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8-03-22] 来源:参与  作者: [字体: ]

作者:新华社海南分社一位有良知的记者毕信(笔名)

 

题记:200832日,时值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两会之机,海口市市委、海南省委、省政府的大门口,分别有几百人跪地祈祷。可是近千无家可归。海口市委书记陈辞命令龙华区委书记陈一华,半小时之内驱散跪在地上的上访者。陈一华再次调动大批公安防暴警察将三个机关大门口的上访者用高压水枪打散。一位上访者拉住穷凶极恶的陈一华说:“温总理有过批示,你们如此欺压百姓,还是共产党吗?”陈一华大笑一声回答:

 

“温家宝总理算个屁,我们就是国民党,你又能怎样?”

 

地处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的玉沙村是个有着千年历史的美丽村庄,玉沙村农民祖祖辈辈在这片土地上耕耘、播种,收获。随着海南岛的开发和海口市经济发展的需要,玉沙村绝大部分土地被征用,整个村里的农民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只好靠出租房屋和铺面养家糊口。前不久,我社接到村民投诉,龙华区政府在补偿不到位、部分群众不同意的情况下,动用警察、警犬、高压水龙头等手段暴力拆迁,强行搬走村民财产,推毁民宅和商铺,打伤无辜群众,部分村民失去生活来源,被逼得流离失所。同时,还存在违法“村改居”、巨额集体资产等严重问题。

记者随即进行了调查。

事件回放:补偿不到位 协议没签订 民宅遭强拆 百姓斥暴行

记者到拆迁现场看到,玉沙村原有的民宅和商铺已经被夷为平地,一片500亩左右的平地上砖瓦狼藉,一些拾荒者三三两两的在“淘金”,近处施工工人正在搭建简易的施工楼房,远处大型的施工机械正在隆隆作业。

据村民讲,玉沙村原住村民880户,约3400人,外来定居者1000多户,暂住经营户2000多户,其中包括美国、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日本、越南、马来西亚、泰国等几十户华侨,居住人口2万多人。近10年,村里的土地已经被全部征用,玉沙村被高楼大厦包围,成了典型的“城中村”。

20077月,龙华区政府没有征得玉沙村全体村民的同意,就强制玉沙村“村转居”。 830,龙华区政府发布《玉沙村改造拆迁调查的通知》,在绝大多数村民不愿意搬迁的情况下,20071119,以拆迁两栋不报建违规建筑为由,出动了包括特警、民警、联防工作小组等上千人的全副武装和一车警犬强制拆迁,这样全副武装与手无寸铁的老百姓发生冲突,期间还动用了高压水龙头,致使多人遭到不同程度上的身体创伤,其中有一位老人当场昏迷送医院急救。现场许多村民哭喊声一片。

听说记者是来了解拆迁情况的,玉沙村的村民们一下子就来了40多人,纷纷控诉那一天的“暴行”。

    记者问:你们愿不愿意拆?为什么不愿意?

    一位姓袁的村民说:“因为政府赔偿不合理,我们不愿意,政府就强制拆迁,先停水停电2个多月,强拆那一天消防车都派出来了,还有穿警服拿警棍的,最后就拆了。那天我拿着摄像机在拍,被政府的几个穿着制服人按住抢走了。”

   当记者问到政府是否拿了15亿给村民补偿时,一个叫付国梁(音)的村民说到现在为止,他一分钱都没拿到。

一位叫孔飞(谐音)的村民反映,政府组织拆迁的干部,每人都拿到了不少奖励,据说,拆迁完3户就有五万奖金。

   一位中年妇女说:我们是华侨侨眷,在村里面住,很苦,拆迁那一天,我们家锁着门,拆迁办的人用电焊把那个铁门割掉,打开门,很多公安的人把那些年老的人抬出来,把家具全部抬到马路上,就拆掉了,没人管我们,我们什么没拿到,那个带头强行拆迁的人叫王志勇。

