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们这样的民族已不能拥有主权

图伯特人卓玛嘉在《骚动的喜玛拉雅》中对他的同胞说:“研究政治学的那些精英们,并没有完整的告诉我们,什么样的民族拥有主权?什么样的民族已经不能拥有主权的问题?” 这位1976年生于安多的年轻的历史教师,为思考这个问题付出了自由的代价[1]。

在离圣地拉萨不远的曲水监狱里,十年刑期的卓玛嘉也许能望见空中自由的白云。白云之下,那片河山壮美的高原上,谁诞生并一直生活在那里?谁创造了那里的文明?谁管理了那里的土地和子民?谁记忆了那里的历史?对于这一切,卓玛嘉都有清晰的答案:“曾经强有力地影响过我们的生活的区域,树立了我们的信念,创造了我们的文化,塑造了我们历史的这所有的集合,被另一个组织形式在未获得法律的许可之下,摧毁了——我们的主权。”

这所监狱,以及五十多年来兀然在高原建起的成百上千牢狱里,杀害了、关押了无数像他那样坚持的人:“我们从自己的历史了解到,我们曾经确实有过一个完美的主权……具有一套独特的政治制度,包括军队、法律、外交等,直到1951年为止……西藏过去是一个独立的国家,现在是一个殖民地,未来将会成为最后一个新兴的民族独立国家。”

若无意外,距今再过一年,卓玛嘉就服满他的十年刑期。他出狱后将会面对这样一本书《中国民主转型中的西藏问题》[2],作者是被称为宪政学者的、自我定位为“站在宪政自由主义立场的”张博树先生[3]。在张先生的论述中:西藏“臣属”于元朝、西藏“臣属”于明朝、西藏“臣属”于满清,西藏的事实独立没有得到中华民国的承认,1949年中共建政后占领图伯特,不是侵略而是“行使主权”——归结到未来,中国即使转型为民主制度,根据《国际法》“民族自决权”中有一条限制,即“民族自决权不能被用作分裂主权国家的法律工具”,因此藏人没有民族自决权[4]。

2.一口通吃的“中土政权”

《中国民主转型中的西藏问题》在梳理图伯特(西藏)与蒙元帝国、与明朝中国、与满清帝国的关系时,有一个频繁使用的词“中土政权”。无论谈及“历史上”,还是论及蒙元、明朝、满清,行文中都会时不时用“中土政权”置换。这个“中土政权”有时笼统指代“历史上”、有时指代蒙元、有时指代明朝、有时指代满清。

图伯特历史中的吐蕃政权、萨迦政权、帕竹政权、甘丹颇章政权,尽管具体的施政者不同,但都是藏人:同一血缘种族、同一文化背景、使用同一语言文字、信仰同一宗教,可贯穿统称为西藏政权,藏人也认同是同一性的国家政治实体,因此可以说存在图伯特(西藏)政权的史实,能得到藏、中以及国际学界的共同认同。

与西藏政权相对应的、《中国民主转型中的西藏问题》多次使用的“中土政权”,到底是个什么政权呢?难道中国历史上有 “中土政权” 这一政治实体吗?“中土政权”是一个史实吗?作者在书里大量使用这一表述,刻意将“中土政权”植入不同的政治实体中,例如:“元朝以来700年西藏与中土政权关系”、“西藏和蒙古帝国乃至元朝中土政权”、“明代时期西藏对中土政权”、“满清时期是西藏-中土政权关系史上”等等。作者为何不将政治实体对应政治实体即西藏与蒙元、西藏与明朝、西藏与满清呢?为什么非要把蒙古帝国、华夏中国、满清帝国统统归于一个并不存在的“中土政权”呢?

如果藏、蒙、回(东突厥)认同蒙古帝国和满清帝国是中国政权,如果世人和学界都认同蒙古帝国和满清帝国就是中国政权,如果中国人自己不曾痛表“崖山之后无中国,明亡之后无华夏”之伤怀,《中国民主转型中的西藏问题》还有必要创造一个“中土政权”的表述吗?

研究中国历史、谙熟中国改写术的人,看见“中土政权”这个词一定心领神会:在中国政府宣传中,也常用“中央王朝”、“中原政权”、“中央政府”来模糊中国(汉唐宋明等)、蒙古帝国(元)、满清帝国(清)三种性质明显不同的政权:三者血缘种族不同、历史文化背景不同、语言文字不同,中国与藏蒙满的宗教也不同。最重要的是,在历史的当时,并不存在一个“多民族的统一国家中国”。无论是当时的中国人,还是当时的蒙古人、满洲人、藏人,都不认为蒙古人、满人、藏人是“中国的少数民族”。现代中国为了把周边国邦说成自古以来的领土,就把中国史改写成“自古以来的多民族统一国家”,用“少数民族入主中原”来表述中国的亡国史。外国人打进中国,在中国旧都上建新都,说难听点那叫骑在头上拉屎好不好?

《中国民主转型中的西藏问题》一书的作者、学者张博树先生不可能不知道,藏、回、蒙、满被成为“中国的少数民族”是哪一年?跟中宣部使用“中央王朝”、“中原政权”一样,张先生既用“中土政权”表述历史中的华夏中国政权,也用“中土政权”表述蒙古(元)外来政权、满清征服政权,经过这一替换,它给国人一种错觉,好像中国是一以贯之的、从未亡国的、“自古以来的多民族统一国家。”

张先生措辞含混地解释了一下不使用汉藏(中藏)关系而使用西藏与“中土政权”关系的理由:“元朝、清朝均为少数民族入主中原,但蒙、满统治者接受、继承了前朝汉人统治者留下的文化理念和治国纲常,这就为过去的‘蛮夷’统治现在的‘华夏’提供了合法性依据。”

“元朝、清朝均为少数民族入主中原”——《中国民主转型中的西藏问题》原封不动地用了中共改写的中国历史说辞。呵呵,700年前的蒙古人就是中国的“少数民族”了吗?有什么考古文献能证明,宋朝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统治过长城之外那片蒙古人的地区和那时的蒙古人?是依凭中国统治者自己“天朝上国”的帝国想像吗?天下都是你国的,修长城干什么?蒙古帝国是世界史的一部分,该“少数民族”先已经占领了俄罗斯,28年后打过长城,将“中原”变成了蒙古帝国疆土的一部分,那时的华夏中国人是蒙古帝国的“奴隶中最底层的第三等”。这个蒙古帝国,与图伯特萨迦政权建立的供施关系,跟“中国”有何相干?

