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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四川原省委常委、副省长郭永祥。(网络资料)

中国学术机构最新发布的关于官场腐败的研究报告显示,中国贪官的潜伏期平均为4年,行政级别越高,腐败潜伏期越长,部级贪官的潜伏期为十年。有评论认为,中国官场腐败是制度性的问题,如果不改变一党专政的政治体制,就不可能遏制官员贪腐。

北京出版的《法制晚报》4月10号报道,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廉洁研究与教育中心通过分析中国近20年发生的1419个腐败案件所发布的最新调查报告显示,这些案件共涉及九种主要犯罪类型,其中受贿所占比例最高,达42%,且潜伏期最长,平均为4.68年;其次是滥用职权、贪污和玩忽职守,腐败潜伏期平均都在4年以上。官员的行政级别越高,其腐败的潜伏期就越长,部级干部的贪腐问题,需要近10年的时间才会被揭露查处。在政府各部门中,工商、税务、质检等经济管理职能部门的腐败潜伏时间最长,平均潜伏期6.13年以上。

报道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廉洁研究与教育中心副主任杜治洲认为,中国官场腐败犯罪之所以能潜伏是因为,目前中国公务员法中涉及公职人员职务行为的规定比较笼统,可操作性差。杜治洲建议,中国在公职人员行为规范立法方面,借鉴美国和新加坡的做法,并应该抓紧制定《监督法》、《反腐败法》等专项法律。

在美国的中文网刊《中国事务》主编伍凡对此评论说:

“我感觉他完全从技术层面上去讨论问题,而不是从制度层面上。所谓制度层面,就是产生腐败的根源是什么,谁来保护他们?一个最简单的例子,财产公开的阳光法,最高层讨论了20多年了,迟迟不能决定。如果制度层面,最高层的官员都不能带头去限制、制止、防止贪污腐败的话,下面再搞多少技术层面的措施,都毫无用处。”

现在北京的维权人士胡佳近年来多次呼吁官员公示财产。对于中国官场日益严重的贪腐问题,胡佳分析说:

“中国贪腐的真正的根源是这个不民主的体制,缺乏监督的体制。没有民选的政府,他当然会独断专行。权力体系缺乏监督,不仅整个共产党的党团系统会肆意妄为,各级政府机关会肆意妄为,就是普通官员,上至国家主席习近平,下至村委书记,都可以当土皇上,都可以掌握财务、行政权力,甚至生杀大权。政府不是民选的,你没有选择的权力,只能受他钳制,他可以对你任意的予取予夺,这也是造成腐败的根源。”

报道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廉洁研究与教育中心副主任杜治洲还建议,中国从三方面健全腐败发现机制:一是,提高反腐职能部门对腐败行为的发现率,主动出击,在日常时时监督官员行为,寻找犯罪线索。二是,优化腐败发现机制的社会环境,培养公务人员的公开行政意识,逐步实现除了国家机密和工作秘密之外的政务全面公开。三是,完善腐败发现的相关配套制度,例如财产申报制度、存款实名制度、会计委派制度等。

胡佳对此评论说:

“2012年12月9号,国际反腐日的时候,我和丁家喜、赵常青、许志永发起要求官员财产公示的行动。你看共产党如何对待要求官员财产公示的公民?无非是把他们送进监狱,或者不停的恐吓、限制。你能感到他们的反腐力度是真心的吗?一个拒绝他律的集团,是绝对不可能做到自律的。”

胡佳指出,中国官员的贪腐成本太低,很多贪官即使被判刑,他们在狱中也受到优待,出狱后依然可以和家人享受荣华富贵。

“在我原来服刑的北京市监狱,有一支特管队,里边大概有100多人,全是职务犯罪的腐败官员。哪怕在监狱里面,腐败官员也都有特权,享受的待遇,跟我们这些政治犯或者一般的刑事犯不同。我发现这些腐败官员,他们在一起,永远在交流隐匿财产的方式,在夸耀自己被查出来的财产只是自己贪污的一小部分。有些人还拍着胸脯说,虽然自己做裸官,做出了这种牺牲,但能让整个家族的人在海外过宝岛仙山的生活。”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廉洁研究与教育中心发布的报告显示,中国腐败案发较为密集的领域是:医疗、教育、建筑、执法、交通领域以及综合决策部门。其中综合决策部门的腐败案发率高达21%,为各部门之首。报告还显示,中国贪官的腐败方式主要分货币方式、非货币方式和货币非货币混合方式三种。货币方式占51%。不过目前中国贪官的腐败手法不断翻新,早期大量存在的赤裸裸的给付金钱、权钱直接交易的腐败行为越来越多地被一些新手法取代,更难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