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贵生律师与被告韩海的妻子辛九妮
华盛顿 — 河南省平顶山中院近日将就“平顶山教案”进行二审审理的消息,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关注。在这之前,平顶山叶县的7名“呼喊派”信徒在一审中被判犯有“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并被判处3年至7年半不等的有期徒刑。美国之音记者亚微在以下报道中从法律和宗教的层面分析了这个案子的重要性。
为7名“呼喊派”信徒提供二审辩护的律师近日收到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寄来的出庭通知书,要求他们在9月27日代表被告出庭。二审辩护一个非常突出的特点是,它汇集了众多基督徒律师。据悉,14名辩护律师,只一人除外,是清一色的基督徒律师。
据悉,2012年4月14日,平顶山市叶县公安部门出动警力100名,以参与邪教组织聚会为由,抓捕了30多名“呼喊派”基督徒,最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规定,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将其中7人刑事拘留,其中年龄最大的59岁,最小的23岁。检控方提供的主要证据是他们在聚会场所查获的包括《<圣经>恢复本》在内的一些被视为邪教的宣传书籍。
1983年,中国政府视“呼喊派”为异端,1999年后将其列为被取缔的14个邪教组织之列,把它看作是李常受领导的“地方教会”在中国的一个邪教分支。李常受早年在中国是基督教聚会所的负责人之一,新中国成立之前去了台湾,之后移居美国,1997年去世。“呼喊派”因教导信徒在敬拜时呼喊主名或做其它大声宣告而得名。
美国基督教组织“对华援助协会”的负责人傅希秋牧师说,“地方教会”一度被视为异端,美国一些主流基督教组织,甚至主流的异端词典至今仍然把它定为异端。不过,过去5年情况开始发生改变。
“有些正统的神学院、神学组织以及基督教研究所对‘地方教会’的态度很明显有了一些转变,开始对它进行重新审视,有些甚至承认错误说,过去把他们视为异端,结论做错了,认为他们还是普世正统基督教的一份子,地方教会的信徒还是属于主流的相信耶稣基督及其就恩的福音派教会的一部分,所以没有一个统一的定论。”
不过,傅希秋牧师提到,“地方教会”以及李常受本人曾经公开发表声明称,“地方教会”非“呼喊派”,并且对中国所描述的“呼喊派”信徒在聚会中呼喊“常受主”的名字,甚至将其神话的做法进行了谴责。但是,傅希秋牧师表示,无论“呼喊派”属于哪一个教派,政府都不应该侵犯以和平方式聚会的信徒的宗教自由。
河南省叶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说,7名被告参与“呼喊派”邪教组织,举行非法集会,进行邪教宣传活动,其行为已经构成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视情节轻重判处他们3年至7年半不等的有期徒刑。如果不服判决,可以直接和平顶山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7名被告几乎都是农民,目前被羁押于叶县看守所。其中,韩海的刑期最长,为7年半。韩海的妻子辛九妮否认丈夫信奉邪教。
“我们是正当的基督徒,信基督教,不是邪教,我们没有犯罪。”
韩海在外打工的儿子韩山称,他的父母都是本分的基督徒。
“他们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靠种田过日子,平时出去聚会。他们从来没有说反对共产党。我觉得,他们都是很善良的人,不骂人,不说脏话,不跟邻居争争吵吵。”
据韩山介绍,他父亲一审判刑之后,家人被允许探望过他两次,他看上去身体和精神状况良好。韩山说,他父亲坚持认为,他的案子只关乎个人信仰,不存在反党、反国家的问题。
另外一位被告曹霞在一审中被判有期徒刑3年半。她的丈夫鲁明臣也为妻子的信仰进行了辩护。
“俺太太听人讲道很好,就跟着一起去聚会了,她有时间聚会,没时间就干活。她不是信奉邪教,也不反对共产党。”
曹霞的儿媳妇王佳佳对公安局实施拘捕时进行抄家的作法表示不满。
她说:“当时,有几个小姊妹在这里住,把她们全部抓走之后,那些警察就开始在家里面翻,把她们的衣服扔得满地都是,把钱包,不知道里面有多少钱,全部都拿走了。”
