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中级法院今天对新公民运动发起人之一,法律学者许志永被指控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的一审判决上诉作出驳回决定,维持监禁4年的原判。并指这一宣判是终审,不得再上诉。新公民运动组织在其网站上立即发表声明,绝不接受这一非法及荒谬的宣判。

根据法新社发自北京报道,对许志永上诉案的宣判几乎是闭门宣判,没有允许外国媒体进入法庭,也没有允许外国驻北京机构官员旁听。在法庭外聚集的部分支持者也被警方严密监视,警方加大了对法院外围的监控。法院内,许志永本人以及律师都在法庭做了申诉,在此之前,许志永曾对今天的宣判作出警告,如果二审不对一审的判决作出修正,那么中国就不要奢谈法制。

据本台对许志永律师的采访,许志永以及他的律师其实并不对今天判决更改一审的决定抱任何希望。但许志永的律师张庆方指出 : 当局对新公民运动是不讲法律的,所以在一审判决之后,我们就知道二审只是一个形式。但我们也在观望,看当局究竟还要不要法制,从一年多以来,我们看到中国的法制在不断倒退,他们是越来越没有底线。但我们希望中国能够守住法律的底线。在二审法官宣布驳回我们上诉的理由的时候,许志永就说了三句话: 如此荒谬的判决不能阻挡人类进步的潮流,共产专制的阴霾必将散去,自由,公义和爱的阳光必将普照中华大地。

著名维权人士胡佳接受本台专访也认为法庭维持一审判决是必然的。

胡佳说 :实际上没有什么意外,你想如果当局想要改正错误的话,就会在二审的时候采取公开审理的形式,尊重所有的司法程序,也给律师充分辩护的权利,也会按照律师和许志永的要求,传唤几个证人出庭。可是人们看到了,许志永在之前要求跟律师开会,当局回复可以书面陈述,我们就明白了,当局既要达到对内实行震慑维稳,比如对许志永判刑,同时又要尽可能减少庭审过程中形成的国际聚焦的压力。

关于中国当局为什么要对只是公开要求官员公布财产的新公民运动参加者严审严判,胡佳分析说 :

因素是多重的。首先来讲,新公民运动的活动最主要区域是在北京。北京这座城市我们可以举2003年萨斯的例子来看,那一年也是许志永上书全国人大的阶段。北京发生了一件重要的事件,就是北京也发现了萨斯。萨斯在香港或在世界其他地方或上海等中国其他任何地方,都不能提起中国政府的兴趣,只有到了北京这座城市沦陷的时候,当局才发动这个国家的全部机器,采取强制性的措施,比如罢免了卫生部长或北京市市长。这座城市的重要性可以说不亚于中国其他所有城市相加的总和,维稳的力度和维稳的重要性也不亚于其他所有城市总和,是特定的政治中心,在这里面所有的事情都要被上纲上线。所以新公民运动是在北京,这是第一个因素。

第二个因素是,新公民运动虽然人数不多,前后参与人数总共才2,30位,但是却已经形成非组织化可是有团队性质。它是开放式的,没有谁是领导,许志永不是,丁家喜不是,赵常青也不是,谁要是想参与就来这里大家一起合作,来做任何的事情,大到一个战略,小到具体的一个集会,几点到哪里举牌,怎么样一个程序,谁来拍照,由谁来发布到网上,都是由一个团队来存在。

而且新公民运动采取标识化运作,选定公民这两个字,因为在中国的网络上对很多字都是很敏感,都封锁,设定成关键词。但公民这个词在法律在现实中出现率太高了。当时记得在与丁家喜和许志永探讨这个问题的时候就很明白,就是你不可能把公民这个词也设置成网络上的敏感词吧。选择新公民这个词,新公民运动选定蓝底和孙中山手书的公民两个字作为标识符号,印制了公民衫,上面写着公民公义和爱,还制作了公民伞这样一系列的东西。当局就注意到了,因为你想在大街上看到前面走过来10多个穿着同样衣服,这已经是相当形式的团队性质的符号,很有冲击力。我们还做了一百多个横幅,还发了数百件这样的公民衫,而且徽章可以多达几千枚,在这样的情况下当局就已经恐慌了。当局认为,这是在推延一种开放型的结社,这就是政党的雏形,所以要把这样的威胁打击在萌芽状态。

还有两点,第一,新公民运动开始的时候是在网络上进行,在18大之后,在2012年12月于国际反腐日在网络上发起争取签名,要求官员财产公示,直指的对象,就是18大之后刚刚选举上来的205名中央委员,就是中国共产党权力的巅峰,他们也是贪腐的最高位人员。开始在网上征集,但互联网上的一片肃杀把这些所有的号召等等都清洗得一干二净。这就逼迫新公民运动不得不走向街头,在街头展开横幅,横幅上写有姓名,有邮件地址,有手机号码去征集签名。这是一个被迫之举,但恰恰就是这种形式即街头化,组织化和表达政治诉求这三项要素,使共产党非常恐惧,因为这种形式像茉莉花革命,或是天鹅绒革命,能真正触及到共产党,不是那些海外的什么战争,不是中日的钓鱼岛,不是中印这样与周边国家的冲突能够触动共产党,而是中国的内部的变化,社会的变革,是劳工大众是社会的底层的觉醒。街头化,组织化和表达政治诉求这跟89六四是一脉相承的。

虽然现在人数很少,就像昨天丁家喜所做的陈述,每一个人,每一次的行动都有可能是能煽动起风暴的蝴蝶。当局当然极具恐慌,一定要对这些群体加以限制。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原因,中国共产党历来都讲究恐怖治国赤色恐怖。当中宣部体系,以谎言治国越来越被微博,推特,社交媒体,威信朋友圈打得七零八落千疮百孔的时候,那就祭起第二个手段即恐怖治国。

所谓恐怖手段就是杀一儆万,特别是要对首要分子,所谓的一小撮的团体进行打击。其实打击不是目的,因为这些人对当局的威胁大不到哪儿去,但是用打击来震慑四方。打击一个教育一片,震慑一方,这是政法委内部的一个说法。新公民运动因为发生在北京,虽然人数少,但有强烈的组织化的外在形象,已经形成开放的,有凝聚力的团队。

共产党在2006年打击过高智晟,2008年打击过胡佳,2009年关押过刘晓波之后,需要寻找一个政治性的案件,就像原来所说杀20万人保20年平安一样,必须要在隔一段时间就设立一个政治案件,树立一个打击对象,在北京对这些蠢蠢欲动的公民进行震慑。

北京本来就是在中国社会最有影响的地方,国际媒体,国际外交机构都在这里,北京是与欧洲的布鲁塞尔,美洲的华盛顿一样的世界上最为重要的三大城市之一,在这里打击一个人就会辐射到整个全国,显示在北京都照打不误,那么其他地方的人你还想刺毛,还想要跟当局叫板 ?!当局就是要想达到这样的震慑目的。这是最重要的目的,当局用重判许志永,接下来还会再判丁家喜,赵常青,张宝成他们,来达到警告所有的人,你们都看到了吧,如果你们再敢上街头,拉开横幅,再敢公开要求官员财产公示,那么新公民运动的这些人就是下场。这是当局一套维稳的思路,65年来,从毛泽东到第五帝国习近平第五代,都没有加以半点变化的维稳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