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网上热传一份新闻出版总局下发的禁止记者跨行业、跨领域报道的指令,不少人解读为舆论收紧的信号;最近又有新指令下达,新闻总局要求记者不得将职务中涉密的信息传播到网上自媒体或发送至境外媒体发表,不得担任境外媒体的特约记者、通讯员和专栏作者,不得为其撰稿,这是进一步收紧的表现,背后乃是中宣部的意思,为防止媒体记者多说话多添乱,干脆一剑封喉,叫你只能听话,听什么就说什么,一句也不能多说,否则就以违法或泄密罪惩处。
这是无比荒唐、无比落后又无比陈旧的新闻管制手段。什么叫跨行业跨领域?南方周末报只能舆论监督南方周末所在省广东?上海解放日报和文汇报仅仅把报道现定于上海市的行政范围?只能由健康报来替“看病难”说话?经济观察报不能报道民生议题?房地产报不能关注土地征用的腐败和强制拆迁突发事件?法制类报纸对涉及纪委“双规”的新闻一律封杀?如果媒体能够真实做到严禁异地监督,恐怕全中国的报纸行业没有一家能够生存,包括人民日报也只能沦为党内给每个党员免费送一份,因为这份党报除了“党中央”的内部事务外不能越雷池一步,否则就该关门。已经在广州生存了三十年的南方周末报,如果不让其报道全国各地的新闻,恐怕今年就要寿终正寝了。再说,媒体记者作为媒体撰稿人,同时又是自然人,除了本职工作之外,可以有为外媒或其他网媒、自媒体写稿的自由,至于泄密,不能是新闻总局说谁泄密谁就泄密,什么是密?除了国防、外交、军事一些核心领域有秘密之外,任何党政部门都不应该有任何秘密可言(“地下党”和“黑社会”当然除外),因为任何真实的信息或事后被证实是真实的信息都不应当被视为泄密。
当然,也有“党的喉舌”通过自身的职务行为每天都在泄密。明明中共中央、国务院在中南海内办公,中南海又不挂牌子,中南海作为中共领导人办公地是“秘密”,可是每晚的“新闻联播”都在报道某领导人当天在中南海会见某某国领导人,这是不是泄密?有记者通过“新闻联播”看到某某领导很久没有露面了,怀疑其被抓,或许其不久真的被抓了,就在自己的微信上调侃几句,或被外媒引用了,这能算泄密吗?自己党内处处都是见不得人的丑闻,比如徐才厚是多少美女的“干爹”,周永康在央视有多少“公共情妇”,你有本事应该管住这些高管的“下体”,而不应该封住记者的嘴巴;再说互联网时代,谁能做到完全封杀一条新闻,谁就能可以做到何干大海里的水。这本是不可能的,中宣部和新闻广电总局却继续徒劳无益地瞎干,当然毫不怀疑其中有它们自己的利益,动用其资源,帮某些利益集团代言或删稿,不管有没有多大的效果,但多多少少都能收些“黑钱”,中宣部或新闻广电总局莫不是全国最大的删帖“公共公司”?
