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历史唯物论和剩余价值论,马克思作出了资本主义必然被社会主义所取代的预言。二十世纪的历史表明,马克思预设的社会主义在实践中没有获得成功,而对马克思主义换了血的社会主义——民主社会主义却在西欧各国纷纷崛起。历史向我们发问:马克思的社会主义预言还“科学”吗?为这种社会主义论证的两个理论:历史唯物论和剩余价值论还“正确”吗?本文就此进行了一些探讨与说明。

后篇  作为论证工具的历史唯物论

马克思的本意

马克思难道没有想到,人的思想、意志,人的能动性在历史进程中的重大作用吗?对此,我们难以作出肯定或否定的回答。我们只能说,唯物史观的内涵,要求撇开人的能动性,将人的能动性剔除于人类历史发展之外,进而全然否定唯心史观。另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为了论证资本主义必然灭亡是一条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

恩格斯说,马克思的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论的两大发现,使社会主义从空想转变为科学。为什么?因为这两论雄辩地证明了资本主义的灭亡和社会主义的兴起是历史的必然趋势。

唯物史观告诉人们,即使是人类社会一般的历史发展,其生产关系、经济基础的变化,尔后引起上层建筑的变革,最终都可以归结为经济、生产力的发展这个终极原因。到了资本主义的历史时期,这一规律更加明显地凸现在人们的面前。所以马克思说:“生产资料的集中和劳动的社会化,达到了同它们的资本主义外壳不能相容的地步。这个外壳就要炸毁了。资本主义私有制的丧钟就要响了。剥夺者就要被剥夺了。”(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831-832页。)这是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一段很有名的文字。这段文字宣判了资本主义的死刑。如果唯物史观是一个公式,那么,马克思这个对资本主义历史命运的判断就是这一公式对于资本主义命运的具体应用了。所以,唯物史观实际上是一个论证工具,它论证:资本主义的必然灭亡是由唯物史观这个铁的法则决定了的。

马克思的另一个重大发现,即建立于劳动价值论基础上的剩余价值论,则从经济理论上证明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的历史趋势。

劳动价值论揭示资本家无偿占有工人的剩余劳动所创造的剩余价值,从而使工人阶级陷入绝对贫困化的困境,由此使工人与资本家之间的矛盾不可调和,无产阶级推翻资产阶级的革命不可避免。资本主义在造就工业化社会大生产的同时也造就了它的掘墓人——无产阶级。

马克思就此宣告:“资产阶级的灭亡和无产阶级的胜利是同样不可避免的。”关于无产阶级以暴力推翻资本主义制度,消灭私有制,实行无产阶级专政等主张,都在《共产党宣言》(1848)中提了出来。在此之后,马克思著书立说,就是为这一预言提供理论论证。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论的创立,都是为此目的。

本来,预言之是否正确,只能待历史事实来加以证明。只有当预言被历史所证实时,才可以认为是正确的预言,否则,便是错误的。马克思等不及他的预言由历史来加以证实,因而以理论来加以证明。可是,我们知道,马克思之后的资本主义历史进程是向着他所预言的另一个路径发展的,那就是:无产阶级革命没有发生;西欧各资本主义国家,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共存于同一共同体之中;无产阶级没有陷入绝对贫困化的命运,他们的物质生活随着社会文明水准的提高也随之得以改善;资本主义私有制依然存在,并没有因生产力的不断发展而达到与之不相容的地步;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权依然屹立,没有被推翻。如此等等。在这种历史现实面前,我们可以说,马克思的预言错了。

接着的问题是,预言错了,那么,证明预言的理论还正确吗?只能遗憾地说,这些理论,包括马克思的两大发现,同预言几乎是同样的命运。

关于劳动价值论与剩余价值论的错误,早已为中外学者所评述。唯物史观呢,它的命运似乎比剩余价值论要好一些,但如同“前篇”所述,问题也不少。

这里还可以补充,历史上多次发生的革命不是纯粹地由经济、由生产关系不能容纳生产力所引起的。最近一个很明显的例子:1991年苏联、东欧剧变这一重大历史事件的发生,是这些国家政治体制的极权性质所导致的。中国自1980年以来的改革包括1989年的“六四”事件,其主要指向也是政治领域的改革;只是由于当局的一再回避而使矛盾不断积累,不断激化。要改变这种现状同样不是在经济领域中去寻找出路。抓政治改革才是抓住了牛鼻子。辛亥革命,1949年革命,俄国的1917年二月革命、十月革命,其直接动因都是非经济性的。……

