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打击非法集资新闻发布会星期一透露,中国目前非法集资形势严峻,案件涉及全国31个省,几乎到处都有;新发案件更多地集中在中部和东部省份,跨省案件增多。

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刘张君在发新闻发布会上说,当前中国非法集资犯罪呈现以下三大特点:一是发案数量、涉案金额和参与集资人数继续处于高位,达到历年来第二峰值;二是发案区域广泛,重点地区集中,跨省份案件突出,全国各地几乎无处不有;三是非法集资不断向新的行业和领域蔓延。不过,深圳投资理财专家邹涛先生星期一表示,中国迄今对非法集资的定义不是非常明确,如何掌控取决与政府或执法部门:

“也就是说对同一件事情,可以被定为非法集资罪,也可以被视为民间借贷事件处理。众所周知,普通人在中国目前融资比较难,从银行贷款的难度大,手续繁琐,由此导致民间借贷比较活跃。”

中国官方对非法集资的定义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包括单位和个人在内的公众吸收资金的行为。非法集资犯罪要件包括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和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中国曾经有报道说,“非法集资”的出现本质上是中国银行体系和市场需求之间差距巨大造成的;当“正规渠道”不畅通的时候,民间资金自然“上位”。不过,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中国经济问题专家徐滇庆教授星期一警告说:

“因不畅通而逼出来的非法集资是万万不可容忍的。法非集资一旦泛滥将来就可能导致局部的、甚至是全局的金融危机,对经济的损伤非常大。”

中国所谓非法集资案和非法集资规模近年都在不断迅速增加,在众多被审理的非法集资案中最具有代表性的要数被判死刑的浙江年青美女富豪吴英和湖南地产开发商曾成杰两大案件。邹涛表示,政府目前打击非法集资的做法无法标本兼治:

“中国特殊的社会制度和体制导致任何一项政策的实施或事情的开展都是运动式的,一阵风。当问题发展到比较突出和严重时,有关政府部门才会重视和进行所谓的打击。然而,解决问题堵不如疏,应该找出问题的根源,仅仅打击解决不了根本问题”:

徐滇庆教授表示,要想标本兼治中国非法集资问题,中国必须进行金融改革,打破官员银行的垄断格局,让民营银行开花结果:

“政府要做的只是监管民营银行的运行。然而,过去十年中国金融改革只打雷不下雨,止步不前,造成今天中国民间融资渠道严重不畅通。现在的银监会在改革上还是进一步退两步。”

有人说,中国民营经济最发达的浙江崛起的基础就是“非法集资”,因为中小企业创业资本奇缺,“非法集资”曾经是“民营之光”。然而,中国经济发展到今天,邹涛表示,有些个人或组织虽然的确非法集资,伤害百姓,不利社会稳定,但民间融资难,民营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一定要解决,否则非法集资的问题还会与中国经济相伴而生,如影相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