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6年,梁启超在《变法通议》中曾写道:同治初年(19世纪60年代初),普鲁士首相俾斯麦对人说:“三十年后,日本其兴,中国其弱乎?日人之游欧洲者,讨论学业,讲究官制,归而行之;中国人之游欧洲者,询某厂船炮之利,某厂价值之廉,购而用之。强弱之源,其在此乎?”——题记
 1872年8月11日,清同治十一年七月初八,由清政府留学生事务所正副监督官陈兰彬、容闳率领的30名留美幼童从上海出发,这一天也成为中国政府官派留学生出国学习的历史性时刻。

1872年的美国刚刚从1861年至1865年四年南北内战的国家巨痛中慢慢恢复过来。1865年12月18日,美国以宪法修正案的形式正式废除了南方黑人奴隶制,而在留美幼童到达美国新英格兰地区的前四年,影响美国历史进程甚至人类历史进程的美国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由国会通过并由各州批准生效。这条修正案的第一项明确规定:凡出生或归化于合众国并受合众国司法管辖之人,即为合众国及其居住州之公民。无论何州均不得制定或实施任何法律以损害合众国公民之特权或豁免权;无论何州亦不得不经适当法律程序而剥夺任何人之生命、自由或财产,亦不得不给予在其司法管辖下之任何人以同等之法律保护。1870年2月,美国宪法第十五条修正案正式生效,第十五条修正案明确规定了美国公民的投票权。1875年2月,也就是最后一批留美幼童到达美国的那一年,美国国会通过了著名的《民权法案》,它规定:在旅馆,公共土地和水域,剧院及其他公共娱乐场所,美利坚合众国境内的任何人,无论种族,肤色和此前是否从事非自愿劳役,都享有完全和平等的权利,任何人违反上述规定,将处以500—1000美元的罚金,或者30天至1年的监禁,这一法案将对黑人各项权利的保护从政府部门延伸到了一切公共服务领域。

在美国,宪法第十三、十四、十五条修正案,被称为宪政史上的一次革命。这三条宪法修正案最终使1787年宪法重获新生,将《独立宣言》的承诺写进宪法条文。第十三修正案消除了宪法中的奴隶制痕迹;第十四修正案重申了生命、自由与财产不受政府侵犯,并要求法律给与所有人平等保护;第十五修正案虽然保护的是投票权,但实质上也是追求所有种族、肤色的人享有平等的选举权。1787年宪法是为了保障开国先贤及其后代永享自由之福,而战后宪法三修正案则是为了实现《独立宣言》承诺的人人平等,从一部分人的平等,走向所有人的平等。

如果说1787年宪法是美国开国一代争取国家独立、个人自由的产物,宪法三修正案则是普通民众要求法律平等、宪政民主的体现。现在的美国早已经不是立国者心目中的精英共和国,而是构筑在战后宪法三修正案基础上的民主国家,也即我们现在所说的建立在强大而成熟的公民社会基础之上的宪政民主国家。在很多西方历史学家眼里,美国内战后三条宪法修正案真正延续了《独立宣言》的精神,是美国自由的新生,意味着民权时代的到来,也意味着美国真正进入到了民主法治宪政的现代文明时代。此后,美国的民权运动在整个北美大地上蓬勃发展,而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也成为美国公民捍卫自身权利、抵抗公权力侵害最锐利的法律武器。1774年,美国《独立宣言》的起草人杰斐逊曾在《英属美利坚权利概观》中警告诉英国国王:上帝赋予我们生命的同时,也赋予了我们自由,暴力可以摧毁它们,却不能拆散它们。而在宪法三修正案生效后,正是由于美国民众对自己宪法权利的不断争取,才使美国进入到一个伟大的民权时代,美国人通过自己的抗争夺回了属于自己的自由。

正是在这样的历史大背景下,大清国的120名留美幼童来到了一个刚刚获得新生的美国。按照留美幼童计划最初的倡议者容闳的想法,留美幼童要一年一年地派下去,至少坚持一百年,这样就能为中国造就大批高级人才,并最终使中国与世界现代文明融合。

然而容闳的想法却与当时的清王朝大相径庭。清廷派遣留学生,目的是培养科技、工程等办洋务急需的技术人才,通过掌握西方技术:机械、枪炮、造船、铁路、和电报来增强中国的自身实力。它的如意算盘是,这些学生既能学到西方先进的科学技术,又能保持中国传统的伦理道德,使这些留学生学成之后能完全为朝廷所用。但是幼童们在美国接受的是西方教育,过的是美国式的生活,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幼童不愿再穿长袍马褂,经常是一身美式打扮,甚至不少幼童更把脑后的长辫子剪掉。一些幼童受宗教文化的影响,渐渐地信奉了基督教。幼童学习西方教材,不但学到了许多新的自然科学知识,也接触了启蒙时期的人文社会科学文化,这使他们渐渐地对学习四书、五经等儒家经典失去了兴趣,对烦琐的封建礼节不大遵守,进而认同个人权利、自由、民主等先进理念。如此等等,所有这些变化都被清政府的保守官僚视为大逆不道,不可容忍。