历史唯物论所面临的两大难以逾越的障碍

马克思的唯物史观认为,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现存的生产关系便由生产力发展的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旧的生产关系必将发生变革。这个变革对于资本主义而言,就是消灭私有制,建立公有制。但在现实中,它面临不可逾越的障碍。这是马克思没有想到的。

第一个障碍:文明社会秩序之基础——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自从氏族社会解体以来,财产私有制的存在已有几千年的历史了。到了近代,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出现,谴责私有制之声成为一种思潮。可是,维护私有制的主张仍然是社会的主流意见。从1215年英国颁布的《自由大宪章》,到1804年颁布的《拿破仑法典》(即《法国民法典》),都是维护私有财产的法典。英国思想家洛克(1632-1704)在其《政府论》下篇(1640)中,将财产权、人身权和自由权确立为三项基本人权,并且将财产权置于核心地位,认为“保护财产是政府的目的”。以后各国制定的宪法,无不规定: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种意识在西方人的心目中已根深蒂固,成为维系社会在经济、政治、文化、道德各领域良好秩序的基本保障,是文明社会的基石。

既然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是西方近代以来宪法的基本原则,也是人权的基本内容,那么,马克思关于消灭私有制的革命目标,就是对西方法律体系的根本性颠覆,也是对文艺复兴、启蒙时代以来所确立的“天赋人权”原则的傲慢挑战!要逾越这个历史障碍,对法律制度不甚完备、法治意识处于朦胧状态、人权概念尚无确立的国家来说,或许并非难事,甚至不成其为是一种障碍(如果你手中有强大的国家机器)。但是,如果你面对的是西方国家,在那里,经过几个世纪的思想启蒙,人权概念已坚如磐石般地确立起来;在那里,国家(政府)的职责是保障人权,如果践踏人权,这个政府就会被赶下台;在那里,如果敢于侵犯私有财产(不要说消灭私有制了),那就是冒天下之大不韪,就会被公众视为盗贼而成为众矢之的。马克思不但没有考虑到西方社会悠久的法律传统,也把人权原则置于脑后了,竟把“消灭私有制”这一共产革命的目标从1848年起就确立为他的基本思想。由此可以认为,原来马克思主义是反西方文明,反西方传统的异质文化。这种文化肯定不可能为西方社会所接受。要在西方国家消灭私有制,乃是天方夜谭,如缘木求鱼。

第二个障碍:公有制的致命内伤——社会动力机制的缺失

私有制是有弊病的,它导致社会的贫富不均,导致社会的不平等,等等。于是,一些思想家、社会主义者提出了以公有制取代私有制的方案。但是,公有制实行之后将会怎么样?尽管理想主义者对于公有制条件下的社会寄予种种美好的期许,但对于公有制实行之后的社会现实将会如何,毕竟是个未知之谜。

中国在毛泽东时代是公有制一统天下。到了后毛时代,开放了私有经济,但公有制经济仍占主体地位,国有企业一直掌握国民经济的命脉。社会主义经济结构的持续,前后已有六十多年了。那么,实行了公有制之后的社会究竟怎么样呢?对这个问题,今天我们终于有了发言权。总起来说,推行公有制后的社会状况比私有制下的社会状况更糟!贫富悬殊,社会不公,这种私有制社会中存在的问题不但依然存在,而且更为显眼了。

公有制下还滋生了一个特权阶级,即权贵资产阶级。他们利用权力集中社会财富占为己有,可以说是历史上最贪婪、最放肆、最不择手段的盗窃集团,掠夺集团,腐败集团,剥削集团。他们要坚持有特色的社会主义,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这种社会主义是他们的天堂。

更为致命的是,公有制丧失了社会的动力机制,其病灶是社会生产活动中主体与客体发生了错位。这一无可救药的内伤决定了公有制经济必然是要被历史淘汰的弃儿。这是历史唯物论又一个无法逾越的障碍。