现在我们都住在亲戚家,什么都没有,亲戚支付我的生活费。

一位叫陈育方(谐音)的村民说:没有安排房子,钱也没有得一分钱,按照国家的规定,要搞好安置,才能拆房子,他们根本没有安置,就强拆了我们的房子。

    一位叫胡志坚(谐音)的村民说:拆迁办的人威胁我说,如果不签协议,一分钱也拿不到,你愿意上哪里告就去哪里告。所以,我没办法,到11月8号,才签协议,签了马上就拆了。

    玉沙村村民小组四组组长黄胜地(谐音)还反映了玉沙村“村改居”中存在的问题。他说,龙华区政府把玉沙村的村委会改成两个,一个是玉沙南,玉沙北两个居委会,这个文件下来以后,引起了我们村民强烈的反对,我们向市区省反映过这个情况。龙华区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600多个公安干警和机关干部到玉沙村,拿着投票箱找了许多外地人进行投票选举,大部分玉沙村的人没有参加,而且很快就宣布选举结果。我们认为这是非法的。另外,玉沙村“村改居”以后,对我们原来的集体财产帐目没有审定,包括100万的土地费,317万的征调费不知去向,而且玉沙村存在信用社里面400万的存款被人冒领,到现在这个问题还没有个说法。当时,龙华区政府到我们街道办事处召开党员大会,要改掉玉沙村,我在大会上提了几点不同看法,认为龙华区政府“村改居”和搬迁玉沙村,要学法,要用法,要守法,还有补偿要让村民能够看得见、摸得着。我讲了这些话以后,当天晚上,八九点的样子,派出所的人把我叫去,当时现场有派出所教导员、龙华区公安局的领导、区里和市委领导,记得还有区政法委书记陈国强,大概有二三十个人,对着我一个人。首先陈国强说,你这个老兵,你讲大道理,今天请你来公安局,你就讲小道理,你要支持政府搬迁。我说我支持政府搬迁,这是形势的需要,但是政府你要搬迁,我们玉沙村,要补偿他们,要让村民看得见,摸得着,我们支持你,你不让村民看得见,摸得着我是绝对不支持你。他说你如果不支持政府,你想不想你破产,我说我这个小小的兵,在你们手里,你们怎样搞我也没办法,随你们的便。到了第二天,我们家的铺面被封了

老黄接着说,到了12月28号,我还没签协议。派出所的干警把我带到派出所,对我进行审问,说我是不是要煽动群众闹事。我说我没组织闹事,后来让我写了个检讨,不准煽动群众闹事,要支持政府搬迁。我写了五条,做了自我批评,之后就放我回来。后来,房子全部拆了,迫不得已签了协议,就给了一点补偿,还给了我一个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

    政府回应:政府零受益 强制有缘由 大部分满意 小部分乱要

针对村民们反映的问题,2008226上午11时,记者在海口市龙华区委办公楼六层宣传部办公室采访了玉沙村拆迁领导小组副组长、龙华区副区长吴优。 

吴优介绍说,这次拆迁为了保护拆迁户利益,不引进企业拆迁,而是政府主导,各部门配合的方式,拆迁人是政府,有上级文件依据;

这次拆迁政府“零受益”,而且补贴很多,解决了10多年来几届政府想做而没有做成的事;补偿标准是土地每平方米1770元,房屋每平方米900元;安置费是每平方米15元,高于海口市平均标准每平方米10元,按10个月发放。开始,有极少部分按1个月发放是因为当时没有明确回迁日期,后来,明确了回迁日期为10个月后,全部按10个月发放。再后来,根据拆迁户要求,回迁楼房由6层增加到20多层,回迁日期延迟。安置费的发放将延至回迁楼房建好以后。