正是因为中国有一个如此变态的宣传部和新闻总局,中国的媒体人也就有了一个变态的身份:“党的喉舌”,美其名曰“党的新闻工作者”,因为中国所有的媒体都是官办媒体,包括报纸、杂志、通讯社、电影制片厂、电视台、广播电台及其所属新闻网站,都是党委批准创办的,即使媒体股票上市,股权中有民营资本参股,也绝对是国有资本控股,其所有与内容相关的工作人员也都是“党的喉舌”,其媒体报道方向和主要人事大权都归“宣传部”管理,江泽民所言“政治家办报”,意思是说“党委办报”、“党控制媒体”,就连一个县级宣传部办的报纸、市级办的刊物及其出版社,其主编、副主编都要求必须是党员身份,某些政府部门的宣传中心或新闻中心,也指定必须是“中共党员”担任一把手,包括财新总编辑、知名记者胡舒立也都是党员身份,甚至几任《南方周末》的主编都是省委宣传部内部空降的。
在这些“党的喉舌”机关从事新闻工作,当然就是“党的新闻工作者”,其职能只有一个——“听党的话”,替党代言,做一个忠实的“党的宣传员”;如果你是反党人士,肯定当不了总编辑和社长,甚至当记者、编辑都要靠边站;被判过刑的,禁止进入媒体行业,律师行业也是如此。尽管有一些媒体人长袖善舞,貌似开明,著文没有明显肉麻地歌功颂德,或者以客观的独立调查报道见长,但仍不免要全力配合和遵守宣传部的“规定动作”,“红线”把握得也非常好、非常高明。还有一些媒体人还因为要被提拔而突击入党,甚至还有一些人因为发现该报报道涉及敏感人物(如介入山东临沂计划生育维权的陈光诚,当年其所参与维权的事件有北京某报记者前往采访,记者稿件完成并已经审好,正待见报,突然被人举报而撤下),而力阻不要惹麻烦而导致报道化为泡影,这就是中宣部所强调的“守土有责”土政策。
党的媒体,时刻严防死守,不给任何“反党人士”提供舆论阵地,这一点与刘云山进一步强调的“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毫无二致,就连《炎黄春秋》杂志也不会为了纪念“六四”二十五周年或开半个“天窗”而敢于付出关门的代价。曾有个人广告公司承包某媒体部分版面的“二道贩子”主编表态说他会在某个纪念日制造一个“轰动效应”,敢于担当不惜坐牢,但事后看到他不过是说玩笑话,因为他根本没有这样的机会,报社有三审,报纸的印刷厂为指定印刷厂,印刷厂凭三审签字付印,印刷厂这一关也过不了。偶有记者在写稿中会夹一些“私货”,比如有一位没有记者证的记者在报道中借助受访者的嘴巴振振有词,讽刺当今苛捐杂税的政府是“倒灶政府”,报纸见报后,报社领导害怕被宣传部追究,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通过关系糊弄过去了,当然那个聘用记者很快被赶走了。所以,在各级宣传部的严密监管之下,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的尺度也是如此不堪,容不了一句“倒灶政府”,更容不下任何异议文章,一些商业网站也是如此。20世纪六十年代中共宣传部有“同级党报不得批评同级党委”的规定,如今更为倒退,甚至上级媒体在报纸上自主批评下级党委、下级县长、县委书记,都是不可能的(上级授意之下的批评则被视为正常,比如新华社的通稿)。
江泽民等一贯强调的“政治家办报”,实质上是“政治审查”,人人都是“火眼金睛”,就连人民日报的印刷厂职工都有权突然停止正在印刷的所谓发现有严重政治错误的报纸,那时某家小报把当时的总理朱镕基之名印错了,“镕”印成“熔”,因为很多电脑和印刷厂字库里没有这个“镕”字,需要造字,写成“熔”就错了。朱镕基是党和国家领导人,名字绝对不能错,印刷厂工人看出错字后果断停机作废,重新修改后再印刷,再多的经济损失也不管。奇怪的是,人民日报自身也有出错的时候,2010年该报在报道标题中把“温家宝”的名字写成“温家室”,多少有些搞笑的味道,以我个人乐观的看法,可能是记者写稿时确实写错了,但是一审、二审、三审,还有校对,还有印刷厂,为什么几个环节都没有看出来,估计是某个环节有人故意为之,“没事偷着乐”,因为温家宝时代房子太贵了,而温家不愁没有房子住,连他九旬老母都有平安保险至少上亿元的原始股,难道就没有人用这种无声的差错恶搞他一把吗?“故意”的事情,在严密控制之下总是有人尝试,并获得成功,如1991年3月20日人民日报海外版发表作者署名“朱海洪”的藏头诗,藏有“李鹏下台平民愤”,那是“六四”之后,李鹏担任总理之时,风声鹤唳草木皆兵,有人用这种古老的方式进行讽刺和抗议。若是在毛泽东、华国锋时代,报纸上印错毛泽东、华国锋名字肯定是要杀头的,因为那时的报纸印刷有一道特殊工序,就是印出报样后要透光前后对照,如果第一版有“毛泽东”、“毛主席”、“九大”等大标题,其第二版的同样位置不能出现“反革命”、“罪该万死”等字样,“文革”期间就有人因把“万岁”写成“万罪”、“万寿无疆”写成“万罪无疆”而大难临头。前不久,四川遂宁日报有年轻记者刘某不慎将市委常委陈某的名字写成“陈光标”后被批评,导致当天自杀(2014年7月3日,中共生日纪念活动的新闻),可见“政治家办报”的思想仍在产生无比恶劣的影响,换句话说,“党的新闻工作者”不过是“党的集中营”的囚犯,有什么人格尊严和自由可言?