原来,人类社会生产活动的主体自古以来就是亿万民众,而不是政府。政府是为社会生产提供公共服务的机构。可是在公有制体制下,亿万民众由生产活动的主体沦落为生产活动的客体,成为受政府摆布的雇佣劳动者(虽然在名义上他们被称为是国家的主人)。生产活动虽然仍然需要他们参与,但他们失去了生产资料的实际所有权和生产活动的自主经营权,他们只能被动地接受政府的安排,去完成指令性的计划(生产指标),主动性,责任心,创造性大为受损、受挫、受抑,生产效率自然大大下降。

政府呢,则由生产活动中的客体转变为生产活动中的主体。这个主体享有很大的权力——生产资料和各类社会资源(如土地、矿产、森林等)的占有者、支配者,生产活动的决策者、指挥者,各种生产环节的管理者。十分遗憾的是,他们对生产经营却缺乏内在的动力。因为生产经营的结果:好或坏,盈或亏,与他们没有直接的对应关系。譬如,作为公有制企业的管理者,它无权从巨额利润中获取相应的报酬;更为致命的,它也无需为企业的巨额亏损承担相应的责任。作为政府派往企业的一名管理人员,说他是一个经济人,不如说他是一个政治人,是政府这架机器中的一颗螺丝钉。在市场信息和政府指令面前,他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所以,说他是一个生产经营者,不如说他是一个行政长官。这种一身二任的角色,决定了他(他们)不可能兢兢业业地在生产经营中付出一切。由于社会生产活动中这种主客体的错位,导致双方都失去了内在的动力。这好比是一艘拆除了动力装置的巨轮,虽然目标宏大,却只能在大海中漂泊。

公有制体制中这个致命的内伤决定国家的经济发展只能处于一种疲软状态,决定了此类社会主义只能是“贫穷的社会主义”。这就是对马克思先验的即空想的社会主义的现实判决。

“贫穷不是社会主义”。这是邓小平的一句名言。在无奈中对私有经济得以逐步开放,以至成为国家重要的经济成分。当社会注入私有经济,经济发展立即活力涌动,如同春回大地,生机盎然,贫穷的物质生活立即改观,票证时代终于结束。为什么?因为私有制所具有的内在动力机制终于得以启动,施展其无穷的伟力;它的魅力在于:经营者的付出和回报大体是对应的。私有制企业凭籍这一机制优势使一个个公有制企业在竞争中败阵下来。目前国家尚保有的一批国有企业,如果不依仗行政垄断,如果不依赖政府输血,它们早就撑不到今天了。公有制的这种命运马克思是绝对想象不到的。

马克思唯物史观的两个落脚点——消灭私有制,实现公有制,都是不可逾越的障碍。

先验主义:马克思的学术道路

学术研究有两种基本的方法:一种是经验主义,一种是先验主义。正确的选择应当是经验主义的方法。马克思的选择是先验主义的方法。他的学术人生走的是一条先验主义的学术道路。先验主义的学术成果,其科学性、正确性,或者说它的价值,要通过以后的实践的检验才得以判定。按照波普尔的意见,先验主义的学术成果,既不能证实,也不能证伪,所以不能进入科学的殿堂。

顾准的遗稿《从理想主义到经验主义》是他在1973-1974年给他胞弟陈敏之的通信集,是他屈辱人生经历所引发的对当代中国共产极权统治的思考记录。1994年终于得到公开出版,在知识界引起强烈反响。这一通讯文字所以有价值,因为是立于经验主义之基础,是对痛苦经验的理性提炼。

马克思的理论,是对未来社会走向的预测、预言,是一种先验主义性质的学朮成果。尽管一时受到工人群众的欢迎,为左倾革命知识分子所追捧,凭籍共产极权之强力在俄罗斯、中国等国家得到强制推行。尽管在他死后的一个世纪中,他的信徒们也几乎没有怀疑他的学说的正确性,毛泽东甚至誉称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遍真理”。作为信徒,自然更不会将他的理论放置于“先验主义”的框架之中。对他的学说逐步产生怀疑,是因为二十世纪的西欧社会并没有按他的预言的方向发展,那里的下层民众并没有饥寒交迫,水深火热;而苏联、中国等国家在实践了他的预言之后,几千年所积淀的文明成果和文明秩序无不遭受惨痛破坏,共产极权统治下的人民则生活在地狱般的天堂之中。马克思自然无需为此承担责任。我们要强调的,一是今天我们应当认识马克思的学说是先验主义的;二是我们应当从先验主义中走出来,走上经验主义的道路。

