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八年一月,北美最大的华文周刊《世界周刊》刊登了由该刊记者韩杰撰写的《文化行者:余秋雨》一文。许多北美的华人读者给我来信,告知该文中涉及到我的几个段落,存在诸多与事实真相不符的地方。他们愤怒地指出,这个人居然撒谎撒到美国来了!

我对余秋雨为人为文的批评,早已是八年之前的事情了。我不愿再次提及这个老话题。换言之,今天仍然标榜“正面的精神价值”的余秋雨,其实连被批评的价值都不大了。但是,为了避免以讹传讹,为了制止谎言的泛滥,我不得不撰文对相关事实澄清之。

余秋雨是“石一歌”成员

我在一九九九年发表《余秋雨,你为何不忏悔》一文,考证出余秋雨在文革期间参加过四人帮在上海组织的多个写作班子,并撰写过多篇重要的大批判文章的事实。我在文章中呼吁这位以“文化导师”自居的作家公开忏悔。忏悔当然是其内宅的需要,但我提出忏悔的呼吁亦是我批评的自由。当时,我还是北大中文系的研究生,但早在一九九八年便出版了《火与冰》一书,该书发行超过一百万册,以对中国文化、教育和知识分子的尖锐批判,深受青年读者的喜爱。正因为如此,这篇文章一发表便引起广泛的关注和讨论,引发了知识界对文化人在文革中的表现的关注。

当时,我写作这篇文章的动机很简单:我一直都很关注中国知识分子人格重塑的问题,余秋雨只是我所分析的个案之一。此前此后,我还对郭沫若、周一良、季羡林等文化名人在文革中的言行提出过批评。我对余秋雨并没有特别的兴趣。只是根据史料,余秋雨参与四人帮组织的写作班子程度之深,确实让人震惊。而这些历史事实,余秋雨在九十年代重新成名之后,却始终避而不谈。因此,余秋雨的心理状态及人格形态颇有典型性,追问“余秋雨,你为什么不忏悔”与追问“日本人,你为何不忏悔”具有同样的价值。此后,余秋雨及其支持者攻击说,我是想靠批评他出名,这显然是一种过于自恋的想法。

二零零零年春节之前,我与余秋雨在四川成都魏明伦的家中见了一面,会谈大约两个小时左右。大部分时间都是余秋雨解释他在文革期间的经历,他将自己描述成一名无辜的受害者。会面结束后,我对他说,批评者和被批评者平等对话是一件好事,我们没有私人恩怨,我们的分歧是价值观的分歧。我愿意收回“文革余孽”这个词语,但我不能采纳你的一面之词,我还会访问更多知情人,深入探讨此问题。所以,我并没有因为一次会面便放弃了对余秋雨的批评。《世界周刊》记者韩杰在文章中所说的“余杰承认自己用了文革的思维方式,还表示钦佩余秋雨的宽容大度”,真不知是从何谈起。这位记者在撰写这篇报道的时候,应当采访当事的双方,将不同的观点呈现出来。新闻记者最忌偏听偏信。

此后,我又搜集到更多史料,包括文革期间余秋雨的顶头上司孙光萱等人的回忆文章,接着撰写了《我们有罪,我们忏悔》等文章,对知识分子与文革的关系作了进一步的梳理。大部分知识分子都是文革及历次政治运动的受害者,反智主义是半个多世纪以来中国政治文化的主流。但颇为吊诡的是,反智主义偏偏是由一部分知识分子帮助当权者煽动起来的。文革期间极左派的“写作组”,无论是北京的“梁效”,还是上海的“石一歌”,都网罗了一批老中青三代的一流文人。这些参与者固然大都是“身不由己”的,但在大灾难过去之后,作为亲历者,他们有责任见证历史和自我忏悔。余秋雨当年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为了满足个人的虚荣心,误上“贼船”,是可以同情和谅解的。但是,不能同情和谅解的是,在许多史料都呈现出来之后,他仍然死不认错,百般抵赖,并且将自己描述成白玉无瑕。如同当年美国总统克林顿发生性丑闻:克林顿在白宫椭圆办公室中宣淫,固然应当谴责,但不至于因此险些酿成国会弹劾案。他之所以差点受到弹劾,不是因为管不好自己的性器官,而是因为在法官的面前说谎。与克林顿相似,余秋雨不惜以更大的谎言来遮盖早年的错误,是一种愚不可及的选择。所以,我对余秋雨的批评的态度,是一以贯之的,根本不是韩记者所说的后来又发生了转变——“余杰也一改道歉态度,声称要‘战斗到底’”。更何况,我从来没有认为我与余秋雨之间是在进行一场“战斗”。