我也曾是“党的新闻工作者”中的一员,那时颇为自豪,因为终于有了一个“说话”的平台了,以为可以畅所欲言了,其实完全错了,因为当了记者,实际上是当“宣传员”,每周都有一次雷打不动的“例会”,由报社领导重点传达中宣部、新闻出版总署等相关部门的“命令”,什么这不能报道,那不能报道,哪家媒体出事了、领导被撤了,禁令一下子就十几条,几乎每周都有一次“洗脑”经历,江泽民视察人民日报时提出的“政治家办报”就是那个时候从“例会”中听到的,我那时的理解并不是所谓报社领导都有政治家看问题的高度,而是报社记者要看着政治家的脸色和嘴巴行事,比如邓小平去世时,大小报纸都“套黑”;宣传部指定的文章,各报一定要指定版面刊登;新闻出版总署某副署长个人出版的文集,每个记者编辑都要备一套“学习”,这就是所谓“政治家办报”;明明说是“政治家办报”,结果说一套做一套,连报社领导都带头参加新闻发布会领取“红包”,我自己参加过很多次新闻发布会,当然在人民大会堂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也有“红包”拿,自己并不否认,但我目击过多次人民日报下属某大报的总编辑、副总编辑都亲自上阵,带着司机“红包”,有的将近退休年龄,想想真是觉得脸红。还有法制类记者、总编,热衷为别人的官司到公检法打探案情,充当中介,中饱私囊——这些“红包”更为丰厚。一般而言,普通的新闻记者所拿的“红包”,多是邀请部门发给记者的“车马费补贴”,很多记者乘出租车过来,北京的出租车贵,每个记者都有三百到五百的车马费,几乎没有不领的。现在领“红包”改叫“拔萝卜”,人人有份,只不过“萝卜”越来越大了。
还有一次我在天安门广场东门的革命博物馆参加新闻发布会,某领导也在场,旁若无人,可见他对记者领“红包”心知肚明,后来这领导还升任为中央委员、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堂堂副国级国家领导人,其实他心里比谁都明白,所谓“党的喉舌”,不过是一个招牌,私下里则是另外一回事,报纸一“张”,黄金万两,党报的生存主要体现在报社的部门利益最大化,谁会捞钱,谁能当老大。数数人民日报的头版头条刊发的某省新闻条数就可以推算出,某个省的宣传部长与人民日报之间有多少利益往来,甚至我可以从报纸版面上明显看出哪些是有偿新闻,哪些是“规定报道”,哪些才是真话报道,总之真话报道总是偏少的。我还知道某些中央级行业报的各地记者站十有八九靠负面报道敲诈为生,每次都是“上面”安排的,这使我想起新闻出版总署每年三令五申要查处记者拉广告,查处有偿新闻,禁止新闻敲诈,但都是上行下效,屡禁不止,署令也不过是走过场,本人在某报当记者时,该报社每年都给新闻出版总署的报刊司司长家里送礼,司长当然知道报社内部的混乱,但如果大家都规规矩矩,还需要每年到司长家里送礼拉关系吗?