同理,明朝末代皇帝知道女真人是大明的少数民族吗?明朝皇帝统治过长城之外满人的地域吗?满清立国难道是“少数民族”造反政变吗?清军和明朝军队打仗是中国内战吗?对应于图伯特,那时的藏人知道是在与“入主中原的中国少数民族”即“满族”建立供施关系吗?中国宣传里用“少数民族入主中原”,是精心设计的政治操作和洗脑术,给国人制造“中国自古以来就是多民族统一国家,有时少数民族当政”的幻觉,改写亡国史,从而以此“继承”同被殖民的藏和“新疆”的权属。

“继承了前朝汉人统治者留下的文化理念和治国纲常”—— 天朝人的眼中,蛮夷是没有文化的。连驿站这么普通的交通设施,在《中国民主转型中的西藏问题》一书里,也被说成了蒙古人“仿照汉人”。接下来的逻辑是,只要你用了汉人的统治术,你就是中国人。蒙元、满清皇帝笃信藏传佛教,将图伯特高僧大德作为上师喇嘛供养,蒙元、满清皇帝作为施主布施军力保护,这难道是“前朝汉人统治者留下的文化理念”?若说朝贡册封,世上其它殖民国家也用朝贡册封这类“治国纲常”呢,都继承你国的?

《中国民主转型中的西藏问题》,“重构解释”了西藏与蒙元和满清的历史关系。作者张博树先生作为一名曾经的中国社科院的学者,显然很清楚图伯特人关于蒙元帝国和满清帝国的认知,也不会不知道蒙古人自己对元朝的认知,也有渠道了解国际史学界对元蒙古帝国和满清帝国的学术判断。正因心知肚明,才那么心思绵密地虚设“中土政权”, 将“元朝、清朝均为少数民族入主中原”植入文中,与中共手法一样,用今天的格局改写历史的实在,这还是学术吗?

张先生说:“蒙、满统治者接受、继承了前朝汉人统治者留下的文化理念和治国纲常,这就为过去的‘蛮夷’统治现在的‘华夏’提供了合法性依据”——好穿越,好魅惑,一时半会儿还看不懂,原来说的是:过去的外国人统治了中国,由于过去的外国人“以华治华”,所以现在的中国汉人追认过去的外国人是合法统治者——张先生怎么不早说呢?怎么不在南宋和明末的时候就说呢,要是您穿越到当时告诉了中国古人,陆秀夫何苦背着幼帝投海自尽?明末遗民何故不速剃发易服,以免扬州十日、嘉定三屠!那才叫真正改写历史。

英国殖民印度期间,也使用了“以印治印”的统治之术。按张先生的逻辑,今天的印度人是不是可以认为,英国是印度的合法统治者呢?印度能否凭维多尼亚女王也曾是印度女皇,就宣称拥有不丹、缅甸等其它英属殖民地的主权呢?蒙古帝国统治中国97年,统治俄罗斯257年,这个“少数民族入主中原”的政权被明朝打出“中原”后,还在俄罗斯统治了一百多年,张先生何不将俄罗斯“臣属”给中国呢?

说实话,中国特色的史学和法学方法让我挺不好意思的。被国共两党都推崇备至的孙中山已经说了:“中国几千年以来,受到政治上的压迫以至于完全亡国,已有了两次,一次是元朝,一次是清朝。”现在,为了利用藏蒙、藏满关系中的殖民因素,给中国占领图伯特寻找合法性,你们又表示蒙古人和满洲人统治中国是合法的了。公信力几乎为零的中宣部说“西藏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张博树先生有着“宪政学者”的身份和“体制批评者”的公开形象,在《中国民主转型中的西藏问题》里,却根本不敢政治实体对政治实体,探究历史上的中藏关系(张先生表述为“汉藏关系”),却“论证”了西藏自蒙元帝国起就“臣属”于一个蒙、满、汉通吃的“中土政权”,这么“学术”地包装政治操作,真机智啊。

3. “臣属” 的大口袋

在河山壮美的图伯特,谁诞生并一直生活在那里?谁创造了那里的文明?谁管理了那里的土地和人们?谁记忆了那里的历史?这一切重大议题,都不是《中国民主转型中的西藏问题》所关心的。作者张博树先生最在意的是,西藏“臣属”于那个集蒙古帝国、明朝中国、满清帝国于一体的“中国”:

张先生认为西藏与蒙元的关系“既是供施关系,又是臣属关系”。不错,当时蒙古帝国军力强大,图伯特割据积弱。宗教上,图伯特领袖萨迦班智达与蒙古王子阔瑞是供施关系。政治军事上,藏人和国际学界都承认臣属于蒙古帝国的统治。

但是,实体对实体,我们来看看那时被蒙古帝国征服的“中国”状况吧:“萨迦班智达给阔瑞说法,甚至劝说阔瑞不要把大批中国人扔到河里,当时正以此减少当地人口,这并不是经济的原因,而是政治的原因。因为大量的中国人对阔瑞的统治形成威胁。萨迦班智达说这样做是违反教义的,阔瑞就停止了。”[5]