北京亿嘉律师事务所的张凯律师发起了二审筹款和辩护工作。由于他目前在美国普渡大学做访问学者,因此没有再参与二审辩护。但是,他一直关注案情的发展。
张凯律师在谈到辩护方的法律依据时说:“我们律师认为,不管是什么宗派,这是一个信仰自由的问题。如果一个群体只涉及信仰,而没有实施任何危害社会的行为,就不可以给它定罪,不能对它进行刑事处罚。我们认为,刑法第三百条严重违背政教分离的原则。”
张凯律师指出,信仰自由包括所谓正确的宗教信仰自由,也包括不被官方认可的宗教信仰自由。刑法只能打击具体的危害行为,而不能打击一个人的信仰,或根据某个人传播了什么信仰来定他的罪。
张凯律师还谈到,公安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存在严重违法行为。为此,他们寄出了三百多封控告信,但是,到目前为止没有得到任何回应。
“第一,他们去抓人,拿走了大量的钱和大量的东西,很多都没有清单。这些钱到哪里去了? 我们有理由相信,相应的公安机关贪污了。第二,这个案件是由上级公安机关鉴定的,比如这些是否属于邪教书籍,这种鉴定本身既没有法律依据,也缺乏程序上的要求。什么是邪教书籍,需要严格的定义,整个鉴定程序是非常潦草的。”
张凯律师说,二审辩护律师还提出,此案所有审判人员,包括工作人员都是无神论者,因此不具备审判某一宗教的好坏、正误以及善恶的资格和能力。他们认为,这个问题应该由教会自己来作出判断。
辩护律师提请平顶山中级人民法院考虑邀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士出庭就鉴定提出意见,其中包括著名的宗教问题学者张志鹏以及成都秋雨之福归正教会的王怡牧师。王怡作为家庭教会的成员,曾经在2006年应邀来到白宫,受到了美国前总统乔治.W.布什的接见。对于辩护律师提出传唤专家证人出庭的请求,法院至今不置可否。
张凯律师表示,作为执政党的共产党信奉无神论,对有神论的信仰一直抱有防范,甚至敌视的态度。不仅如此,他们对给信徒辩护的律师也施加了压力。据张凯律师透露,受理此案的辩护律师被相应的司法和行政部门约谈,要求他们谨慎处理此案或者干脆退出辩护。但是,律师们顶住了压力,并且已经准备好为被告做无罪辩护。
在准备过程中,为被告曹霞提供辩护的李贵生律师两度致函平顶山中级人民法院,敦促公开开庭审理。他提出,人民法院依据《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审理刑事案件,就是否开庭审理这样事关被告人能否得到公正审判的最基本问题,不能让辩护人感觉像是“雾里看花”,“像雾像雨又像风”。
不知道是否受到外界的压力,河南省平顶山中级人民法院最终决定在9月27日进行二审庭审。美国之音记者试图和参与此案的律师联系。他们表示,由于此案仍在审理过程之中,不宜接受媒体采访。
一些分析人士指出,根据1954年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国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平顶山教案”最终的判决结果,被看作是对中国政府贯彻这一宪法原则的诚意和决心的一个考验。
为7名“呼喊派”信徒提供二审辩护的律师近日收到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寄来的出庭通知书,要求他们在9月27日代表被告出庭。二审辩护一个非常突出的特点是,它汇集了众多基督徒律师。据悉,14名辩护律师,只一人除外,是清一色的基督徒律师。
平顶山教案的辩护律师
1983年,中国政府视“呼喊派”为异端,1999年后将其列为被取缔的14个邪教组织之列,把它看作是李常受领导的“地方教会”在中国的一个邪教分支。李常受早年在中国是基督教聚会所的负责人之一,新中国成立之前去了台湾,之后移居美国,1997年去世。“呼喊派”因教导信徒在敬拜时呼喊主名或做其它大声宣告而得名。
美国基督教组织“对华援助协会”的负责人傅希秋牧师说,“地方教会”一度被视为异端,美国一些主流基督教组织,甚至主流的异端词典至今仍然把它定为异端。不过,过去5年情况开始发生改变。
家属得到的庭审旁听证
不过,傅希秋牧师提到,“地方教会”以及李常受本人曾经公开发表声明称,“地方教会”非“呼喊派”,并且对中国所描述的“呼喊派”信徒在聚会中呼喊“常受主”的名字,甚至将其神话的做法进行了谴责。但是,傅希秋牧师表示,无论“呼喊派”属于哪一个教派,政府都不应该侵犯以和平方式聚会的信徒的宗教自由。
