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15日发表)

    2006年12月7日,高勤荣刑满释放(因狱中多次立功减刑4年)。媒体很快给出了充满敬意和同情的高调报道,因为在他们看来,这位曾经大胆说出真话的反腐斗士,今天更是一位受难英雄。
    
     1998年5月,记者高勤荣率先揭露了运城地区耗资2亿元的作假工程。《南方周末》、《焦点访谈》等媒体迅速跟进,将运城欺上瞒下的形象工程曝光。1998年12月,高勤荣被捕。1999年8月,他被运城地方法院判以“受贿罪、介绍卖淫罪、诈骗罪”,刑期12年。 

    
    从媒体的报道看,这案件似乎是高勤荣遭受打击报复:揭露报道发表后不久,有关部门便找到高勤荣谈话,并且决定对他进行调查;报道在全国引起轰动之后,由有关部门牵头的专案组便开始了长达6个月的专案调查;高勤荣去北京反映情况时,被跟踪而至的运城警方连夜带回运城;所有的“罪证”都是在高勤荣被捕之后调查取得的;高勤荣的所有“犯罪行为”,都是被捕前数年发生的,突然集中“暴露”出来,连经得起推敲的报案人都没有;证人的最新证词与案发时的笔录不符;高勤荣并无职权可以出卖但是被定为“受贿”……
    
    此案所引发的争议并无最后定论,虽然很多人都明白,不能随意怀疑司法公正,但是人们实在是有太多的理由去相信,高勤荣是因为说真话而遭遇了报复。甚至不需要去援引案情经过和“罪行”细节,人们凭借直觉便可以作出判断。因为常识告诉他们,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因为生活经验告诉他们,地方司法机构有时被某些地方官员滥用;因为生存守则告诉他们,说出真话是危险的,是要付出代价的,总有某些人在阻止人们说出真话。
    
    正是因为高勤荣的故事击中了人们日常生活中难言的痛处,击中了广泛存在的潜规则,所以人们没有将它当成一桩普通的“冤狱”,而是将它放大为一件具有典型寓意的社会事件。8年来,人们以批判社会丑恶的愤怒,以维护说真话权益的激情,不断地为高勤荣申诉。
    
    在网络上,不断有新帖在讲述这个故事,不断有跟帖支持。媒体方面,有超过100家报纸杂志曾经报道过高勤荣的遭遇。人们似乎也明白,一篇报道,一条帖子,一篇博客,不能改变高勤荣的命运,但是人们不断地提起他,至少是可以抵抗自己的遗忘,人们不能允许自己遗忘:有一位公民因为说真话而正在遭受牢狱之灾。保持这份清醒,已经是人们最后的,不能放弃的底线。
    
    舆论支援以外,“搭救”行动也已经多方展开。2001年,李肖霖律师在《民主与法制》杂志发文,揭露运城司法机关肆意“伪造、篡改、后补司法文书”;2001年3月,全国政协委员杨伟光等人就此事提交了89号提案,他们指出“这是一起明显的打击报复、有罪推定,甚至是涉嫌栽赃罪名的恶性枉法冤案”——这份提案转呈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最高法院曾指示立案再审;2003年3月,全国人大代表韩雅琴等人为高勤荣再作提案,仍然没有结果,直至高勤荣如今刑满出狱。
    
    本来高勤荣可以更早出狱,只要他愿意签一份认罪书。但是他认定自己无罪。8年来他从未放弃过为自己洗冤,每个月发出10多封申诉信。可能在高勤荣看来,坚信自己无罪也同样是坚持真相,不断申诉洗冤也是在说出真话。就好像8年来一直没有忘记高勤荣的学者专家、两会代表、委员、媒体同行、热心民众,他们坚信高勤荣是遭遇了打击报复,他们坚持要为他伸冤还他清白,都是在说一个更大的真相:说真话的权益正在被威胁。高勤荣,和所有相信他支持他的人,就用这样的方式,用真话维护说真话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