其一,公元1240年萨迦班智达应邀前往蒙古皇子阔瑞驻地,与蒙古皇室建立了张先生表述的“供施-臣属关系”。过39年后宋朝才亡国。就算臣属,图伯特也是臣属蒙古帝国,跟“中国”没关系。其二,南宋皇帝的悲惨结局我就不赘述了。臣属于蒙古帝国的图伯特领袖萨迦班智达,以宗教上师的影响力,阻止了蒙古人对中国人的种族灭绝屠杀。呵呵,《中国民主转型中的西藏问题》真好意思把蒙古帝国说成“中土政权”。其三,编撰《元史》的明朝中国人,不仅没有将图伯特视为中国的一部分,而且也不将蒙古帝国看作中国[6]。

《中国民主转型中的西藏问题》含糊其辞地概括了明朝中国与图伯特的关系:“明代时期西藏对中土政权的臣属关系相对于前边的元朝和后来的清朝言,是相对松弛的,在某些场合甚至仅仅是象征意义的,但否认这种臣属关系的存在,则有违史实”——既“松弛”又“象征”还“臣属”,到底要说什么呢?重点是“臣属”,一个没有定义、没有标准、你得发挥想象去揣摩的关系:

是图伯特政治上受控于明朝了吗?不是。公元1350年,西藏万户长降秋坚参取代萨迦王朝统治西藏,“恢复赞普的荣耀”独立了,不再臣属蒙古[7]。18年以后明朝才建立。怎会“臣属”了明朝呢?《中国民主转型中的西藏问题》使用的是朝贡册封神器!说是明朝皇帝给西藏各大教派重要人物一大堆封号。呵呵,噶玛巴等图伯特高僧大德们在明朝建立前就已得到藏人拥戴认受,其合法性来自人民。明朝建立后给人家一大堆封号,那是锦上添花、以示邦交友好呢?还是因为你册封了,高僧大德们才成了图伯特政教之王[8]?

是图伯特臣服于明朝的军事胁迫吗?也不对,还是朝贡册封神器!作者特意写了“朝贡者人满为患”,一半真实,可另一半相当欢乐,作者却不好意思写出来了:海内外学界公认:明朝 “威德遐被,四方宾服”的盛世景象,是用“薄来厚往”亏本买卖换来的。外国人进贡几匹马、木苏、乳香等土产,明朝皇帝回赐远高贡品价值许多的金银财宝、文绮瓷器、铁器茶叶等等。如此厚利可图,不但琉球、高丽、菲律宾等几十个外国“臣属”了,连索马里和肯尼亚都“臣属”了,图伯特很多马夫都来“臣属”了。还有客居中亚的“华侨",包上头巾装成外国人,牵着骆驼、捉上蜥蜴前来“臣属”呢[9]!原来作者是天朝帝国想象,把国际贸易说成“朝贡”,等于“臣属”了。但关键的,明太祖朱元璋把图伯特称为“番邦”(外国)[10],作者怎么不提呢?

关于满清初期与图伯特的关系,《中国民主转型中的西藏问题》写到:“它具有传统华夏朝贡体系内宗主-藩属关系的一般特征,也保留了西藏-中土政权关系中所特有的供施∕臣属之双重属性……”

我们先回顾史实:满清与西藏首次官方接触始于1639年。由于五世达赖喇嘛在同属藏传佛教文化圈的藏蒙地区影响力崇隆,皇太极邀请五世达赖喇嘛到大清国首都盛京访问。达赖喇嘛没接受皇太极邀请,但派了代表前往,接受了皇太极成为施主的愿望。皇太极隆重迎接了达赖喇嘛的代表,并丰量供奉以表崇敬[11]。

1639年达赖喇嘛与皇太极结“榷雍”(供施关系)时,大清国和明朝中国并存,明朝1644年亡。这5年间到底哪一个是张博树先生的“中土政权”呢?这5年间明朝中国和大清国战争不断,无论在政治上还是军事上,五世达赖喇嘛“臣属”了谁呢?这难道就是《中国民主转型中的西藏问题》所说的“华夏朝贡体系内宗主-藩属关系”(明?)和“西藏-中土政权”的“供施/臣属之双重属性”(清?)吗?这么抽象、这么委婉、这么机智地无中生有,我都无言以对了。

《中国民主转型中的西藏问题》“证明”五世达赖喇嘛“臣属”于顺治皇帝的,是一段语言的魅惑术:“皇帝的御座置于高与腰齐的御台之上,我则坐于距御座一度以内,略低于御座的座位上。献上茶来时,皇上命我先饮,我答不敢,皇上又命同时举杯引用,对我格外施恩。” [12]一般读者不了解相关历史背景,读到这段译文时也不会深想,五世达赖喇嘛甘为臣下的印象就植入了大脑。

这段藏译汉的文字,源自《五世达赖喇嘛自传》里记载的在北京与顺治见面的情况。译文显示五世达赖喇嘛口气卑微低下,充满了主子臣奴、中央地方的意蕴。这可能吗?在历史的当时,五世达赖喇嘛在藏人和蒙古各部首领中有着极崇高的声望和影响力,固始汗把江山奉献给了达赖喇嘛,西藏重归统一,蒙古和硕特部军队是五世尊者的后盾。五世尊者是在顺治的盛情邀请下访问北京的,满清皇帝不仅希望维继良好的供施关系,还因满清与蒙古武装冲突不断,希望深受蒙古各部尊敬的五世尊者在满蒙之间调停。在图伯特官方文献里,五世达赖喇嘛以宗教角度记述这段会面,行文怎可能如此分别尊卑[13]?

