干部要敢于亮剑”。习近平似乎也希望回到两报一刊包打天下、官方舆论一统中华,领袖指到哪、群众就打到哪的毛主义美好时光,为此他要求“宣传思想部门工作要强起来,首先是领导干部要强起来,班子要强起来”。对于喉舌屡败于网络、党谣敌不过民谣、领袖号召力比不上微博大V的悲惨现状,习近平想必是不愿承认、不肯接受的。休说那些大V们有的参与传谣,有的乐于嫖妓,就算白璧无瑕,一切OK,仅凭大V们偏离官方意识形态却比官方媒体更有影响力,拥有海量的粉丝,远多于党报党刊的忠实读者,一个大V竟可胜过十万水师,“自以为了不起,尾巴翘到天上去了”(毛泽东语),这就已经该打了。凡是有名气的人,不为党所用,必为党所毁,这是毛时代定下的基本国策。

习近平大概是不喜欢网络的。他没有像胡锦涛、温家宝那样为了笼络网民,或因为顾忌6亿网民的心理感受而装模作样对网络意见表示尊重,而是不加掩饰、直截了当地用短平快的镇压行动表达了他对网络舆论的失望和对网络“负能量”的恼怒。以他自封的普京式强悍性格而言,江胡时代惯用的不声不响屏蔽境外网站、秘而不宣过滤特定敏感词的网战战术未免有些心虚怯懦,理不直气不壮,也显得不够“主动”;常规式的删文章、封帐号、关网站,在汪洋大海一般的网络世界里也已经陷入删不胜删、关不胜关的困境,自然谈不上强硬有力。此次清网禁谣运动采用宣传部和政法委统一办案、笔杆子与枪杆子协同作战的毛式整人模式,已经局部超越了“公检法联合办案”的邓式“严打”模式;预先拟定的罪名不仅有三十多年来一向用来迫害异议人士的煽颠、诽谤、非法经营、扰乱公共秩序,连“聚众淫乱”如今也派上了用场;谣与非谣、罪与非罪的界限越来越模糊不清,怀疑革命英雄雷锋、“狼牙山五壮士”的,是谣言,“听说娄庄发生命案了,有谁知道真相吗?”也是谣言,“攻击孔庆东、司马南等爱国学者”,也极有可能被定性为谣言——但若是谩骂茅于轼、恶攻蒋介石、讥蔑胡耀邦的,或者声称“西方反华势力与国内反动分子相勾结,妄图在中国复辟资本主义”的,无论怎样离奇编造,也不大可能是谣言吧……凡此种种,中共意识形态已经堪称“强起来”了。

谣言是人类最古老的文体之一。民间宗教、神话传说最初都是以广泛流传的“善意谎言”或劝人从善的谎言——亦即善意的谣言——为传播载体,政治谣言——诸如“陈胜王,大楚兴”、刘邦的爸爸目睹蛟龙性侵其妻之类,则是中国式政治文化的一部分,至于西施和范蠡私奔、孟姜女哭倒长城之类奇闻轶事属于娱乐版谣言,大约相当于古典时代的名人八卦。

古往今来,任何一个社会的舆论空间之中,谣言都有其或大或小的一席之地。这是人类生活的常态。而且,让我们公平地说,既有害人害己的谣言,也有利人利己的谣言,而绝大多数谣言其实是中性的,基本无害,是闲来无事者茶余饭后的谈资,是庸碌大众随性怡情的消遣,就算有些“低级趣味”也无伤大雅——以唱红歌闻名的前政治局委员貌似圣洁崇高,不是背地里也做过一些恶俗污秽之事吗?

谣言的发生和传播或基于猜测、想象,或基于情感、愿望,或基于好奇、关怀,或基于自以为是的“科学分析与判断”,未必都有害人之心,未必都有主观恶意。一个有着正常执政理念的政府,绝对用不着对谣言大动干戈,尤其不值得花费纳税人的大把金钱、动用国家机器对谣言穷追猛打、围追堵截。因为这样做既没有道理,也没有意义。对于公共生活的改善而言,杜绝谣言也是多此一举。好社会必定是宽容的社会,这就包括了对错误言论、奇谈怪论、“异端邪说”和所谓谣言的适度宽容。对那些违背公序良俗、恶意的、攻击性、诽谤性或侮辱性的有害谣言,当然应该依法制裁,但它们通常体现为造谣者与被造谣者之间的民事权益冲突,是当事人之间而非政府与造谣者之间的事情,除非存在迫在眉睫的公共危害,否则政府暴力机关无需主动介入。而法律制裁的标靶似乎也不应该拘泥于是否谣言,而应主要考究其是否恶意、是否有害,即使不是谣言而是百分之百的真实信息,但若恶意暴露他人隐私、败坏他人名誉,或者有碍大众观瞻,同样可受法律制裁。

