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转型与制度变革”征文


引言:普世价值交集


统治集团对国家进行道德化治理是现代政治当中勿庸置疑的公理。从人类大历史观念上看,这既摆脱了中国法家帝王以国家为自利之器的思想(如李斯对策秦二世而引申不害恣睢天下之论【注1】),也在法国路易王朝末期产生了《人权宣言》,从而为人民权力的世界性确认打下了基础【注2】。而更早地看待东西方文明史,也能够知道基于人类共同之善的治理诉求是中国与世界的普世价值交集之所在。简明地比较是:中国古典思想当中的“德治——仁政”结构与西方宗教改革的古典资源有相通之处。

中国的“德治——仁政”结构尽管内在有逻辑性冲突,但其中所含有的古典人权因素不容排除,即从孔丘的爱人(但又有差等)观念至孟轲的省刑轻税主张确定了一个名义性的意识形态体系。也因于这点,中共政治理论体系当中一直存在着使孔孟之道与马列主义并立甚至于替代的政治努力,而以“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为名的权宜性反制不曾收到些微效果。这就是费正清(John Fairbank)所说的“可以在中国共产党内看到”的“对帝国官僚时代政治的某种怯懦的仿效”那种情况【注3】。西方的宗教改革与中国“德治——仁政”结构形成的时间相差久远,但它确是对基督教古典精神的回归,尽管宗教改革在表面上只是《圣经》诠释权力之争。实际上,这个权力之争的最道义基础远远早于公元初的耶稣对古典犹太教的改革,而可追寻至旧约文献。《旧约•箴言》明确地反对失德之治,对暴君与昏君进行尖锐指责【注4】,尽管犹太教并无“旧约”概念(<箴言>属于《圣录》子系。)

东西方普世价值交集(之一部分,不可能在此全面讨论)是德治,因此,我们也可以反推那些全面否定普世价值的知识分子或政治家,不是因为知识匮乏而致如斯就是怀有憎恨本国人民的真实情结。在普世价值被指为西方针对中国的颠覆阴谋之前,经济学上的新自由主义遭到深重诋毁。此为普世价值被污名化的先期信号。然而,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在政治学领域的面目是保守主义,保守主义主张小政府、低税收与孟轲仁政当中的“薄税敛”主张是一致的。

一、仁政观念:未能克服德治的负面因素

中国的德治思想定型于孔丘。在他之前,就“德”这个社会政治学思考对象本身而言,它是一种财产权力或曰是财富计量即一个具有政治地位的主人拥有多少所得(包括奴隶的数量)。至于稍后的变化则是有类于马克斯•韦伯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关系研究中“命定论”的那么一种社会观念,即姬周宗教集团之所以有天下(亦获得相应财富),是因为才能与品质的被先天赋予。及至“德”的宗教精神消解且它所代表的财富的安全性出现巨大危机时,也就是春秋时代的统一秩序之崩坏,孔丘才应时而创,完成了包含仁、义、孝、弟、忠、恕、让、信、中庸九要素的新说教体系。

之于宗教意义,孔丘相当于晚他五百多年的耶稣,是一个社会秩序拯救者,也是宗教改革家。只不过,由儒教之“教”色彩较淡,后世研究者也就不太注意孔丘作为宗教改革家的身份。这里没有为特定目的而抬高孔丘的预设,而是依照宗教哲学的分析范式,指出儒教体系的基本面目。

孔丘的哲学虽然涵盖较广,但作为政治学其治理观念却是有很大问题的:第一,刑与德近乎对立,使法制的正义依据虚化,因此,不可避免地为酷刑提供机会【注5】,是为中国数两千多年“外儒内法”之根由,第二,社会道德不是养之于整体文化而是强调统治集团的生产权威,以至于道德有巨大的等级差别,此亦为“草民”概念产生的根源【注6】。由孔丘之德治观念的先天缺陷,他的隔代学术继承人孟轲就提出了“仁政”主张。仁政主张比之德治观念显然是一种巨大的进步,比方轻刑主张、少税主张以及人民暴力反抗统治者的“诛一夫”判定,等等。但是,由于“仁”在孔丘那里亦如“德”一样有分级,亦导致了仁政的内化于德治而不是克服德治的缺陷。。