精通藏文和中文的美国藏学家、汉学家史伯岭教授对这段汉文译文的看法是:藏语中特殊的敬语,使用中显现言者谦敬,是表示客气。汉译不能利用藏语敬语的这种特色,按照政治所需来隐射主仆关系或意指臣属关系[14]。

张博树先生刻意引用的这段译文,来自《西藏通史:松石宝串》里的版本。读者可互联网搜索一下《西藏通史:松石宝串》:该书由西藏社科院组织写作班底,是一本中国官方隆重推出大力宣传的“中国地方史”,“先后荣获国家图书奖”、“藏学研究珠峰奖”等,“在《西藏通史》编写出版过程中,还得益于当时西藏自治区党委书记胡锦涛同志……胡锦涛同志亲自出席了这本书的首发式。”[15]

在此我不忍强调一下:张博树先生在《中国民主转型中的西藏问题》里告诉读者:“我的写作出发点,是秉承学术立场,坚持客观、求真”,张先生还说:“有选择地向公众提供信息、按照统治者的需要塑造公众认知,从来是专制体制的拿手戏。”[16]

《中国民主转型中的西藏问题》提醒读者“值得注意的是,随着满清王朝几位雄主的接连出现,西藏对满清政权的臣属关系变得越来越实质化”——

是的,值得注意的是,清军入关后,经过扬州十日、嘉定三屠、昆山之屠、江阴八十一日、常熟大屠杀、四川混战、同安屠城、南昌、湘潭、南雄、大同、广州、潮州……等等席卷全中国的满清大屠杀,巩固了对中国的占领后,顺治的继承人、“雄主”康熙开始了在图伯特康区的攻城掠地,也开始了干涉图伯特政治的历史。满清与图伯特在达折多(康定)一带、青海湖以东等地爆发了激烈的边界冲突,成千上万图伯特人在战斗中阵亡,“雄主”们一边武力扩张,一边单方面将康和安多一些地区纳入大清版图。除了几个为驻藏大臣送粮和信件的粮台外,这些“划并”区域没有任何统治机构[17]。满清皇帝背信弃义撕毁供施之约,对图伯特施行政治干涉、领土扩张等帝国行径,就是张博树先生所说的“臣属关系变得越来越实质化”吧。

满清的汉臣赵尔丰向清廷献上了这样的西藏三策:第一,“将腹地三边的裸夷收入版图”;第二,“古时驻藏大臣及六诏台员每出关,悉在炉城(即打箭炉,后改为康定)奏报……相沿既久,英人每执奏报为言,以为炉城以西,皆属西藏辖地……力主改康地为行省,改土归流,设置郡县,以丹达为界,扩充疆域,以保西陲”;第三,“殆势达拉萨,藏卫尽人掌握,然后移川督于巴塘,而于拉萨、四川各设巡抚,仿东三省之例,设置西三省总督”[18]。从该文献本身,就能一眼读出乃赤裸裸的侵略占领之策。中国的学者们搞不懂汉语“收入版图”、“出关”、“扩充疆域”、“西陲”是什么意思吗?

在《中国民主转型中的西藏问题》里,与“中土政权”一起,“臣属”一词总是伺机植入行文语句之间,像一个躬身屈膝的鬼影,一遍遍地给读者强化一个印象:臣属、臣属、还是臣属。正如一口通吃的“中土政权”一样,这个“臣属”没有定义没有标准,它是一个松紧自如的魔术口袋,忽而界定蒙古帝国在政治和军事上对图伯特的短期控制,忽而“松弛”地、“象征”地代表毫无政治和军事控制的明代朝贡册封神器,忽而是一段在翻译上做手脚的文字,忽而又指代满清的政治干预和军事侵略……说“臣属”、道“臣属”,“臣”让你以为“皇上”在上;“属”让人想到属于、隶属;作者还在行文中再三掺合进“统治”、“统治-臣属关系”等词语,使“臣属”给人以“中央与地方”的暗示。可搞笑的是,这“统治”不能任命官员、不能管辖地方、不能征调差役[19]。说着说着,这奇妙的“臣属”就说成了“主权”。

这个“臣属”口袋还特别机灵,大唐向吐蕃进贡、明朝向蒙古俺答汗进贡,它就假装没看见了。张博树先生用“臣属”之果覆盖“榷雍”(供施)的初衷,说“第十三世达赖喇嘛……用凸显供施关系来否定臣属关系……第十三世达赖喇嘛显得不够诚实[20]。”可是,张先生一口通吃的“中土政权”、松弛象征的“臣属”、选择性诚实搭配关键点的不诚实,则构成了《中国民主转型中的西藏问题》一书特别的、戈培尔效应的“诚实”。

张先生表示“前现代的臣属关系有助于论证现代中国的主权延续”——噢,《中国民主转型中的西藏问题》特别“诚实”地告诉我们:一口通吃的“中土政权”+松弛象征的“臣属”=主权;军事入侵占领=“主权延续”。

弗朗兹.法农在《被毁灭的大地》中揭示:“殖民主义不仅仅满足于掌握一个民族并从一切形式和内容上挖空当地人民的头脑。它还借助于一种歪曲的逻辑将这个民族的过去扭曲、变形与摧毁。”

4.戈培尔效应的“主权”

藏人诞生并一直生活在图伯特,藏人创造了图伯特的文明,藏人记忆了图伯特两千多年的历史,藏人管理了图伯特的土地和子民,藏人述说着图伯特的语言……谁,拥有图伯特的主权?

如果说辛亥革命标志了中国向现代主权国家的转型,那么十三世达赖喇嘛申明西藏是一个独立的国家,同样是图伯特向现代主权国家的转型。基于此,1960年和1997年,国际法学家协会(ICJ)分别以《西藏(Tibet)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报告、《1997国际法学家协会的西藏研究报告》,对西藏国际地位做了如下裁定:“西藏在1951年《和平解放协议》(即《十七条》)签订时,不论如何,是个实质上独立的国家……西藏从1913到1950年所展现的国家状态,一般为国际法所接受”;“拉萨的西藏政府所管理的西藏地区,从1913年至1950年之间是作为一个完全符合国际法的独立国家而存在。1950年该地不仅有人民、被统治的地域和行使权力的政府,而且在该地方的一切管理都是在没有外力干涉或影响等情况下自由、独立地实施的。1913年至1950年间,西藏的外交事务完全由西藏政府自己直接办理。因此,西藏至少是一个事实独立的国家。”[21]

