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宣布废止劳教制度,我激动不已,泪流满面,从来不单独喝酒的我竟然自饮了二两60度白酒。劳教制度被废止,是“国内外敌对势力”的功劳,也是中国“良心网民”的功劳,其中也有我个人的一份“苦劳”。多年来,我不断写文章呼吁废除这个万恶的制度,每次写文章都自我审查,生怕破坏稳定而导致“颠覆性错误”,还要像做贼一样匿名发表,生怕自己也被劳教。我还参加了国内外几乎所有关于废除劳教制度的签名活动,每次签名后都处于恐惧中。盼望了这么多年,你说我容易吗?你说我能不激动吗?可是激动过后,我发现自己的“苦劳”既有正能量,也有副能量,自己做的既是好事也是坏事。

当我读到新华社2013年11月19日发表的通讯《最后的劳教学员》,突然感到自己的“苦劳”没有任何值得举杯庆祝的价值和意义。丹东市民姜家文因上访六次被抓进劳教所,五次被劳教,2013年9月,作为废止劳教制度试点的丹东市劳教所释放所有劳教学员,但姜家文拒绝签字,理由是“他从来不认为自己应该被劳教”。此刻,我感到所有被释放者的“不明不白”都与我的“苦劳”有关。“废止”不等于“废除”,“废止”等于没有否认劳教制度的合法性,对被劳教的人不需要道歉、不需要赔偿,更不需要追究谁的责任。他们走出劳教所后将是怎样的命运,这是我当初没有想到的,更没有想到他们是从小劳教所回到社会这个大劳教所。

为什么我的“苦劳”没有任何值得举杯庆祝的价值?因为在那个300多名美国孩子家长举手通过的《决定》里,找不到真正的政治体制改革,没有宪政和司法独立保障的行政改革必然变形和异化。只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权”不废止,政法委不废止,暴力维稳执政方式不废止,只废止劳教制度没有任何意义。最高法院已经明确表示将积极配合劳教制度改革,探索完善轻微刑事案件快审快结机制,这可能预示,今后谁再敢进京上访、再敢批评政府、再敢信法轮功、再敢争取公民身份、再敢提官员财产公开,政府可以更加大胆地给他套上寻恤滋事罪、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非法集会罪、颠覆国家政权罪等一系列“口袋罪”,直接送到监狱去。虽然劳教所没了,但政府官员可以“稳定压倒一切”的名义,用“上访学习班”、法制教育基地、法制教育中心、训诫所、精神病院、保安公司等各种“黑监狱”代替劳教所,甚至用医院废弃的停尸房代替劳教所(伊春市先进经验),甚至在你家周围安装监控摄像头、手机屏蔽器、强光灯,再派社区干部轮流“矫正”你,就地把你的家变成劳教所(临沂市经验)。“社区矫正”是西方的文明成果,但什么样的好东西引到中国后都会变形和异化,在权力把宪法和法律变成“第二十二条军规”的政治生态下,社区矫正的对象必然要扩大和泛滥,整个社会都会变成劳教所,一个“后劳教时代”的到来是多么可怕!

我的“苦劳”严重损害了一部分人民的根本利益,因为还有很多人想进劳教所和监狱去享受免费吃饭和免费医疗,废止劳教所等于减少了穷人吃饭的地方。54岁的老光棍威海市环翠区张村村民张某曾两次因盗窃被行政拘留,两次被劳教各一年。2009年11月10日,他劳教期满获释,出了劳教所的大门,连家也没回,直接窜至海阳市城区,明目张胆地盗窃了一辆电动车,被巡逻民警当场抓获。讯问中张某对对民警说:“我现在在外面还不如在‘里面’,天又开始转冷了,我没什么地方可去,就想找个地方吃饭。”结果,张某如愿以偿地又被劳教3年。像这样令人心酸的新闻在中国的市场化媒体上能找到很多,如湖南祁东县灵官村农民付达信为“牢(老)有所养”,到火车站售票厅导演抢劫,进监狱后因表现好被减刑,减刑要写悔过书,但他死活不写;如19岁的河北青年张某为“进了监狱就有饭吃”,持砖头猛击被害人冯某,完后再送冯某到医院抢救,接着到公安局自首;如重庆市江津区农民罗万福为进监狱治病先后三次偷牛三次被判刑,每次偷牛都特意留下足迹,走大道不走小道;在深圳没有找到工作的曾小姐身无分文,又不肯去做“失足妇女”,为了“找个地方睡觉”,策划导演了火烧银行取款机一幕……

中国“后劳教时代”将是怎样一个时代?读过索尔仁尼琴的名著《古拉格群岛》的人对“后劳教时代”应该不会陌生。劳教的原型即列宁时代的“劳改营”,俄语为“古拉格”,管理机构的全称是“苏联劳动改造营总管理局”,西方称“古拉格”为“集中营”,而苏联官方一直称呼古拉格为“劳工矫正营”,至今俄罗斯媒体也一直这样称呼,而“矫正”称谓背后的历史实在是惨绝人寰。