回到经验主义,中国的知识人应当有这个觉悟了。

资本主义在二十世纪的历史性成就:对社会主义的包容与吸呐。

马克思主义的词典中,社会主义概念的内涵是:暴力夺取政权,实行无产阶级(共产党)专政,消灭私有制,实行公有制和计划经济……无论西方和东方,二十世纪的历史都否定了这种社会主义。用一个先验的模式去塑造、定制社会主义,肯定是不行的。

社会主义是一个自然的历史过程。社会主义的先哲、修正主义的鼻祖伯恩斯坦早就预见:和平长入社会主义。苏式的专制社会主义和欧式的民主社会主义在二十世纪同时生长,彼此对峙,一度难分优劣。

与专制社会主义相反,民主社会主义不搞暴力革命,不推翻合法政府,不实行阶级专政,不剥夺资本,不消灭私有制,不实行公有制,不搞计划经济等。为此,它一直遭到马系原教旨主义者的谴责,痛斥为无产阶级的叛徒。

但是,认真地实施了马克思的先验社会主义原则的一些国家其结局又如何呢?——连遭挫折,一路碰壁,直至山穷水尽,人民为此蒙受不幸之灾罄竹难书!

至1991年社会主义的大国母国,列宁、斯大林创建的专制社会主义用暴力和恐怖坚持了74年之后,终于寿终正寝,一夕解体,人们才开始理性地考量欧式的民主社会主义。

面对俄式社会主义的败局,民主社会主义所创造的新型社会主义模式稳稳地站立于西欧各国。那里的人民选择了它。二战以来,先后有40多个社会党登上了执政宝座。

那么,民主社会主义成功的秘诀是什么呢?就是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融合。而不是像马列的社会主义那样,一个吃掉一个,全盘否定资本主义。这种融合,首先要归功于资本主义,是资本主义包容和吸纳了社会主义。这种融合,也要归功于民主社会主义,它继承了资本主义的文明成就,并向社会机体注入社会平等、公平等因素。所以,这种融合是资本主义为基础的融合,是资本主义文明也即人类文明的一种新生长,是两种主义、两种制度、两个阶级的融合与共存。可以说,社会民主党执政的国家,既是资本主义的,又是社会主义的,是资社合一的新型的社会形态。

具体地说:

———社会民主党能登上政治舞台,首先是因为资本主义民主制容纳了这个非资产阶级性质的政党,并享有与其它政党一样以平等的资格加入竞选行列;在此之前的每次大选则是富人、贵族党派之间的角逐。社会民主党登上执政党舞台后,不是“打碎现成的国家机器”,而是利用现成的政治法律制度进行治理,并在某些方面加以完善化,促使社会主义因素的生长。

———社会民主党上台执政后,不是运用权力去改造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消灭私有制,而是保留私有制,使社会生产的动力机制免遭破坏,从而避免了由于消灭私有制所引起的人心波动、经济衰退、社会贫困化的后果。社会民主党利用私有制所提供的丰富的物质财富,进行二次分配,调节贫富差异,体现社会公平。这种社会主义的经验是:国家不掌握(全部)生产资料,不包办生产经营,通过税收杠杆调节社会财富,将福利赐予全民。这种经验可以概括为:生产由你,分配(二次)由我;财产私有,财富共享。它还可以使政府省了不少心,从繁琐的经济事务中脱身,大大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不失为是社会主义的成功探索。这是资本主义在二十世纪的成就,也是社会主义在二十世纪的成就。

马克思的唯物史观,以至他的整个学说,贯穿一种“对立的思维”。马克思的著作中有着一连串的关键词,那就是:对抗,斗争,批判,决裂,推翻,消灭,等等。这或许就是马克思主义的精髓。马克思预设的社会主义就是建立于这种对立的思维方式。它绝对不允许事物所谓“对立”的双方的融合,合作,综合,调和,妥协,等等,从而产生一种新的事物,新的力量,如同民主社会主义所做的那样。结果是什么呢?结果是一度把人们引向绝路。

2014年6月14日初稿
2014年7月5日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