但是,《中国民主转型中的西藏问题》一书认为:“这种‘独立’从未获得民国中央政府的认可,也没有获得过任何一个国家的外交承认……中共进军西藏就是合法(国际法)的行为﹐是中国的内政(改朝换代)。”[22]

首先,作者张博树先生跟中共一样威武,无视ICJ的国际法专家们的评判。张先生的“国际法”比ICJ的国际法大多了。

第二,张先生所说“没有获得外交承认”不是事实:图伯特与中国和诸多邻国都签署过条约:1681年与布夏尔(Bushair),1683年和1842年与拉达克,1856与尼泊尔的条约等等。1913年1月,西藏和蒙古在库伦签署条约,相互承认为主权独立国家。尼泊尔早在1856年就在拉萨设立使馆,英国于1936年设立使馆。1947年3月,西藏外交部官员作为西藏国家的代表,出席了在印度召开的亚洲国家关系会议,1948年,西藏政府商贸代表团所有成员持西藏护照,访问了印度、中国、法国、意大利、英国和美国,护照为上述所有国家接受。”这些签约、使馆、国际会议、持西藏护照的国际访问,是什么?张先生在文中费力地辩解了会议、护照、访问都算不得“承认”,还提到国民党要出旅费让西藏代表用民国护照,被西藏代表拒绝了[23]。那么,张先生难道不懂,陕西、河南等省的官员能持陕西护照、河南护照参加国际会议、进行国际访问吗?

还必须指出,在现代国际法的解释中,外交承认适用于“新成立的国家”,而且也不是国际法中国家地位的构成要件。对于一个古老的国度而言,外交承认就更不是构成要件。1913年,针对中国的兼并意图,西藏严正申明“我们是一个很小的、虔信佛教的独立国家”,而非“我们从此独立了”之新国家。张先生为何假装西藏是一个“新成立的国家”呢?

第三,藏人民诞生于斯、生活于斯,用藏语言记载了自己两千多年的历史,建立过强大的帝国,创造了与中国迥异的文明,西藏的政权:无论世俗之君还是宗教之王,管理了这片土地和子民,与周边各国邦交贸易……这是一个古老的国家,从来不是中国的一部分。刚从满清殖民统治下“恢复中华”的民国政府,有什么资格以“中央政府”自居,“不认可”这一古老的国家是否独立?

另须指出,即使是新国家,在民族独立运动日益兴盛的时代,如果新主权国家的产生受既有国家主权的意志判断,而这些意志却不受任何国际规范之拘束,则不仅可能形成政治裁量权滥用、阻碍民族独立的问题,而且“国家主权平等”的基本假设也受到了挑战。基于此,已为国际实践所摈弃:科索沃取得独立,并没有因循这一主张。科索沃是塞尔维亚的固有领土,塞尔维亚不承认其独立,但科索沃因“遭受异族奴役、统治和剥削”而获得了国际法承认的独立[24]。

假装不存在这一古老的国家,假装西藏(图伯特)是一种历史上的小角色,一种次等的族类,一个无法成立国家的族类,假装西藏的文明、历史、图伯特的疆域和政治、财经、税收、军队、邮政、外交等等都不是“国家”,这正是帝国主义者对殖民地的典型矮化。西藏(图伯特)的国家形态,是一个承认与否都存在的历史事实。不承认事实,军事入侵占领,是流氓无赖国家的行径。

香港大律师Paul Harris, S.C.(夏博义)在论《西藏是否应有民族自决的权利?》中指出:“即使从历史角度中国对西藏的主权主张比实际情况更强,也不能作为入侵一个独立国家的依据。许多国家都曾在某时期内被异族统治……联合国成立的明确目的,就是防止类似的侵略战争;发动这类战争的原因往往是基于虚假或存疑的历史统治或文化身份等主张之上,就像纳粹德国和日本帝国主义曾经采取的手法一样……”[25]

藏人自己的认知、国际藏学界的研究、国际法学家们的判断,都认为图伯特在被中国占领前,是一个独立的国家。当前,图伯特是处于异族统治、奴役和剥削下的殖民地,根据国际法享有完全的民族自决权。

而有“宪政”学者身份的张博树先生在《中国民主转型中的西藏问题》里说:“我不认为流亡藏人和某些西方学者关于西藏是一个国际法意义上的‘独立国家’的观点有充分的根据”;“中国军队进入西藏,就只是中央政府对边疆地区采取的军事行动,而与‘侵略’无关”;“相应地,我也不认为藏人可以据此论证其民族自决的权利。”[26]

而张先生的“充分”依据,来自虚设的“中土政权”、任意解释的“臣属”和戈培尔效应的“主权”。一种最终通过军事掠夺、未得到被统治者认受的“主权”。

有意思的是,《中国民主转型中的西藏问题》获得了一二个以研究西藏问题著称的境外华人的肯定,专门撰文称 “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好书”[27]。推介者并非因长期咨讯匮乏而对相关领域欠缺了解的民主人权活动人士。相反,他们是西藏历史和西藏问题研究者,从达兰萨拉和中港台等地享有了大量相关资料,深入介入了08年以来的汉藏交流,也给人以中国政府政策的批评者、西藏困境的同情者、特别是达赖喇嘛中间道路的积极推崇者等印象。

张博树先生在《中国民主转型中的西藏问题》里建议“少数民族”:“以‘留在中国之内’为基础的谈判政策,本身就是对中国民主转型事业的最好支持……达赖喇嘛的‘中间道路’政策已经证明了这一点……达赖喇嘛本人正在运用他的影响力,促进‘世维会’等其他中国少数民族海外流亡群体向着同样的方向努力……是值得欢迎的明智之举。”

5. 转型帝国的西藏最终解决方案

乔治.奥威尔在《1984》里写到:“谁控制了历史,就控制了未来。谁控制了今天,谁就控制了历史。”

谁控制了今天的中国,谁就控制了“中国的”历史,以及“少数民族”的历史。谁若能继续控制“中国”历史和“少数民族”的历史,就可能继续控制中国汉人和“少数民族”的未来。