斯大林因在20世纪30年代实行大规模的逮捕、审讯、囚禁和枪杀搞得国内危机四伏,国外声名狼藉,但他把罪责推到暗藏的“人民之敌”内务人民委员部的叶若夫身上,并用双手同样沾满鲜血的贝利亚接替了叶若夫。斯大林还扮演“改革者”的角色,废止“大恐怖”时期的各级“矫正小组”(由各地内务人民委员部的三名工作人员组成的小组就可以决定被审查人的生死),清查“矫正小组”的罪恶并惩办相关的责任人,平反一些冤假错案,严格今后的办案程序,以便给人以苏联严格实行法制的印象。废止“矫正小组”实行法制就意味着苏联当局无法再像30年代那样随意将批评领导和持有不同政见的人逮捕入狱或投入劳改营了。于是把不服当局“管教”而又不具备构成犯国事罪的材料的公民投入精神病院的做法就应运而生,并延续到了赫鲁晓夫时代、勃列日涅夫时代、安德罗波夫时代。

到赫鲁晓夫时代,“古拉格”被赫鲁晓夫这个“改革者”以“专横的、不合法的”为由废止了,他释放所有“劳工矫正营”里的囚徒,撤销了各级“古拉格”管理机构。苏联人民欢呼雀跃,但他继承了斯大林的精神病矫正制度,认为“只有精神病人才怀疑苏联光明美好的前途”,取代内务委员会职能的国家安全委员会扩大了精神病院建设,形成全苏联精神病院网络的计划。到了安德罗波夫时代,这位“改革家”创新了另一种劳教的翻版,把所谓患了“改革社会妄想症”的人流放到全苏联最寒冷的雅库斯特的北极圈去,这可以“让他们头脑冷静冷静”。比流放更狠的是驱逐出境。当年柯西金向安德罗波夫建议将索尔仁尼琴放逐到苏联北部的上扬斯克(俄罗斯最冷的地方之一,也是沙皇政治犯的流放地),安德罗波夫则把索翁驱逐出境。

苏联各个时代的独裁者通过废止劳教制度这个游戏,赢得了民心,一次又一次挫败了国内外“敌对势力”的“和平演变”,避免了“亡党亡国”,获得了苟延残喘的机会。我觉得苏联的哪个时代在中国都能找到影子,远不说毛泽东把右派分子“下放”到农村和边疆劳动类似斯大林的“流放”,就说近年余杰和陈光诚的出走,与安德罗波夫的“驱逐出境”有什么区别,《环球时报》总编辑胡锡进已经回答:余杰出走,对他自己和国家都是“痛苦较小的选择”。如今的俄罗斯已经彻底废除劳教制度,而中国的劳教制度还在向前苏联蹒跚学步,刚刚开始“劳工矫正”。实行“社区矫正”后,在“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里”,武汉被关押在精神病院4年的上访者徐武还能否“飞跃疯人院”证明自己没有精神病?十堰被关押在精神病院14年的举报者郭元荣还能否通过“美女献身救父”的策划得到解救?国家安全委员会还能否听信北大司法鉴定室主任孙东东教授说老上访户“至少百分之九十九以上精神有问题”?这一切都是未知数。想当年苏联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很健全的,按照苏联法律,在押的犯人转送精神病院做强制治疗须有法院认定,但是在“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的国情下,一切法律都是“开屁股纸”。

《飞跃疯人院》这部美国大片一直在中国上演着,主角不断被更换:郭元荣、徐武、张共来、孙法武、徐林东、熊建军、魏海金、吴春霞、彭咏康、胡国红、周利华、邹桂兰、刘彩霞、马秀云、朱盛训、秦鑫安、段昌海、刘翠莲、周厚珍、王春贞、杨春秀、江汉生、邱小卫、李晓燕、李亚红……要像奥巴马致悼词把每一个遇难者的名字都读出来那样,把中国“被精神病”的名字都读出,实在是太困难;要像奥斯威辛集中营把每一个被屠杀的犹太人的名字刻到纪念碑上那样,把中国“被精神病”的名字都刻出来,实在是一个“长城”的工程。这些“飞跃疯人院”的人已经告诉我们:他们与真疯子吃一样的药,打一样的针,挨一样的打骂,身心受到极大的摧残。所以索尔仁尼琴谴责道:“把自由思考的健康人关进疯人院就是精神谋杀,就是煤气杀人室,甚至比它们都更为残酷,因为被杀害者所受的折磨更加残忍,更加长久。这种罪行就像煤气杀人室一样永远不会被人们遗忘,所有参与这些罪行的人都将受到审判,不管他们活着还是死了……”

中共废止劳教制度,完全是出于无奈和忍痛割爱,碍于国内国际社会的各种压力才不得已而为之的。在没有真正政治体制改革的情况下,在三中全会给国人带来普遍的绝望和恐惧时,只有政府不再以其它非法拘押的措施来代替劳教制度,废止的决定才真正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