平顶山教案二审辩护发起人张凯律师
7名被告几乎都是农民,目前被羁押于叶县看守所。其中,韩海的刑期最长,为7年半。韩海的妻子辛九妮否认丈夫信奉邪教。
“我们是正当的基督徒,信基督教,不是邪教,我们没有犯罪。”
韩海在外打工的儿子韩山称,他的父母都是本分的基督徒。
“他们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靠种田过日子,平时出去聚会。他们从来没有说反对共产党。我觉得,他们都是很善良的人,不骂人,不说脏话,不跟邻居争争吵吵。”
据韩山介绍,他父亲一审判刑之后,家人被允许探望过他两次,他看上去身体和精神状况良好。韩山说,他父亲坚持认为,他的案子只关乎个人信仰,不存在反党、反国家的问题。
另外一位被告曹霞在一审中被判有期徒刑3年半。她的丈夫鲁明臣也为妻子的信仰进行了辩护。
“俺太太听人讲道很好,就跟着一起去聚会了,她有时间聚会,没时间就干活。她不是信奉邪教,也不反对共产党。”
曹霞的儿媳妇王佳佳对公安局实施拘捕时进行抄家的作法表示不满。
她说:“当时,有几个小姊妹在这里住,把她们全部抓走之后,那些警察就开始在家里面翻,把她们的衣服扔得满地都是,把钱包,不知道里面有多少钱,全部都拿走了。”
北京亿嘉律师事务所的张凯律师发起了二审筹款和辩护工作。由于他目前在美国普渡大学做访问学者,因此没有再参与二审辩护。但是,他一直关注案情的发展。
张凯律师在谈到辩护方的法律依据时说:“我们律师认为,不管是什么宗派,这是一个信仰自由的问题。如果一个群体只涉及信仰,而没有实施任何危害社会的行为,就不可以给它定罪,不能对它进行刑事处罚。我们认为,刑法第三百条严重违背政教分离的原则。”
张凯律师指出,信仰自由包括所谓正确的宗教信仰自由,也包括不被官方认可的宗教信仰自由。刑法只能打击具体的危害行为,而不能打击一个人的信仰,或根据某个人传播了什么信仰来定他的罪。
张凯律师还谈到,公安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存在严重违法行为。为此,他们寄出了三百多封控告信,但是,到目前为止没有得到任何回应。
“第一,他们去抓人,拿走了大量的钱和大量的东西,很多都没有清单。这些钱到哪里去了? 我们有理由相信,相应的公安机关贪污了。第二,这个案件是由上级公安机关鉴定的,比如这些是否属于邪教书籍,这种鉴定本身既没有法律依据,也缺乏程序上的要求。什么是邪教书籍,需要严格的定义,整个鉴定程序是非常潦草的。”
张凯律师说,二审辩护律师还提出,此案所有审判人员,包括工作人员都是无神论者,因此不具备审判某一宗教的好坏、正误以及善恶的资格和能力。他们认为,这个问题应该由教会自己来作出判断。
辩护律师提请平顶山中级人民法院考虑邀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士出庭就鉴定提出意见,其中包括著名的宗教问题学者张志鹏以及成都秋雨之福归正教会的王怡牧师。王怡作为家庭教会的成员,曾经在2006年应邀来到白宫,受到了美国前总统乔治.W.布什的接见。对于辩护律师提出传唤专家证人出庭的请求,法院至今不置可否。
张凯律师表示,作为执政党的共产党信奉无神论,对有神论的信仰一直抱有防范,甚至敌视的态度。不仅如此,他们对给信徒辩护的律师也施加了压力。据张凯律师透露,受理此案的辩护律师被相应的司法和行政部门约谈,要求他们谨慎处理此案或者干脆退出辩护。但是,律师们顶住了压力,并且已经准备好为被告做无罪辩护。
在准备过程中,为被告曹霞提供辩护的李贵生律师两度致函平顶山中级人民法院,敦促公开开庭审理。他提出,人民法院依据《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审理刑事案件,就是否开庭审理这样事关被告人能否得到公正审判的最基本问题,不能让辩护人感觉像是“雾里看花”,“像雾像雨又像风”。
不知道是否受到外界的压力,河南省平顶山中级人民法院最终决定在9月27日进行二审庭审。美国之音记者试图和参与此案的律师联系。他们表示,由于此案仍在审理过程之中,不宜接受媒体采访。
一些分析人士指出,根据1954年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国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平顶山教案”最终的判决结果,被看作是对中国政府贯彻这一宪法原则的诚意和决心的一个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