问到去年1119日政府暴力拆迁的情况,吴优说:“存在暴力拆迁,现场也有部分不明真相的群众围观、起哄,为了保护拆迁工作人员和现场群众的安全,的确动用警力维持现场秩序。当时也用了高压水龙头制止冲突,但是水龙头是冲天喷射的,没有冲人。”但吴优解释说市委领导有指示,区委书记传达了指示并下达了任务,所以我们区里面的所有干部都投入到了拆迁的工作当中,我们工作任务如此艰巨,我们压力多大啊,不强行拆迁怎么完成任务啊。

吴优介绍,凡是要回迁房的,拆迁补偿安置金挂在帐上,作为购房资金,多退少补;不要回迁房的户,一次性把补偿安置金都给了他们。另外,按照每人18平方米、每平方米3500元的标准,给每户补偿铺面的资金目前全部挂在账上,原因是目前有些界定工作没有完成。

对于没有签协议就强行拆迁的问题,吴优的回答是,有10几户没有签协议就拆迁的户,一部分因为土地有争议,一部分有补偿要价太高,远远超出了规定的标准,无法满足,一少部分有乱建非法建筑,乱要补偿没有得到满足。

对于拆迁工作人员按进度拿奖金的说法,吴优予以否认。但是,他承认根据工作人员的吃住行工作需要,发放了部分工作经费。具体数额等查证后再给予答复。

最后,吴优表态,要虚心接受媒体监督,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对存在的问题尽快整改和完善,该补偿的资金尽快界定和补偿,对少部分人无法满足的要求,尽力做好解释工作。

 

是非评议:选举不民主 补偿不合理 拆迁用暴力 

主体系非法

记者通过调查,初步认为:

一、玉沙村不经过大部分村民民主选举,“以村转居”存在诸多问题,其中包括“村改居”过程中集体资产严重流失以及腐败现象等疑点。

二、龙华区政府作为拆迁主体是非法的。国务院2001年颁布的《城市拆迁管理条例》第十条明确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作为拆迁人,不得接受拆迁委托。这明确规定了政府不能作为拆迁人的,在20071121《海口晚报》上刊出的《海口市玉沙村改造房屋拆迁公告》上明确写拆迁人: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

三、在村民不同意的情况下强制拆迁,拆迁过程中动用警力,采取威胁、恐吓、停电、停水迫使村民搬迁。2007830日,龙华区政府在海口晚报头版发布《玉沙村改造拆迁调查的通知》,95开始入户调查,有90%的户主没有填写《自愿调查表》,于是龙华区政府就出台《关于玉沙村改造入户调查收尾工作的公告》称:逾期不申报土地、房产将按规定以无主财产处理。在此过程中,公安、城管、联防等到政府人员400多人,逐家逐户,一个不漏地强迫经营者、租房者签名同意1125日走人,否则就抓人、没物、罚款、加罚税金,用各种恐吓,威胁手段,用封条封物,砌围墙塞路口。200817。龙华区政府动用治安联防安检400多人警力,对玉沙村的华侨祖居四幢楼房在未经协商好的情况下在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对拆迁补偿发生分歧时,《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规定可以向当地政府申请裁决,在龙华区拆迁事件中没有经过这一环节。而这一环节缺失的根本原因正是拆迁人主体错位,政府拿着一张没有任何证明和盖章的白条强制拆迁。祖居楼里的物品、古画、古董、在未点清的情况下,也未得到祖居主人同意,政府采取强制搬迁把房屋里面的贵重物品一抢而光,造成主人的古董物画损失惨重。

四、把村民用地变成商业用地存在欺骗行为。在拆迁几百亩土地中,有80亩是当初政府承诺让老百姓回迁的,但龙华区政府公布的拆迁进程是在200881完成土地招拍挂,200911日停供净地。原来如此改造旧城区的背后是提供净地进行招拍挂!龙华区政府给玉沙村村民承诺拆迁玉沙村,政府是零收益,但给村民按每亩几十万元的赔偿,拍卖是每亩几百万元。

 

村民呼吁:呼唤和谐 呼唤正义 呼唤良知 

呼唤包青天!