这篇报道中有一个最大的谎言,便是所谓“上海市政府的调查报告”得出如是结论:余秋雨参加的是周恩来指定的教材写作组,而不是臭名昭著的“石一歌”。这是余秋雨故意散布的一颗烟雾弹,可惜韩记者信以为真,像小孩一样受其误导。其实,事实的真相只要用“google”搜索一下,便可一目了然。这份所谓的“反调查”,不过是余秋雨操纵《新民周刊》来进行的,而根本不是由上海市政府主导的——上海市政府日理万机,哪里会愚蠢到随意使用纳税人的钱财来为余秋雨“正名”?更为匪夷所思的是,这份“调查报告”的许多内容,在发表的时候遭到严重的篡改。后来,多名被采访对象致信编辑部表示抗议,作者和余秋雨不得不道歉。

我们可以看看最知道内情的人是如何说的。上海剧作家沙叶新在最近发表了《我与徐景贤》一文,该文记载了他与文革期间上海市委书记徐景贤的一些交往。徐在二零零二年去世前夕,与沙叶新有一段谈话:“这个人(余秋雨)我应该最有发言权,写作组是归我管的,我知道。他当然是写作组的,是‘石一歌’的。他总是想掩饰,越掩饰,人家就越要揭露。他还带记者去找审查过他的负责人(夏其言)作伪证。人家说他在文革中没大问题,对呀,他是没大问题呀,江青、张春桥、姚文元、我,才算是大问题。没大问题不等于你没问题呀,文革中,你写了那么多文章,很多是署名的,真名实姓,白纸黑字,没问题吗?他和记者篡改人家的话,把没大问题篡改成没问题,这就不好了。这个负责人提出强烈抗议,他们又不得不在刊物上更正。弄巧成拙,反而越发暴露了他的文革历史。何必呢?实事求是嘛!不过,我要为他说一句公道话,有人说他是张姚的红人,那是高看了他,是他自己吹出来的吧?他连我这一级的红人都挨不上,最多是朱永嘉他们看中他罢了。听说他在香港发表回忆,老骂别人,掩饰自己,这就不好了。”余秋雨究竟是不是“石一歌”成员,当时在上海滩权倾一时、呼风唤雨的徐景贤的说法,算不算“一言九鼎”呢?余秋雨还能抵赖到几时呢?

沙叶新是上海首屈一指的戏剧家,近年来撰写了许多直指现实、脍炙人口的好文章。与“直面惨淡的人生、正视淋漓的鲜血”的沙叶新相比,矫情造作、从官的帮闲摇身一变成为商的帮闲的余秋雨,根本不配自称为“知识分子”。一个人若不能勇敢地面对自己幽暗的历史,他便永远蜷缩在阴影之中而不能自拔;一个民族若不能勇敢地面对自己幽暗的历史,它便无法为人类文明贡献出任何“正面的精神价值”。不承认南京大屠杀的日本人如是,不承认文革中斑斑劣迹的浩然、余秋雨、宋彬彬们亦如是。没有真相就没有正义。对此,沙叶新语重心长地指出:“只要对自己的历史持有公正的态度,那么历史也会将公正归还给你。不论你有多大罪恶,历史既会让你承担你应该承担的罪责,也会给你很多机会让你从坦诚的反省中站立起来,重新赢得尊重。”