再者,古往今来从来没有任何一个政府有办法、有能力禁绝谣言,即使是全盘专政的极权主义政府——比如毛泽东政府,也做不到。“伟大领袖”毛泽东本人既是最可悲的谣言受害者,也是最可恨的恶意造谣者。他轻易相信了投其所好的地方官员和官方媒体所编造的亩产万斤、粮食多得没地方装的谣言,而当真相大白、全国饿殍遍野、连“他老人家”也不好意思再吃红烧肉的时候,他却斩钉截铁地对到访的蒙哥马利元帅说:“我再说一遍,中国没有饥荒!”毛亲自造谣欺骗贵客,让那位名声很好但判断力很差的英国元帅帮他传播谣言,欺骗全世界。在无法无天的毛泽东晚年,除了他自己,所有的中国人都已经丧失了自由思想和自由言说的权利,敢造“政治谣言”者往往被视为罪大恶极而处以极刑,但即便是在那样严酷的年代,从文革伊始到四五运动,正是小道消息人人传、政治谣言满天飞的时期。此足见虽暴政登峰造极,亦难胜灭谣之役,禁谣之难,难于登天。

谣言也许不是好东西,但意识形态更不是什么好东西。在谣言与意识形态之间,如果我们的时代不幸只能二选一,我宁愿取前者而弃后者。因为面对邪恶的谣言,我们尚有质疑的自由,尚有不信谣、不传谣以至驳谣、辟谣的权利,尚有理直气壮诉诸法律的资格;而面对邪恶的意识形态,自由将被摧毁,权利将被湮灭,庄严的法律也只能臣服于意识形态的独断“指导地位”,质疑它、否定它将会给我们的生活带来无妄之灾。

某些谣言也许是无耻的、可恶的,但不一定可怖;某些意识形态也许神圣庄严、可歌可泣,却随时都可能化作遮天蔽日的政治恐怖。进而言之,天下无谣未必是好事,一个禁绝了民间自发性谣言却高度意识形态化的社会,完全不值得人们向往,那必定不是一个美好的社会,因为那意味着为了实现天下无谣必须牺牲掉至为可贵的思想言论多样性,也意味着大众传播已经彻底沦陷于意识形态的铁蹄之下,而完全不再与大众社会相关,还意味着极度膨胀的意识形态最后必将异化为系统性、整全性的巨大谣言。

意识形态本是一个中性的西方概念,指占社会主流地位的世界观、历史观、宗教观、政治观、人生观、价值观等社会意识,但这个词之为一般非马列知识分子和大众所了解,却是因为它在马列主义学说和极权主义政体中拥有至关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极权主义现象的研究者们——比如汉娜·阿伦特——通常认为,意识形态和“宣传”是近代邪恶的政治发明之一,是极权恐怖政治的关键要素。希特勒之屠杀犹太人基于纳粹意识形态断定“不适宜生存的种族”应该给优秀种族让出生存空间,斯大林和毛泽东之迫害有产者、异议者,是因为马列主义意识形态断定人类理想社会的实现只能通过先进阶级暴力消灭反动落后阶级的阶级斗争来达到,只要人们承认“劣等种族”、“反动阶级”之类意识形态概念的存在,人们又有什么理由不赞成把这些劣等反动者“完全、彻底、干净地消灭掉”呢?

在苏东巨变、共产极权制度几乎全面崩溃之后,意识形态事实上已经成为一个负面词汇、污点词汇。习近平祭出意识形态的牌位,且宣称“极端重要”,当然不全是为了对付网络谣言,这只是意识形态重新试水第一役。他的最终目的,应该是为了“红色江山永不变色”。不幸的是,习近平先生虽然真的很主动,也很强硬,却似乎不够聪明。他显然看错了敌情,拿错了武器,也选错了战场。他要重振早已衰落的马列斯毛意识形态,就像那位披甲执盾、一心想要复兴古代骑士精神的堂吉诃德先生一样,错把风车当成了巨人。

2013-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