仁,作为德体系的九要素之首,它又由亲亲、爱人、保民利国三个方面构成。其中爱人是个等级逻辑即由爱亲人为起点而推及社会所有人。如此,它就与后来在世界上作为强势意识形态体系的基督教系统有了先天性差异,后者淡化亲人(血缘)观念而主张宗教信仰下的伦理平等。

由于德治赋予了统治集团道德优势,在现实政治治理中,统治集团在道德教育失败时就容易使用国家恐怖主义,从而破坏了社会整体的凝聚力。在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统治集团德治失败的案例很多,较为经典的是蒋介石因惧怕民主政治发生而取代其威权训政,终止了在上海发起的“打老虎”运动【注7】,此亦意味着他自1934年发起的“新生活运动”至此全面自行毁灭,尽管运动中引进了类似于韦伯分析新教伦理的基督教因素【注8】。与此相类似的著名案例还有中共第三代领导人江泽民政治的失败,他所提倡的德法与法治并行的治国理念最终自行毁灭于“以腐败换团结”【注9】之治策。关于江泽民政治与蒋介石政治的相近性绝非牵强之说,而有民谣可以做社会印证。谣曰:“老婆一个,孩子一帮,红米饭南瓜汤,打败老蒋;孩子一个,老婆一帮,白米饭王八汤,感谢老江。”

二、富勒模拟:雷克斯未预期的不道德

人类于今已经形成了以人权观念为导源的普世价值,且这个价值也是现代德治一般化的公理支持,也即“仁政”的全球化版本业已形成。这种内在演进是人类寻求善治的集体智慧的结果,更集中地体现在政治当中人性的作用。比如英国费边运动领袖之一、政治心理学家与教育家格雷厄姆•沃拉斯(1858-1932)所言(1915/1996):“在政治历史有案可查的过去几千年中,人类在天性不变的情况下,已经在政体方面取得了巨大进步,而那些进步往往是在新知识影响下形成的新道德观念的结果。”【注10】很显然,约翰•L•富勒(1969/2005)在沃拉斯之后的有益探索为现代政治伦理提供了新知识。此种新知识不是像我坚持的实证政治学研究这样(尽管我深受沃拉斯和富勒的影响),而是使用一种近乎文学化描述手法来论证法律的道德性。当然,这里所说的“文学化”是较为通俗的比喻,它在纯学术意义上就是经济学方法上的文字模型。

文字模型方法虽不如数理模型精练,但它仍是不可或缺的。比如,曼昆(N•Gregory Mankiw)关于价值观不同在税收政策一致同意上的难题——彼得与保罗(十分通俗的名字,相当中国人说张三、李四)为同住小镇的水井维修费负担与个人收入的关系【注11】。富勒模拟在用名方面虽不至于张三、李四之俗,但在他自己也说“雷克斯”这个名字“听起来缺乏帝王气派”【注12】。雷克斯是个有权力也有改革热情的帝王,尽管能力比较欠缺。他先是废除所有既存法律而着手一部新法典的起草【注13】,失败之后转向秘密起草另一部新法典,但遭到臣民的强烈反对,以至于自己受到了惊吓【注14】。几经折腾,改革型帝王雷克斯陷入难以摆脱的困局,因为“人们发现对雷克斯的原始草案进行的持续不断的修改已经耗费了太多的时间,其间发生的许多事件已经使这部法典的内容严重滞后”【注15】。

雷克斯本意是建立一个道德治理体系,尽管立法折腾中不乏个人野心因素,但他的德治最终与民意对立,以至于人们用匿名小册子【注16】来攻击他,小册子当中还有丑化雷克斯的漫画插图,而小册子中的核心文章主题是“一部天天更改的法律比无法状态还要糟糕”【注17】。富勒模拟似乎是对中国改革开放以来政治的精确“预言”,且这种“预言”与我做实证政治学选择文献的技术无关。以党的意志形成法律的模式来比照,法律的频变系于意识形态口号的不断翻新,从“发展才是硬道理”到“三个代表”(这中间还有“三讲”为过渡),再由“三个代表”到“科学发展观”(这中间还有“八荣八耻”为过渡);目前,“科学发展观”已经成为“中国梦”的元素,但是没人能确知“中国梦”是否又是一个新的过渡。