沙叶新的这番话说得公道而诚恳。我愿意将这段话转赠给“以文化思考者自许并引以为傲”的余秋雨。作为一名在文革后期出生的后来者,我也愿意与所有的年长者一起,直面和反思那段残酷而血腥的历史。因为,我始终坚信:一个没有历史感和记忆力的民族,是没有未来的。

余秋雨如何欺骗夏其言

一个接一个的谎言,如同雪球一样越滚越大。聪明如余秋雨,居然也会像《皇帝的新装》中的那个皇帝一样,认为人们都会坚定不疑地相信他的谎言。看来,他是太爱自己了。这一次,余秋雨悍然搬出上海市政府为其背书,可见其潜意识里认定了“官府便代表真理”。余秋雨在接受《世界日报》采访的时候,声称“我必须要承受在中国一个没官位、没有权势的名人所必然遭遇的一切灾难”,那么他为何又要拉出官家来为自己撑腰呢?

众所周知,《新民周刊》并不是上海市政府的“机关刊物”,《新民周刊》上的文章并不能代表上海市政府的立场。然而,余秋雨在此偷梁换柱,隐去“调查报告”的主体是《新民周刊》的事实,却搬来“上海市政府”这个大而无当的救兵,甚至还祭出“周恩来”作为挡箭牌。《新民周刊》在二零零零年第三十四期,图文并茂地隆重推出《余秋雨“文革问题”调查》,作者为该刊记者金仲伟和该刊特约撰稿人杨慧霞、王抗美。这篇文章的用意很清楚,就是帮助余秋雨“漂白”。因此,在记者采访的过程中,余秋雨多次亲自“陪同”。如此写出来的文章,能否做到客观、中立、尊重事实,可想而知。这篇文章最恶劣的地方便在于,肆意歪曲被采访者的言论,比如关键的证人之一、文革结束之后负责审查余秋雨的问题的夏其言的观点。

夏其言是上海新闻界的老人,抗战期间曾任《文汇报》特派记者,文革前曾任《解放日报》副总编辑,文革后任中共上海市委驻原写作组清查工作组组长。《新民周刊》的文章指出,夏其言明确地对记者说:“余秋雨没有问题,上海写作组系统的骨干人物我记得清清楚楚,怎么会扯上余秋雨?”夏其言看到这篇报道之后,不顾身在医院,亲自执笔向《新民周刊》提出抗议,下面是他写的抗议信全文(刊于香港《纯文学》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号):

彭正勇、丁曦林同志并《新民周刊》编辑部:
  我年近九十,住院治疗已达五个多月,但我经过郑重考虑,仍然决定抱病向你们写这封信。
  贵刊记者金仲伟等三人在《新民周刊》二零零零年第三十四期上发表了《余秋雨“文革问题”调查》。金仲伟为了给余秋雨涂脂抹粉,竟然造谣说我对他谈过余秋雨在上海写作组中“没有问题”一类话,这是肆意捏造的谎言,对此我十分气愤和激动。现将有关情况如实奉告如下:
  今年五月十九日下午(即我住医院的四天之前),余秋雨和金仲伟来到建国西路我家,他俩自我介绍并寒暄一番之后,金仲伟就当着余秋雨的面和我的面提出向我采访余秋雨“文革”中在写作组的情况,我当即告诉金,上海写作组的清查工作早于二十多年前结束,当时我曾写过总结报告,送市委“清查办公室”,你可以到市档案馆去借阅有关上海写作组的档案材料。交谈中我曾有意识地提到“文革”是个大灾难,我们作为知识分子,不妨冷静地反思或反省一下,总是可以有些经验教训吸取的。我还谈了我在“文革”中受到的残酷迫害是上海新闻文化界中人所共知的,但在我写的一篇回忆文章中,对自己在“文革”中也曾违心地喊过口号(如跟着造反派喊“打倒夏其言!”等)、被迫写过违心的大字报,等等,都作了自我批评,我还把收有这篇回忆文章的那本《〈解放日报〉老同志回忆录》送给余秋雨参考,用意无非是希望他吸取教训,正确对待群众和读者的意见。
  我以党性和人格保证,上述经过情况全部是事实,我绝对没有也绝对不可能说过余秋雨“文革”中在上海写作组“没有问题”这句话。金仲伟非但造我的谣,而且违背新闻工作者的常规,稿子事先不送我过目,出版后又未赠阅样刊,其目的无非是背着我瞒着我,通过《新民周刊》扩大影响,以后各地报纸果然上当受骗,纷纷转载,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金仲伟的做法使我很自然地联想到贵刊同篇报道中有关王素之同志那番访谈的真实性。上海写作组的清查开始时,王素之同志是工作组组长,但不久即调回北京,以后一直是由我负责的,直到清查结束,写出总结报告为止。写作组除了朱永嘉、王知常、陈冀德(女)等少数头头外,多数成员未作组织处理,余秋雨虽非头头,但他是朱、王、陈的得力帮手,不仅能写能编,还负责统稿,我写的总结报告中也曾提到过。客观事实俱在,金仲伟等人硬要把余秋雨说得如此完美无缺,只能引起知情者和广大读者的批评。综上所述,我坚决要求:
  一、贵刊负责人自接信之日起的两周内,写信到我家(地址见信封),向我正式道歉。
  二、你们自接信日起的两至三周内,在贵刊上公开发表更正声明。
  否则一切后果理所当然应由金仲伟及《新民周刊》负责。
  最后,我作为一名老新闻工作者,建议你们将此事作为一个典型例子,在编辑部内进行广泛讨论,进一步明确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