容闳的派遣计划面临夭折,这可以从当时另一位主张学习西方政治制度的清廷大臣郭嵩焘的命运中看出来。郭嵩焘是清朝政府正式派出的第一个驻英法公使,光绪二年十月十七日,也即1876年12月2日,郭嵩焘率领一行几十人从上海冒雨登舟,前往英国,正式就任驻英公使,这一年也是最后一批留美幼童出国之后的第二年。郭嵩焘在其《使西纪程》中写道:十八日(指出行第二天)。雨。子正开行。过浙江境,大风颠顿,随行人等皆至呕吐。其能支持者,刘云生、黎莼斋、德在初、刘和伯四人而已。予虽勉强起坐,而头昏眼痛,鼻端作痛,亦极狼狈矣。

而比这更狼狈、更加充满风险的则是郭嵩焘此次出使后的政治前途。与同时代的湖南人曾国藩、左宗棠一样,未出国前,郭嵩焘也是一个洋务派,热心于师夷长技以制夷,对于西方的政治经济制度有一知半解的认识。光绪元年(1875年),郭嵩焘在《条议海防事宜》中,就最早提出了西洋立国有本有末的观点。他认为本是指政教和政治方面的创制,末是指先进的科学技术。只承认中国之用即科学技术不如人,而不承认中国之体,即当时的专制制度落后于资本主义制度,无疑割裂了体与用的统一关系。他认为恰恰是因为腐朽的专制政治制度才导致了中国科学技术的落后。所以在郭嵩焘看来,要使中国富强,不能光学西方的坚船利炮,也不能只学西方的工业制造,关键还是要先从政治制度上进行改革,否则只能是舍本逐末。

在驻英期间,郭嵩焘详细考察了英国的政治、经济、教育、卫生各领域,对英国的君民兼主国政、民选市长、政府办事要顺从民意等特别感兴趣,从心底发出西洋政教、制造,无不出于学的惊呼。在考察的过程中,他的观念也不知不觉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对西方的政治制度有了比较完整和深刻的认识,他希望把这些先进的政治制度引进到中国。为此,郭嵩焘把使英途中见闻写成《使西纪程》,向清政府大力介绍外国先进的管理概念和政治制度,并对满清朝廷提出中国内政应该效仿西方国家的建议。

在《使西纪程》中,他盛赞伦敦:街市灯如明星万点,车马滔滔,气成烟雾……宫室之美,无以复加。也把途经十数国的地理位置、异土民情、风俗习惯、宗教信仰,到土耳其开始设立议会、制定宪法的改革,苏伊士运河巨大的挖河机器,重商对西方富强的作用等等所见所闻所感在日记中全都作了介绍,尽可能让国人对世界有更多的了解,摆脱坐井观天的状态。

谁曾想这本《使西纪程》寄回国内后,郭嵩焘得到的不是赞誉而是一片谩骂之声。他的同乡,儒家卫道士王闿运甚至写了这样一副对联:出乎其类,拔乎其萃,不容于尧舜之世;未能事人,焉能事鬼,何必去父母之邦!对郭嵩焘进行大肆攻击,而且这种攻击把郭嵩焘形同出卖国家利益的汉奸。

1879年1月,郭嵩焘黯然归国,到达上海后,他心力交瘁,请假归乡。尽管英国《泰晤士报》、上海《字林西报》载文称誉郭嵩焘,并希望满清朝廷起用郭嵩焘,但直到1891年7月18日郭嵩焘老死于湘阴故里时,再也没有得到朝廷的一纸诏书。满清朝廷认为:郭出使外洋,所著书籍,颇滋物议,故不准立传赐谥。

很显然,满清朝廷并非惧怕朝野上下的物议,而是郭嵩焘提出的要清王朝效仿西方国家的政治制度让当权者感到很不爽。

搞定了“汉奸”郭嵩焘之后,清王朝里的权贵们并没有忘记已经留美有年的那一百多个幼童。1880年12月17日(光绪六年十一月十六日),江南道监察御史李士彬呈递奏折,指责出洋留学事务局:出洋学生,原不准流为异教,闻近来多入耶稣教门,其寄回家信有‘入教恨晚死不易忘’等语。

 呈奏当日,奉上谕:有人奏,洋局废弛,请饬严加整顿一折,着李鸿章、刘坤一、陈兰彬查明洋局劣员,分别参撤,将该学生严加管束,如有私自入教者,即行撤回,仍妥定章程,免滋流弊。

令人大惑不解的是留美幼童监督吴嘉善也积极响应国内对这些幼童的攻击,他甚至提出了撤回留学生的种种理由:留学生在美国,专门好学美国人的嬉戏游乐之事,读书的时候少,玩的时候多;还学美国人的样子,加入各种秘密会社,有的属于宗教性质,有的属于政治性质,总之全都属于不正当行为;因此,留学生们再也不尊重老师,对于新监督的训令,全当耳旁风……这样的学生,再在美国久居下去,必将失去他们全部的爱国之心,纵然有朝一日学成回国,不但无益于国家,且将有害于社会;所以,为了国家利益,应当立刻解散留学事务所,撤回全部留美学生,能早一日施行,即国家早获一日之福。