仅仅从最狭义的法律条文(及次级规制)上讲,中国版的“雷克斯困境”也很现实地证实了富勒模拟的远见(或其“预测”)。其一,劳动教养半政策半法律的状态已经严重滞后于社会实际,但“改革”而不是废除仍然是强大的利益诉求;其二,政治刑名对异见的打击显然太违背人权原则,毕竟中国宪法已象征性地写入“国家保护人权”之法条,因此,采取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或类似刑名来减少颠覆罪名的使用,就成了类似于雷克斯秘写法律的翻版;其三,无权执法但政治地位又高于立法与执法的党权机构已经不甘于党的意志转化为法律的模式,走向前台执法的冲动大有简化雷克斯程序的趋势。第三项在2013年下半年对网络舆论的政治反击中,党的宣传体系力言“敢于亮剑”还坚决表示要卡掉一些具有政治讨论性质的学术讲座【注18】,这些都是有力的佐证。

三、黄虞复出:历史的讽刺与印证

中国现实政治陷入“雷克斯困局”证明了传统德治不可挽回的失败,也证明了费正清所说的“怯懦的仿效”失败了。但是,统治集团不会认可这种失败,而是以掌握舆论的三权(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为能事,进行体系内的平衡。比如说,不再宣传习近平初掌党权时“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注19]之类的说辞,代之以突出党权大于法权的政治暗示。正是党权大于法权,才必然地阻滞中国由政法向司法演进的进程,因此,靠一些有强大专业背景的人士主导审判机关也无法稍改枉法的制度惯性【注20】。

富勒模拟的主旨在于说明法律的道德性何以遭受肆无意惮的破坏,以致不道德后果出现,尽管他未对雷克斯决心矫正“法官懒散,有时甚至腐败”【注21】的改革动机给予道德性肯定。但是,富勒模拟的最终结果还是颇具史鉴意义的,它超乎了法治而可指向社会政治,特别是统治集团的治能与治德结合的状态。在<造法失败的后果>小节里,他列出八种情形【注22】:其一,完全未能确立规则而就事论事地解决司法案件;其二,有规则但未能公布于众;其三,滥用溯及既往性立法而不惜破坏立法诚信;其四,不能使用便于理解的方式表述规则;其五,制定出相互矛盾的规则;其六,颁布的规则超过了当事人负担能力;其七,频繁地修改规则而致公众无从调适自己的行为;其八,无法使公布的规则与它们的实际执行情况相吻合。将此八种情况对照中国当下社会,除了第一项没有以及第六项不明显外,其余诸种均存在。对于打击网络谣言的司法解释之争议是第三、七、八项的集中反映,而党的意志形成法律的随意性与自身矛盾结果则是第四、五项的合成反映,对于宗教自由的镇压以及言论自由的钳制又十分明晰地印证了第三项。

不再完全比照富勒模拟,来看中国历史上的造法暨改革失败,则是中国传统德治社会的悲剧性诠释,或者说,纵观中国历史就是一部改革失败的历史。在文明的发育期(两汉时期,长达四百余年),先是王莽改革的道德性被完全贬斥,而后是“王符悖论”的出现。王莽是最真切的中国古典版雷克斯,历史巨著《汉书》(作者:班固)对他进行了谩骂式的评价,或指“这家伙没一丁点儿的反省能力,还自以为是黄帝轩辕氏或虞舜的复出”,以及“自有史书记载以来,至我班固写书的今天,所有无道德之人的恶劣行迹没有超过王莽的”【注23】。

王莽的经典德治(自以为“黄虞复出”)失败导致了一个很严重的政治文明后果,那就是在统治集团乃至社会需要有人出面抵抗危机、反对窳政时,绝少有人愿意负责任。体制内应该负责任的人逃避责任带来了严重的社会灾难。因此,东汉晚期的王符对德治失败进行政治批判时,直将现象举证追溯到王莽时期,在《潜夫论》一书中他沉痛地指出“衰世群臣诚少贤也,其官益大者罪益重,位益高者罪益深尔”,以及“治世之德,衰世之恶,常与爵位自相副也”【注24】。王符之后的历史既未摆脱治乱相循亦未摆脱德治在官员个体道德上的失败,官大罪重、位高罪深仍是传统政治的“咒语”。