夏其言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一日


夏其言还将抗议信转送给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长殷一璀,文汇新民报业集团负责人丁法章、金福安。迫于夏其言在新闻界的崇高威望和自己工作中的失误,《新民周刊》只好于二零零零年第五十一期刊登了《本刊说明》:“本刊今年第三十四期发《余秋雨‘文革问题’调查》一文,引用原上海市委清查写作组工作组组长夏其言同志的话‘余秋雨没有问题’应改为‘余秋雨没有大问题’。现查明由于稿件刊发前未经夏老过目,刊发后未送样刊,致作者笔误疏忽未及时纠正,并经外地报刊转载,以讹传讹,造成恶劣影响。本刊在此特作郑重更正,并向夏老道歉。”

这一道歉声明仍然显得言不由衷。

夏其言虽然住在医院,但仍十分关心余秋雨这些年来的动向,对他在文革中的错误不肯反思一事表示强烈不满。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夏其言在医院给原写作组负责人孙光萱写了一封长信,其中说:“拙作写的是我在文革中受到的残酷迫害,全文两万多字,最后有一段‘不是多余的话’,也作了几句自我批评,因此送了一本给余秋雨,是劝他对自己在写作组的所作所为也好好反省,做点自我批评,这对他是无损的。但这家伙竟置之不理,难怪有人说他是‘老虎屁股摸不得’了。”

夏先生是一位忠厚老者,在上海文化界颇受敬重,他用此种语气评价余秋雨,可见对其死爱面子、拒绝认错的性格极其厌恶。

不要拿“在高位的朋友”来恐吓人

在我看来,要成为一名众望所归的“青年导师”,不是有点吟诗作赋的才情就可以应付的,也不是靠在媒体上滔滔不绝地说话就能蒙人的。真正的“青年导师”,应当拥有一种精神魅力和品质,应当具备“自由之思想,独立之人格”。以此来衡量,今天中国那些自称或自以为是“青年导师”的人们,大都名不副实,他们不过是些存在着严重人格缺陷的无行文人罢了。当真正的老师被迫保持沉默、失去讲台和听众的时候,鲁迅所嘲讽的“乌烟瘴气鸟导师”们便一个个地向风筝一样升高。

余秋雨便是其中最“误人子弟”的“鸟导师”。他教导青年们怎么做“人”,其实是怎么做“小人”;他倡导尊重文化的价值,其实是在暗示文化可以讨好权贵、成为仕途和商场的“敲门砖”。他常常对着摄影镜头口吐莲花,他说的很多话连自己也不相信。对于余秋雨来说,生活确实就像演戏一样,这半个世纪以来中国的历次运动与斗争,没有超凡的演艺哪能从容度过并在任何一个时代都成为“红人”呢?