龙华区违背村民意愿强制拆迁的做法违背了《物权法》,违背了国务院《关于城市房屋搬迁管理条例》。更违背了十七大让人民“住有所居”、让百姓“分享改革开放的成果”的精神。出卖村民和外来住户的利益是为了换取政府从土地出卖中的暴利,在强制执行过程中行为粗暴、野蛮、过激,严重损害了共产党在群众中的形象。

为此,村民们呼吁:

一、既然龙华区政府为了拆迁共投入10多亿来作为赔偿安置费用,但是大多数百姓并没有拿到钱,希望中央派人来查他们的帐目,查清楚这笔钱的去向,并惩办他们的违法行为。

二、龙华区区委书记陈一华在116日的海口晚报上再三强调“政府是零受益”,那么政府却对外挂牌拍卖几百万元/亩,这里巨额的土地受益都是来自老百姓的资产,应该给老百姓更合理的补偿。

三、对暴力拆迁的领导者、组织者和参与者依法查处。

四、政府及有关部门应知错就改,公开向老百姓道歉。

可是据记者调查时得知,此次整个工程项目的负责人就是龙华区委书记的弟弟陈一信。陈一信系海口市城市投资的副总经理,区委书记陈一华在其姐夫张海国的撑腰下(原海南省人大副主任,现海南省政协副主席)根本不把新一届的卫留城书记和罗省长放在眼中,当然海口市广大干部和群众知道原省委书记汪啸风的二个侄儿在其中也有股份。

从上述的信息中我们可以知道陈一华又是在贼喊抓贼。陈一华把强拆的土地以每亩800万出售500亩土地。市政府和区政府可在此获利除去银行贷款10亿,可剩下30亿元,然而这30亿元恰恰掌握在陈辞和陈一华的兄弟陈一信手中。据区委干部李某介绍,区委、区政府的干部近千人在拆迁过程当中分得奖金已超过亿元,已远远超出给农民的拆迁补偿金。

海口市市建委的一名处长直言不讳地说:“玉沙村土地应当挂牌拍卖,拍卖的土地资金大部分应按国家的政策补偿给村民,玉沙村土地之所以不挂牌拍卖就是陈辞等人要暗箱操作,与民争利。”

35,当村民黄圣地、张雅兴、符源利越过层层防线和大海来到广东准备前往北京,向已经做过批示的温家宝总理和拟给中国带来司法改革和公正的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控告陈辞,汪啸风和陈一华及狗腿子陈一信时,在广州被海口市公安局在广州机场抓了个正着。时至今日,黄、张、符三人下落不明,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流离失所的上万村民们在海口街头上仰望着海口的天空,向着北京诉说温总理,周青天你们到底在哪里?

结束采访时,村民们还心有余悸,偷偷告诉记者:希望中央直接派人来调查,采取暗访的形式,调查玉沙村的大多数村民。不要层层转材料、做批示,那样最终还是落在龙华区领导的手里,举报人会受到打击报复。上面来人时要轻车简从,不要一级一级陪同调查,那样老百姓就不敢说实话。

后记:身为一名新华社记者,我不敢署自己的真名实乃我们做新闻人的悲哀,更是中国历史的悲哀。我们的同仁《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法制日报》等十几家新闻单位先后来到玉沙村采访,都被省委宣传部给中宣部、新闻局打报告后遭到了各种不同形式贿赂和收买,海南省委宣传部和海口市委宣传部为了拉拢上述新闻机构在海口的分支机构向这些机构承诺2008年省政府会给这些分支机构加拨更多的预算外经费。《人民日报》和我社都会被增加额外的1000万收入。然而这些我相信都是玉沙村农民和华侨的血汗钱。其实,这样的经费我们每年都会从省委、省政府中得到。我在反思各级宣传部门到底是宣传中央依法治国的政策和监督各级政府部门依法行政的工具?还是阻碍依法治国和新闻监督的绊脚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