新闻出版总署掌握着每家媒体的许可证和记者证,没有许可证,报纸就是非法;没有记者证,记者就是假记者,所以很多报纸都争先恐后地“服务”好新闻出版总署。本来,记者证本是记者的职业证明,便于采访,却因为新闻总署垄断记者证的核发,记者证的含金量就很大,北京有家法制类周报的记者证,押金至少要五万元,当然有一些行业报还频频卖记者证。为什么假记者证那么多,就是新闻总署垄断,记者是真记者,但没有记者证,就拿工作证假冒记者证,当然如今还有一些网站自制记者证发给通讯员,多半能够以假乱真。记者本来的职责就是写出真实报道,采访又不收费,有没有记者证无所谓,新闻总署本来就应该下放权力,把记者证发放权各归各家媒体,这样记者证就不会有假了。再者,新闻总署若对民间开放办报权,民间可以自由办报了,假新闻、假记者自然就没有存在的空间了。
本人的第一张记者证是从事记者工作一年后才争取到的,那年我组织筹办一场扶贫活动,在人民大会堂举行扶贫捐赠仪式,现场来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央统战部副部长、政协秘书长、副省长等,第二天的人民日报第四版还见了报(参加的几十名记者都有“红包”拿),活动很成功,报纸的主管部门也看到了,为此争取到一个机会申请获得一张记者证。当时的报社,没有记者证的记者居多,多是“新闻临时工”,那么什么人有记者证呢?据我所知我工作的那份报纸,财务室的会计、出纳有记者证,能多卖报纸的发行部主任和管印刷的人员有记者证,总编和社长有记者证,能拉广告的广告部主任有记者证,真正的一线记者很少有记者证。记者证到底有什么用呢?多半是吓唬人用的,吃拿卡要的时候,记者证最管用。还有就是到一些旅游景点,可以作为免门票的“通行证”,这就是记者证的“含金量”了。
说白了,记者证手段,就是控制记者的手段,让人听话。对于外国记者,当然他们不使用新闻总局的记者证,他们是由外交部发放记者证,如果一些外国记者不听话,也可以限制他们,比如限制他们的入境签证,不给签证,外国记者只能在中国之外“隔岸观火”了,曾在路透社工作的纽约时报记者储百亮,因为被限制入境至今只能在香港报道大陆的新闻。
由于中宣部和新闻总局的总量控制,中国最紧缺的还是报纸的刊号,这点与当今中共特色的市场经济明显不符。网站越来越多,商品越来越丰富,市场越来越繁荣,可报纸行业例外,只见有报纸停刊(近三十年来因政治或敏感文章原因停刊的知名报纸、杂志世界经济导报、北京新报、深圳法制报、21世纪环球报道、街道、东方、方法、深圳青年报、深圳工人报、社会报、现代人报、岭南文化时报、科学技术咨询报等),但新创刊的报纸几乎没有,以商业领域繁荣为特征的市场经济与报纸行业的紧缩相比,形成如此巨大的反差,属于人为制造紧缺,为什么会这样呢?原来是“政治原因”:不听话而出了政治乱子的媒体;不能履行向人民“洗脑”职责的媒体;从事“不健康活动”的媒体;“不负责任乱说话”的媒体;还有刊有内容荒诞的文章的出版物等等,对于中宣部而言,媒体越少越好官,越多乱子越多,索性掩耳盗铃,把媒体的数量减少,这样他们就更好控制了,再因为故意制造媒体资源紧缺,媒体的身价更高了,如中宣部对于一些听话的媒体,优先考虑上市,而南方报业这样经常为党惹麻烦的报纸,虽然财大气粗,至今不能上市,反倒是浙江日报集团浙报传媒后来居上,很快借壳上市,这就是“讲政治”的结果,也是“政治家办报”的重演。本来,党报都应该一律停刊,像南方周末这样能够自我生存的报纸可以保留,结果却反之,如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青年报这些该停刊的“中央级”报纸没有停刊,反而是说真话的报纸停刊了,中宣部和新闻总署每天都在做着如此荒唐的事情。这里顺便提一下,南方周末曾因审稿不慎报道一起袭警案的虚假新闻,被人告至时任中宣部部长的丁关根案头,丁要求南方周末停刊,当时的广东省委书记谢非身兼政治局委员,又加上省委副书记林若等人的干预,结果给顶回去了,报纸没有停刊。这说明中宣部掌握着中国所有媒体的生死大权,谁敢冒犯中宣部,结果只能停刊,因为谢非干预的事情是特例,谢非后来去世,世上再无谢非撑着,结果南方报业的另一份报纸21世纪环球报道因报道李锐关于政治改革的谈话而惨遭中宣部灭顶。