四、双重德治:人民思考与反抗的自由

治乱相循是带有文化密码性质的政治恐惧,至中共建政前,它仍然是个压力因素,因此,毛泽东与黄炎培的窑洞对话直至今天仍是名义性意识形态体系的参考案例。微妙的是,毛虽然对个人崇拜甘之如饴乃至于以“秦始皇加马克思”替代传统的黄虞复出,但是,他试图制造一系列的“圣徒”来建立新的德治却是一种大胆的政治创新。不幸的是,由于没有走出传统德治模式,最后仍不得不接受传统的失败。比如说,“雷锋杀死雷锋”【注25】现象导致了今日统治集团的最明显的“雷克斯困局”。在网络上诋毁雷锋而被刑事处置,难道不是造法失败当中的三、七、八项的综合反应吗?

由于统治集团整体上缺乏政治文化素养,更兼立、司、执法三环节均利益集团化(权力资本化与公权私有化),它更倾向于强化治理而非向善治改进。前述已经两处涉及的打击网络谣言之政治行为,以及党权执法冲动即所谓“敢于亮剑”之叫嚣,均证明它陷入了“黄虞复出——王符悖论”结构衍生的政治伦理缺失状态。通俗地说,就是最明显的政治缺德。此种政治缺德并非中共首创,仍是“怯懦的仿效”之表现。简单地描述政治缺德的情况,可引用晚清重要政治人物倭仁所说的官贪致民刁的政治逻辑【注26】。因此,中国当今社会的仇官不仅复制了每当王朝灭亡前夕的民众情绪生态,也再次说明传统德治的失败。

德治本身作为一个政治目标或伦理基础并没什么可值得批判的,并且随着人类政治文明的演进,它成为了普世价值的重要组成部分。反过来看,德治是双重的,即传统的由基督教箴言教义至中国仁政主张的古典德治,以及在路德宗教改革至法国人权宣言而渐构的现代德治。就人类大历史逻辑而言,尽管古典德治总体上失败了,但它毕竟构筑了一个名义性的意识形态系统,使统治集团之外的人群有了思考的自由与反抗的自由。这两种自由为现代德治观念暨普世价值提供了逻辑支撑,暴政也因此失去了最终的多数群体对它的依赖性(不同于服从性与恐惧性)。

中国的民主转型是现存统治集团阻挡不了,因此它才在技术性压制民主(复制蒋介石威权训政手法)的同时,争夺对民主诠释的话语权。由于社会真实的话语权已经分散到民间,因此,破解“雷克斯困局”的力量不仅是已在民间,而且还会在特定的条件下推动建设性的法治寻径。

结语:分化良效可以预期

惧于“亡党亡国”之统治集团的共识性惕励,习近平政治重提德治问题,称为“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互相促进”【注27】。这种提法并不新鲜而是江泽民政治负资产未得化解的政治信号,因为江在政治晚期两次提及德治其问题,或言以德治说服和劝导社会成员服从秩序【注28】,或言德治与法治并行不可偏废【注29】。然而,江的德治观念仍是古典型的,即统治集团站在天然的道德优势力地位,而不用对自己的不道德政治行为(与个人私生活无关!这点需特别注意)负担后果。也正是因为这样的内含,程维高被党内宽宥而不致像当今薄熙来那样受刑事处罚【注30】就成了江时代“以腐败换团结”的最好实证。

既然习版德治与江版德治几无差异,它的古典(传统)性即便不是全部,也会将现代德治分化出去。然而,正如在人类文明逻辑当中古典德治为现代德治提供民众权力(比权利更重要!)扩张的契机,那么,习近平政治除了继续化解江政治的负资产风险外,必然面临统治集团历来忧惧的分化。不过,此种分化尤其在内部追求普世价值、构建宪政体制方面,会有意想不到的进步推动作用。多说的是,本文已经两次提到“亮剑”问题,在更主要的意义上,是体制内力图占居高端的既得利益集团向其体制内潜在挑战者发出的威慑信号。