在这篇“大话西游”式的访谈当中,余秋雨以“在政治灾难中长大的孩子”自居,以父亲被抓、叔父自杀来博取读者的同情。父亲被抓、叔父自杀,并不能说明余秋雨本人有多么“干净”;相反,为了摆脱“被革命”的命运,他选择了扮演“最革命”的角色,一头扎进张春桥、姚文元在上海组建的写作班子。那段时期,为了效忠四人帮及其在上海的代理人,他奋笔疾书,写了不少硝烟弥漫的“战斗檄文”。九十年代,当他看到文革已经在人们心中日渐模糊,便“重出江湖”,并摇身一变,以反对四人帮的英雄自诩,还声称自己可以毫不谦虚地回首那段逝去的岁月。

余秋雨以在文革之后并没有受到过法律和政治方面的处理、反倒顺利地当了上海戏剧学院院长的事实,作为在文革期间并没有任何劣迹的“证据”。其弦外之音是:官府对我的认可,也就是法律对我的认可,更就是历史对我的认可。可惜,历史并不是可以任由他个人打扮的小姑娘,只要对中国的现实有所了解的人都知道:文革之后受到法律惩罚的,只是作恶者中的很少一部分人,绝大多数的作恶者(甚至手上沾着血迹的人)都逃之夭夭了,因为当时的处理方法是“历史问题宜粗不宜细”。于是,有的作恶者当上了大学校长,还有的甚至身居政坛要津。近期,北京师范大学附中校庆,对当年副校长卞耕耘被殴打致死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的宋彬彬,又重新回到母校并被授予“杰出校友”的称号。这种作恶者衣锦还乡的现象,只能说明中国人对罪恶的麻木。文革之后,余秋雨官运亨通的经历,并不能构成对他文革经历的“无罪辩护”。

在赵俊迈撰写的颇具诗意的《秋雨时分马兰香》这篇访谈录中,余秋雨时不时地露出一些马脚来。他自吹自擂说:“我在承受着一个没有自由文化人的国度,自己选择自由文化人的定位所必须承受的风雨!”言下之意就是,偌大的中国,只有他一个是所谓的“自由文化人”。他还说:“我没有参加‘作家协会’,也不加入‘文联’,在中国社会上变成一个赤条条的人。”这又是睁着眼睛说瞎话——余秋雨不仅是中国作家协会会员,而且还曾经担任过上海市作家协会理事的职务。不过,在几年前的理事改选中,他得票很低,名落孙山。从此,他不参加上海市作协的活动,甚至将作协赠阅的《上海文学》和《萌芽》退回,连信封都没拆,其心胸之狭窄,可见一斑。即便如此,余秋雨并未公开声明退出作协,上海作家协会副主席赵长天表示,根据作协的原始资料显示,余秋雨仍然是作协会员。由此可见,余秋雨并非他所宣称的那样“是一个赤条条的人”,一个连自己的身份都要弄虚作假的人,何以取信于人呢?采访者所赞美的“他所说的每句话、传达的每个讯息,相信与他的文章、演讲的内容一样,应也是持有同等认真而负责态度的”,简直成了一句充满讽刺意味的笑话。

更让人触目惊心的是,余秋雨在这篇访谈中语带双关地指出:“我为了保持辞职的尊严,始终没有拿起电话打给在高位的朋友;杨澜在访问我的时候就讲:只要你拿起电话,这些谣言就会没有了。”所谓“在高位的朋友”,大概就是曾经建议高级干部都读一读《文化苦旅》的前国家主席江泽民吧?看来,余秋雨内心深处还是以被帝王赏识为荣。既然有一个“在高位的朋友”,便可以随时随地拿出来恐吓那些批评他的人。余秋雨的潜台词是:只要“在高位的朋友”一开口,全国所有媒体上对我的不利报道,都将在一夜之间消失得无影无踪。我有尚方宝剑,只是暂时不用而已;一旦使用,你们都将死无葬身之地!杨澜也曾经用过同样的方式,来恐吓揭露她丈夫吴征的假学历的记者,杨澜与余秋雨本来就是同一类人。这样赤裸裸的威胁,能够吓退所有的批评者吗?显然不能。我没有身居高位的朋友,但我仍然要批评有身居高位的朋友的余秋雨。