而容闳认为满清朝廷的这些昏庸腐朽的权贵们:久处专制压力之下,毕生所见所闻,没一点自由的精神,没一丝活泼的思想。相反,留学美国的青年学生们,受到新教育的熏陶,终日呼吸自由空气,以往所受到的专制重压,一旦排空而去,言论思想当然与旧式教育格格不入。但容闳的辩护并不能免去权贵们对幼童们全盘西化的担忧。到1881年年底,除已在美国病故的3人、中途辍学者23人,剩下的94名“留美幼童”,分三批“凄然回国”。

与郭嵩焘回国后的遭遇一样,这群中国历史上首批官派留美学生回国后即遭到社会谴责,1881年9月29日的《申报》写到:国家不惜经费之浩繁,遣诸学徒出洋,孰料出洋之后不知自好,中国第一次出洋并无故家世族,巨商大贾之子弟,其应募而来者类多椎鲁之子,流品殊杂,此等人何足以与言西学,何足以与言水师兵法等事。性情则多乖戾,禀赋则多鲁钝,闻此辈在美有与谈及国家大事及一切艰巨之任皆昏昏欲睡,则其将来造就又何足观。

1881年94名留美幼童被强行撤回,当然那时他们已不再是幼童,但他们当中年龄最大者也不过25岁,最小的才16岁。他们正处于人的一生中求知欲望和接受能力、理解能力最强的阶段。而当时的美国,如前文所述,正处于现代化进程的关键阶段,人们的权利意识空前高涨,公民意识日益增强,这些虽然没有进入留美幼童们的教材里,不是他们的必修课,但他们毕竟生活在美国自由的社会环境里,周围人们言谈举止的耳濡目染,对他们世界观的形成有着异乎寻常的影响。我们从这94个归国幼童中的唐绍仪三十年后在中国历史舞台上的表现足以证明这种影响的巨大。1911年12月18日至12月31日,武昌起义后的南北双方在上海进行谈判。代表清政府的北方和谈总代表是几天后就年满五十岁的唐绍仪。1862年1月2日,唐绍仪出生在广东珠海唐家镇唐家村。1874年,时年12岁的唐绍仪作为大清国第三批留美幼童赴美留学,后进入哥伦双亚大学学习。1881年,19岁的唐绍仪与其他93名留美幼童一起被强行召回国内,从那时到1911年底,时间已过去了整整三十年。在这三十年里,唐绍仪一直在满清王朝的官场里沉浮,1910年,他甚至成为清王朝的邮传部尚书,正而八经的一品大员。但少年时代在美国的留学经历,毕竟深刻影响了唐绍仪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尽管回国时只有19岁,但自由民主思想的种子在他的灵魂深处已经种下。1911年12月18日出现在人们视野里的唐绍仪不是蟒袍官服,而是西装革履,更重要的是,他的脑袋里有一套成熟的共和国的设想。在谈判桌上他对身着中式长袍的南方和谈总代表伍廷芳说:共和立宪,万众一心,我们汉人是没有不赞成的。不过我们需要筹措妥善的办法,使局势和平解决,以免清廷横生阻力。我有共和的思想,可比你要早啊!我在美国留学,一向接受的就是共和思想。今天我们所讨论的,不是要不要共和,而是谋求用和平手段去实现它的办法。

1912年4月,唐绍仪成为由中华民国正式国会选举产生的民国首任总理,那时距离1872年8月清廷派出第一批留美幼童已整整40年,而距离他自己赴美留学也已过去了38年。

很显然,清廷30年前把唐绍仪从留美进程中强行召回,并不能够泯灭唐绍仪心底里对自由民主制度的向往。但在1870年代,正是西方国家由近代文明进入现代文明的关键时期,满清王朝从自身利益出发,拒绝学习西方,也就截断了中国与世界历史潮流融为一体的绝佳机会。而与我们相邻的日本,几乎是在同一时间开始学习西方,日本明治四年(1871)十一月,以岩仓具视为特命全权大使,以木户孝允、大久保利通、伊藤博文为副使的约50名使节团成员,率领50名留学生,从横滨出发前往欧美考察,史称岩仓代表团。岩仓代表团是明治政府派出的第一个代表团,而此后正是大久保利通、伊藤博文等人在日本主导了闻名于世的明治维新,很快就使日本进入世界强国之列。1894年,中日两国在黄海进行了一场影响深远的大海战,史称甲午战争,结果以清国大败而告终。甲午战争的失败不仅使满清王朝很快灭亡,也使中国在随后而来的二十世纪坠入极权主义统治带来的罪恶深渊之中。颇具历史讽刺意味的是,当年清政府之所以把留美幼童每两人或四人一组与美国当地家庭共同生活,这一想法直接学习的就是此前一年来到美国的日本留学生采取的办法。