不管既存统治集团是否有明晰德治双重意义的见识,也不管它是否有借助于分化的幸运,古典德治体系在历史深处还是不断向生活在今天的人们发出厉声但善意的告诫。在中国,“诛一夫”的声音回荡在社会集体良知的空间里;在西方,“When a land rebels it has many rulers”【注31】仍是现代选举政治的宗教资源。

2013年8月下旬构思,9月初备齐文献(主要是书目);10月1日至3日初稿,5日定稿于含溪轩(新)书房,小城泊头。

注释部分:
[1]参见《史记•李斯传》,原文(李斯对策)讲述:“故申子曰:‘有天下而不恣睢,命之曰以下天为桎梏’也;无他焉,不能督责,而顾以其身劳于天下之民,若尧、禹然,故谓之‘桎梏’也。”
引自文白对照今版《史记》(第三册,统一页码),P1413(线装书局,2007)。
[2]R•R•帕尔默在《现代世界史》中对此的描述是:“这一宣言被印成成千上万的传单、小册子和书籍,在公共场所被大声朗读,有人还镶以框架在墙上,它成了法国革命的教义问答手册。当它被译成别国文字时,也把同样的信息带到整个欧洲。托马斯•潘恩的著作《人权论》出版于1791年,该书为法国革命辩护,使‘人权’这一词在英语中产生强大的影响。”
引自孙福生、陈敦全、周鸿临等译本(上册,统一页码),P300(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09)。
[3]参见保罗•埃文斯著《费正清看中国》(汉译本,陈同、罗苏文、袁燮铭、张培德译),P205;陈罗袁张译版本: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
[4]PROVEBS,28:15-16:“Like a roaring lion a wicked ruler over a poor people. A ruler who lacks understanding is cruel oppressor; but one who hates unjust gain will enjoy a long life.”
[5]三国时期的曹魏经学家王肃编纂的《孔子家语》,在<刑政>篇中说:“化之弗变,导之弗从,伤义败俗,于是乎用矣。”是谓刑罚作为德治之依托的逻辑。
后世儒家学者对王肃之作有伪书之指,但是,都不能排除它从孔丘思想体系释发而来的本源性质。也就说,就算王肃的《孔子家语》一书系伪作,用刑罚维护德治体系存在仍是孔丘的政治逻辑。
[6]“草民”概念是对《论语•颜渊》里的德治描述的精练。其原句云:“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
[7]参见《炎黄春秋》杂志2013年9月号文章,“蒋经国‘打老虎’为何失败”(作者:杨天石)。
对于涉牵宋子文家族的扬子公司案引起了国民党党内议论及监察行动,蒋以民主不适论予以压制。其曰:未至民主程度而硬行民主,只能自讨痛苦。
[8]蒋在“新生活运动”中引进基督教因素并不明显,而是以新儒家面目提倡传统美德。但在其私人日记中,对运动期望则有赋予基督教意义的表述。比如,1934年5月4日记云:“基督徒必须克己忍辱耐苦。日日背着十字架,跟从耶稣。”
转引自陶涵(Jay Taylor)著《蒋介石与现代中国》(汉译本,林添贵译),P77;林译版本:中信出版社,2012。
[9]江泽民“以腐败换团结”的治策是中国大陆之外的汉语政治语境的一个共识。较为系统化的评论可参见香港《动向》杂志2011年7月号文章,“江生死牵动胡习命运”(作者:何嘉峪)。
文中具体指出:“按着国内一些分析家的说法来论,江泽民的政治有三大特点:第一是,「以腐败换团结」的党内高层权力协调机制,由此也使中共整个体系实现了买官卖官、骗官闹官的合理化;第二是,发动最高权力主导的国内政变,藉钳制民间异议与镇压宗教形成类于巴西、韩国曾出现过的威权政治;第三是,上两项逻辑地导致了权贵资本主义政治结构,社会出现高度贫富不均的阶级结构。”
 [10]参见格雷厄姆•沃拉斯著《政治中的人性》(汉译本,朱曾汶译),P117;朱译版本:商务印书馆,1996。
[11]参见曼昆著《经济学原理(第3版)》(汉译本,梁小民译)上册(单另页码),P27;梁译版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5。
[12]参见富勒著《法律的道德性》(汉译本,郑戈译),P40;郑译版本:商务印书馆,2005。
[13]同[12],P41。