戏子就是戏子,戏子成为文化大师,是今天中国文化莫大的悲哀。近年来,余秋雨巡回于各大学校园里,或作激情演讲,或作签名售书。大学生们对其视若神明,他本人也越来越有文化宗师的感觉和派头了。大学的讲坛成为杂耍的场所,不能不说是学术的沦落。同时,余秋雨还成为在电视上露面最为频繁的文化人,甚至在青年歌手大赛上,也滔滔不绝地指点江山、激扬文字。整个华语文化圈中,有那么多读者都在津津有味地听取他的“人生教导”,一字一句地阅读他的俗词艳调,正是这个时代华语文化缺乏原创力的标志之一。

余秋雨用浮华的言辞,用虚假的文字,用在新旧时代、政商两界游刃有余的“成功”,让那些不谙世事的青年人对其五体投地,并将青年人引入歧途和陷阱之中。青年们在他身上学会了如何不假思索地说谎,如何施行“适者生存”的准则,如何将才情和学识转化为滚滚的名利,如何背对这个时代各种不公义的现象。结果,真实的人生变成了一场虚假的表演,而虚伪的人生是不需要解释的。

不要用法律来“防民之口”

文人无行,忏悔无期。等候余秋雨忏悔在文革中的作为,恐怕再等五百年也等不来;追问余秋雨为何不正视他本人以及整个民族的那段黑暗历史,反倒有可能被告上法庭。这就是现实的荒谬。余秋雨的头衔很多,如文化学者、戏剧理论家、教育家等等,如今似乎又多了一顶帽子,那就是“法学家”。在走完“凤凰之旅”之后,他立即宣布要走所谓的“法律之旅”了——他首先状告武汉学者古远清在一篇批评文章种侵害了他的“名誉权”,向对方索赔十六万的巨款。

余秋雨由作家摇身一变为讼师,并不让我感到吃惊;令我吃惊的事实倒是:上海的法院居然不加甄别地受理了此案。我也是曾经遭到余秋雨“告状”威胁的批评者之一。对于余秋雨的这一“战术”,批评家王彬彬在《文坛三户》一书中有过精辟的分析:“当余秋雨告诉世人自己受法律的保护时,是在告诉世人自己受‘政治’的保护;当余秋雨警告余杰们要敬畏法律时,是在警告余杰们要敬畏‘政治’;当余秋雨警告余杰们要当心法律的惩罚时,是在警告余杰们当心‘政治’的惩罚。”

文艺批评是言论自由、新闻自由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独立的、有其自身运行规律的领域。不到万不得已的地步(比如有关言论危及公共安全、鼓吹暴力伤害等等),法律不必也不该介入。法律认识到自身的局限性,乃是社会实现法治化的前提,借用王朔的一句话来说就是:没有法律是万万不能的,但法律也不是万能的。在开放社会当中,如果批评者的言论自由得不到充分保障,文学、学术和文化的发展将受到无法估量的伤害。因此,在面对近年来日益增多的“名誉权”案件的时候,司法机关应当谨慎对待,小心从事,不可全盘接纳所有的诉讼。否则,不仅是对有限的法律资源的浪费,而且有可能对法院的权威带来难以弥补的损害。