《中国民主转型中的西藏问题》的作者在“还原历史事实,重构历史解释”小节里表示,这是一本写给国内的广大公众,和境内外的藏人抗议者的书[28]。在这本“宪政学者”所著的“出口转内销”的书中,贯穿了一套精心设计的政治操作:涂改中国亡国史,从而将图伯特历史改写成自元朝以来就“臣属”中国的历史。它的“臣属”是“主权”的代名词。它的阐释方法:虚设的概念、自定义权属、回避关键点的选择性材料等,与中共的宣传之作没什么不同。它就是“西藏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的另一版本。

这本书针对的是未来:某一历史性时刻,如果图伯特以殖民地人民争取自由为据,行使民族自决权,那么,未来的“新政权”可用“民族自决权不能被用作分裂主权国家的法律工具”,加以反对。如果“新政权”像民国政府一样,无力阻止图伯特宣布独立,那么中国就可以“母国”自居,利用国际法“构成说”所主张的“新国家只有经过现有国家的承认才取得国际法上的人格”,拒不承认对方的“独立”。

除了花簇锦攒的“人权”、“民主”、“转型”、“宪政”,它所呈现的帝国意识形态和权力意志,与中国当前统治者的基调并无二致。除了对中共统治术的批评话语,它同样将图伯特人权之自决权,置于“中国主权”和“主体民族汉族”的意志之下、进而抹去藏人民族自决的权利。

但是,在图伯特人、东突厥斯坦人、国际社会的主流认知,都将图伯特和东突厥斯坦等地区视为中国殖民地的情况下,如果随着信息的多元,越来越多的中国汉人也认识了“西藏”和“新疆”的殖民地处境,会发生什么呢?也许以色列一个统计数据可以帮助我们理解点什么:1967年六日战争后,犹太复国主义是以色列主流意识,90%以上的犹太人坚信国家应为全面占领巴勒斯坦的“大以色列”;到2012年,支持巴勒斯坦建国的以色列犹太人已有69%;支持撤销约旦河西岸所有犹太定居点的以色列犹太人占14%。

呵呵,当前中国绝大多数汉人对“自古以来”深信不疑,“大一统”也是主流意识,趁着信息长城尚且强固,再为未来塑造更多的“大一统”爱国者,对善于利用狂热分子的“元首”恐怕最有利吧:在历史的转折时刻,比如六十多年前,这一切已经以“祖国统一、领土完整”、 “解放”、“振兴”、“建设”之名发生过了。未来轮回之时,谁许诺“国家统一、强盛”,谁更把广袤的西部、丰沃的资源与主体民族“发展”的命运连结起来,谁打击“分裂主义”、谁消灭“恐怖份子”,谁就是“民主”中国的普京。

我更愿意引用《中国民主转型中的西藏问题》书中涉及“未来”的文字,并思考这些信息意味着什么?

“中国的人口分布极不均衡,东部和中部的汉族地区集中了过多的人口,而西部少数民族地区人口稀少”,“中国少数民族聚居区是中国重要的资源覆盖区”,“西藏独立不会是单独事件,它会引发新疆独立甚至内蒙独立,任何一个新的中国掌权者都承担不起国土丢失一半甚至更多的恶名”[29]——也许我们可以回顾一下1949年以前,中国统治着这“国土的一半”吗?那独立的“国土”,西部广袤的土地、重要的资源,对满清后的“新政权”意味着什么?也许我们可以从民国军阀的开矿抢掠,到今天西藏(图伯特)、“新疆”、内蒙古的面目全非,明白那“国土的一半”对东部密集的人口意味着什么?对“人口稀少的少数民族”意味着什么?我们可以设想一下,如果“未来的新政权”视西部民族的独立、自由为灾难,这“新政权”会是某种例外吗?

“殖民主义的贪欲具有破坏地区稳定性的作用。任何殖民主义者都不仅设法获取其想要的东西,还会导致被殖民地处于不平静的状态。他们的总体特征有三:其一、掠夺资源。其二、人口移民夹带文化侵略。其三、分割殖民地界来制造矛盾。”卓玛嘉在《骚动的喜玛拉雅》中写下了这段话。

《中国民主转型中的西藏问题》告诉期盼民主转型的读者们:“中国是一个有上千年‘大一统’传统的国度。中国的主体民族汉族向来以‘国家统一、强盛’为荣……任何民族都会把本民族历史上开疆拓土、变分裂为统一的国君视为伟人,而鄙视那些导致国家版图减少,乃至国土分裂的亡国之君……必须正视国土分裂给占全国人口90%以上的汉族公众的冲击,不能无视这个中国最大人口群体的现实感受。”[30] ——

中国学者们从来没告诉过人们,1913年达赖喇嘛申明西藏是一个独立的国家时,“全国90%以上的汉族公众”受到了什么“冲击”?图伯特还没有被“统一”之前,汉人这“最大人口群体的现实感受”是什么?1949年以前,中国人对那陌生的高原、对那里的历史、文化和人民有多少认知?“统一”六十多年了,除了狂热地坚持“自古以来的领土”,除了开发不尽的资源、除了对“藏独”、“分裂份子”的仇恨,今天的中国人对那片土地、那里的历史、文化和人民,不是仍然一无所知吗?

是什么信念的群体,会狂热地拥护“开疆拓土、变分裂为统一”的“伟人”,却无视铁蹄之下、异族人的万千枯骨?是什么信念的群体,跟随了一个“带领人民实现国家统一、民族复兴”的“新政权”?是谁向着“统一”、“解放”、“强盛”的目标,走上了通往奴役之路?

是谁,把持话语霸权,将“XX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重复了千万遍?是谁,塑造了两代、三代人的“现实感受”?这是一种什么样的现实感受呢?异族人的人权和自由,在这种现实感受之内吗?