前面讲述了很多内情,很多问题和制造问题的原因,但核心问题,归根结底只有一个,就是只有废除中宣部,废除“党的喉舌”理论,废除“党的新闻工作者”说法,还新闻工作者本来面目,中国才有实现新闻自由和言论自由的可能。当然,眼下这是不可能的,因为党还在,宣传部还在,党委还在办报,一些新闻自由和言论自由只能等于零。
这是无比荒唐、无比落后又无比陈旧的新闻管制手段。什么叫跨行业跨领域?南方周末报只能舆论监督南方周末所在省广东?上海解放日报和文汇报仅仅把报道现定于上海市的行政范围?只能由健康报来替“看病难”说话?经济观察报不能报道民生议题?房地产报不能关注土地征用的腐败和强制拆迁突发事件?法制类报纸对涉及纪委“双规”的新闻一律封杀?如果媒体能够真实做到严禁异地监督,恐怕全中国的报纸行业没有一家能够生存,包括人民日报也只能沦为党内给每个党员免费送一份,因为这份党报除了“党中央”的内部事务外不能越雷池一步,否则就该关门。已经在广州生存了三十年的南方周末报,如果不让其报道全国各地的新闻,恐怕今年就要寿终正寝了。再说,媒体记者作为媒体撰稿人,同时又是自然人,除了本职工作之外,可以有为外媒或其他网媒、自媒体写稿的自由,至于泄密,不能是新闻总局说谁泄密谁就泄密,什么是密?除了国防、外交、军事一些核心领域有秘密之外,任何党政部门都不应该有任何秘密可言(“地下党”和“黑社会”当然除外),因为任何真实的信息或事后被证实是真实的信息都不应当被视为泄密。
当然,也有“党的喉舌”通过自身的职务行为每天都在泄密。明明中共中央、国务院在中南海内办公,中南海又不挂牌子,中南海作为中共领导人办公地是“秘密”,可是每晚的“新闻联播”都在报道某领导人当天在中南海会见某某国领导人,这是不是泄密?有记者通过“新闻联播”看到某某领导很久没有露面了,怀疑其被抓,或许其不久真的被抓了,就在自己的微信上调侃几句,或被外媒引用了,这能算泄密吗?自己党内处处都是见不得人的丑闻,比如徐才厚是多少美女的“干爹”,周永康在央视有多少“公共情妇”,你有本事应该管住这些高管的“下体”,而不应该封住记者的嘴巴;再说互联网时代,谁能做到完全封杀一条新闻,谁就能可以做到何干大海里的水。这本是不可能的,中宣部和新闻广电总局却继续徒劳无益地瞎干,当然毫不怀疑其中有它们自己的利益,动用其资源,帮某些利益集团代言或删稿,不管有没有多大的效果,但多多少少都能收些“黑钱”,中宣部或新闻广电总局莫不是全国最大的删帖“公共公司”?
正是因为中国有一个如此变态的宣传部和新闻总局,中国的媒体人也就有了一个变态的身份:“党的喉舌”,美其名曰“党的新闻工作者”,因为中国所有的媒体都是官办媒体,包括报纸、杂志、通讯社、电影制片厂、电视台、广播电台及其所属新闻网站,都是党委批准创办的,即使媒体股票上市,股权中有民营资本参股,也绝对是国有资本控股,其所有与内容相关的工作人员也都是“党的喉舌”,其媒体报道方向和主要人事大权都归“宣传部”管理,江泽民所言“政治家办报”,意思是说“党委办报”、“党控制媒体”,就连一个县级宣传部办的报纸、市级办的刊物及其出版社,其主编、副主编都要求必须是党员身份,某些政府部门的宣传中心或新闻中心,也指定必须是“中共党员”担任一把手,包括财新总编辑、知名记者胡舒立也都是党员身份,甚至几任《南方周末》的主编都是省委宣传部内部空降的。