在余秋雨的“名誉权”案件中,仅仅因为古远清的批评文章中有打着引号的“狡猾”一词,余秋雨便提出高达十六万的巨额索赔,实在让人瞠目结舌。如果司法机关莽撞地闯入文学批评和学术研究领域,那么我们还能拥有像鲁迅那样伟大的杂文家吗?可以猜想,一生痛骂数百位文化名流、政府官员及各界贤达的杂文大师鲁迅,不知会被多少人告上法庭,不知会被索要多少“精神损失费”,最后非得被罚个倾家荡产不可。比如,鲁迅曾痛斥梁实秋为“丧家的资本家的乏走狗”,用词之“刻毒”,远远超过今天余秋雨的批评者们:而作为大名鼎鼎的、学富五车的文学家和翻译家的梁实秋,似乎并没有觉得受到“奇耻大辱”,并愤而将鲁迅推向法庭,甚至狮子大开口地索要巨额赔偿;梁的做法是一笑了之。在那个让人怀念的时代,批评者和被批评者均有相当的胸襟和气魄,司法系统也恪守其职能界限,不会随便做出越界干涉的蠢事。

没有批评的自由,便没有创作的自由;没有接纳批评的胸襟,便没有创作的更上层楼。当一个人不能虚怀若谷地面对批评意见的时候,其文学艺术的创造力便开始走向衰竭。对于文艺批评,甚至是“酷评”的容忍,前辈文人学者有诸多佳话留下。鲁迅去世之后,作家、翻译家和外交家叶公超花几个星期时间,将鲁迅的作品认真阅读一遍,不禁撰文赞扬说:“我有时读鲁迅的杂感文字,一方面感到他的文字好,同时又感到他所‘瞄准’的对象实在不值得一颗子弹。骂他的人和被他骂的人实在没有一个在任何方面是与他同等的。”如此心悦诚服的评价,连崇尚“宽容比自由更加重要”的胡适也接受不了,胡适责怪叶公超说:“鲁迅生前吐痰都不会吐到你头上,你为什么写那样长的文章捧他?”叶回答说:“人归人,文章归文章,不能因人而否定其文学的成就。”可惜的是,今天中国的文坛上,有几个叶公超式的人物呢?这样的胸襟和肚量,我们久违了。我们身边的“青年导师”,大都是些沽名钓誉、小肚鸡肠之徒。作独立状,却巴望着被重价所招安;作大师状,却没有大师虚怀若谷的境界。

文艺批评走向法庭,并非法治进步的标志,反倒是文化人“死要面子”、不容异见的劣根性的大暴露。余秋雨通过夫人马兰之口透露,起诉古远清仅仅是一个开始,他还有一张庞大的名单,一系列的法律诉讼还将涉及到若干城市的若干人物。看来,在“行走秀”、“评委秀”之后,余秋雨又要马不停蹄地上演“法律秀”了——正如他在央视“艺术人生”栏目中的慷慨陈辞,“我是在用生命作秀呢”。在司法制度不健全的今天,他口口声声说要捍卫法律的尊严,其实是在玩弄政治的权势。他在访谈中说,之所以要诉诸法律,重要原因乃是“有很多朋友支持我”。这句话是耐人寻味的:这些“朋友”显然不是平民百姓,而是有权势、有地位的人物。他不仅是在暗示,简直就是在赤裸裸地宣布:我背后有人支持,我的官司一定能胜利。古远清人在武汉,文章发表于广州的《南方文坛》,而官司偏偏在与此事不相干的上海开庭,个中原因简直就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上海是余秋雨的“发迹之地”,他可以动用各种资源对官司发挥影响。

古人说,防民之口,甚于防川。余秋雨大讲法律的豪情,让旁观者啼笑皆非。谁更有资格讲法律?谁应当被推上法庭?文革结束之后,作为象征符号的四人帮被钉在历史耻辱柱上;与此同时,文革的始作俑者及其大小爪牙得以逍遥法外,躲避一段时间之后又粉墨登场。今天,宋彬彬、余秋雨们的走红,是对历史的再次羞辱,是对受害者的第二次谋杀。在我看来,最有资格讲法律的,不是余秋雨,而是文革中的受害者及其家属;应当被推上法庭的,不是那些探求历史真相的学者,而是文革中的“拳头打手”和“文字打手”们。

——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五定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