是什么信念的人,仍然在似曾相识地重复一段改写的、制作的、“自古以来”的主权?却无视:谁诞生并一直生活在那里?谁创造了那里的文明,谁记忆了那里的历史,谁管理过那里的土地和子民?谁述说着那里的语言?归根结底,谁应该拥有那里的主权?谁正在被全方位抹去?

是什么样的新政权,和什么信念的群体,将继续向西部广袤的土地迁徙、将继续掠夺“重要的资源”?是谁,塑造了这样的群体?是谁,催生了这样的政权?

十多年前,卓玛嘉在《骚动的喜玛拉雅》中写出了他的预见:“我们将会看到拥护殖民主义者的众多本国公民,一定会找借口说,我们不是殖民主义者,被殖民的地区本身是我们历史的一部分,是我们国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也将再次证明贪欲和狂热使殖民主义者的公民无法客观面对历史,承认真相。进而,他们的贪欲和狂热就会成为被殖民地人民反抗的导火线。”

《中国民主转型中的西藏问题》,在“民主转型”的沙盘上,推出了西藏问题的最终解决方案: “中国的民主转型,将为各民族创造一个平等、合理的制度平台”;“我们要大声疾呼在解构党国体制的同时落实民族区域自治”;“随着民主建设、宪政建构的成熟,中国各民族公民的公民意识会逐渐强化,‘民族意识’会自然淡化,民族差别将只是文化意义上的,而非政治意义上的。各民族公民都成了这个多民族国家名副其实的主人……”[31]

呵呵,敬请读者搜索和对比《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许诺比这诱人多了。而且,正是由于《中国民主转型中的西藏问题》“重构”历史的手法与中共不相伯仲,使我对书中的“未来蓝图”产生了深深的怀疑。他们都用帝国强权逻辑否认别的民族的历史和主权,他们都抨击前朝的统治之术,他们都描绘了民主、宪政、平等、共和、民族自治的蓝图,我甚至相信共产党当初的真诚,他们真诚地以为自己是不同于过去统治者的例外,正在重新设计和建造一个美丽新世界,结果盖了一座动物庄园。

“共产主义者与法西斯主义者之间的冲突的确比他们和其它党派之间的冲突更为频繁”,但吊诡的是:“开始时都是社会主义者,最终都成为法西斯主义者或纳粹分子。”[32]

“希特勒主义者称自己既是真正的民主主义,又是真正的社会主义。而可怕的真相是,在诸如此类的声称中有一些微不足道的真实……希特勒主义甚至还声称扮演了基督教保护者的角色……但希特勒从来不曾声称代表真正的自由主义。” [33]

在我的理解中,真正的学术是诚实的,真正的民主和人权一定包含“民族自决权”;真正的自由主义一定包含图伯特独立的自由,包含东突厥斯坦和南蒙古等周边被殖民民族独立的自由。

2014.6.20于特拉维夫


本节的资料来源及注释:

[1]卓玛嘉《骚动的喜玛拉雅》“论主权”。该书没能发表。我使用的是一藏人朋友提供的word文件。(达兰萨拉的西藏作家笔会出版了这本书。)

[2]2014年1月,“民主中国”网站以系列文章形式陆续将《中国民主转型中的西藏问题》一书的核心论点分十次发表,供读者分享讨论。本文在“民主中国”所公布的核心论点基础上提出异议,所引用的文字也来自“民主中国”所公布的部分。
http://minzhuzhongguo.org/Default.aspx

[3]丁一夫:一个宪政学者眼中的西藏问题 http://www.chinainperspective.com/ArtShow.aspx?AID=24832
另见“民主中国”所发表的《中国民主转型中的西藏问题》(一)http://minzhuzhongguo.org/Default.aspx

[4]参见“民主中国”《中国民主转型中的西藏问题》相关章节。关于民族自决,原文是“而根据本书对历史上西藏与中土政权关系性质的理解,特别是基于19世纪末以来从传统华夏朝贡体系向现代主权国家体系转换过程中汉藏关系演化的史实,我不认为流亡藏人和某些西方学者关于西藏是一个国际法意义上的‘独立国家’的观点有充分的根据。相应地,我也不认为藏人可以据此论证其民族自决的权利。”-民主中国连载(八)

[5]《西藏政治史》孜本夏格巴.汪秋德丹 著,李有义 译 中国社会科学院 民族研究所内部资料P.51

[6] 《遮蔽的图伯特-国际藏学家解读中共版“西藏百题问答”》第一部 历史事实 元朝 艾略特.史伯岭 P.27

[7]参见G.杜齐<西藏画卷>Tibetan Painted Scrolls P.17-23, M.C.F.范普拉赫《西藏的地位》P.6 ; 图登.吉美诺布《西藏是我的国家》;《遮蔽的图伯特-国际藏学家解读中共版“西藏百题问答”》P.28

[8]参见《遮蔽的图伯特-国际藏学家解读中共版“西藏百题问答”》P.30“明朝如何提出这些封号、如何与接收者沟通,很清楚地显示,明朝都是视为外交事务,而且是由处理与南海诸国外交关系的同一官僚机构(内使监)负责……”艾略特.史伯岭

[9]亦歌:从“薄来厚往”谈明代的贡赏关系
http://www.xys.org/xys/netters/Yige/shanggong.txt

[10]同[8]

[11]参见《西藏的地位》P.16/《遮蔽的图伯特》P.33

[12]引自“民主中国”网发表的《中国民主转型中的西藏问题》(二)