在这些“党的喉舌”机关从事新闻工作,当然就是“党的新闻工作者”,其职能只有一个——“听党的话”,替党代言,做一个忠实的“党的宣传员”;如果你是反党人士,肯定当不了总编辑和社长,甚至当记者、编辑都要靠边站;被判过刑的,禁止进入媒体行业,律师行业也是如此。尽管有一些媒体人长袖善舞,貌似开明,著文没有明显肉麻地歌功颂德,或者以客观的独立调查报道见长,但仍不免要全力配合和遵守宣传部的“规定动作”,“红线”把握得也非常好、非常高明。还有一些媒体人还因为要被提拔而突击入党,甚至还有一些人因为发现该报报道涉及敏感人物(如介入山东临沂计划生育维权的陈光诚,当年其所参与维权的事件有北京某报记者前往采访,记者稿件完成并已经审好,正待见报,突然被人举报而撤下),而力阻不要惹麻烦而导致报道化为泡影,这就是中宣部所强调的“守土有责”土政策。
党的媒体,时刻严防死守,不给任何“反党人士”提供舆论阵地,这一点与刘云山进一步强调的“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毫无二致,就连《炎黄春秋》杂志也不会为了纪念“六四”二十五周年或开半个“天窗”而敢于付出关门的代价。曾有个人广告公司承包某媒体部分版面的“二道贩子”主编表态说他会在某个纪念日制造一个“轰动效应”,敢于担当不惜坐牢,但事后看到他不过是说玩笑话,因为他根本没有这样的机会,报社有三审,报纸的印刷厂为指定印刷厂,印刷厂凭三审签字付印,印刷厂这一关也过不了。偶有记者在写稿中会夹一些“私货”,比如有一位没有记者证的记者在报道中借助受访者的嘴巴振振有词,讽刺当今苛捐杂税的政府是“倒灶政府”,报纸见报后,报社领导害怕被宣传部追究,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通过关系糊弄过去了,当然那个聘用记者很快被赶走了。所以,在各级宣传部的严密监管之下,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的尺度也是如此不堪,容不了一句“倒灶政府”,更容不下任何异议文章,一些商业网站也是如此。20世纪六十年代中共宣传部有“同级党报不得批评同级党委”的规定,如今更为倒退,甚至上级媒体在报纸上自主批评下级党委、下级县长、县委书记,都是不可能的(上级授意之下的批评则被视为正常,比如新华社的通稿)。
江泽民等一贯强调的“政治家办报”,实质上是“政治审查”,人人都是“火眼金睛”,就连人民日报的印刷厂职工都有权突然停止正在印刷的所谓发现有严重政治错误的报纸,那时某家小报把当时的总理朱镕基之名印错了,“镕”印成“熔”,因为很多电脑和印刷厂字库里没有这个“镕”字,需要造字,写成“熔”就错了。朱镕基是党和国家领导人,名字绝对不能错,印刷厂工人看出错字后果断停机作废,重新修改后再印刷,再多的经济损失也不管。奇怪的是,人民日报自身也有出错的时候,2010年该报在报道标题中把“温家宝”的名字写成“温家室”,多少有些搞笑的味道,以我个人乐观的看法,可能是记者写稿时确实写错了,但是一审、二审、三审,还有校对,还有印刷厂,为什么几个环节都没有看出来,估计是某个环节有人故意为之,“没事偷着乐”,因为温家宝时代房子太贵了,而温家不愁没有房子住,连他九旬老母都有平安保险至少上亿元的原始股,难道就没有人用这种无声的差错恶搞他一把吗?“故意”的事情,在严密控制之下总是有人尝试,并获得成功,如1991年3月20日人民日报海外版发表作者署名“朱海洪”的藏头诗,藏有“李鹏下台平民愤”,那是“六四”之后,李鹏担任总理之时,风声鹤唳草木皆兵,有人用这种古老的方式进行讽刺和抗议。若是在毛泽东、华国锋时代,报纸上印错毛泽东、华国锋名字肯定是要杀头的,因为那时的报纸印刷有一道特殊工序,就是印出报样后要透光前后对照,如果第一版有“毛泽东”、“毛主席”、“九大”等大标题,其第二版的同样位置不能出现“反革命”、“罪该万死”等字样,“文革”期间就有人因把“万岁”写成“万罪”、“万寿无疆”写成“万罪无疆”而大难临头。前不久,四川遂宁日报有年轻记者刘某不慎将市委常委陈某的名字写成“陈光标”后被批评,导致当天自杀(2014年7月3日,中共生日纪念活动的新闻),可见“政治家办报”的思想仍在产生无比恶劣的影响,换句话说,“党的新闻工作者”不过是“党的集中营”的囚犯,有什么人格尊严和自由可言?