[14]同[12],P42。
[15]同[12],P45。
[16]根据民间出版小册子反对不良法律(及行业风气)的描述来看,富勒模拟的历史取材应当是英王查理一世时期(十七世纪中叶)的情况。那个时期,出版小册子是一种政治风潮。著名律师、查理一世的公诉人约翰•库克曾被指为匿名小册子《一切妄尊自大、野心勃勃、贪婪腐败的律师的镜子》的作者,亦因此受到非难。为了澄清立场,也为“生而为自由的约翰(李尔本)”进行社会性辩护,库克出版了一本实名小册子《为法律教授和法律职业的辩护》。
细节描述可参见杰弗里•罗伯逊著《弑君者——把查理一世送上断头台的人》(汉译本,徐璇译),P77;徐译版本:新星出版社,2009。
[17]同[12],P45。
[18]“亮剑”作为一个新闻词汇,由一部同名抗日电视剧的热播而形成。在社会政治实践领域是主动出击的意思,在意识形态方面的使用来自北京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李伟,他说:“要把握主动权,强化宣传工作的领导责任,敢抓敢管,敢于亮剑,主动设置议题,主动引导应对,把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牢牢掌握在手中。”
“卡掉讲座”的说法来自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长乌兰,其曰:“着力管好社科阵地,加强对各类报告会,研讨会及高新课堂讲座、民办社科机构等管理……”
李乌二人的发言均见于新华网2013年9月3日转刊《党建》杂志报道,“31位省级宣传部长谈学习习近平8•19讲话”。在这个报道中,包括北京市在内共有9位省级宣传部长使用了“亮剑”一词。
[19]参见新华社2012年12月4日电文,“习近平: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20]参见香港《争鸣》杂志2013年9月号拙文,“从司机打人到集体嫖妓——周强不可能治理好中国法院”。
亦可见我的网易博客(http://sihoen.blog.163.com)2013年10月1日博文,“‘激进’四文章(2):从司机打人到集体嫖妓”。
[21]同[12],P41。
[22]同[12],P46-47。
[23]此为通俗的表达,可见拙著《中国人的历史误读》,P42;拙著版本:中国社会出版社,2005。
[24]转引自[清]王继培著《潜夫论笺校正》(今人彭铎校正),页九二;彭校版本:中华书局,1995(繁体竖排版)。
[25]参见《经济观察报•书译增刊》2012年4月号文章,“雷锋杀死雷锋”(作者:章乐天)。此文是章乐天给山尔编《雷锋箴言》一书(北京联合出版公司,2012)写的书评。
[26]同治期间,倭仁在工部尚书、协办大学士(相当于现在的副总理或国务委员)任上,分析国家政治重灾区河南情况时说:“今日河南积习,只曰民刁诈,不曰官贪庸;只狃于愚民之抗官,不思所以致抗之由。”
参见赵尔巽等撰《清史稿》,页一一七三七(《倭仁传》,在一一七三五至一一七三八);赵等撰版本:中华书局,1997(繁体竖排简装本48册,倭仁传在第38册)。
[27]参见新华网2013年2月24日报道,“习近平强调: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以及,中国新闻网2013年9月26日报道,“习近平会见道德模范:为中国梦凝聚有力道德支撑”。
[28]参见《江泽民文选(第三卷)》,P91(各卷单另页码);江选版本:人民出版社,2006。
该引为在其文“在中央政治思想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00年6月28日)之内(全文,P74-100)。
[29]同[28],P200。“大力弘扬不懈奋斗的精神”(P196-201)。
[30]有关程维高违纪案与薄熙来刑事案的比较分析,可参见香港《争鸣》杂志2013年10月号拙文,“叫板中纪委,追究江泽民”。
此文转载于我的网易博客后被管理方屏蔽,说明中共内部纪律处分确实存在不对外公布的免责条款或不成文共识。
[31]同[4],28:2(前半句);后半句是:but with an intelligent ruler there is lasting ord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