[13]参见《西藏的地位》P.16-17;《遮蔽的图伯特》P.39-41;《西藏政治史》P.99-101

[14]笔者特意将这段译文发给藏人作家唯色委托她校对。她将此段汉译发给史伯岭教授征求他的看法。史伯岭教授回复到:“博盖和博伊有特殊的敬语,有时候只是一种客气话。像博盖的信”gsung” གསུང་和 “zhus” ཞུ་བ་,虽然都可以翻译为“说”, gsung 指的是地位比较高的而“zhu”指的是地位比较低的。但这用法常常表示言者或者作家的客气,博弥常常用gsung作为他人的话,用zhu作为自己的话。不能按照政治环境而随便以博巴作家所用的敬语隐射主仆关系。我问了饶赛关于第五世达赖喇嘛自传的用语,他的看法一样:加米利用了博异的特色意指一个臣属关系。
以下的第一行是陈庆英的译文,第二行是五世达赖喇嘛的原文,而第三行是我自己试译的中文:
谕令我先饮,我奏称不敢造次,遂同饮。
སྔོན་ལ་འཐུང་གསུང་ཡང་དེ་འདྲ་མི་འགབ་ཞུས་པས་དུས་མཉམ་དུ་འཐུང་གནང་བ་
[皇帝]说我先饮,我说这样不合适,所以我们是同时一起饮了。”

[15] 《西藏通史——松石宝串》恰白•次旦平措、诺章•吴坚、平措次仁著;陈庆英、格桑益西、何宗英、许德存译。互联网关于该书的信息很多。廖东凡:恰白先生和《西藏通史——松石宝串》为一例 http://info.tibet.cn/periodical/zgxz/1998/03/200503/t20050301_12085.html

[16] 引自“民主中国”网发表的《中国民主转型中的西藏问题》(一)

[17]参见跋热•达瓦才仁《血祭雪域》第一章 西藏 第四节:满清对西藏的蚕食与藏人要求收复打箭炉

18]《赵尔丰川边奏牍》所载《赵尔丰传》,吴丰培主编 四川民族出版社1984年;本文转引自《血祭雪域》第一章 西藏 第四节
 
[19]“康区一直施行和卫藏一样的乌拉差役制度,使用一样的货币,『内地铜钱,只行至打箭炉,自打箭炉直止拉里全系使用碎银』58,『自炉关以外,皆用印度卢比』59,而在中国占领的安多东部地区并没有这些。更主要的是西藏政府一直在这些地方征调乌拉差役和征税60,虽然满清皇帝对西藏政府在康区行使统治权极为不满,几次欲阻止而未遂61……相反满清政府往来康区的官员如果没有西藏政府允许支应乌拉差役的牌照就必须支付脚钱,由于是属于交换性质而非义务或责任。戌僚有康区藏人拒绝向满清大臣拒绝支应乌拉差役的事情,如驻藏大臣景纹因理塘藏人拒绝支应乌拉差役以致在打箭炉住了数年之久而不能上任63,再清楚不过地说明满清统治这些地方的神话。”——引自跋热•达瓦才仁《血祭雪域》第一章 西藏 第四节。
内中58、59、60、61、63的资料来源为:
《廓尔喀档》,乾隆五十七年十二月初八日,页46,阿桂等奏稿。 《清代藏事辑要》 325军机大臣的奏折,西藏人民出版社, 1983.10
《赵尔丰川边奏牍》(吴丰培主编,四川民族出版社,1984年)
陈一石《川边藏区交通乌拉差役考索》(《西藏研究》 1984/1)
《清末赵尔丰边务档案资料》第二分册《德格土司及头人等禀明瞻对藏官每年抽取各处差项情况》
年羹尧《青海善后事宜》
四川总督策楞《酌定西藏善后章程》等

[20]同[12]

[21] International Commission of Jurists.1960.Tibet and the Chinese People’s Republic: A Report to the International Commission of Jurists.Geneva.P.346
——引自《遮蔽的图伯特:国际藏学家解读(中共版)<西藏百题问答>》P.69 译者:谢惟敏 台湾前卫出版社
《1997 国际法学家协会的西藏研究报告》http://xizang-zhiye.org/%e8%a5%bf%e8%97%8f%e7%9a%84%e4%ba%ba%e6%ac%8a%e5%92%8c%e5%8f%b8%e6%b3%95%e5%88%b6%e5%ba%a6/
 
[22] 见“民主中国”网发表的《中国民主转型中的西藏问题》(八)

[23] 见“民主中国”网发表的《中国民主转型中的西藏问题》(四)

[24] 参见《西藏是否应有民族自决的权利?》作者Paul Harris, SC (夏博义资深大律师) 香港大学法律学院比较法与公法研究中心 第十八期专题论文 2008年8月https://www.law.hku.hk/ccpl/pub/Documents/OccasionalPaperNo.18-Chinese.pdf


[25]同[24]

[26]同[22]

[27] 丁一夫:一个宪政学者眼中的西藏问题 http://www.chinainperspective.com/ArtShow.aspx?AID=24832
西藏历史研究者、《1959拉萨!》和《当铁鸟在天空飞翔》的作者李江琳女士,也在她的博客“西藏:另一种真实”中转载了《中国民主转型中的西藏问题》前四章,这四章主要论证的是从元朝到中共建政,西藏“臣属”于中国,并由中共行使了主权。李江琳女士也在《洗不干净的血手——发生在藏区的国家罪行》和媒体采访等不同场合多次给出她的研究结论:“现在的‘西藏问题’,不是1951年产生的,而是从1956年开始,在西藏周边的藏区进行暴力土改以后产生的。”这一结论被许多藏人驳斥,因其否认了当代西藏问题的本质,是中国对西藏的侵略。(读者可互联网搜索《西藏文化人和国际藏学家谈西藏问题的起源与性质》
http://woeser.middle-way.net/2013/01/blog-post_28.html )

[28] 见“民主中国”网发表的《中国民主转型中的西藏问题》(一)

[29] 见“民主中国”网发表的《中国民主转型中的西藏问题》(一)和(八)

[30] 见“民主中国”网发表的《中国民主转型中的西藏问题》(八)

[31]同[30]

[32]F.A.哈耶克《通往奴役之路》第二章“伟大的乌托邦” 王明毅 冯兴元 等译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33]引自F.A.哈耶克《通往奴役之路》第二章“伟大的乌托邦”;原出处:爱德华.海曼《社会研究》(纽约)1941年11月第8卷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