我也曾是“党的新闻工作者”中的一员,那时颇为自豪,因为终于有了一个“说话”的平台了,以为可以畅所欲言了,其实完全错了,因为当了记者,实际上是当“宣传员”,每周都有一次雷打不动的“例会”,由报社领导重点传达中宣部、新闻出版总署等相关部门的“命令”,什么这不能报道,那不能报道,哪家媒体出事了、领导被撤了,禁令一下子就十几条,几乎每周都有一次“洗脑”经历,江泽民视察人民日报时提出的“政治家办报”就是那个时候从“例会”中听到的,我那时的理解并不是所谓报社领导都有政治家看问题的高度,而是报社记者要看着政治家的脸色和嘴巴行事,比如邓小平去世时,大小报纸都“套黑”;宣传部指定的文章,各报一定要指定版面刊登;新闻出版总署某副署长个人出版的文集,每个记者编辑都要备一套“学习”,这就是所谓“政治家办报”;明明说是“政治家办报”,结果说一套做一套,连报社领导都带头参加新闻发布会领取“红包”,我自己参加过很多次新闻发布会,当然在人民大会堂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也有“红包”拿,自己并不否认,但我目击过多次人民日报下属某大报的总编辑、副总编辑都亲自上阵,带着司机“红包”,有的将近退休年龄,想想真是觉得脸红。还有法制类记者、总编,热衷为别人的官司到公检法打探案情,充当中介,中饱私囊——这些“红包”更为丰厚。一般而言,普通的新闻记者所拿的“红包”,多是邀请部门发给记者的“车马费补贴”,很多记者乘出租车过来,北京的出租车贵,每个记者都有三百到五百的车马费,几乎没有不领的。现在领“红包”改叫“拔萝卜”,人人有份,只不过“萝卜”越来越大了。
还有一次我在天安门广场东门的革命博物馆参加新闻发布会,某领导也在场,旁若无人,可见他对记者领“红包”心知肚明,后来这领导还升任为中央委员、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堂堂副国级国家领导人,其实他心里比谁都明白,所谓“党的喉舌”,不过是一个招牌,私下里则是另外一回事,报纸一“张”,黄金万两,党报的生存主要体现在报社的部门利益最大化,谁会捞钱,谁能当老大。数数人民日报的头版头条刊发的某省新闻条数就可以推算出,某个省的宣传部长与人民日报之间有多少利益往来,甚至我可以从报纸版面上明显看出哪些是有偿新闻,哪些是“规定报道”,哪些才是真话报道,总之真话报道总是偏少的。我还知道某些中央级行业报的各地记者站十有八九靠负面报道敲诈为生,每次都是“上面”安排的,这使我想起新闻出版总署每年三令五申要查处记者拉广告,查处有偿新闻,禁止新闻敲诈,但都是上行下效,屡禁不止,署令也不过是走过场,本人在某报当记者时,该报社每年都给新闻出版总署的报刊司司长家里送礼,司长当然知道报社内部的混乱,但如果大家都规规矩矩,还需要每年到司长家里送礼拉关系吗?
