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前日發布消息,雲南省委原常委張田欣、江西省委原常委趙智勇被開除黨籍。兩人還遭遇所謂「斷崖式」降級,趙智勇從副省級連降七級,變為科員;而張田欣則連降四級,降為副處級非領導職務。媒體積極配合「釋疑」,說他們並未觸犯刑律,降級使用「給官員留有一定餘地」,但完全符合黨內規定云云。
違犯了黨紀政紀,但又尚未觸犯國法,這似乎是使趙智勇等人處於觸法者與普通違紀者之間,既非最嚴重的,但問題擺在那兒,也不可輕饒,所以要在處分上來一個折中。逃脫了「雙開」與坐牢的命運,但從高官變成芝麻綠豆官,雖然是留用了,也堪稱「造化弄人」。
但公眾也只是從善良的願望出發,設想此乃中紀委是出於公心的秉公執法,使腐敗官員適得其所。兩員原省常委之所以被貶,據說是因為他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謀取私利」,而他們到底謀取了何種私利,公眾不得而知。從兩人被開除黨籍和「斷崖式」降級來看,他們所犯的事兒可能也不輕。這種敢於犯事的高官,輕易斷言他們沒有違法犯罪的情事其實也不合適,很可能只是他們走運,屁股上的臭屎尚未被聞出來而已。但總的來說,公不公正,我們無法作出自己的判斷。
這裡的一個問題是,對於兩高官的處分有根有據,但以權謀私的高官留用公職,這是否合適,本身還是一個值得認真探討的問題。足以遭致開除黨籍的「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謀取私利」,從問題的性質來看還是相當嚴重的,雖然中紀委沒有指其「嚴重」。這種情況要是放在民主政治體中,他們早就要主動辭職了。主動辭職的原因有二:一是辭職避嫌,以便於有關機構展開真相調查;二是一個醜聞纏身的人繼續在一個組織或機關里工作,同僚之間和上下級之間都會覺得尷尬。與其害人害己,不如辭職了之,予人方便,予己方便。
中紀委給予高官「斷崖式」降級處分,本質上是將高官視同普通公務員,混淆了兩類公務員的不同職務性質、責任與責任倫理及其進退規則。按照世界通行規則,公務員分為政務官與事務官,前者即所謂從政者、職業政客,依選舉而進退;後者是不問政治的專業公務人員,按資歷與考績而升降。趙智勇和張田欣兩人都是省委常委,按國際標準應當屬於政務官,這種人只要爆出醜聞,一了百了的辦法就是退出政壇。因為你不是事務性公務員,不具備降級使用的資格。現在中紀委祭出個「斷崖式」降級,等於是將政務官混同於事務性公務員,實際上是對從政者的責任、責任倫理與進退規則來了個偷梁換柱。
正如輿論擔憂的,兩個省委常委一個直降為科員、一個直降為副處級非領導職務,首先他們自己是否好意思去「履新」,這本身就是一個嚴肅的問題。其次,如果他們真的新官上任了,他們以前的手下現在幾乎個個變成了上級,如何與他們相處,也真的是一個我們必須直面的現實問題。在古代,高官貶為芝麻官的情況有的年代很普遍,但那時候官少、公務也少,大家在一起混日子倒也簡單。但現在上級向下級交辦的公務極多,人際關係就複雜起來了。特別是在中國這種講究資歷、面子和長幼尊卑的社會中,倏忽變成上級的手下與遭「斷崖式」降級的老領導之間如何相處,就是一件令人傷腦筋的事。這樣的安排,似乎不是要解決問題,而是在給大家添麻煩。
根據黨內官員分析,這兩人今年都已59歲,明年即可退休,實際上他們「不會再回到省委辦公了」,而組織部門「有可能會有意淡化任職安排,並逐步過渡到退休」。如此的工作安排,實在是形同兒戲。高官「斷崖式」降級使用,豈能佔著茅坑不拉屎?按照《公務員法》的要求,「忠於職守,勤勉盡責」是所有公務員的義務,上班到崗是最起碼的要求了。但現在按照黨官們的說法,趙智勇們似乎只是到某個部門掛個名,不到崗,不幹活,就等明年辦理退休手續。中國共產黨的組織紀律是這樣的嗎?誰給的他們這個特權?
如此看來,所謂「斷崖式」降級,實在是開了一個惡劣的先例。所謂粉碎「四人幫」後,很多被審查的「四人幫」嘍羅都要改名換姓,到一家單位掛名不上班,但可以拿工資和辦理退休,算是政治上的勝者給予敗者的寬容與優待。但現在是要在政治上回到從前嗎?再說納稅人憑什麼把自己的血汗錢發給不上班不幹事的公務人員呢?誰要是願意養懶漢和特權人物,那就讓有意願者自掏腰包好了,但千萬別慷公家之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