新闻出版总署掌握着每家媒体的许可证和记者证,没有许可证,报纸就是非法;没有记者证,记者就是假记者,所以很多报纸都争先恐后地“服务”好新闻出版总署。本来,记者证本是记者的职业证明,便于采访,却因为新闻总署垄断记者证的核发,记者证的含金量就很大,北京有家法制类周报的记者证,押金至少要五万元,当然有一些行业报还频频卖记者证。为什么假记者证那么多,就是新闻总署垄断,记者是真记者,但没有记者证,就拿工作证假冒记者证,当然如今还有一些网站自制记者证发给通讯员,多半能够以假乱真。记者本来的职责就是写出真实报道,采访又不收费,有没有记者证无所谓,新闻总署本来就应该下放权力,把记者证发放权各归各家媒体,这样记者证就不会有假了。再者,新闻总署若对民间开放办报权,民间可以自由办报了,假新闻、假记者自然就没有存在的空间了。
本人的第一张记者证是从事记者工作一年后才争取到的,那年我组织筹办一场扶贫活动,在人民大会堂举行扶贫捐赠仪式,现场来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央统战部副部长、政协秘书长、副省长等,第二天的人民日报第四版还见了报(参加的几十名记者都有“红包”拿),活动很成功,报纸的主管部门也看到了,为此争取到一个机会申请获得一张记者证。当时的报社,没有记者证的记者居多,多是“新闻临时工”,那么什么人有记者证呢?据我所知我工作的那份报纸,财务室的会计、出纳有记者证,能多卖报纸的发行部主任和管印刷的人员有记者证,总编和社长有记者证,能拉广告的广告部主任有记者证,真正的一线记者很少有记者证。记者证到底有什么用呢?多半是吓唬人用的,吃拿卡要的时候,记者证最管用。还有就是到一些旅游景点,可以作为免门票的“通行证”,这就是记者证的“含金量”了。
说白了,记者证手段,就是控制记者的手段,让人听话。对于外国记者,当然他们不使用新闻总局的记者证,他们是由外交部发放记者证,如果一些外国记者不听话,也可以限制他们,比如限制他们的入境签证,不给签证,外国记者只能在中国之外“隔岸观火”了,曾在路透社工作的纽约时报记者储百亮,因为被限制入境至今只能在香港报道大陆的新闻。
由于中宣部和新闻总局的总量控制,中国最紧缺的还是报纸的刊号,这点与当今中共特色的市场经济明显不符。网站越来越多,商品越来越丰富,市场越来越繁荣,可报纸行业例外,只见有报纸停刊(近三十年来因政治或敏感文章原因停刊的知名报纸、杂志世界经济导报、北京新报、深圳法制报、21世纪环球报道、街道、东方、方法、深圳青年报、深圳工人报、社会报、现代人报、岭南文化时报、科学技术咨询报等),但新创刊的报纸几乎没有,以商业领域繁荣为特征的市场经济与报纸行业的紧缩相比,形成如此巨大的反差,属于人为制造紧缺,为什么会这样呢?原来是“政治原因”:不听话而出了政治乱子的媒体;不能履行向人民“洗脑”职责的媒体;从事“不健康活动”的媒体;“不负责任乱说话”的媒体;还有刊有内容荒诞的文章的出版物等等,对于中宣部而言,媒体越少越好官,越多乱子越多,索性掩耳盗铃,把媒体的数量减少,这样他们就更好控制了,再因为故意制造媒体资源紧缺,媒体的身价更高了,如中宣部对于一些听话的媒体,优先考虑上市,而南方报业这样经常为党惹麻烦的报纸,虽然财大气粗,至今不能上市,反倒是浙江日报集团浙报传媒后来居上,很快借壳上市,这就是“讲政治”的结果,也是“政治家办报”的重演。本来,党报都应该一律停刊,像南方周末这样能够自我生存的报纸可以保留,结果却反之,如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青年报这些该停刊的“中央级”报纸没有停刊,反而是说真话的报纸停刊了,中宣部和新闻总署每天都在做着如此荒唐的事情。这里顺便提一下,南方周末曾因审稿不慎报道一起袭警案的虚假新闻,被人告至时任中宣部部长的丁关根案头,丁要求南方周末停刊,当时的广东省委书记谢非身兼政治局委员,又加上省委副书记林若等人的干预,结果给顶回去了,报纸没有停刊。这说明中宣部掌握着中国所有媒体的生死大权,谁敢冒犯中宣部,结果只能停刊,因为谢非干预的事情是特例,谢非后来去世,世上再无谢非撑着,结果南方报业的另一份报纸21世纪环球报道因报道李锐关于政治改革的谈话而惨遭中宣部灭顶。
前面讲述了很多内情,很多问题和制造问题的原因,但核心问题,归根结底只有一个,就是只有废除中宣部,废除“党的喉舌”理论,废除“党的新闻工作者”说法,还新闻工作者本来面目,中国才有实现新闻自由和言论自由的可能。当然,眼下这是不可能的,因为党还在,宣传部还在,党委还在办报,一些新闻自由和言论自由只能等于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